Monday, February 26, 2018

愛的回應,《耶穌的故事七》路 7:36-50

愛的回應
路加福音七章三十六至五十節
《耶穌的故事七》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8.02.25
國語堂


引言

1. 你愛耶穌嗎?為什麼愛耶穌?這是我們今天要問的問題。

上週,我們問:耶穌為什麼愛我們?神為什麼向我們施恩憐憫?是因為我們好?不!是因為我們的善行?不!是因為我們的決心?不!是因為我們的努力?不!這些本來是應該的,是我們的本份,但放在天平上卻不夠價,不配換取神的赦免與恩寵。

神愛我們、施恩憐憫我們是因為我們的可憐、我們的卑微與困苦,我們需要神,若沒有神,我們是沒有指望的,我們靠的是神的憐憫與恩典,謙卑是福音的第一步,更是成聖生命改變的每一步。

2. 今天我們要問第二個活在恩典中的問題是:為什麽我們愛神?什麼使我們愛神服事神、順從神的吩咐?什麼使我們愛神行為改變?什麼力量使我們活出神兒子的生活?什麼使我們愛神準時來崇拜神?什麼使我們把神放在家庭的第一位?什麼使我們甘心樂意奉獻?


我們既然「已經」成為神的兒女,天上有名,是什麼使我們願意在恩典中成長而不後退?這個問題重要嗎?很重要!問題的答案是我們第二種內在生命的改變,使我們從內到外的改變,這也是聖靈的工作!

3. 今天我們讀的經文是路加福音七章三十六至五十節,是一個婦人蒙赦免的故事,路加福音第七章是一個單元:

7:1-10 是羅馬百夫長謙卑相信的故事
7:36-50 是猶太女子愛與相信的故事
中間 7:11-35 是路加說明耶穌的身分,祂是人子,來世是拯救尋找失喪的人,前後百夫長與婦人的故事是說明人對耶穌應有的回應與相心的行動。


7:36-50 是一個大的對比(constrast),兩種人的對比,兩種反應的對比,兩種心態的對比,說明基督徒生活的動力是什麼。




第一幕:人物,36-37a

1.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 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 」(36)第四十節告訴我們這法利賽人名叫「西門」,他請耶穌去他的家中吃飯,氣氛是很客氣的,法利賽人西門稱耶穌為「夫子」(teacher)。


2. 耶穌出席了,到了西門家裡去「坐席」,其實不是「坐」,原文是躺著(reclined),腳伸在外,卧著用手拿食物吃,耶穌是「貴賓」。


3. 「那城裡有一個女人, 是個罪人。」(37a)這女子路加沒有告訴我們她的名字,,故事中這女子沒說過一句話,她的故事只有路加記載引述,「是個罪人」,我們不知道她犯了什麼罪,「罪人」路加用了一個很普通的字:「犯了罪」的人,很多人推測她是一個妓女或不道德的婦人,但我們並不能確定,只知道她的聲名狼藉,大家都知道她是個罪人。


她的出現使西門緊張起來,原文有「看哪!」在句首,中文沒有把這字翻出來。

這故事就是「法利賽人西門」與「罪人的女子」之對比。

1. 西門有名有姓,有頭有臉,大戶人家,在地位。而這女子卻沒名沒姓,沒說過話。
2. 西門受人尊重,是守律法的人;這女子聲名狼藉,是大家都知道的罪人,罪孽深重,別人並不願意與她來往。



第二幕:反應,37b-39

1. 女子的反應是八個驚人的動作。

1)「知道」耶穌在西門家;
2)「拿」著香膏來到西門的家;
3)「站」在耶穌後面腳伸出去的位置;
4)「哭」;


為什麼哭?而且哭的很利害?

5)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原文的意思是如同下雨濕了耶穌的腳,不是一般的流淚,是嚴重的哭,眼淚如同下雨之多,濕了耶穌的腳,這是什麼的眼淚?傷心的眼淚?開心的眼淚?根據下文,這是蒙赦免感動愛的眼淚,代表著路加說的信心的行動!是被耶穌的愛與接納饒恕所觸動的愛與相信的反應。

2. 你有沒有流過這種眼淚?有沒有因蒙赦免而感動得淚流滿面?有沒有這樣以愛和相信回應過神的愛?

我一生做了很多不該做的事情,犯了很多罪,得罪人得罪神,流過不少的眼淚:後悔的眼淚、羞恥的眼淚、害怕別人知道的眼淚,也有因為蒙饒恕而感激愛的眼淚!

3. 法利賽人西門的反應,卻沒有流過這種的眼睙,沒有受過感動、不能自已、心被恩感的眼淚。你呢?你有沒有流過這女子的眼淚?

6)用自己的頭髮「擦」乾耶穌的腳;
7)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這是驚心的舉動;你親過別人的腳嗎?
8)把香膏「抺」上。

「擦」、「親」、「抺」是三個未完全時態的動詞,形容婦人不斷未完成的動作,表示謙卑、不配的心情,這是驚人的動作,帶著深厚的感情,是被愛所推動,充滿了激情,被耶穌對罪人的饒恕與接納所感動,不能自已!

4. 反觀法利賽人西門的態度,「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 是個怎樣的女人, 乃是個罪人。」(39),他認為聖潔的人就要與罪人分開,不能在一起、不能摸、不能接觸,而且看不見自己也是個罪人!


這是一段非使令我感動的經文,不單是因為這婦人愛的回應,更是因為相對之下,西門沒有去做和該做的回應。

兩種人,兩種回應,成了強烈的對比,這兩種人也是今天我們兩種的基督徒,你是那種基督徒?那種反應?兩種人的分別正是我們能否活出基督徒生活的原因所在!




第三幕:比喻、40-47節

1. 耶穌知道西門心中的想法,為了幫助他要點醒他,語重心長地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就說了一個比喻:


「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 一個欠五十兩銀子, 一個欠五兩銀子; 42 因為他們無力償還, 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 這兩個人那一個更愛他呢?」

2. 兩種欠債的人:1)欠五十兩銀子的人;一兩銀子相等於十個羅馬的銀幣,一個羅馬的銀幣相等於一天的工資,五十兩銀子等於兩年不到的工資。2)欠五兩銀子的人;等於欠兩個月的工資。

債主無緣無故的在沒有任何條件之下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免」是一個常用商業來往的字,免去債務!新約也常用來描寫神饒恕罪人--免去了我們的罪。

耶穌問:這兩個人那一個更愛他呢?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 耶穌說:「你斷 的不錯。」(43)

免多的、愛也多;免少的、愛也少!

比喻是最清楚不過的,不知道西門有沒有聽明白!神是我們的債主,欠的債代表我們的罪,免債之後兩種的反應,代表西門與婦人的不同反應:一個愛得深,愛得不顧一切,愛得透,愛得激動,這種愛比一切力量都大。另一個反應是愛得少,愛得表面,愛得斤斤計較。

愛得深、愛得不顧一切的是這婦人,愛得少、愛得弱的是法利賽人西門。


3. 耶穌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

「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 你沒有給我水洗腳;」洗腳是僕人做的事,與我無關,愛得少。「 但這女人用眼淚溼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婦人卻愛得多,愛得激動。

「你沒有與我親嘴; 」西門愛得表面。「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婦人卻愛得謙卑,愛得不顧一切,愛得真,愛得深。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愛得廉價。「 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愛得不惜一切代價。


你對神饒恕的恩典、接納的恩典、赦罪的恩典,你的回應是屬於那一種?你愛耶穌有多少?愛得多?還是愛得少?愛得表面?還是愛得真心?

4. 對耶穌的愛就是我們服事神的最大動力,是使我們活出神兒子身分最大的動機,我本該下地獄,罪不可赦,沒有指望,如今蒙神的憐憫,罪得赦免,得稱為義,領受神兒子的名分,我感謝耶穌,充滿了激情,使我努力,不顧一切,活出神兒子的名分!

5. 十六世紀的海德堡教理問答中,

問:既然我們只靠神的恩典得救,為什麼我們仍然必需行善呢?

答:我們行善是因為我們要在所有的生活中,表現我們對上帝為我們所做一切的感謝,使祂得著稱讚!

愛的力量是大的,以愛還愛,使生命改變。

這經文不單只告訴我們以愛還愛,愛耶穌是服事最大的動力,還告訴我們「為什麼我們愛耶穌?」

6. 可能你說,我不怎樣愛耶穌,我愛我的父母,我愛我的家人,我愛我的小孩,我最愛我自己,卻對耶穌沒有太深的感情!我和耶穌的關係就如長距離從未見過的未婚夫一樣,名義上很親,實際上佷陌生,距離很遠,談不上愛,談不上激情!所以我們行善與事奉往往不是因為愛耶穌,而是因為別的動機與原因:

1)可能是因為愛自己,求福的原因。

聖經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 6:2)若孝敬父母是因為要長壽,是為了自己得福,不是因為愛耶穌,聽祂的吩咐,孝敬父母就是有條件的,是為了自己的好處的,這並不是以弗所書六章二節的意思,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得福是神的鼓勵,不是原因。如果你對父母說:我孝敬你是因為我可以長一點命,活久一點,你想你父母會如何反應?

我們靠神的恩典與神來往,活在恩典中的生活,善行去得神的賜福是錯誤的動機,走得不遠,當你沒有需要的時候,你就不會去做了。

如果在情人節的早上,你去買花送給妻子,是為了自己有好日子過,不是因為愛的原因,她不會欣賞的,甚至會退貨。

世上其它的宗教,都是用好處與祝福來推動人行善,好人就有好報,修行積公德,來生生在富貴人家;現在中國佛教流行避靜,穿麻衣、守齋、靜坐、回歸大自然,求的是心靈的安寧,為求福而行。只有基督教不是用福來推動人行善,而是用愛作為動力。

神應許我們的福份,並不是我們服事神最主要的動力,我們的善行在天平上,微不足道,並不能換取神的喜悅與恩典,神應許的福只是如機器的機油,不是引擎去發動生命的改變,最大的誡命是愛神,愛是最大的動力。

2)我們行善也不可能是因為罪疚的原因。

如我們孝敬父母不能因為是罪疚的原因,罪疚使順服神很沉重,做父母的要注意,不要對兒女說,我為你做了那麽多,你為我做了些什麼?你的學費是我辛苦地借來的,你房子的首付是我的養老金的全部,你若有良心的話,你該如何的對我?

罪疚感只會帶來怨氣、 爭吵,我給了多少?你給了多少?

有時候,我們來到神的面前,也是用這種罪疚感來推動我們去愛神與事奉神。神這樣賜福給你,難道你這也不願意去做?你這樣如何是一個好的基督徒?

例子:在一個婚禮中,當新娘的父親帶著女兒進入禮堂,把女兒交給未來的女婿的時候,拉著他們兩個人的手不肯放,哭著說:「女兒,我對不起你,我不是個好父親,我很後悔,我只有祝福你,希望女婿好好對你,補償我的過失。」女兒哇一聲,哭起來!我真的很想走下去,對父親說:「耶穌可以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如同潔白的羊毛,來!接受神白白的恩典,起來,擦乾你的眼淚,把憂傷變為喜樂,經歷罪得赦免的喜樂,以感謝耶穌的心去祝福你的女兒,神並沒有以我們的罪過報應我們,你看你的女婿,愛神又愛你的女兒,年輕有為,前途無可限量,不是你三世修行的結果,這是神的恩典。

聖經從來沒有用罪疚來推動我們行善,卻是用愛去浸透人的心,耶穌對三次出賣祂的彼得說:你愛我,你牧養我們羊!祂不是說:你三次不認我,你去牧養我的羊去補償!保羅說:是基督的愛激勵了我。

還有什麽比愛的動力更大的呢?

3)我們愛神並不是因為懼怕。

準時出席敬拜並不單不可以是為了求福,也不能是因為是罪疚感,更不能是因為懼怕,怕別人說,怕神會降禍!懼怕的力量是大的,人可以因為懼怕而做出驚人的行為,懼怕是傷害性的情緒,不能維持太久。若因為怕別人說而準時出席崇拜,只會是從外而內的力量,並不長久。

只有愛能改變人心,這段經文更進一步告訴我們:為什麼我們愛耶穌?

7. 耶穌說:「這婦人許多的罪都赦免了, 因為他的愛多; 但那赦免少的, 他的愛就少。」愛的動力、服事的動大是因為知道我們許多的罪都赦免了,認識自己赦免多,愛就多。


為什麼這婦人愛耶穌?因為她的罪得蒙赦免!赦免多,愛就多。這婦人可能如欠五十兩銀子的人,被眾人厭棄。西門也有罪,可能他是欠五兩銀子的人,這婦人自知罪孽深重,經歷了神赦免,所以她愛得多。而西門卻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自我的感覺非常好,根本不覺得被赦免有什麼了不起,所以他愛得很少,愛得很表面!


關鍵是你赦免多嗎?你知道你的罪在神的面如如朱紅嗎?你知道你的善行在神的面前如同破的衣服嗎?今天你愛耶穌少是因為你對自己的感覺很好,我不壞,我是個好人的罪人,只欠五兩銀子!神的赦免輕輕帶過。

8. 例子:上週很多小組在教會舉行新年聚餐,有同工投訴,有孩子到處走,有一位大概是四、五年級的孩子不聽勸,又對同工說出不禮貌的話,問他的名字,他也不肯回答,我說應該把他的照片拍下來,又說我們應該以愛心對這個孩子,不要兇,更不要傷害他,如果他有一天知道自己罪惡深重,得神的赦免與饒恕,他愛耶穌會更深,我要把他的照片給大家看,他可能就是日後的主任牧師。我小的時候也是教會裡頭痛的人,是有名的四大天王之一,四大天王並不是好的事,潘牧師是我小的時候之導師,他可以作證,我是怎樣的一個孩子,所以我從小就知道我是罪惡深重的人,改也改不了,是神的恩典把我救回來,我為此感恩不已,赦免多,愛也多,這是我的經歷。

如果謙卑是得救的第一步,是成聖的每一步,那愛的回應是罪蒙赦免最自然的結果,也是服事最原始的動力。




第四幕:結局,49-50

1. 耶穌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什麼人, 竟赦免人的罪呢?」耶穌對那女人說: 「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


2. 「你的罪赦免了」與「你的信救了你」都是完成的時態,是已經發生的事,愛的回應是信心的表現,是赦罪最自然的結果,也是服事最原始的動力。


你愛耶穌嗎?為什麼你愛耶穌?




結論

讓我們在神面前有些安靜的時間,去回應神的愛:

1. 思考自己是個什麼的人,我的罪不配得神的恩典,我是罪惡深重的人,西門並不是如他所想像好人一個,他也是個罪人,需要神的救贖之恩典。

2. 現在轉目在耶穌的身上,祂的愛深而又廣,感受一下祂赦罪的恩典,體會一下婦人的感受,被赦免,蒙接納的感激。

3. 思考你的反應是什麼?愛的回應是有何行動?






討論問題

1. 從一至十(十最高分),你愛神有多少?為什麽你愛神?
2. 試比較故事中的西門與婦人,他們二人有何不同之處?你認為自己像西門多還是婦人多?為什麼?
3. 請分享你對神饒恕了你之了解與反應。神饒恕你多嗎?為什麼?
4. 為什麼愛是從「成為」(Being)到「行為」(Doing)最大的動力?愛如何有效地推動服事神與善行?
5. 請分享愛神的心如何改變了你。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這經文是一對比:西門與婦人的對比,兩種人、兩種反應、兩種態度、兩種結果。






Monday, February 19, 2018

謙卑的信心,《耶穌的故事六》路 7:1-10

謙卑的信心
路加福音七章一至十節
《耶穌的故事六》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8.02.18
國語堂


引言

1. 兩主日前,我們講了「天上有名」,我們是神已經揀選、已經呼召,天上有名神的兒女,我們「成為」(Being)神的兒女,要「成為」得人的人,有弟兄姊妹問:如何從「成為」(Being)變為「行為」(Doing)?在日常的生活中,在家裡、在工作、或在教會,如何活在神的恩典之中?生活改變?活出神兒子的名分?

這是不是很重要的問題?我們都很重視真理的實用性,不斷的問「天上有名」如何實踐?對我今天的生活有何意義?

2. 在現實的生活中,我們基督徒都已經成為神的兒女,但為什麼活不出基督徒的生活?為什麼基督徒離婚率和非基督徒沒有什麼分別?為什麼天上有名的人,夫妻仍常吵架,而且吵起來,很兇很醜陋?根本不像一個基督徒?為什麽不論牧師如何提醒主日要準時崇拜,我們是敬拜萬王之王,神的兒女要敬畏神,以敬拜為中心,我們每主日都遲到?

在聖經裡,不少人物只有「成為」(Being)卻沒有「行為」(Doing)的人,1)掃羅王是蒙神揀選的王,卻在恩典中墮落,被神遺棄;2)參孫在母腹之中就蒙神的揀選,成為拿細耳人,被神使用,他更是希伯來書列為信心的榜樣,但他的行為卻好可怕。若今天你的主任牧師有他的行為,不論他是否蒙神的揀選,是否「天上有名」,你一早就把他踢走。這說明在恩典中的人是可以在恩典之中失敗,Being 與 Doing 不相配!

我覺得因信稱義的道理大家都很清楚,可是成聖的道理卻很多的誤解,從 Being 到 Doing 講道講了很多,卻沒有結果。

我們如何在恩典中生活?如何靠神而生命得以改變?


從今天開始,一連三個主日的信息,我們會從路加福音看一看三種在恩典中生活的基本態度,或者三個生命改變神施恩的原因。


1. 路 7:1-10 百夫長的信心
2. 路 7:36-50 蒙赦免的女子
3. 路 17:1-19 感恩的撒瑪利亞人

今天讓我們來看看第一個神施恩的原因,神的恩典如何臨到我們?今天我們在恩典中生活的第一個要素是什麼?

讓我們先讀經。



一、我們配得,7:4-5

1. 百夫長的故事教導我們什麼是信心,我們究竟信什麼才能蒙神的施恩?信心的生活就是活在恩典中的生活,信什麼很重要,基督徒生命的改變與更新是憑著信也是靠神的恩典,我們憑恩藉信「成為」基督徒,成為神的兒子,同樣我們也是憑恩藉信「活出」神兒子的身分,從「成為」(Being)到「行為」(Doing)是憑神的恩典,也是藉著信心而成的,信什麼才能蒙恩?

2. 百夫長是上文耶穌說:將房子的根基立在磐石上的人(6:47-49),因為他以具體信心的行動回應耶穌,他「深深的挖地」用信心把根基立在磐石上,在發大水的時候,水沖那房子,房子總不能動搖,他信心的行動回應神是蒙神施恩的原因。

3. 百夫長是路加福音第一個蒙耶穌施恩憐憫的外邦人,當時外邦人與妓女、稅吏都是罪人,是路加福音失喪的人,離神很遠,生活在黑暗之中,在神家以外的人,沒有指望,是什麼使耶穌施恩改變他的情況?

同樣,今天是什麼使神對我們施恩?

教養一個好孩子走在神的道路上成材,是靠虎媽的力量?我們都以為孩子成材是父母努力的成果,是真的嗎?

今天若崇拜開始的時候,所有人都準時到了,坐好了,沒有一個遲到,我們集體都改變了,什麼原因?是什麼使我們生命改變?是因為牧師不停的督促?不止的要求?或者是因為準時有禮物?或不準時會下地獄?什麼使我們改變?什麼使神施恩憐憫我們?

4. 百夫長的僕人病重了,快要死了,猶太人的長老要耶穌去幫助他,說:「耶穌你給他行這事是他所配得的?」我們真的配得?


猶太人認為百夫長是配得的。


「配得」(worthy)axios 第四節是形容詞,第七節再出現,是動詞,意思是「放在天平上稱一下,是配得的,是等價的,物有所值」,長老說:這百夫長是值得耶穌去愛的人,是值得耶穌幫助的人。


1)因為他愛猶太人的百姓,有高尚的品格。
2)因為他給猶太人建造會堂,出錢出力,美好的行為。

在天平上他是物有所值,配得神施恩憐憫,醫治百夫長的僕人。


在人的眼中,百夫長有錢,收入是一般士兵的一百倍,是老板級的收入,受人尊敬,是愛百姓的官長,慷慨大方,建造和諧的社會,跨越社會種族的鴻溝,替猶太人建造會堂,猶太人非常感激他,這就是「配得」的人,值得神施恩!

他配得嗎?你認為呢?




二、我們不配得,7:6-9

1. 百夫長卻並不這樣認為,「我不配」(7),同一個字,是動詞,在天平上我的品格與行為微不足道,我不配神的愛,我不配神的恩典,我不配神的憐憫。不看自己的重要。另一方面,他對耶穌的能力有很正確的認識,耶穌是崇高有權柄的人。


我不配去見你,我不配你到我的家。


「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8),他的信心是多麽大!承認耶穌的能力,明白施恩的權力是屬於神的,我們所做的一切本是應該的。


神說:「去!」我們就該去!
神說:「來!」我們就該來!
神說:「你作這事!」我們就該去做!

這是我們本來該做的,而神施恩是我們不配的!

2. 耶穌聽見這話,就希奇他,這字有欣賞的意思(admire),說:「這麽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


百夫長的信心使耶穌施恩與憐憫,百夫長的僕人已經好了。

3. 百夫長的信心是什麼?他信的是什麼?他相信自己是不配的人,而且承認神的能力是獨一的,在神的大能面前我們是一文不值的,唯一靠的是神的憐憫。這信心使神施恩,不是他的品格與行為。

4. 信心基本的要素是謙卑,承認神的能力是獨一的,我們所做的是應該的,不是值得使神施恩的原因。


準時參加崇拜是應該的!
愛妻子是應該的!
服事神是應該的!

5. 羅馬書十一章三十五節告訴我們,「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說明神並不欠我們任何東西。

我們努力讀書,決心讀好書,並不保證我們就一定能畢業,是不是?我有一個學生,很喜歡讀神學,很努力,很同功,拿了六、七個神學的學位,但讀博士的時候,居然讀不上,要被迫退學。

不是我們每天吃飯前禱告,每週有家庭的敬拜,我們就沒有家庭的衝突。

不是我們每天運動游泳,注意飲食,我們就一定長命百歲,百病不生!

不是我們做生意有誠信,用基督徒的方法去經營,就一定生意順利,一本萬利。

我們的善行、努力和決心不會感動上帝施恩憐憫我們,因為我們的善行離神的標準太遠,我們的善行在神的面前如同破的衣服,不能遮蔽我們的恥辱,不是這些善行不好,不是我們的努力不夠,不是我們的決心不堅的問題,而是在神的天平上並不配得神的恩典。

6. 在我媽媽病重的時候,我曾經禱告,把我所有的功德放在天平上,求神施恩憐憫醫治媽媽,我對神說:我事奉了你三十多年,沒功也有勞,請你按我所獻上給你的施恩憐憫我的媽媽!這是何等愚昧的禱告,在神的面前這些的功德能值多少?不配得神施恩!

7. 如果天使加百列守在天堂的門口,檢查每個人是否配得進天堂,一百分才能進去,請你告訴我你所有一切你做過的好事。

我結婚五十年,愛我的妻子,從沒有背叛過她,沒出過軌,是個好丈夫。「很好!」「三分!」
我每主日上教會,一生事奉神,支持聖工,盡服事。「很好!」「二分!」
我幫助窮苦的人,修橋補路,每年去宣教。「很好!」「二分!」
我每天讀經禱告,時常禁食,攻克己身!「很好!」「三分!」
我愛顧小動物,對我家的狗很好!「零分!」

3 + 2 + 2 + 3 = 10 分,離一百分還差得遠,還有,還沒有關始扣分,對妻子不好,說了一句傷她心的話,你說:應該扣多少分?

百夫長知道他是不配的人,這就是他真正謙卑的地方,當大家都認為他是配得的人,他卻心知肚明,在神的面前,他是不配得的。在路加福音,謙卑承認自己一無所靠的人,都是蒙神施恩的人,這是福音的第一步,也是成聖的每一步。

8. 中國人的謙卑

《易經》中一共有六十四卦,古人用不同的卦象來項預表人生不同的情形與境遇,並研究把握事物發展的過程,用以趨吉避凶。其中的六十三卦都有吉有凶,唯有謙卦六爻皆吉。很多研究《易經》的人都將謙卦看做六十四卦中最好的一卦,但也許也是最難學習的一卦。謙卦就是講論真正的「謙虚」,卦象上看由于坤卦「地」在上,艮卦「山」在下,故此也叫「地山謙」。從卦象上可以直觀的看到一幅畫面,就是「大山埋在或藏在地下」。意指一個能力與德行高大如山的人,没有將自己的鋒芒如同地面上的大山一樣高聳入雲搬展現給世人,而是將自己完全隐藏在地下。


這是中國人的謙虛,認為自己是有的,像高山一樣,卻不要讓人知道,要隐藏起來。口裡不能說,心裡卻自認為高大。所以若有人稱讚你的兒子真好!你口裡要說:「那裡!那裡!他不成的,還差很遠!」心裡卻沾沾自喜,認為自己的兒子真的是很好。如果你說:「你說得對,我的兒子真的很了不起,很好!」別人一定認為你很驕傲,謙卑是說在口裡,心裡卻不是這樣。


9. 這與聖經所說的謙卑完全不同,聖經的謙卑是真正認識自己的不足,無力自救,承認神的能力是獨一的,謙卑是經歷神的恩典必需要有的態度。

在舊約,「謙卑」是從「受苦」(Affliction)的觀念而來,最早期猶太人的窮人、受苦的人、被遺棄的人就是謙卑的人,神看顧受苦的人,升高謙卑的(撒下廿二 28)。

在全能神的面前,亞伯拉罕承認自己不過是塵土(創十八 27),敬畏耶和華必有謙卑(箴十五 33),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箴廿二 4)。

以色列在埃及為奴出身,一切財富與權力都是從神而來,人因為自己的財智而驕傲與自誇是可笑的(耶九 23-24)。

謙卑與行公義、好憐憫同為神對人的期望(彌六 9),謙卑是罪人在神面前蒙恩的態度(番二 3、賽六 5。


10. 到了新約,從舊約的窮苦謙卑的人(Poor)發展為新約的虛心的人(Poor in spirit),耶穌八福的第一福,外在的卑微轉為內在的卑微,屬靈的貧窮,不配得,耶穌是我們謙卑的榜樣,祂順服神,放下自己的得與失,為了完成神的旨意,「我心裡柔和謙卑」是耶穌的性情中主要的特徵(太十一 30)。耶穌更呼召我們背起十字架跟隨主,放棄自己的 榮與辱、成功與名利,去服待別人,以愛成全律法。 (羅十二 10;十三 8-10)

保羅也勸勉我們:凡事要謙卑,以基督的心為心。


11. 活在恩典中的人,謙卑不單只是做人的禮貌,也 不單只是基督徒的品格 ,更是生活在恩典中必有的態度,是神施恩憐憫人基本信心的表現。



結論

如何「成為」謙卑的人?在應用上我有兩點的建議:

1. 認為自己配得神施恩的人很多,包括我!當我們生活富裕,擁有很多的時候,我們很容易認為這一切都是我們努力的成果,甚至我們屬靈的生命上,我們都容易靠自己的努力去得神的喜悅,誤信生命的改變是我們努力的結果。

不是努力與善行不好,這是我們應該去做的,但努力卻不是神向我們施恩與憐憫的原因。

路加福音十七章,耶穌說了一個比喻:「 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裡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 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17:7-10)

當時的背景,坐下來吃飯是一家人的事,換句話說,僕人努力之後,難道主人要邀請他成為家中的一份子?

就如昨晚,我的兒子與媳婦回家一家人吃開年飯,我們去餐館買了喜歡吃的北京烤鴨回家吃開年飯,餐館的廚師做得很辛苦,做完之後,你說我會不會請他回家坐下感謝他,邀他一同吃飯,成為我們家的一員?

今天我們事奉神,做得好的應該的,卻並不是神施恩憐憫我們真正的原因,神憐憫人是因為我們的貧窮、無力自救、承認我們的不配,這才是恩典!

活在恩典中的人是憑恩藉信承認自己的不配的人,我們很容易忘記了這恩典的事實。

馬丁路德晚年的時候分享說:我雖然在過去二十多年中不斷的講「唯獨恩典」的信息,但我仍然感覺我裡頭靠自己的習慣(performance based religion),我喜歡以我聖潔的生活去換神的恩典,這是我們的習慣,不容易改變。

我們要彼此提醒,活在恩典之中﹐在家中要謙卑,不要以為你做了一切,努力工作,薪水全交,家務全做,剩菜全吃,你就是好丈夫,可以命令別人,配得妻子的稱讚,配得神賜福給你,享受美好的家庭。我們的善行在神的面前實在是差得太遠,不配神的憐憫。

在教會中服侍是應該的,牧師看到與看不到,有沒有稱讚你,神有沒有因此賜福施恩給你,並不是相等,神沒有欠你任何東西,只有謙卑的人,才能蒙神施恩,活在恩典之中。

2. 今天華人教會中,追求成功的現象非常普遍,我們把神的恩典與成功劃上等號,神唯一的恩典就是健康、財富與成就,以為活在恩典之中就是唯一祝福滿滿的人生,其實神最關心的不是我們的享受,而是要我們每日更像基督。


祝福與苦難(Blessings and Suffering)都是神的方法使我們更像基督。成功是神使我們更像基督的其中一個方法,苦難也是神施恩的一個情況,目的仍是要使我們更像基督。

Rick Warren 形容人生如一雙軌的鉄路,祝福與苦難是平行共存,是人生必有的事實,目的只有一個,是引導我們更像基督。

所以活在恩典中的人,工作順利,我們感恩,我們是不配得神恩典的人,在成功的時候謙卑下來,不全是你努力的成果,這是神所賜的,神要使你更像基督,我們的成功並沒有可誇之處。

在失去了工作或工作遇上困境的時候,這也是出於神,是神施恩,要我像基督,我要謙卑的接受,活在恩典之中。

成聖(from being to doing)是憑恩藉信,活在神恩典之中,承認神的能力是獨一的,我們靠的是神的憐憫與看顧,謙卑不是小看自己,而是少看自己,多看神。


什麼使神我們們施恩?是我們謙卑相信的時候,神就動工,施恩憐憫。






討論問題

1. 重温「天上有名」聖經的教導,「成為」(Being)與「行為」(Doing)有何關係?
2. 路加引用百夫長的故事去說明「信心」(與恩典的神來往必需要有的條件)的基本態度是什麼?以信為本與謙卑有何關係?
3. 什麼是聖經的謙卑?與中國人的謙虛有何差異?
4. 神向人施恩的原因或動機是什麼?我如何才能經歷神的恩典?
5. 我如何「成為」謙卑的人?謙卑與自卑有何分別?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Thursday, February 15, 2018

愛仇敵,《耶穌的故事五》路 6:27-35

愛仇敵
路加福音六章廿七至三十 五節
《耶穌的故事五》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8.02.11
粵語堂



引言

1. 今天的經文是新約聖經最難明白的經文之一,耶穌吩咐我們要愛仇敵,這是什麼意思?這是很激進的說法,為什麼要愛仇敵?如何愛仇敵?能愛嗎?仇敵傷害我,公義何在?

首先讓我們把經文讀一下,經文記載在路君加福音六章廿七至三十五節。

2. 這是路加記載耶穌的教訓,6:17 說是在山下一塊平地上,所以人稱為「平原寶訓」(Sermon on the Plain),與馬太福音的「登山寶訓」相呼應。而愛仇敵是耶穌的教導中核心的教訓,是對門徒說的(6:20),教導我們如何活出跟隨耶穌的生活,門徒是已經蒙神所呼召,在萬世之前已經蒙揀選,天上有名的人,我們在基督裡稱義,領受了聖靈,得兒子的名分,耶穌告訴我們,我們該如何生活?如何「成為」(Being)活出神兒子的身分(doing)?

與馬太福音的登山寶訓相比,路加是寫給外邦人的,沒有像馬太一樣,將寶訓與猶太人的律法相比,路加福音是寶訓的外邦人版,是寫給你和我的。

3. 耶穌說:

「你們的仇敵,要愛他!
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
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

這是什麼意思?能做嗎?是否做不到的理想?讓我們先從經文的上下文與字義去了解耶穌要我們愛仇敵的意思,然後我們從教會二千年的歷史中去了解先賢是如何了解與實踐這愛仇敵的命令,最後我們今天如何應用。

4. 讓我們首先看上下文,寶訓首先是群體性的,「你們.... 你們... 」是給跟隨耶穌的群體,是關呼跟隨耶穌的生活方式,天國的門徒在地上的表現,描寫的是一個「獨特的群體」(an alternate community)、「屬神的子民」(peculiar people)(彼前 2:9),與屬世的群體不同。


屬世的群體重視權力、表現、成就、外貎,是有仇必報的群體,跟隨耶穌的人卻重視犧牲與服侍,是愛的群體,不單只是對內彼此相愛,對外也是以愛待人的群體。當我們都這樣生活時候,我們產生的影響力是代表著神在地上竹見證人。

如果你不是屬於一個屬靈的群體,你只是單打獨鬥地生活,你是沒法活出寶訓所講的生活方式,你不能成為「反潮流的文化」(counter-culture),你也沒法活出「愛仇敵」的真實意義﹐一個人是沒有辦法的。

5. 第二,愛「仇敵」,愛那些「恨你們、咒詛你你、凌辱你們的」人,上文第廿二節,他們是「因為人子」「恨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你們為惡」,指的是因為我們的信仰,因為真理的原故而受逼迫的,正如保羅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 3:12),若我們要堅守真道,立志敬虔度日,我們必因為主的原故而受逼迫,必有敵人,反對的人,恨我們的人,咒詛我們的人!

愛仇敵的吩咐並不是指個人的恩怨的仇敵,不是因為我與我的狗爭寵而為敵,我要愛牠的教訓!而是指「因耶穌的原故」受的敵意與凌辱。


6. 愛仇敵的吩咐可以從三個層面去更深入的明白,或者可以說是三種不同的情況與對象之下去實踐。



一、因為主恨你們的人--要以愛化解仇恨,6:27-29a

1. 「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


2. 「打臉」是鄙視,不尊敬的意思,人因為耶穌的原故鄙視我們,恨我們,咒詛我們,凌辱我們,耶穌要我們「愛他!待他好!為他祝福!為他禱告!讓他鄙視我們!不反抗!

這是二千年來教會的見證,對愛仇敵的了解與實踐!

初期教會三百年受盡逼迫,卻以愛化解仇恨,不還手,不攻擊,結果將福音傳遍普天下。而中古世紀的教會,愛仇敵卻變為強迫他們信耶穌,為了不讓異教徒下地獄,用暴力的方法折磨不信教的人,這是他們實踐愛仇敵的方法,這不是最好的方法去愛仇敵!

十六世紀馬丁路德改教,這是其中一個改變的地方,基督在十字架上表明的愛是給與的愛,是以善勝惡的愛,不是以暴力表達的愛。這成為十八至十九世紀宣教運動的傳教理念,愛的方法,非暴力的方法。

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美國的民權運動與南非推翻種族隔離,用的方法是「愛仇敵」非暴力的方法。

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是一位牧師,他雖然有很多讓人不滿的地方,但他是以基督的精神來帶動美國的民權運動,主要的信息是「愛仇敵」,他曾多次地在不同的場合中宣講這愛仇敵基督的教導,他在坐牢的時候,重寫他愛仇敵的講章,1963 年出版成書《Strength to Love》,書中說明愛仇敵的道理,他說:

仇恨是通往死亡的路,而耶穌教導我們愛仇敵卻是解決種族的仇恨之方法。活出耶穌愛仇敵的教訓是困難的事,信徒的責任是重新發現這命令的真義。如何去愛仇敵:1)學習饒恕,在黑人受到各種逼迫與傷害中,饒恕是以愛化解仇恨的方法。2)相信你的敵人也有美好的一面,愛是相信,愛是盼望。3)建立友誼與了解是化敵為友的唯一方法(Love is the only thng that can turn an enemy into a friend.)


他解釋為什麼我們必需要愛仇敵,1)仇恨只會產生更多的仇恨,黑暗不會趕走黑暗,暴力只會產生更多的暴力,並不解決真正的問題。2)仇恨傷害人性,只會使人更壞,不會使社會更好。3)只有愛能化解恨,使敵人成為朋友。

3. 因為主恨你們的人,我們要以愛化解仇恨。


二、因為主求你們的人--要像上帝極端仁慈,6:29b-31

1. 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 30 凡求你的,就給他。 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第三十一節是著名的「黃金法則」: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有人奪你的外衣」,表面看來是被人打劫,奪了你的外衣,廿九節的「奪」(take)與三十節的「求」是同義詞,若有人不因為主要拿(求)你的外衣或你的東西,要極端的慷慨與仁慈,不要再要回來,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意思是指對那些有需要的人,因為主求你幫助,要拿你的東西,不要拒絕,要仁慈對他們。極端仁慈的背後是我們這位極端仁慈的神,我們的神如何的待我們,我們也要如何的待人,不單只關心自己教會裡的人,更是這樣對待教外與我們無關的人,當你去買一輛車甚至買一套新的家俱,你都要想到他們的需要,慷慨不單只是外衣,裡衣也要願意給。

2. 初期教會的信徒就是這樣行去愛仇敵,善待逼迫他們的人,這是Rodney Stark 研究初期教會與基督教的興起之結論,他們受盡各種的逼迫與苦難,但他們卻以愛與仁慈去回應世界給他們的傷害。


主耶穌升天的時候,跟隨耶穌的人只有幾百人,五旬節聖靈降臨,教會開始,得救的人數不斷增加,開始的信徒主要是猶太人,佔人口比例不到 0.001%,他們受到猶太人的逼害、羅馬人的逼害,教會是如何成長起來?是他們用愛心去給,特別是那些有需要的人,生病的人,社會被遺棄的人,在瘟疫中生病的人被掉外面,是基督徒去照顧他們,不斷地給,甚至把性命也給了出去,把他們接回家中,不怕感染,照顧麻風病人,以愛心像上帝的仁慈去給,結果他們這獨特的群體改變了世界,短短三百年之內,福音遍傳當時的天下


今天我們如何去愛教外的人?如何才能像極端仁慈的上帝,給外衣也給裡衣地去施與,以愛與善去勝惡?




三、因為主不愛你們的人 —要以善勝惡,6:32-35

1. 第三類愛仇敵的實踐是對那些因為主的原故而不愛我們的人,主要我們以善勝惡。

32-34 節是三個重複的教訓:

32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
有什麼可酬謝的呢?
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33 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
有什麼可酬謝的呢?
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

34 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
有什麼可酬謝的呢?
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


第三種愛仇敵的情況是對那些:1)不愛你的人;2)不善待你們的人;3)欠你們的人。這些人是與你無相干不愛你們甚至是欠你們的人,耶穌要我們愛他們、善待他們、借給他們,要以善勝惡!

酬謝原文是恩典的意思,若我們單愛愛我們的人,有什麼恩典可言的呢?若我們單善待那些善待我們的人,有什麼恩典可言的呢?若我們指望回報,有什麼恩典可言的呢?就算「罪人」也這樣做!

耶穌除了引用別人的話時用「罪人」這個字之外,他自己從來不用這個字,他被人批評與罪人吃飯做朋友,在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眼中,罪人是那些不道德、不虔敬的人,如妓女、稅吏等人,耶穌卻沒有將人分為罪人與好人。

2. 我們一般對人的態度是:「對我好的人,我對他們好!」「對我不好的人,我對他更不好!」這是世人(罪人)的做法。但我們是獨特的群體,耶穌基督的跟隨者,我們要去愛那些不愛我們的人,善待那些不善待我們的人,寛恕那些欠我們的人,以善去勝惡,以愛化解恨。

這是活在恩典的人之特色,我們蒙神揀選,蒙神呼召的人,我們領受了兒子的名分,讓我們活出兒子的身分,以善勝惡,這愛是不需要回報的愛,正如神愛我們一樣。

3. 35 節是總結,1)因為主而恨你的人,我們要以愛化解恨;2)因為主而向你要的人,要像神一樣極端的仁慈,像主父待我們一樣。3)因為主而對我們不好的人,欠我們的人,我們要與世人不同,要以善勝惡。


因為這樣我們的賞賜就必定大!這賞賜是什麼?第二句解釋了第一句,這賞賜是「你們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必作」是將來的時態,我們已經蒙神揀選,因基督的信而領受了兒子的名分,當我們愛仇敵,我們就能活出神兒子的名分,從「成為」being(完成時態)至「行為」doing(將來時態)。

神愛我們是永遠的愛、無條件的愛、完全的愛,愛仇敵的吩咐是建築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曾經是神的仇敵,神卻以神的愛(agape)愛我們,以愛化解仇恨,以極端的仁慈對待我們,以善勝過惡,神是這樣對待我們,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也是這樣的去對待我們的仇敵。

4. Nate Saint 的故事:

1956 年五位美國年輕的宣教士在南美洲宣教時,被歐加印第安人殺死,「生命雜誌」以頭條新聞報導這件事。而真正的故事是這五位宣教士死後發生,他們的遺孀兩年後帶著孩子回去歐加族,住在他們當中,向他們傳福音。

包括 Jim Elliot 的遺孀 Elizabath Elliot 與另一位死去的宣教士, Nate Saint 的妹妹,Rachel Saint. Rachel 在他們當中生活了三十六年,帶領許多人信耶穌,包括殺死 Nate 的兇手,她死後,Nate 的兒子 Steve Saint 帶著四個孩子去到歐加族人當中繼續 Rachel 的工作。


Steve 的父親 Nate 被殺的時候,他只有兩歲(見照片右下角)。


Steve 長大後成為很成功的商人,他最的兒子去南美宣教的時候,是青少年。


在歐加族人同住的時候,他認了殺死他親爺爺的兇手作「乾爺爺」,並邀請他去美國參加他中學的畢業典禮,代表他親爺爺,殺死他爺爺的人卻成為他的爺爺,這豈不是愛仇敵,以愛化解恨,極端的仁慈,以善勝惡最好的榜樣?


愛仇敵並不是不可能的事,我們是神的兒子,有神的生命,有聖靈神給力的同在,當生命轉化與更新的時候,愛是聖靈裡生活的表現。



結論

耶穌當年的教訓,門徒領受了,耶穌愛仇敵的教導門徒傳承下去,在新約這教導出現了五次。


  • 太 5:38-48
  • 路 6:27-35
  • 羅 12: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17-20「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 帖前 5:15 「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
  • 彼前 3:9「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這是我們信仰的核心之一,對教外的人,因耶穌而恨我們的人,我的該如何活?願我們能活出神兒子的名分,愛他們,為他們禱告,善待他們,給他們,饒恕他們,以善勝惡。





討論問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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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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