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廿七章一至廿八章五節
《雅各的故事五》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6.06.26
國語堂
引言
1. 婚禮上新人希望得到神的祝福,參加崇拜的人希望帶著神的祝福離開,你看重神的祝福嗎?
2. 今天我們講雅各的故事第五講,創世記廿七章的故事,故事中四個人物都非常看重神的祝福,這是理想當然的,誰不希望有神的祝福?創世記的祝福不是一般的祝福而已,這是有神的應許,影響世界與萬國,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傳了給以撒,現在以撒要傳下去給他的下一代,這祝福與應許成了以色列人的身份與傳承,猶太人是神的選民就是因為神的祝福,今天這祝福也在耶穌基督裡臨到每一位相信的人,這祝福是屬於你和我的。
或許你不是很看重這祝福,你靠的是自已的努力,不需要別人的幫忙,也不依靠神的祝福,正如魯益師說:我們對這福份的意願並不強,當永遠無限的福樂等著我們的時候,我們卻去追求短暫的滿足,追求名利與享受,就像一個無知的小孩願意在貧民窟用泥去做餅,因為他無法想像出海渡假的邀請與意義,我們的問題是太容易滿足了。
神的祝福是對的事,盼望得到神的祝福絕對是好的事,問題是你是否是對的人?神的應許與祝福是對的事,神樂意賜福給我們,雅各的故事,問題是我們如何得到神賜福的生命?
今天的故事中的四個人物,都錯了,用不對的方法去得神賜福的生命,對的事卻做了錯的人,結果都是輸家、失敗者:
- 不順服神的以撒
- 強勢的利百加
- 騙子的雅各
- 世俗的以掃
創世記廿七章是聖經中最令人難過的故事,他們都把神的祝福當作私人的財產,爭權奪利,無所不用其極,好的東西卻是錯的方法,我們要引以為戒!最後我想和大家研究一下,聖經說究竟什麽是才是對的人?我們如何才能得神賜福的生命?
3. 廿七章的故事有六個場景,是祝福的轉移,是神計劃中非常重要的過程,故事是交叉的結構,ABCC'B'A',以 C-C' 為高潮:
B 利百加將雅各帶進舞台,27:6-17
C 雅各得以撒正面的祝福,27:18-29
C’ 以掃得以撒反面的祝福,27:30-40
B’ 利百加打發雅各開,27:41-45
A’ 以撒和他的長子(brkh)雅各,27:46-28:5
A、B、C 的情節住上走,惡卻多方彰顯;C'B'A'情節住下走,惡行的結果是爭吵、仇恨與分離。
C-C' 是結構的中心,給雅各的祝福與給以掃的祝福,正反面的對比。
B-B' 是主意多端的母親利百加,為兒子想出的詭計。
A-A' 是最外面的一環,很明顯地雅各和以掃位置對調,A 以掃是長子,A' 換了雅各為長子,用的是同個字(brkh)。
4. 27:1-28:5 六個場景,一家四口,卻從未一起出現,沒有同桌吃飯,沒有溝通,六個場景之中,有四場只看見父母與自己偏愛的兒子一起。
四個人物都把神的祝福私有化,都按自己的意思去捉、去追求祝福,但自私與自我為中心的想法,卻把祝福變為咒詛,最後家庭瓦解,一生悉愁苦,值得嗎?
一、以撒----不順服神的父親,1-4
1. 第一幕(1-5):以撒年老,已經一百三十歲了,雙目失明,但他不顧神的曉諭,神在兩個兒子出生之前,已經說了「大的要服侍小的」,以撒卻決定祝福大兒子以掃,危機由此而生。
2. 以撒執意將神的旨意放在一邊,要祝福以掃的動機,竟是一頓野味的美食!以撒偏愛以掃是「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創 25:28),他因為喜歡吃的緣故而把神的旨意放在一邊!
3. 以撒一生有神的祝福,他從父親亞伯拉罕得了神的應許,是個蒙福的人,創世記廿七章告訴我們以撒的福氣,第一次種地就收成百倍,種的黃瓜比別人甜,比別人多,挖井四次,每次都得水,比中彩票更難,而他最後的責任是將神的應許傳下去下一代,給神所揀選的人,神要從他的口,將神的祝福傳下去,這是多麽重要的責任,他居然為了一頓美食而把神的旨意攞在一邊。
4. 今天的父親要特別注意,我們是否順服神,這決定了我們一家的幸福,如果你只按著你的肉體的需要去做事,為了吃、喝、玩樂,為了自己的滿足與驕傲去做決定,執意把神的旨意放在一邊,結果必是愁苦與失望。
看見漂亮的女孩子就去追,瞳孔就放大!
有好食的美食,就乖乖的聽話!
別人捧你一下,讓你感覺漂漂然,就什麼都答應,被人牽著鼻子走!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這樣,我常常是這樣的人,為了肉體的需要而把神的旨意忘了。一個不順服神的父親,會使家庭受損。
5. 以撒就是這樣,不顧神的旨意,「拿來給我吃,使我在未死以先,給你祝福。」(創 27:4)「給你祝福」的主詞,中文沒有翻出來,經文四次提到以撒以他的「靈魂」(Soul)要為以掃祝福(4, 19, 25, 31),意思是以撒用他一切的資源,所有的希望,全部的生命力,將自所得的祝福傳給以掃,以撒為了滿足肉體的食慾,而將寶貴的祝福賜給他喜愛的兒子,把神的祝福私有化,當我們把神賜福的生命,只為了我們自己的滿足,我們的生命就不再是神所賜福的生命!
二、利百加----強勢的母親,5-17
1. 第二幕記錄利百加隻手遮天的故事,她強勢地出主意,策劃世紀的騙局,欺騙丈夫,操縱結果,主導聖經中第一宗盜取身分(Identity Theft)的案件!
2. 這女人真強勢,跟本不和丈夫商量,不把以撒放在眼裡,自己作主,「現在,我兒,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聽從我的話。」(8),「吩咐」原文的意思是「命令」(Command),「我命令你,照我的話去做!」「我命令你去騙你的父親!」
整個騙局是利百加自編、自導與製作!「你到羊群裡去,給我拿兩隻肥山羊羔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你拿到你父親那裡給他吃,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9-10)!
推手也是她,當雅各猶豫的時候,利百加說:「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把羊羔給我拿來。」(13)「我給你胆子,你聽我的!」
3. 這個女人真利害!你是不是這樣的人?不管女的還是男的,你是不是一個隻手遮天、強勢的人?什麼都得聽我的:
吃這個!
穿這個!
做這個!
去把錢給我賺回來!
買房子是我的決定!
買車子是我的決定!
孩子做什麽,我的決定!虎媽、虎爸!
去不去教會,我的決定!
事奉與否,我的決定!
奉不奉獻,我的決定!
因為...
我比你屬靈!
我比你聰明!
我比你能幹!
我比你人際關係好!
我比你會講話!
你只管聽我的!
你是不是這樣的人?
4. 請注意:祝福雅各而不祝福以掃是神的計劃,利百加要的是對的事,是神的旨意,她卻以欺騙操縱強勢的方法去確保神的計劃,你是不是這樣的人?
今天你的看法或你要的是對的事,但你卻強出頭,用的方法是錯的方法,結果也是愁苦,得不嘗失。
5. 這故事中最大的輸家失敗者是利百加,她做的一切結果是爭吵、仇恨、分離!
利百加深愛的兒子雅各因利百加強勢的安排而最終離家,在外流浪二十年!
兩個兒子因此反目成仇,以掃因此痛恨雅各,母子的關係完全破產!
夫妻關係一定受影響!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拉目(Talmud)說:利百加死的時候,一百廿歲,身邊無一親人送終,雅各剛回到迦南,沒有見到媽媽,丈夫老邁,眼睛不能見,以掃行惡,也沒有參加母親的喪禮,雅各也不在身邊,利百加孤苦的渡過了餘生,這事之後,利百加再沒有在創世記出現過,她的死也沒有記載。
6. 何苦呢?若利百加不強出頭,「順服、安靜、以善行存信心愛心聖潔自守」(提前 2:9-15)利百加要的----雅各得應許,是對的事,必自然成就!
7. 我的女兒出生的時候,我和我的妻子為她取了一個名字:「靜秋」,意思是沉靜、順服、不轄管別人,不吱吱喳喳地越過了她被造的定位,服在神的權柄之下,我們不想她受不必要的苦!
利百加是個非常漂亮的女人,聖經說她的「容貌極其俊美」(創 24:16),卻遭受家庭分離、仇恨、爭吵的痛苦,只因強勢出頭,自作主張,值得嗎?
8. 有一隻螃蟹媽媽很努力地去教她的兒女螃蟹走路的儀態,可是無論她如何努力,兒女還是學不會,媽媽很不高興說:「我不是說了很多遍你們走路要向前走,不要横著走,多難看!」她的兒女聽見很不高興,對媽媽說:「你走路給我們看看,我們就會學你走路的樣子!」(William Bennett, The Moral Compass, p. 522, 1995)。
媽媽們!父親們!如果你們横著走,你們的兒女受苦是最多的,雅各和媽媽一樣,也很強勢,無所不用其極,要操縱一切,這是不是利百加的影子?
三、雅各----騙子雅各,18-29
1. 「雅各」希伯來文的發音與「腳跟」的發音很相似,當雅各出生的時候,他捉住哥哥的腳跟,所以起名為「雅各」,而「捉住腳跟」是希伯來的習用語,是「騙子」的意思!雅各是個騙子,騙子雅各!
2. 創世記廿七章是雅反盜用以掃的身分去騙他的父親,是人類最早「身份盜竊」的記錄,雅各用盡各種的方法去盜用以掃的身份。
用肥山羊羔做成美味去代替野生動物做成的野味!
穿上以掃的衣物,帶著以掃的氣味!
用山羊羔皮包在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摸起來就像多毛的以掃!
結果以撒五感都受騙了。
眼覺(27:1)
聽覺(27:22)
觸覺(28:22)
嗅覺(27:27)
味覺(27:25)
3. 雅各撒謊去騙他的父親。
第一個謊言,欺騙父親:
以撒:「你是誰?」
雅各:「我是你的長子以掃!」撒謊者!撒謊者!褲子會著火的!
第二個謊言,褻瀆神:
以撒說:「我兒,你如何找得這麼快呢?」
雅各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
胆子真大,用神的名去行騙!這是褻瀆神的行為!
4. 最後以撒再問一次,「你真是我的兒子以掃嗎?」雅各面不改容,理真氣壯地說:「我是!」
5. 人的感覺是多麽不可靠,這是企圖憑直覺處理屬靈責任的典型例子,以撒長久以來受食慾控制,現在以撒自鳴得意的味覺也出賣了他,雅各以「家味」變「野味」騙了他!
今天我們追求感覺,但五感並不可靠,我們跟隨神的人並不能靠肉體的感覺去跟隨神,我們跟隨神是憑信心,相信祂的話,相信祂的應許,不是憑感覺,跟隨神是對的事,我們要用對的方法,做對的人!
我們說:「聖經的道理我都懂,服事也不少,也很投入教會,可是我仍然感覺不好,感覺自己做不好,別人也說我不夠好,我好不開心啊!不甘心!有什麼方法可以改變我這種情況?」
跟隨神不能靠肉體的感覺,神對我們怎樣說?祂說:「我愛你!我永遠愛你!不是因為你做了什麼,只因為我愛你,你是屬我的!」我們與神來往就是靠信心,相信神的應許,相信神的話。
6. 雅各有神的應許,有神的祝福,但他卻不相信,他用自己的方法,去得本來就已經是屬於他的祝福,你說他笨不笨?雅各是不是你?雅各是不是我?
7. 我外婆是影響我一生的人物之一,在我人生第一個十五年,她陪伴著我長大,我們住在一起,直到她去世的時候,那時我不滿十五歲。我外婆讀書不多,一生艱苦,結婚兩次,很年青就被丈夫拋棄,帶著我媽媽改嫁,丈夫卻因為她沒有兒子,找個理由,又娶了二房,外婆很年青就信了耶穌,我從來沒有聽過她埋怨,她一生中艱難的日子是她過世之後,我媽媽告訴我的,外婆對所有人都很好,以善報惡,我記得她最喜歡的詩歌,常掛在口中,常常唱,「有福的確據,耶穌屬我... 這是我信息,我的詩歌,讚美我恩主,晝夜唱和!」
我相信神的愛,我相信神的應許,信心就是這樣,是還沒成就的應許之確據!我外婆一生沒有做過什麼了不起的事,但她相信神的應許,因此得了神的喜悅,你無法想像她留給我的影響與屬靈的傳承是多麽深厚,當我有機會我回去香港,我會去她的墓地去追念一番,我怕我忘記,相信神的應許之重要。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希 11:13-16)
雅各最後也學會了,不去抓,不憑感覺,不用自己的方法,卻「因著信」,相信神的應許,憑信心去得神的祝福,對的事,用對的方法,做對的人,神的祝福,用信心去接受,雅各把這應許憑信傳了給下一代,「因著信,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扶著杖頭敬拜神。」(希 11:21)
你呢?你願意相信神的應許嗎?願意憑信心去領受神的祝福嗎?相信神是不容易的,卻是活出神賜福的生命唯一的方法!
4. 以掃----世俗的以掃,30-41
1. 以掃看起來是這故事的受害者(victim),第四幕,雅各得了祝福離開了,以掃回來了。以撒發現受騙的時候,「就大大的戰兢」,他明白這事情的重要性,是改變一生的事,是影響世界的事,但一切已經成了定局,可可能挽回(創 27:33)。
2. 以掃「放聲痛哭」,哭得死去活來,蓋過了以撒的戰兢,原文用了三個字來形容以掃的哭號,1)不尋常的痛哭(Great--out of ordinary in degree );2)表達深度的悲傷與苦毒(Bitter--expression of severe grief and regret);3)最強度的哭號(Exceedingly--powerful in the highest degree)。
以掃說:「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原文表示以掃是用命令的語氣,命令父親為他祝福(Bless me!)而且是在句首,強調是「我」,祝福「我」!
3. 希伯來書的作者重提這件事的時候,並沒有同情以掃是個受害者,反而說以掃是「貪戀世俗」(godless),以掃眼中沒有神,他並非不相信有神,而是神對他並不重要,生活得像沒有神一樣,希伯來書的作者,把以掃因為一碗紅豆湯而出賣了神的祝福(神的祝福與長子的名份是雙關語,兩個字只是其中兩個字母對換了),與他得不到父親的祝福連在一起,以掃「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希 12:16-17)是因為他輕看了神的祝福,眼中沒有神!
4. 以掃要祝福,「祝福我,祝福我,我要祝福!」要祝福的強度與他賣掉長子的名份,輕看神完全對不上,他輕看神卻要神的祝福,不要神,卻要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許多五穀新酒。多民事奉,多國跪拜。凡事順利,凡咒詛他的,願他受咒詛;為他祝福的,願他蒙福。
這些祝福是好的事,對的事,但對的事,卻是不對的方法,不對的人,不對的態度,要祝福卻輕看神,這是世俗的以掃!
5. 在雅各的故事第二個信息中,我們解釋過輕看神的例子:
1)不尊重神,輕易犯罪,像大衛一樣。
2)藐視神,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如以利一樣。
3)把瞎眼的、瘸腿、有病的獻給神,像瑪拉基書中形容的以色列人一樣。
所有人都希望有神的祝福,我們追求福份,卻藐視賜福人的神!
神的祝福是源自與賜福的神之關係而來的,是憑信心相信神而來的,「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神是,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 11:6)
這是神賜福的生命,對的事,對的方法,對的事,對的人,對的事,對的態度!
結論
你要神賜福的生命嗎?
神賜福的生命是賜給我們白白的禮物,只需要我們憑信心,悔改,承認我們藐視神的罪,憑信心接受神是我們人生中最大的福份,不用自己的方法,錯的方法,欺騙的方法,不順服神的方法,強勢的方法,去私有神的祝福,你願意相信嗎?
討論問題
1. 創世記廿七章中的四個人物:1)不順服神的以撒;2 )強勢的利百加;3)騙子雅各;4)世俗的以掃;你最認同的是誰?誰與你的經歷最相似?請分享。
2. 請列出經文中追求神的祝福錯誤的方法,並舉自己的例子說明之。
3. 什麼才是對的方法?我們如何得神的祝福︰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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