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12, 2025

愛勝於宗教,路 10:25–37;太 22:37–40,5:23-24;約 13:34-35

 宣教的高峰—愛勝於宗教

經文:路加福音 10:25–37;馬太福音 22:37–40,5:23-24;約翰福音 13:34-35
林永健牧師
2025.11.08


引言

一位年輕女子曾經對我說:「我離開教會,因為在街角的咖啡館裡,我感受到的愛,比在教會裡更多。」這句話令人心痛,卻也真實。太多時候,我們很多的時候,有宗教的形式,卻沒有靈魂;有活動,卻沒有愛;有言語,卻沒有溫度。

甘地(Mahatma Gandhi, 1869–1948),印度的國父,一生中對耶穌懷有極高的敬意,他多次引用登山寶訓(The Sermon on the Mount),稱其為「世上最偉大的道德教導之一」。但他曾說:「我喜歡你們的基督,但我不喜歡你們的基督徒。」這句話幾乎成為他對基督信仰態度的總結——他愛耶穌,但拒絕教會。

甘地年輕時在南非讀書與工作時,曾多次遭受英國與南非白人基督徒的種族歧視。例如,他曾因為是印度人而被趕出一等車廂,也多次在教堂外被拒之門外。這些「基督徒社會」的行為,讓他深感震驚與矛盾。他發現,許多自稱跟隨基督的人,卻行事與基督完全相反——充滿驕傲、種族偏見、殖民主義與排他性。他因此認為:如果基督教只是西方權力與殖民的宗教,那它並不比印度教更能帶來公義與和平。

甘地常批評西方傳教士把福音與殖民主義混合在一起。他說:「基督教不應該被傳成一個外國宗教。若你們讓耶穌成為印度人,印度人就會愛祂。」他反對那種帶著文化優越感、要求印度人放棄本族文化才能信主的宣教方式。這使他認為基督教不是「活出基督的愛」,而是「推銷西方的文明」。因此,他選擇保留自己印度教的身份,同時吸收耶穌的精神。

他認為信仰必須轉化為愛與公義的行動,而不是停留在信條、禮拜或教義上。甘地說:「如果所有基督徒都活得像他們的基督,整個印度早就信了基督。」這句話既是讚美,也是警告。他看見耶穌的愛是世界最需要的力量,卻也看見教會常常背離這個核心。他之所以沒有信主,不是因為拒絕耶穌,而是因為看不見「像耶穌的基督徒」去愛。你想想:如何甘地信了耶穌,今天的印度會是怎麼樣?

耶穌來到世上,並不是要建立一個宗教體系,而是要顯明神的心——那成為肉身的愛。祂沒有創立一套制度,也沒有要人用繁文縟節取悅神;祂來,是要讓人看見天父的慈愛如何臨到罪人身上。若信仰只剩下儀式而失去愛,它就成了空洞的外殼。正如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所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耶穌的生命,就是神的愛化為行動的見證。

法利賽人有完美的教義、嚴謹的儀式、詳細的律法,但他們卻少了一樣——愛。他們知道每一條規條,卻不懂得憐憫人心;他們守住了宗教的外表,卻失去了神的心。耶穌看見他們指責犯奸淫的婦人,卻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祂用愛代替審判,用恩典勝過律法。這提醒我們,若我們只講真理卻沒有愛,我們就像鳴的鑼、響的鈸。

因此,耶穌用一句話總結全部的信仰:「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人如己。」(太 22:37–40)這是信仰的核心,也是生命的尺度。若我們愛神卻不愛人,我們就不認識神;若我們愛人卻不愛神,我們就失去根源。真正的敬拜不是唱詩有多熱烈,而是愛能否被活出。耶穌沒有召人進入宗教,而是邀請我們進入愛的關係。信仰若回到這個焦點,教會就不再是制度的殼,而是愛的家。


若福音沒有使我們更有愛心,那它就沒有使我們更像基督。讓我們一起學習:活出一種信仰,今天要和大家分享四點:宣教的高峰是當

一、愛能跨越宗教圍牆,建立橋樑

二、愛先改變人心,然後改變世界

三、愛用恩典和好,不憑驕傲爭勝

四、愛從半心半意,走向全心全意


一、愛能跨越宗教圍牆,建立橋樑

經文:路加福音 10:25–37 善良的撒馬利亞人

路 10:2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29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30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33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35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36  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37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愛跨越宗教築起的圍牆。

在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中,那堵隔在猶太人與撒馬利亞人之間的牆,不是一堵看得見的磚牆,而是一堵由「宗教的驕傲」,「民族的偏見」、「歷史的仇恨」堆砌而成的心牆。


猶太人對撒馬利亞人的偏見,根深蒂固,幾乎成了一種宗教化的民族歧視。他們視撒馬利亞人為「不潔的混種」,是信仰不純的叛徒,連提到他們的名字都覺得污穢。猶太人若從加利利要往耶路撒冷,寧願繞道約旦河東,也不願踏入撒馬利亞的土地。他們認為撒馬利亞人是被神棄絕的族群,無權敬拜真神。這種偏見不只是出於驕傲,更源於長久的歷史傷痕。


自從北國以色列被亞述擄去(主前 722 年)後,留下的人與外族通婚,形成撒馬利亞人。猶太人認為他們背叛了血統與信仰,而撒馬利亞人則痛恨猶太人的輕視。雙方之間的仇恨不斷加深,當猶太人重建聖殿時,撒馬利亞人設法阻撓;後來他們自己在撒馬利亞的基利心山建了另一座聖所,象徵兩族信仰的決裂。從此,幾個世紀的敵意變成一道無形的牆,隔斷了原本同源的兄弟。那牆代表人心中一切讓我們選擇「經過卻不理會」的理由。


而耶穌的呼召,就是要我們跨過那堵牆,成為愛的橋樑。


因此,當耶穌在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裡讓「撒馬利亞人」成為愛的主角,這對猶太聽眾而言無異於震撼挑戰。祂在拆毀一個民族偏見的堡壘,也在宣告:在神的眼中,愛比出身更尊貴,憐憫比宗教更聖潔。


今天我們談「宣教再創高峰」,但這個高峰不是數字的高峰、不是策略的突破、也不是資源的堆疊,而是愛的高峰。耶穌在十字架上所登的那一座山,才是真正的宣教高峰——祂不是用權勢、策略、人力資源征服世界,而是用愛贖回世界。


今天的宣教工場,最需要的不是宗教的擴張,而是愛的流露;不是制度的輸出,而是生命的分享。若我們把宣教只當作計畫、目標、或報告,它會成為宗教的工程;但當宣教根基在愛裡,它就會成為福音的見證。


真正能打動人心的,不是我們的策略,也不是我們的資源,而是那顆願意同行、聆聽、流淚、陪伴的心。愛能跨越語言與文化,能坐在傷痛的人旁邊,能在黑暗的地方活出光。今天的世界不缺方法、不缺科技、不缺金錢,缺的是為人破碎、為靈魂哭泣的心。


不是策略,而是愛;不是資源,而是愛。

當愛成為宣教的核心,高峰就不是我們能達到的成就,而是神藉著我們讓世界看見祂的愛。


真正的「宣教再創高峰」,不是比過去更忙,而是比過去更愛;不是走得更遠,而是走得更深;不是建立更多據點,而是進入更多人心。當宣教回到十字架的愛、教會就會再登高峰——那是愛的高峰,是基督自己站立的山。


愛不是抽象的情感,真正的愛不是在講台上被宣講,而是在群體中被活出。真實的門徒訓練,不是在課堂上記筆記,而是在群體中彼此磨合、彼此服事、彼此相愛的過程裡發生。教會若只是築牆建堡,只會是防衛、隔離與排外;但若是橋樑,就能連結神與人,也能讓人彼此靠近。


耶穌講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就是愛的橋樑最鮮明的圖畫。那個被猶太人蔑視的撒馬利亞人,卻跨越種族與宗教的界線,停下腳步,為受傷的人包紮傷口、付出代價。祭司與利未人有宗教的身份,卻沒有愛的行動;而撒馬利亞人沒有宗教的地位,卻有神的心腸。愛不在聖殿裡的儀式,而在路旁的善行。今天教會若要被看見,不是靠燈光、建築或節目,而是靠愛的行動。


那麼,基督徒群體如何成為宗教與外在世界之間的橋樑?


首先,我們要看重關係性的網絡,勝過僵化的宗教制度。人不是被制度吸引,而是被愛吸引。當小組、團契或教會以愛為中心,它就會成為溫暖的家,而非冷漠的機構。其次,群體的功能不是自我維護,而是愛的外展。若小組只顧內部分享,卻忽略外面的需要,它就成了封閉的圈子。小組存在的目的,是讓人遇見神,也讓外人感受到愛。


具體來說,我們可以建立一個以外展為導向的小組。例如,開放家中聚餐邀請鄰居;到社區關懷中心探訪長者;或一起為學校的老師、學生禱告。這些簡單的行動,就是橋樑的材料。每一個善行、每一次關懷,都是在為神鋪路。當人經驗到被愛,他們就更容易理解神的愛。


我曾在一個社區服事的教會看到這樣的故事:我們每週為社區中貧苦的人送食物,他們絕大部分都是講西班牙語、甚至不會說英文的人,我們不先講道、不要求回報,只單純付出,探訪他們,和他們做朋友,慢慢與他們建立關係,我們去照他們的孩子,給他們活動,聖誕禮物,幾年之後,這群西語的人主動問:「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做?」我們就開始給他們傳福音,開始了西語的敬拜,橋樑就建立了。


這就是「橋樑」!教會的存在,不是讓人仰望高牆,而是讓人看見一條可通往神的路。基督徒的群體應當幫助人跨越隔閡——讓教會與世界不再遙遠,讓邊緣人與主流社會重新相遇,讓信徒與慕道者在愛中相連。


橋樑是在愛中建成的。當教會從堡壘變成橋樑,從防衛變成擁抱,從內聚變成外展,我們就真正活出了基督的心。願神的教會不只成為真理的殿,更成為愛的橋——讓人透過我們,看見通往天父的路。


羅德尼‧史塔克(Rodney Stark)是一位宗教社會學家,並非基督徒,卻提出了一個極具洞察力的問題:初期教會是如何改變世界的?一個在主後四十年仍屬於猶太教邊緣、被人輕視和逼迫、信徒不過數千的小團體,如何在短短三百年之內,成為羅馬帝國的主流信仰,擁有約六百萬名信徒?


他指出,基督教的興起並非來自群眾性的神蹟,也不是政治力量的強制,而是一個自然的社會過程,透過人際關係網絡、社區關懷、道德吸引力以及人口上的優勢,使信仰在生活中紮根、在關係中傳遞。換言之,基督徒之所以改變世界,不是因為他們的理論高明,而是因為他們活得不一樣,而這種不一樣極具吸引力。


人們很少因抽象教義而改變信仰,更多是因朋友、家人、鄰舍的影響而被愛吸引進入群體。新的信徒又在自己的關係圈中帶領他人,這種連鎖反應的模式使福音不斷擴散。


特別是在危機之中,基督教信仰展現出具體的社會與情感力量,當瘟疫、逼迫與動盪席捲社會時,婦女與家庭生活成為教會增長的核心。基督教提升了女性的地位,反對墮胎與溺嬰,提倡忠誠婚姻與穩定家庭,這使基督徒群體擁有更高的出生率與更低的死亡率。


主後一六五年與二五一年爆發的大瘟疫中,異教社會拋棄病人,各人逃命;唯有基督徒留下照顧病患,許多人因此感染而死,卻也因此拯救了更多生命。這種「憐憫的殉道」深深打動了旁觀者,讓許多倖存者因感恩而歸信,瘟疫反而成為福音增長的催化劑。


當時的羅馬城市擁擠、污穢又危險,是絕望的溫床;異教的宗教雖有祭儀,卻缺乏社群關懷,而基督徒建立了彼此照顧的群體,提供食物、庇護與歸屬感。初代教會成為都市中的「愛心網絡」,照顧寡婦、孤兒、囚犯與窮人,使人們在混亂中看見秩序與盼望。


逼迫時期,殉道者的勇氣與平靜震撼了世界,他們以生命重新定義受苦,將悲劇化為見證,將軟弱變為力量,他們的故事塑造了群體的身份,也激發了後來者的信心。與此同時,異教的慈善侷限於家族與階層,但基督徒的愛卻跨越一切界線,延伸到陌生人、奴隸與敵人。


教會透過執事制度、寡婦事工、共享資源,把愛制度化,這種包容的憐憫倫理,使基督教在道德上具有無可比擬的吸引力。


史塔克估算,初代教會每十年增長約四成;當君士坦丁在主後三一三年頒布寬容詔使基督教合法化時,帝國其實早已在底層被改變。


基督教征服羅馬帝國,不靠刀劍與權勢,而靠那在苦難中不離不棄的愛、那在黑暗中彼此扶持的憐憫。它的力量,不在政治,也不在奇蹟,而在一群平凡信徒的生活見證——他們在瘟疫中留下,在逼迫中相愛,在城市中服事,讓世界看見一場靜默卻深遠的愛的革命。


Stark, Rodney. The Rise of Christianity: A Sociologist Reconsiders Histor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6.

應用:本週開始築橋:邀請一位與你背景、信仰、階層不同的人到你家。愛,從靠近開始。


二、愛先改變人心,然後改變世界


約 5:4-5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

轉化世界之前,先讓神轉化你的心。真正的屬靈生命,不是外在的活動,而是內在的關係;不是宗教的表現,而是愛的存在。

許多人渴望改變世界,卻忽略被神改變的內心。若外在的行動缺乏內在的更新,最終只會枯竭。你可以有滿滿的日程、滿屋的計畫,但若心靈乾涸,服事就會成為壓力而非喜樂。

我們不能給出自己沒有的東西。憐憫的泉源若沒有聖靈注滿,愛就會變成人為的努力。就像一口井若沒有水,再多汲水的動作也無用。服事別人之前,我們必須先被神服事;安慰別人之前,先要讓神醫治我們。主耶穌在服事人群之前,常常退到曠野禱告。因為祂知道,力量不從人來,而從與父的連結而來。

柔軟的心,比剛硬的意志更有力量。剛硬的心可能撐一時,卻難以長久;柔軟的心雖看似脆弱,卻能被神塑造。

因此,若我們渴望帶來成長與改變,必須由外而內地更新。這不只是行動的改變,更是屬靈姿態與品格的塑造。要培養一顆對準上帝憐憫與公義的心,在異象與謙卑之間取得平衡。透過禱告、反思與聆聽,讓神在我們裡面動工。真正的改變,始於個人內在,然後向外擴散,影響社群。

有一位宣教士在非洲服事多年,當地人問他:「你為何願意來到我們這裡?」他回答:「我不是來改變你們的文化,而是讓你們感受到神的愛。」他的愛不是策略產生的,而是聖靈注滿的。因為只有被愛充滿的人,才能流露出愛。

弟兄姊妹,各位同工,神呼召我們不只是行動者,更是被祂轉化的人。真正的宣教更新,不靠更多的計畫,而靠更多被神摸著的心。當我們先被聖靈改變,愛就會流動;當我們的心被柔軟,群體就會被更新;當我們的生命被轉化,世界就會看見基督。讓我們先讓神改變我們的心,然後讓祂藉我們改變世界。

神學可以在圖書館裡找到,但愛,必須走進街頭。


德蕾莎修女在印度加爾各答街頭,看見一個奄奄一息、滿身髒污的男人倒在水溝裡。她把他抱起來,替他清洗身上的傷口。那人虛弱地問:「妳為什麼要這樣做?」她微笑著說:「因為我愛你,耶穌也愛你。」那人輕聲回道:「現在我可以像個人一樣死去了。」

那天,她沒有講道,但她的生命就是一篇道。不是談論愛的宗教,而是蹲下來行出愛的生命。

應用:

每天禱告:「主啊,先改變我,再使用我。」求聖靈將急躁變為憐憫,將冷漠變為溫柔。在長期服事中持續得力,避免讓理念停留於理論層面,而能轉化為真實可行的生活方式。


給大家介紹盧雲的一本書,亨利‧盧雲(Henri J. M. Nouwen)。《愛勝過恐懼:進入親密、豐盛、狂喜的生命》。陳逸茹譯(Lifesigns: Intimacy, Fecundity, and Ecstasy in Christian Perspective, Random House, 1986),台灣:校園,2016。

這是盧雲晚期極具代表性的屬靈反思之作,深刻探討如何在恐懼的世界中,活出「被愛的生命」。

盧雲首先指出,現代人普遍活在恐懼與疏離之中。人們害怕被拒絕、被比較、被遺忘、被失敗吞噬——連在教會與事奉中,也常被焦慮與競爭驅動,怕失敗、怕孤單、怕受苦,而非被愛驅動。「恐懼是親密的最大敵人,因為恐懼使我們緊抓熟悉的東西,而不敢信任所應許的未來。」

在這樣的世界中,基督徒被呼召成為「愛的群體」,以愛取代恐懼,成為盼望與真實關係的見證人。盧雲強調,教會--基督徒的群體應成為一個「生命的記號」的群體:

一個能讓人經驗親密、被接納的地方;

一個愛能流動、生命能結果的地方;

一個以敬拜與感恩為喜樂中心的地方。


在這樣的群體裡,服事不再是義務,而是生命的自然流露——是神的愛在我們裡面的延伸。


盧雲在加拿大「方舟之家」(L’Arche Daybreak)與心智障礙者同住時深深體會到,真正的親密不在能力,而在臨在(presence)與真誠(authenticity)。他放下哈佛學的教授職位,去到方舟之家去服事那些心智障礙的人,他體驗到,若要培養親密,我們必須學會安靜、聆聽與脆弱地活著。當我們藏在假面背後,就失去了親密;當我們勇敢被認識,就經驗了愛。


建立愛的團隊

建立一個有愛的宣教團隊,不是靠策略,而是靠生命;不是靠計畫,而是靠愛的流動。真正的宣教團隊,必須同時擁有三個屬靈的記號——親密、成果與喜樂。若沒有親密,宣教就變成組織;若沒有成果,愛就缺乏方向;若沒有喜樂,服事就失去靈魂。親密是根,成果是果,喜樂是香氣。

宣教的根源,是關係,不是任務。耶穌在差遣門徒之前,先呼召他們「與祂同在」(可3:14)。宣教從「同在」開始,而不是從「出發」開始。團隊之間若沒有彼此信任、彼此代禱的親密關係,外面的工作再多,也只是宗教工程。親密不是靠開會建立的,而是在一起禱告、流淚、真誠分享軟弱時被聖靈連結的。盧雲提醒我們:「親密不是我們創造的,而是當我們願意脆弱時所領受的禮物。」宣教團隊的合一,不是形式上的協調,而是心靈上的相連。當我們願意彼此真誠、彼此聆聽,神的愛就成為彼此之間的黏合劑,使我們在差派之前,先被神的愛塑造成一個群體。

有了親密,才會有成果。盧雲說:「我們不能給出自己沒有的東西。」若我們的心沒有被聖靈的愛充滿,服事就會成為壓力而非喜樂。成果不是靠忙碌得來的,而是從「常在祂裡面」自然結出的果子(約15:5)。宣教的果效不僅是決志人數,更是人被愛觸動、生命被更新。真正的成果,是一個城市的眼淚被擦乾,一個家庭的關係被修復,一個心靈重新相信上帝。成果不是我們替神完成的工作,而是神透過我們流出的愛。當團隊每天以禱告滋潤根心,成果就會自然而然地長出。

而宣教的最高峰,是喜樂。耶穌說:「我對你們說這些事,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15:11)當宣教變成敬拜,當愛轉化為感恩,喜樂就成了團隊最真實的標誌。真正的喜樂,不是完成任務後的輕鬆,而是被神使用的幸福感。那是一種「忘我」的愛,是在服事的流淚中仍然笑著說:「主啊,感謝祢。」宣教團隊若失去喜樂,事奉就會變成壓力;但當喜樂成為動力,服事就變成敬拜。喜樂的團隊會散發吸引人的香氣,因為世界正在尋找這樣的真實與溫度。

因此,一個有愛的宣教團隊,不是靠報告或成果證明自己,而是用生命彼此連結,用愛彼此建造,用喜樂彼此激勵。親密讓我們合一,成果讓我們結果,喜樂讓我們持久。當我們在愛中合一,在愛中結果,在愛中喜樂,神的國就透過這樣的群體被看見。真正的宣教,不是去完成神的使命,而是讓神的愛完成我們;不是帶著策略去贏得世界,而是帶著愛去擁抱世界。當我們常在祂的愛裡,宣教就不再是責任,而是喜樂的延伸;教會就不再只是差派的基地,而是世界看見神的愛的橋樑。


三、用恩典化解衝突,不靠驕傲取勝


在馬太福音五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耶穌說:「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這段話極具震撼力——祂說,神寧可我們暫停敬拜,也不要帶著破裂的關係站在祂面前。換句話說,在神眼中,愛與關係比宗教與儀式更重要。這正揭示了一個屬靈真理:根基於愛的群體,必須操練
和好的藝術

真實的群體,不是沒有衝突的群體,而是學會如何面對衝突的群體。只要有人,就會有差異;只要有差異,就會有摩擦。價值觀不同、性格不同、資源有限、立場不一——這些都可能成為火藥。

宣教中,文化的衝突:我們帶著熱心去服事,卻常忽略當地的習俗與尊嚴;一個好意的舉動,可能在對方眼中成了冒犯。

種族的矛盾:膚色與背景形成無形的界線;宣教士覺得對方懶散,當地人卻覺得宣教士驕傲,彼此都被偏見蒙蔽。

同工的衝突:不同性格、不同方式,在壓力下放大差異;一句誤會或一個眼神,就能讓愛受傷。

與領隊的衝突:理念不合、風格不同,領導與同工之間容易產生張力;若缺乏傾聽與謙卑,團隊就陷入冷戰。

夫妻的衝突:語言隔閡、生活壓力與孤單常讓宣教士夫妻疲憊不堪;白天同工,夜裡沉默,愛被消磨成距離。

真正的宣教,不是沒有衝突,聖經從不否認這現實,反而要我們學會以愛來處理衝突。要在衝突中學會更深地相愛。

宗教往往會掩蓋問題,讓人躲在禮拜、服事或口號後面,用虔誠取代誠實;但愛卻勇敢面對,用真話取代假面,用柔軟取代防衛。宗教會說:「沒事,我原諒你了」;愛卻會說:「我們需要好好談一談,讓關係被醫治。」真正的屬靈成熟,不是沒有矛盾,而是願意被神帶入修復的過程。

耶穌的話挑戰我們:不要以為敬拜可以替代和好。祂說,「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禮物。」這是一種顛覆性的優先順序——祂把「關係的修復」放在「宗教的敬拜」之前。也許你今天正在服事神、唱詩、禱告,但心中仍有一個人讓你咬牙、讓你不平。主說:「先去找他。」不是因為神不重視禮物,而是祂更重視你的心。若你的心被恨所掙扎,你的敬拜就無法自由;若你的心被饒恕釋放,你的禱告就會重新有力量。

在愛的群體中,饒恕是試金石。愛不是一致,而是饒恕。當我們能夠對傷害我們的人說:「我選擇饒恕你」,我們就最像耶穌。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仍然說:「父啊,赦免他們。」這就是愛的極致。饒恕不是否認傷痛,而是拒絕讓傷痛成為主宰。它不是一次性的情緒釋放,而是一個不斷選擇恩典的過程。

群體若要持續興旺,就必須學會以健康的方式解決分歧。那需要誠實的對話、謙卑的傾聽與聖靈的幫助。也許我們需要「第三方」的調解,也許要流眼淚、花時間、甚至道歉。但請記得,**處理衝突的能力不是附屬議題,而是愛的核心要素。一個不懂得處理衝突的教會,只會越來越碎;但一個願意面對衝突的群體,反而會越來越真。因為每一次的修復,都是神在群體中更深工作的見證。

有一次,一位牧師說:「我寧願我的教會真實地爭吵,也不願大家虛假的和平。」因為虛假的和平只是冷漠的包裝,而真實的愛願意冒險。當我們勇敢地走向彼此、誠實地說真話、謙卑地尋求和解,我們就成了世界少有的見證——在分裂的世代中,仍有人選擇和好。

弟兄姊妹,神正在尋找這樣的群體:不逃避問題、不隱藏衝突、不假裝完美,而是以愛修補破裂的關係。因為福音的核心,不是宗教的潔淨,而是關係的恢復。耶穌來,不只是要我們被赦免,更是要我們學會饒恕。當教會學會這門「和好的藝術」,我們的敬拜就更真,我們的群體就更深,我們的神就更被看見。願我們在獻上禮物之前,先學會獻上自己——那是一顆柔軟、願意愛、也願意饒恕的心。

我們的教會,最近因為 Charlie Kirk 的事,分為兩個陣營:支持 Kirk 的與不支持 Kirk 的會友,兩邊分歧很大,教會同工也因為這事而爭執,幾乎決裂。我們選擇坦誠對話、花了不少時間去討論溝通,彼此認罪,最終建立了更深的信任。


戴德生 —— 穿上別人的衣服的愛

當戴德生到中國宣教時,他發現大多數西方宣教士仍穿著歐洲服裝、吃西餐、住在外國人社區裡。但中國人與他們之間,隔著一道看不見的牆。

於是他做出一個大膽的決定:他剪掉金髮,留起辮子,穿上中國長衫, 搬進中國人家裡住。

同工批評他說:「你這樣是妥協!」他回答說:「要贏得中國人,我必須成為中國人。」

他不是想表現偉大,他只是想像耶穌那樣——道成肉身地去愛。愛,不停留在舒適圈裡;
愛,跨越文化,走進他人的世界。他創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打破傳統宣教的界線,穿上中國服裝、留辮子、吃中國飯、住中國屋。

他的宣教理念是:「愛,就要道成肉身。」他讓福音走出沿海城市,深入中國的心臟地帶。愛不是高談闊論,而是走進他人的世界,用行動說話。

應用:
本週你需要與誰和好?發個訊息、打一通電話、走近那個人——愛,在和解中被看見。


四、從半心半意之愛,愛到全心全意



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三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這段話不僅是主給門徒的吩咐,更是祂給教會的印記。世人認出我們不是因為我們的神學多正確、制度多完善、聚會多盛大,而是因為我們彼此相愛。耶穌沒有說:「你們若講道有能力,眾人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也沒有說:「你們若守律法嚴謹,眾人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祂只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愛,是門徒的徽章,是教會的證據,是福音最有力的語言。


然而,今天的世界對信仰最大的反感,不是因為教會不夠多,而是因為教會太「半心半意」。我們太容易成為「方便的信徒」:在舒服時才願意付出,在安全時才願意去愛。有人行善是為了福音果效;有人愛人,是為了吸引人信主;有人服事,是為了事工成果。這樣的愛帶著條件、帶著計算、帶著保留。它或許外表虔誠,卻缺乏耶穌那種「全心全意」的奉獻。耶穌愛門徒,不是因為他們值得,而是因為祂的愛本身就是完全。祂知道彼得會否認、猶大會出賣、眾人會逃跑,卻仍然愛他們到底。祂的愛不是一時的熱情,而是一生的委身。


半心半意的信仰令人反感,因為它缺乏真誠。世界不被宗教打動,卻被愛吸引。當人看見基督徒的愛只是口號,卻不見行動,他們自然失去信任;但當他們看見有人願意愛到受傷、愛到流淚、愛到付代價,他們就開始相信,這個信仰是真的。特蕾莎修女曾說:「若你愛到痛,那就再也沒有痛,只有更多的愛。」愛要付代價,但那正是它最像基督的時候。十字架不是舒適的愛,而是捨己的愛;不是方便的愛,而是堅持到底的愛。


然而,要從半心半意進入全心全意,我們要先辨認什麼攔阻我們。有人被恐懼捆綁——怕被拒絕、怕被傷害;有人被舒適圈困住——只願意在熟悉的環境服事;有人被制度壓力掩蓋——在服事中失去了愛的初衷;有人被世俗文化麻痺——以效率取代關係,以成功取代忠心。但真正的愛,總是帶著風險。愛是一場冒險,是願意走出安全區,進入需要的地方。


這樣的愛,在宣教中尤其真實。當唐與凱蘿‧理查森(Don & Carol Richardson)夫婦到巴布亞紐幾內亞的撒維族宣教時,他們驚訝地發現,這個民族竟然崇拜「背叛」!在他們的文化裡,出賣朋友被視為最高的智慧,他們甚至認為猶大才是福音故事中的英雄!理查森夫婦沒有急著譴責他們,也沒有高舉聖經責備,而是選擇「先聆聽、後傳講」。他們花時間理解對方的文化,終於發現當地有一個古老的習俗:當兩個部落願意和好時,會彼此交換一個嬰孩,稱為「和平之子」。於是他告訴他們:「耶穌就是上帝給我們的和平之子。」那一刻,整個部落的人都流下眼淚。福音不再是外來的宗教,而是愛在他們文化中的回聲。理查森後來寫道:「真正的宣教,不是先開口,而是先傾聽。愛,會用對方的語言說話。」


愛總是需要「冒險的臨在」。耶穌不是遠遠地愛我們,而是走進我們的世界,成為我們中的一員。祂沒有在天上喊「我愛你」,而是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若我們的愛只停留在言語和理論,它就不是主所說的「新命令」;唯有當愛化為行動,它才成為福音的力量。


因此,弟兄姊妹,讓我們選擇一個「不方便的愛」。也許是一次難以啟齒的原諒,也許是一個時間不合宜的服事,也許是一筆會讓你捨不得的奉獻。愛,從來不方便;但當你願意付代價,你就更像基督。不要讓信仰只停在理智的層面,而要讓它進入生命的肌肉——愛要被實踐。


同時,我們也要防範「倦怠的愛」。愛不是衝動的熱情,而是持久的臨在。許多服事者一開始滿腔熱血,後來卻因挫折、冷淡或疲乏而退縮。真正的愛,是在枯乾時仍然選擇忠心,在不被理解時仍然選擇給予。愛不是一次的行動,而是一種生命的方向。


耶穌說:「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這句話不是命令的壓力,而是應許的邀請。祂在說:當你們彼此相愛,世界就會看見神。因為愛是最深的啟示,是神性在人性中的閃光。半心半意的信仰只能吸引觀眾,但全心全意的愛能改變人心。


願我們不再做「方便的信徒」,而是「完全的愛人」;不再計算愛的回報,而是讓愛自由流動;不再把愛當作附屬,讓它成為信仰的核心。當教會學會這樣去愛,世界就會知道,耶穌真的在這裡。

結論

弟兄姊妹,今天的呼召,是一場「從宗教到愛的革命」。耶穌來,不是要我們築起高牆,而是要我們建造橋樑;不是守住制度的界線,而是走進人心的破口。祂要我們先讓神改變自己的心,再讓那顆被愛改變的心去改變世界。真正的信仰,不是防守的堡壘,而是行動的愛;不是口中的福音,而是生命的見證。

有人說,教會最美的時刻,不是禮拜堂滿座,而是愛走出門外。有一間教會在門口掛著一句話:「我們不只是去教會,我們就是教會——無論愛走到哪裡。」教會不是地點,而是一群被愛的人,把愛帶到每一個角落。若愛只停留在詩歌裡,那只是宗教;若愛走進人們的傷口,那才是福音。

讓我們選擇「建橋,而非築牆」。也許那座橋,是一通久違的電話、一場難開的對話、一頓為和解預備的飯;也許是向被誤會的人伸出手,向冷淡的人多走一步。愛永遠是主動的,也是跨越的。

同時,讓神先改變你的心。復興不從計畫開始,而是從心裡的破碎開始。你若讓神觸摸你,祂就會用你的生命觸摸別人。別等別人先改變——你成為改變的起點。當你願意放下驕傲、走出舒適區、以恩典面對衝突,你就成為神國的橋樑。

也許你說:「但我受過傷。」沒錯,愛的路上總會痛。特蕾莎修女說:「當你愛到痛時,就不再有痛,只有更多的愛。」愛要付代價,但那正是我們最像耶穌的時刻。祂沒有用報復改變世界,而是用赦免;沒有用權力征服人心,而是用十字架融化人心。

因此,我邀請你,本週開始一個簡單卻真實的行動挑戰:每天禱告一句:「主啊,教我這週真心去愛一個人。」然後用一個行動回應——打一通電話、邀一餐飯、送一份關懷,或原諒一個讓你難受的人。愛不是要改變對方,而是先改變你。當你開始去愛,神的國就在你生活的地方發芽。

最後記得:耶穌沒有說,「人要因你們的神學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祂說,「若你們彼此相愛,眾人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世界不在意我們懂多少,而在意我們愛多少。願我們離開禮拜堂時,不只是聽完一篇講道,而是成為一篇活的講道——跨越界線、進入傷痛、擁抱差異、滿有喜樂。當愛開始行動,世界就會知道,耶穌真的在這裡。




小組討論

  1. 建橋實作:這週你要跨越哪一道「看不見的牆」(家人、同事、世代、文化或政治立場)?請寫下一個具體行動與時間(例如:週三晚打電話、週五中午請吃飯)。

  2. 內在更新:在你的服事中,哪一塊最容易「靠忙碌而非靠主」?你將如何安排「常在主裡」的節奏(固定安靜、禱告清單、屬靈同伴)來先被神改變?

  3. 恩典處理衝突:想起一個需要和好的人。若照太 5:23–24「先去」,你第一步是什麼?你會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麼?需要誰作第三方陪伴?

  4. 從半心到全心:為何你常以「方便與安全」決定是否去愛?請定一個「不方便的愛」—一次原諒、一個探訪、或一筆捨己奉獻—並約定小組下週彼此回報。

講道概念

因為耶穌將信仰的核心還原為愛,教會就必須建橋不築牆、先讓神改變我們的心、用恩典處理衝突,並以全心全意的愛改變人心與世界。

講道目的

讓會眾明白耶穌的新命令(約13:34–35)與「常在主裡」(約15)的生命是宣教與群體生活的根。願聖靈在我們心中點燃對半心半意信仰的聖潔不安,讓十字架的愛再次燃旺。並促使我們本週採取具體「建橋行動」——主動和好、跨文化/跨世代接觸,作一個不方便的愛之舉。

神學焦點

耶穌以道成肉身的生命示範愛,並以「彼此相愛」為門徒的記號,使教會成為世界與福音之間的橋樑。神在基督裡成就和好,使我們被聖靈更新、常在主裡,從內而外流露祂的愛。真正的宣教高峰,不在於策略或資源的多寡,而在於十字架之愛的外溢——那愛使人相連,也使神得榮耀。

精警句子

  • 不是築牆,是建橋;不是分隔,是擁抱。

  • 先讓神改變你,再讓祂藉你改變世界裡。

  • 愛的試金石不是一致,而是願意饒恕彼此。

  • 不是策略,而是愛;不是資源,而是愛。

  • 半心的宗教令人冷淡,全心的愛能融化人心。

  • 教會最美的時刻,不在堂內敬拜,而在牆外去愛。

  • 常在主裡,才會長出愛的果實。

  • 讓我們不只講一篇道,而是成為一篇道。




Sunday, November 2, 2025

愛的力量,《雅歌系列二》歌 8:6–7

愛的力量

雅歌八章六節至七節

《雅歌系列二》

福遍中國教會
林永健牧師
2025.11.02

講道概念:真愛是強壯、持久、立約的,是上帝信實之愛的影像。


引言

《愛是不保留》是一首 2000 年代初期香港教會復興敬拜年代的詩歌,我很喜歡這首歌,歌詞簡潔、旋律優美、信息很觸動人心,詩歌的第一句:

常聽說世界愛沒長久,哪裡會有愛無盡頭?塵俗的愛只在乎曾擁有,一刻燦爛便要走!

道盡了現代人對愛的體驗!愛不長久,愛可以悄然來,也能無聲走。「愛踏進來時不問同意,轉身離去也不留餘音。」愛脆弱如玻璃一觸即碎,如風燭一息即滅,如薄冰一壓即裂,看起來好像愛仍存在,卻禁不起衝擊。

愛被當成天氣:晴天了就開心,陰天了就抱怨,颳風就離開。愛被當成商品:喜歡就買單,不喜歡就退貨。愛被當成命運: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毫無責任。


但詩歌繼續說:而我卻確信愛是恆久,千秋過後仍長存不朽!而基督的愛、釘死在十字架,正是這種愛最好的例子。

這詩歌說出了人對永久、沒保留的愛之渴望。我們心中都渴望著長久的愛、堅固的愛、持續不死、萬世不休的愛,當電影《鐵達尼號》中的 Jack 為了讓 Rose 生存,甘願沉入冰冷的海底,那一幕讓全世界流淚,因為我們渴望著那犧牲的愛中,愛的極致,為對方而死。

另一部電影《阿甘正傳》中,阿甘一生遭人嘲笑,被貼上「笨」的標籤,被社會邊緣化;但在他的單純世界裡,他只堅持:就是單純地愛珍妮。珍妮(Jenny)是阿甘小時候在校車上認識她,她的童年充滿創傷(父親酗酒並虐待),成年後離家尋找自由,投入嬉皮文化、毒品與放縱的生活,她多次離開又多次出現在阿甘生命裡,生命最後重病回到阿甘身邊,與他結婚後不久過世。Jenny 在故事中代表一種「破碎的人性」——充滿傷痕、拼命逃離、渴望被愛卻又不敢停留;而阿甘對她的愛像一面鏡子,顯出什麼叫不是因為對方值得才愛,而是選擇愛到底的那種恆久忍耐,儘管他被誤解、被輕視,他仍然愛到最後。

我們都渴望有這樣堅定、專一的愛,阿甘成為我們的英雄偶像,在危難之中仍能相擁,能夠為愛停留犧牲,是人世間少有的奢(Shē, shar)華。

所以《愛是不保留》這首歌在 2003 年香港的 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症)爆發的時候,流行起來,風靡(迷 Mí)一時,成為香港流行歌曲之一,直到現今,在患難中,人對真愛的渴望越加深刻,好幾位有名的歌手以這首歌為他們的照牌歌 ,甚至在香港的街頭,隨時都會有人拿起結他,在路邊演唱這首歌。


我們心裡問:「真的有這種愛嗎?」「有沒有一種愛,不只是熱情開始,還能堅持到底?」「婚姻裡的愛、親情裡的愛、教會群體的愛,真的有可能走到最後嗎?」

今天我們要讀《雅歌》,《雅歌》是愛的詩歌(love poetry),是一本情詩選集(collection),八章聖經,總共二十二首的情詩,不少學者試從《雅歌》中找到一個敍述的故事,究竟主角是一男一女、一男兩女、或兩男一女都很難弄清楚,《雅歌》並非愛情的故事,而是一連串的情詩,充滿意象,其中許多極為感官。


《雅歌》告訴我們,這份對愛的渴望不是偶然,而是神放在我們裡面的印記。《雅歌》開始第一句:當女子呼喊:「願他用口與我親嘴,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1:2),那不只是浪漫的詩,而是人心深處對真愛的呼求。

「你的愛情比酒更美。」「愛情」(希伯來文 dodim)是一名詞,眾數,它是《雅歌》中的標誌性名詞之一,在整本舊約 61 次用法中,《雅歌》佔了 31 次。

在《雅歌》中的用法包括:

  1. 作為對男的情人的呼喚或稱呼:「我的良人(beloved)白而且紅,超乎萬人之上。」(5:10)。
  2. 複數形式指「愛與愛的表現」:「你的愛情比酒更美」(1:2)。這裡所指的不僅是抽象的情感,也包含具體的愛,包括身體的接觸、動作、撫觸、親吻、性的關係。

《雅歌》的「愛情」dodim,是戀人之間具體、親密、愉悅的愛的表達,是指一種被婚姻關係所揀選的、具體呈現的、帶著喜悅的愛。《雅歌》的「愛情」dodim 沒有將婚姻中的性愛消毒、抹平,而是給予它尊嚴與正名。立約的愛並非冰冷的忠誠,而是帶著喜悅的忠誠。

請注意這愛情的描寫:

2b 美好,你的愛情,比酒
2b Better (ṭôbîm), your love, than wine

3a 香氣,你的膏油,美好
3a To fragrance, your oil, Better (ṭôbîm)

這種「愛情」是「美好」,是「善」的,神在創世的時候,七次說:神所造的「是美好的、是善的」,是「合神旨意」的狀態。

《雅歌》肯定了人類的愛、親密關係。教會有一種傾向,就是認為聖經不應該是談情說愛,甚至把性的話題當為禁忌,很少談及或討論這些話題。然而,雅歌肯定了愛情的美麗與力量,並為神的子民提供了談論愛情這個重要話題的平台。

《雅歌》裡的愛情是我們心裡渴望長久的、堅固的愛,是能熬過夜的愛、能走過傷痕仍然選擇留下的愛。它不是偶然,是立約;不是一時,是一生。

而這樣堅忍的愛,不只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它其實是神對我們的愛的影子,人間的一段婚姻,可以成為一面鏡子,映照出上帝怎樣愛祂的子民。

今天的經文是《雅歌》第二十首的情詩,8:5-7。


讀經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戴在你臂上如戳(逴 chuō chore)記;
 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
 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
 眾水不能熄滅愛情,大水也不能淹沒。」(雅 8:6–7)

講章預覽


今天我們看愛的三個面向:

  1. 愛以歸屬為印記  6a
  2. 愛以專一為誓約  6b
  3. 愛以拒控為界線  7



一、真愛是以歸屬為印記  6a


第二十首詩:如印記(8:5-7)

這首詩可以說是整卷《雅歌》中最有力量、最有決定性的的詩,是全書二十二首詩的高潮,其它二十一首都只是描寫「愛情」,而這是在雅歌中唯一一處真正退一步、反思愛本質的詩歌,有強烈的教導性。這首詩很清楚是女子對男子(你--第二人稱單數)所說的話。


女子

5a     那從曠野上來的是誰呢,靠在他良人身上?

女子首先問一個修辭性的設問,先提出問題再自我回應引出論點。

那個從一個曠野上來,靠在他的愛人身上的女子是誰?女子靠在她愛人身上的姿勢,表現出親密和相互依賴,並暗示他們在曠野所做的事情。女子在接下來回答她自己的問題:我懇求你讓我成為你真正的愛人,我要的愛情不是一夜情、一刻燦爛便要走的愛,而是恆久、沒有保留的愛,第 6–7 節是一段女子向良人提出的懇求,懇求男子完全佔有她。這兩節經文可以說是整卷《雅歌》中最令人難忘的句子,因為它們對「真愛」下了定義。

第一、真愛是以歸屬為印記


6a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

懇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愛必須像「印記」──而這印記有三個意涵:(1)印記代表身份認定,(2)印記代表歸屬權,(3)印記具有永久性。

第一、身份認定,心上的印記在這裡是一種所有權和個人身份的印記。用來識別擁有該印記的個人,表示所有權。

例子:

第二、歸屬權,女子要求男子允許女子完全「擁有」男子,但不是某種廉價、商業性的擁有,她想要男子心甘情願地將自己給她。「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表示女子渴望成為那個男人身份的一部分。以今日的語境來說,這有點像婚戒——戴在手上,象徵一生的承諾。但她所求的更深:不是把戒指戴在手上,而是把那代表她的印記,烙在他的內心深處,刻進他最裡面的自我。

求婚的情景:紐約中央公園,景色如畫,陽光把湖面照得微微發亮。兒子帶著女朋友回到他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他忽然單膝跪下,拿出那枚預備多日、藏在口袋裡的戒指。他說了很長一段話,不清內容,但看得見他那份誠意與顫抖。最後,女孩含著淚點頭,把戒指戴上,兩人相擁。原本躲在暗處他的姐姐與一位他的致友衝出來,高聲歡呼。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完全「擁有」對方,歸屬對方。

應用:「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屬我。」6:3,彼此相屬。 

「帶在你臂上如戳記」,意思是她渴望他公開地承認、宣告她屬於他。臂上的印記,在古代代表極其珍貴、值得被擁有者明確標記的事物;在《雅歌》中象徵對所愛之人的看重。

第三、這樣的印記是永久、不會被抹去的,是不能逆轉的標記。所以愛情不是瞬間的火花,而是永久的烙痕。她求的不是「請愛我久一點」(Let me stay for awhile.)而是:「把我烙在你裡面,使我成為你的一部分。」

應用:《雅歌》中的女子並非要求短暫翻雲覆雨的情熱,而是渴望被「烙印」,成為對方生命的一部分。在婚姻中,這提醒我們:真愛不是尋找激情的延長,而是立約的堅持。婚姻的本質不是「愛多久」,而是「愛到底」;不是「是否還有感覺」,而是「是否仍守盟約」。


《The Vow》(誓約)真實故事概述

Kim 和 Krickitt Carpenter 是一對年輕的新婚基督徒夫妻。結婚後兩個多月,他們遭遇嚴重車禍。Krickitt 的腦部嚴重受創,導致記憶倒退近兩年 —— 她完全不記得 Kim,也不記得自己已經結婚。醒來後,她認得父母與舊朋友,卻對眼前自稱是她丈夫的男人毫無印象。

從那一刻起,他們進入一段艱難的「婚後重新認識」旅程:

她不記得婚姻,因此對丈夫沒有情感基礎,腦創讓她個性改變,變得易怒、防備、抗拒親密,Kim 必須承受「妻子還在,但愛不在」的失落,法律上仍是夫妻,關係卻像比陌生人更難的重新開始,許多人勸 Kim 離婚,另找幸福。但 Kim 深信婚約—— 「無論健康或疾病、順境或逆境、愛妳珍惜妳,直到死亡」—— 他選擇重新追求妻子:重新約會、交往、陪伴、寫信,用行動重新建立新的愛,而非靠消失的記憶。

雖然 Krickitt 至終沒有恢復記憶,但在後來的互動中,她重新愛上了眼前這個男人。他們後來再一次舉行婚禮,相當於「重新自願立約」。

2012 拍成電影。

感覺消失,婚姻不一定要結束,記憶抹去,愛仍可以從頭開始,愛情不是描述當下的感受,而是承諾未來的選擇,Kim 用他的生命證實一句話:愛情不是情緒的回憶,而是意志的承擔與堅守。


二、真愛是以專一為誓約  6b



隨即,她提出愛的力量:6b「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

為什麼作者選擇「死亡」來比喻愛?因為在人類的經驗裡,死亡是唯一無法抵抗、無法談判、不能抗拒、不可逆轉最強大的力量。君王與國度都敗在它手下,歷史告訴我們:君王可以打遍天下而無敵手,但死亡從未輸過一場戰。亞歷山大大帝三十三歲死去,他說:「我覺得我才剛開始活,卻要走了。」凡人之生,短如呼吸之間。遇到死亡,只有舉手投降。

死亡不像風暴 —— 風暴可以過去;
死亡不像疾病 —— 有時能痊癒;
死亡不像爭吵 —— 可以和解;
死亡是不能折返的、不可逆轉的、無條件徹底的結束。

真愛——與死同等級,與死亡一樣不可討價還價,與死亡一樣那麼強大。

沒有事物可以阻止死亡,在遠古近東,死亡被擬人化為一個具有強大力量的神。在近東神話中,這個神的名字是莫特(Mot,「死亡」),他的力量是如此之大,甚至贏過並吞噬了那代表繁殖、生命力的巴力(Baal),死神莫特比生育春雨的神巴力更強大。在這裡,女子大膽地宣稱愛情,她的愛情,甚至比死亡更強大。換句話說,真愛是不可抗拒、堅定和不可動搖、而且不可逆轉、長久的。

應用:前幾天,聽到一對我們下一代、在教會中長大、結婚十一年的夫婦,決定離婚,共同撫養一個兩歲半的兒子,我非常難過。不是愛得太輕,是把困難看得太重。問題不在愛太薄,而在困難被看得太厚。

人對「負面刺激」的敏感度遠高於正面,心理學稱 negativity bias,一句不中聽的話,比十句溫柔的話留下更深刻印象;一次衝突,比三年陪伴更容易被記住。生活把真實的人性擠出來,缺點被日常放大,人性一暴露,就覺得「問題太重」,所以在婚姻中,問題在體感上永遠「巨大」,恩典與愛常被壓縮,不知所終。但真愛的力量是如死之堅強,可以勝過一切的問題。

愛情的力量如死之堅強,下面三句,更加具體描述這力量是如何發生的:「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

第一、愛情如死堅強的力量是從如陰間之殘忍的「嫉恨」所發動的。你是否覺得很奇怪,愛情與嫉恨平排,愛情的堅強與嫉恨的殘忍連在一起。愛情與嫉恨平行、死亡與陰間相通、堅強與殘忍同義。

這裡的嫉恨、妒嫉(jealousy )(qinʾâ),一般的用法,幾乎總是以負面的方式出現,好比心胸狹窄或自私自利。但在這裡嫉恨(jealousy)在婚姻的愛情中卻不是負面的,愛情中的嫉恨而是正當的獨佔性:一段盟約的愛,必然排他、唯一、專屬,不允許有任何競爭對手。嫉恨如陰間之殘忍,來一個、殺一個;來一雙、殺一雙;絕不留情、絕不手軟;如陰間之殘忍,絕不容許有第三者。

我剛結婚的時候,我並不明白,愛情的堅強如嫉恨的殘忍,我以為對別的女孩子好一點,並不等於我不愛妻子,但我是大錯特錯。婚姻不能容讓任何人或任何東西介入我們兩人中間:

  1. 金錢
  2. 話事權
  3. 兒女
  4. 姻親:父母、兄弟姊妹、親戚
  5. 朋友

愛情的力量要讓嫉恨如陰間之殘忍,來一個、殺一個;來一雙、殺一雙;絕不留情、絕不手軟;愈殘忍愈好,絕不容許有第三者。可能你說:林牧師,這太過份了!太殘忍了!可是陰間就是那麽殘忍:來一個、殺一個;來一雙、殺一雙;絕不留情。

就像神對祂的百姓一樣:只能有一位神,任何競爭對手出現,神都不會放過,神的嫉恨不是錯,而是盟約的防衛者。當年神在西乃山賜下律法,而以色列人卻在山下拜金牛犢,神向百姓發烈怒,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my wrath may burn hot,神的怒氣如火爐燒起),讓我將他們滅絕(consume, finish them),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出 32:9-10),你說神的嫉恨是否殘忍?那是幾萬、幾十萬、甚至是上百萬的人呢!

我們很多時候,不是不愛神,不是沒有神,而是我們愛神又愛別的東西,神一個忌邪(jealousy)的神,人類只能有一位神,盡心、盡性、盡力愛神的意思是尊祂為獨一、唯一、沒有對手、沒把有任何東西放在神之上。如果我們有,就會觸動神的嫉妒。

當年,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創世記廿二章,要亞伯拉罕將他的兒子、獨生的兒子、他所愛的以撒獻在壇上,燒為灰作燔祭。我們立刻受不住,神為什麼那麽殘忍?這兒子是神所賜的,是神應許的,為什麼現在要殺死他?真的要來一個、殺一個?愛兒子有何不對?愛神又愛兒子有何不成?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 4:24)神愛我們,絕不容忍我們有別的神,祂的愛情堅固、祂的嫉恨如陰間之殘忍,為的是要守衛愛的盟約,這盟約沒了,愛也就沒了。

同樣地,男人和女人只能有一位配偶,如果這種關係受到威脅,嫉妒就是一種適當的情感。這一切都是因為關係的完整性是如此重要,它是如此基本、如此深刻,能激起強烈的情感和激情。

最後一句:「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也提到這愛情所發的火光是耶和華忌邪的烈火。它使用的意象是烈焰的火光。從字面上看,電光這個字與近東的瘟疫之神「利色」(Resep)有關。

火光是如此熾熱、如此強大,以至於詩人要把表示火焰的字重複兩遍、堆疊在一起表示,原文的結尾用到「Yah」——耶和華的縮寫。此是「耶和華(Yah)的火光」),「最高級」的火光、可敬可畏,表示激情的強烈,必須謹慎地對待像愛情這樣強大的東西。

整卷雅歌唯一一次出現神的名字,就是在這裡:此愛的強度帶著神的性格。不是人造的火,而是「耶和華的火」。這火不可馴服,不可玩弄,不可輕看——必須以敬畏接近,因它是聖性的火焰。

這意味著:婚約之愛不是一段人類情感,婚約之愛是承載神聖烈焰的地方,是神在地上所設立、以祂火焰親手點燃的盟約。

因此,這段把所有關於「愛」的定義一舉翻轉,愛不是脆弱,愛剛強如死,愛不是開放,愛排他如忌邪,愛不是人間的煙火,愛帶著耶和華的烈焰,這是《雅歌》真正的高峰,不再是描寫愛,而是定義愛。

在雅歌8:6,女子表達了她的信念,即她對男子的渴望,以及她想要他對她產生的渴望,將勝過陰間的權勢。

應用:

來到雅歌的高潮,經文不再描寫甜蜜,也不再描寫追尋,而是用不可退讓的語氣,把「愛的本質」推到最高點:「愛情如死之堅強」,是最不可談條件、不可談退路、不可談例外的力量——風暴可以過去、疾病可能痊癒、爭吵可以和解,唯獨愛的真諦是不可逆的忠誠。與死同等級。


三、真愛是以拒控為界線  7


女子在最後作出結論性的宣告:


7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

先是火——現在是水。照理說,水應該能滅火;但詩人說:這種愛不是自然界能熄滅的火,是神耶和華的火,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滅掉這火。

「眾水」與「大水」在古近東世界不是單純的自然物,而是混沌之力、毀滅之勢、神話中足以吞噬生命的海神意象。詩人說:即便是能摧毀文明、拉平城市、奪去國度的力量,也不能把盟約之愛熄滅。

「眾水不能熄滅愛情」 

「愛的火焰」是耶和華的火﹐換句話說,真愛之所以能撐過洪水,不是因為人類有多偉大,

乃是因為這愛的來源不是人——是神。

若愛只是兩個人的熱情,第一場誤解就能把它吹熄;
若愛只是婚禮上的誓言,第一個失望就能把它裂解;
若愛只是意識形態的契合,第一個家庭風暴就能把它擊碎。
但若愛是出於神,那麼就算「水」從四面八方淹來:

失望的水、沉默的水、眼淚的水、貧窮的水、疾病的水、老去的水、性格差異的水、成長背景衝突的水、育兒壓力的水、婆媳張力的水、人生轉折的水——全部加起來,也仍然淹不熄。

因為這不是「人的火」,這是「神的火」,是用十字架燃起的火,是用復活證明的火,是永不撤回的火,是神忌邪的烈火,是專一、。

應用:

接著她進入最強烈的對照:愛不能被購買。

最後,她將愛情對比另一種強大的勢力(他家中的財寶),結果也是如此。財寶能換來許多東西,我們說:有錢能使鬼推磨,金錢甚至能改變人心,但卻不包括愛情。愛情不能被收買。試圖這麼做只會換來藐視:付出全部身家,仍將招致失敗。

她說:即便有人傾家蕩產,想用可交換的價值換取這種不可交換的東西,結果只有一個:「就全被藐視。」

意思是:你若試圖用價格換愛,等同宣告你根本不懂愛,你會被愛本身拒絕。

愛不是商品,愛是盟約;愛不是交易,愛是歸屬;愛不是得到對方的好處,愛是把自己給出去。

8:5–7 為整卷《雅歌》先前所有篇章賦予了最終的意義。到了書末,書拉密女子對所羅門所提出的這段話,界定了「以耶和華為中心的愛」在婚姻中包含了什麼。本段對愛的定義是:真愛是一個成熟的過程,雙方必須在彼此尋找與再發現的交互旅程中一同成長,這過程雖艱難卻充滿酬賞;這樣的愛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沒有一方掌控整個關係;這樣的愛帶有聖潔的嫉恨性,排除一切外來的介入,因此是一夫一妻、不轉向他人或世俗利益的愛;這樣的愛不能以金錢購得,也不能用強迫得到,而必須是雙方共同的確定與承諾;這樣的愛具有世代性的酬報,因它強固到連身處其中的人都不能熄滅它的火焰;它也引導夫妻進入一種別無他途可達到的親密。整卷雅歌先前所描繪的篇章,正是為了引導讀者理解這段有關耶和華之愛的教導信息。

(一)專一且排他

這份愛是彼此獨享的,沒有第三者的空間,不以身分、地位或外在條件取代或衡量。

(二)帶有歸屬印記

雙方彼此視為己有,願意公開承認這份關係,並非曖昧、不確定或留退路。

(三)不可被交易或操控

這種愛不能用金錢換取,不能靠權勢壓迫,也不能靠性親密維持;它不是利益交換,而是立約之愛。

這正是整卷《雅歌》的巔峰聲音——

《雅歌》其他二十一首描繪愛,唯有這一首真正「定義」愛。

而在這女子的聲音中,我們聽見的不只是夫妻之愛的本質,也是神與祂子民之間盟約之愛的倒影。

應用

「眾水不能熄滅愛情」——因為那火不是人的火,是耶和華的火。若愛只是兩個人的熱情,第一場誤解就能把它吹熄;若愛只是婚禮的一句誓言,第一個失望就能把它裂解;若愛只是觀念契合,第一場人生風暴就能摧毀它。但若那愛是神所點燃,就算水從四面八方淹來——失望的水、沉默的水、眼淚的水、貧窮的水、疾病的水、性格差異的水、家庭張力的水、育兒壓力的水——全部加起來也仍然淹不熄。因為這不是人的火,是十字架燃起、復活證明、永不撤回的火。雅歌宣告一個世界最反文化的真理:愛不可被收買,也不可被代替。

如果我們只看婚姻最甜的時刻,我們不會相信雅歌是真實的。雅歌之所以可信,是因為它也寫尋找、寫冷落、寫哭泣、寫誤會、寫修復、寫立約、寫火焰——換句話說,它寫的是破裂中的愛如何被重新喚醒。愛不是在一切都好時被證明,而是在「看起來已經愛不下去」之後仍然存在時被證明。

這就把我們帶到一個極實際的問題:當愛被考驗的那個夜晚,你選擇什麼?

不是問「你還有沒有感覺」,乃是問:「你讓不讓神介入?」掙扎不等於失敗;掙扎是愛正在被鍛造。

真正決定婚姻走向的,不是衝突本身,而是衝突來臨時——你是「轉身離開」還是「轉向神」?

因此,今天的呼召不是對配偶,是對神:

「主啊,我願意讓祢的愛接管這段婚姻。」
「主啊,我願意用立約取代情緒,用恩典取代清算。」
「主啊,把祢的火重新放回我的心,也放回我們的家。」

雅歌在尾聲告訴我們:婚姻不是浪漫維持的,婚姻是 真理+恩典+神的烈焰 撐住的。當一個家能在破裂與風暴裡仍站住,世界就看見——那裡有一種愛,比死更強。


小組討論


1)《雅歌》說愛「如死之堅強」,而我們的文化卻相信愛「像情緒會冷卻」。你認為基督徒最大的「愛的觀念」錯誤是什麼?為什麼?
2)女子求「如印記」是要求對方公開認定與全然歸屬。在現代婚姻或關係中,哪些行為其實透露了人想保留退路、不願排他?你曾經看見或經歷過嗎?
3)經文說「用財寶換愛被藐視」。你在哪些關係中曾試圖用條件、付出、補償、表現去換取愛?結果如何?
4)若愛真是「耶和華的烈焰」,那我們對婚姻與關係最大的「悔改」應該從哪一件事開始?為什麼從那裡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