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1, 2026

沒有先知像摩西,《申命記系列八》申 34:11-12

沒有先知像摩西

申命記三十四章十節至十二

《申命記系列八》

福遍中國教會
林永健牧師
2026.02.22



引言

各位弟兄姊妹,主內平安。


中國人有句俗語說:「蓋棺論定。」意思是:一個人一生的是非功過,往往要等到他離世之後,才比較能作出客觀的評價與總結。棺木一蓋,意味這人已走完一生,他的評價也彷彿就此定案,無法再逆轉;生前所作所為,到此成了結論。

所以,有些人死了,許多人為他惋惜,覺得是國家社會的損失;但也有些人死了,眾人反而覺得他死得太遲,像那樣的人早該走了,為什麼拖到今天?不但不表同情,甚至拍手稱慶。

今天我們讀的是舊約聖經、摩西五經的最後一卷——《申命記》。在全書最後一章第三十四章裡,最後的壓軸三節——第十到十二節——正是對摩西的一生作「蓋棺論定」。


摩西走到人生終點,登上尼波山,站在毗斯迦山頂,在耶利哥以東,離應許之地不到十公里。神讓他站在山巔,環視整片應許之地:先望向北方,看見基列地——約旦河以東一帶;再往西北望去,視線按著地平線逆時針轉,看到拿弗他利的地業,在加利利海以外的山區;再往西看,是以法蓮和瑪拿西的地土——約旦河西岸的山地;接著向西南延伸,是猶大的地界——約旦河與死海以西的丘陵地帶;再往南看,便是猶大的南地(Negev),一片乾旱的曠野;最後,視線繞過死海那條深深的裂谷,看見死海北部的低地——耶利哥平原。


今天你若到尼波山,山的對面有一個遊客商店,叫「聖經故事花園」(The Garden of Biblical Stories)。裡面有一座摩西遙望應許地的雕像,有人戲稱它是 “The Chinese Moses”,Made in China,看起來也像個中國人;店裡也有各種大小的Chinese Moses販售,作為遊客紀念品。


申命記 34:4–5 記載說:「耶和華對他說:『這(你看到的地方)就是我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之地,說:我必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現在我使你眼睛看見了,你卻不得過到那裏去。』於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在紐約的一座博物館裡,有一幅名畫《摩西之死》(The Death of Moses),尺寸 9 呎乘 13 呎,法國畫家 Alexandre Cabanel 於 1851 年創作。畫的正是摩西離世、神親自安葬他的情景——真的是「蓋棺」。而 34:10–12,便是神對摩西一生的總評——真正的「蓋棺論定」,摩西一生的定案。

我們都知道,在猶太人眼中,摩西是以色列歷史上最偉大的人物之一。猶太經典傳統《塔木德》(Talmud)稱摩西為 “Moshe Rabbenu (mar-SHA rah-BAY-noo)”——「摩西我們的老師」。這個尊稱強調:他不只是領袖,更是以色列整個屬靈傳統的教師。拉比傳統認為摩西是最高等級的先知:他的啟示不靠中間媒介,不藉夢境或異象,而是清晰、直接從神領受;因此沒有任何先知能與摩西相比。

在猶太思想中,律法是民族的生命線;而摩西是把律法 Torah 帶下來的人,所以他是舊約律法的中保,是民族存在的根基。亞伯拉罕是民族之父,大衛是最偉大的君王,所羅門是最有智慧與財富的皇帝;但摩西是整個民族制度與信仰結構的奠基者——沒有摩西,就沒有以色列的民族身份。否認摩西的獨特地位,幾乎等同否認以色列本身。

那麼,聖經對摩西的「蓋棺論定」究竟怎麼說?神怎樣說?如果今天死的是我,我盼望神會怎樣評論我的一生?我的「蓋棺論定」會是什麼?

摩西的「蓋棺論定」記載在申命記最後的三節經文,34:10–12:


「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耶和華打發他在埃及地向法老和他的一切臣僕,並他的全地,行各樣神蹟奇事;又在以色列眾人眼前顯大能的手,行一切大而可畏的事。」

這段評語肯定不是摩西自己寫的,而是聖經在摩西死後,對他一生所作的總評,是「蓋棺」的論定——彷彿在他的墓誌銘上寫著:「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這稱呼何等崇高:獨一無二的先知,之後再沒有像他一樣的。

但我們要先弄清楚:先知不是「算命式」的預言——不是我預測你今天下午吃什麼、喝什麼、要去什麼地方。舊約的先知,是代表神說話、傳神的話的人;就像今天白宮發言人代表總統發言一樣。聖經說:以後再沒有像摩西一樣的神的代言人。若神在我的墓碑上寫:「以後再沒有興起牧師像林永健的」,你或許覺得是何等榮幸——獨一無二的牧師!然而,這句「沒有先知像摩西」究竟意思是什麼?為什麼聖經說摩西如此特別、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第十節下半節給了答案:因為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

請留意:聖經不是強調摩西「認識神」有多深,沒有人比摩西更認識神,不是這樣說的,而是強調「神認識他」。在這份為他寫下的「墓誌銘」中,最突出的不是摩西對上帝的認識,而是耶和華對摩西的認識。

這裡用到的字 yāḏaʿ,「認識」,是聖經裡極重要的動詞,基本意思是「知道」——God knows you,神知道你。但它的含義遠超理性認知,是帶著關係、經驗、親密、揀選與委身的意味,用在夫妻的關係上,亞當認識夏娃,就生了該隱(創 4:1)。上帝「知道」摩西,乃是面對面(face to face)的認識,極其親密:神主動尋找他,在曠野呼召他,又把一個重大的使命委任他,傳給他神的律法,使他成為神啟示的代言人。

多年同行之後,他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愈發親密;凡認識摩西的以色列人也都看得出來:他生命中最深的關係,是與神的關係。因此,申命記最後為他留下的評語,最鮮明、最動人的記憶,不是他的才能或成就,而是上帝親自認識這位已經離世的僕人。

第十一至十二節又補充說:耶和華打發他在埃及向法老和臣僕並全地行各樣神蹟奇事,又在以色列眾人眼前顯大能的手,行一切大而可畏的事。摩西之所以無可取代,乃是因為他被神使用,在以色列歷史中那個無與倫比的「出埃及」時刻,因神的認識與差遣,成為神的代言人,宣告神的話,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民數記》第十二章記載了一件看似可大可小的事,足以說明摩西這位神代言人的獨一無二。經文提到:「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這並非一件錯事,聖經從未說他錯。申命記 7:3 禁止與迦南七族通婚,是在摩西娶古實女子之後才頒布;而古實人(黑人)也不在那七族之中,神並沒有責備摩西。然而,摩西的哥哥亞倫與姐姐米利暗卻藉此毀謗他,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這句話聽起來很熟悉——「神也跟我說話,你有什麼了不起?」

當時百姓反對摩西並不稀奇。你讀《出埃及記》與《民數記》就會發現:以色列人從一開始就不想離開埃及。他們第一天就問摩西:「你想帶我們去哪裡?」迦南地沒有人去過,進了曠野更是怨聲載道。

但這裡反對摩西的,不是百姓,而是他的至親。米利暗是那位曾在河邊看守摩西、又向法老女兒推薦母親乳養摩西的人;亞倫更是神在摩西未出生前就預備好的哥哥。當神呼召摩西,摩西一再推辭:「我不是能言善道的人,昨天不是,今天不是,你跟我說完話之後,將來也不是。」神卻回答:你未出生之前,我已預備了亞倫,他可以替你說話。於是兄弟二人同去見法老,在法老面前出生入死。如今,反對摩西、毀謗摩西的,竟然就是曾救過他的姐姐,與出生入死的哥哥。

請注意民數記 12:3 的一句話:「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你可以想像:面對哥哥姐姐的毀謗,摩西一句聲音也沒有出——不申辯、不為自己說話、不反駁。但你能不能體會他心裡的痛?弟弟反對他或許還容易些,如今反對他的卻是家中兩位長輩:一位長兄,一位救過他的親姐姐。


於是耶和華在雲柱中降臨。第四節說,耶和華忽然召他們三個出來;然後叫亞倫、米利暗上前,對他們說:


「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神在夢中向先知說話已經非同小可——你昨晚作夢,神有跟你說話嗎?沒有,多半是噩夢而已。但第七節說:「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與其他先知不同),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意思是:在整個神的家、以色列百姓當中,摩西是一個完全可靠、忠於神、忠於神的話的人,他是絕對可以信任的。)我與他面對面說話(34:10 重複的話),乃是明說,不在夢中,不在異象中,不用謎語,而是面對面向摩西說話,並且他必見我的形象。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我的僕人」,神站在摩西的一邊,是我揀選的代言人,你攻擊他,就是攻擊我,你們攻擊我,為何不懼怕呢?

摩西就是這麽特別的人,神重複的評論:「耶和華面對面認識他」——這是何等崇高的評語!若在我的安息禮拜,神也這樣說一句,那真是不得了。這就是摩西的蓋棺論定:神面對面認識這位偉大的先知——他傳神的話,得著神的肯定。這是第一點。

但問題來了:摩西如此獨特、無人可比——這位傳神話語的先知如今死了,以色列人怎麼辦?神是不是就從此「不再說話」了?

第二點、摩西死了,但神仍然說話


34:4b「你卻不得過到那裏去。」34:5「於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在摩押地。」

神的代言人死了。摩西的確是神面對面認識、與神面對面說話的人;以後再沒有這樣的僕人。但三十四章也陳述一個事實:摩西死了,眾人必然擔心——以後怎麼辦?誰像摩西那樣謙和?誰像摩西那樣親近神?誰能面對面聽神說話,再回來告訴我們?

然而,申命記告訴我們:摩西死了,神仍然說話。

《申命記》的作者記載了三十四章的結束——摩西已不在。其實若我們再留心一點,《申命記》第一章開頭一句,摩西也已經「不在這裡」了:

申命記 1:1:「以下所記的是摩西在約旦河東的曠野、疏弗對面的亞拉巴……向以色列眾人所說的話。」

你或許會問:《申命記》大部分不是摩西在說話嗎?不就是摩西自己寫的嗎?但若你懂一些希伯來文,就會發現:作者恐怕不是摩西本人。因為這裡說的不是簡單的「約旦河東」,而用了另一個字 b,意思是「對面」約旦河對面(beyond the Jordan River, away from the Jordan River)。換句話說:這句話是站在約旦河西岸的人說的——他在描述「摩西在約旦河對岸」說話。摩西在約旦河東岸說話,而記錄這句的人是在西岸。這也意味著:這一句不是摩西寫的;作者不是摩西。摩西不可能過約旦河進迦南——他曾拼命祈禱,上帝說:「夠了,不要再求了。我讓你看見,但你不得過去。」

所以,當申命記 1:1 說「以下所記的是摩西在彼岸、在約旦河對面所說的話」,其實暗示:說的人、聽的人、讀的人——都已經過了約旦河。申命記是作者(不是摩西),在記錄摩西在彼岸所說的話。

所以誰在傳神的話?摩西。摩西死了,難道就沒有人再傳神的話?不是的。他們過了約旦河,仍然有人把神的話傳出去,這位作者,仍然替神傳話,傳神的道,從第一章到三十四章:今天我們能夠聽見、讀到摩西的話,是因為聖靈感動興起一位作者,把摩西的話、把神的話記載下來。我們不知道作者是誰,但他記下了摩西的話,也記下了神對摩西說的話。

摩西死了,但神仍然說話;否則,我們就不會有《申命記》。

摩西過去,再偉大的領袖、再屬靈的偉人,也只服事他那一代。摩西不在,不代表上帝不在。上帝仍在,上帝仍說話,上帝仍興起人傳講祂的話——雖然再沒有一位先知像摩西那樣偉大、那樣「面對面被神認識」。因此作者才說:以後再沒有先知像摩西。他是知道的:是,我不是摩西,我不像摩西;但上帝仍守約施慈愛,祂的應許確實,祂仍讓以色列人聽見神的話,也聽見摩西的話,因為有《申命記》,有這位蒙聖靈感動的作者,傳神的話。

摩西死了,神仍然說話,這是第二點。

第三點,神仍然說話,我們否願意遵守神的話,使我們得福?


申命記三十四章最精彩的地方,不在於糾纏「到底還有沒有先知像摩西」;那不是最重要。申命記最特別的地方,是它重複記載了神在西乃山頒布十誡。出埃及記二十章是十誡頒布的歷史現場:雷轟Léi hōng、閃電、密雲,眾人敬畏肅立,聆聽十誡。

而申命記第五章重複再說一遍,不但重述十誡內容,更重述當年以色列人的反應——這才是作者要提醒我們的重點。

當年神頒布十誡後,百姓來見摩西。百姓不是說:「感謝主,我們今日聽見神說話,好像孔子所說:朝聞道,夕死可矣Xī sǐ kě yǐ。」不是。百姓說:「不不不,不如這樣:神和我們說話太可怕了。你上去聽,聽完回來告訴我們,你去做神的代言人,說給我們聽,我們一定遵行。」百姓是害怕——神用雷轟閃電對他們說話,他們以為自己會死。所以他們說:摩西你去;你若死了,我們就回埃及。

今天教會裡也常見同樣的心態:我不想死;摩西你不同,你是神面對面認識的,你去、你去、你去。我們不知道摩西當時心裡怎麼想;他那麼聰明,埃及「哈佛」畢業,不可能聽不懂。但《申命記》的作者精彩之處不在記載摩西怎麼想,而是記載神怎麼想——而神的回應,是出埃及記第一次頒布十誡時沒有記下的;申命記作者特意在這裡提醒我們,尤其是在摩西已死之後。


神怎麼說?申命記 5:28–29:摩西說,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對。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一切的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百姓哪一句神說是「對」的?不是「摩西你代替我們去聽」那一句;神不跟他們糾纏誰上山、誰作中保,誰替神發言。神所肯定的是百姓最後那一句:「我們必聽從遵行。」在最直接的語境裡,誰來傳神的話不重要;重要的不是誰說,而是你有沒有遵行。你們說:「我們必聽從遵行。」這句話說得對,你若聽見就遵行,你和你的子孫就永遠得福。

注意:不只是你得福,你的下一代、再下一代也要得福——不斷地得福。不是因為我們有機會聽到摩西講道才有福;而是無論誰把神的話傳給我們,我們若遵行,神親口應許: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所以關鍵不是誰說,關鍵是你坐在這裡聽了,你要遵行的是什麼。你怎麼聽神的話?遵行就有福。

當年摩西在摩押平原、約旦河東講了五篇道,聽道的人不是因為聽到那位「神面對面認識的偉大先知」就自動得福;而是聽完之後要做什麼。聖經說得很清楚:不是誰講道、也不只是誰聽道,而是誰聽了去遵行,誰就得福。

如今摩西死了,神仍然說話。申命記的作者進入應許之地後把神的話寫下來,給進了應許之地的以色列人繼續聽道。即使不是摩西親自講的,誰講並不重要;甚至作者連名字都沒留下。重要的是:聽的人是否遵守所聽見的話;遵守的人就必得福。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今天我們若只是聽了就算,不去遵行,就沒有用;下次再聽,仍然選擇不行;那再下次繼續聽,卻仍沒有遵行——結果就變成「聽了等於沒聽到」。難怪我們得不到神的賜福,生命也沒有改變,慢慢就像當年的以色列人:聽了又聽,卻不去遵守,結果是「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對神的話聽見卻無感動,明白卻不回應,知道神說的話卻不悔改。

你是不是這樣?

不會再有摩西了。但神仍然說話——甚至透過比摩西差很多的僕人,透過很普通、很有限、甚至不怎麼樣的牧師去傳神的話。你聽完之後可能還覺得他講得亂七八糟。我們無法與摩西比,但重點是神今天對你說了什麼?你有沒有聽到?你要不要遵行?你要不要得福?

兩個主日之前,我們讀申命記二十四章:留下那一捆,照顧寄居者與孤兒寡婦;不可欺負人;當日給人工價,不可等到日落;不要等到他求告耶和華,罪就歸你了。講神的話的人不是摩西那樣偉大的先知,但神仍然說話。問題是:你聽了神的話,你有沒有去遵行?

上週四我去探訪一個叫 Agape 的社區中心,在休士頓 Third Ward 第三區——休士頓歷史悠久的黑人區。Agape 的創辦人、現任 CEO Kirk Craig,也是我們下週 M68 主日的講員。他聽了神的話,就真的去做。他們為窮人建造可負擔住房(affordable housing),用的工人、承包商(contractors)等,他都堅持第一天就發工資。因為這些工人勞苦,常常打工的工錢都是最後才拿到,甚至拿不到,被人拖欠。但 Kirk 聽道、行道,真的照著去遵守,與所有的人都不一樣。雖然沒有摩西這樣神面對面認識的人親自向他傳講神的道,他卻聽見就去遵行;神說:他必得福。

結論

這就是整本申命記的「語用」--作者要讀者的行動:讀者讀完之後,要去遵守。不單只是知道律法的內容(語義),而是要有行動去遵守。到了最後一章,摩西死了,蓋棺論定:他是一位偉大、獨一無二的先知,他不在了;但神的話仍在。《申命記》就是這樣提醒我們:每個星期你都有機會得福——請你好好把握神的應許,把神的話藏在心裡,從你的聽道心態開始,好嗎?

今天在哪些實際層面(財務、職場、公義、家庭、服事),你需要從「聽道」轉為「行道」?

我們同心低頭禱告:

多謝天父,因為你的話不是高高在上;你在我們中間,你的話是我們聽得明白的,是我們可以遵行的。並且若我們這樣遵行,我們就必定蒙福。多謝你,從出埃及第一代你的百姓,到今天這個屬靈的家庭,每一位弟兄姊妹,都可以來到你面前,都可以遵行你的吩咐,以致我們和我們的子孫永遠得福。求你幫助我們把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們得罪你。垂聽我們不配的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求,阿們。



神學焦點

這篇講章的神學核心,在於上帝如何在歷史中持續說話,以及聽與遵行如何成為蒙福的關鍵。講章並未把焦點停留在摩西這位獨一無二的屬靈偉人身上,而是透過申命記 34 章與 18 章之間看似張力的經文,指出一個更深層的神學真理:摩西的獨特性不可複製,但上帝說話的方式與權柄並未中斷。摩西「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並不否定上帝「興起先知」的應許,反而凸顯出啟示的連續性——上帝仍然藉著祂所興起的僕人,透過被聖靈默示的話語,向祂的子民發聲。最終,權威不在於說話者是誰,而在於說的是否是神的話,以及百姓是否願意聽從。

講道目的

這篇講章的講道目的,並非解決一個學術性的「聖經是否自相矛盾」問題,而是重塑會眾的聽道態度與屬靈責任感。講章刻意帶領聽眾離開對「模範答案」與「非此即彼」的閱讀習慣,學習在經文張力中謙卑聆聽,而不是急於為聖經辯解或簡化問題。透過重訪申命記第五章百姓對摩西的回應,講章清楚指出:上帝關心的不是「誰去聽神說話」,而是「聽見之後是否遵行」。因此,這篇講道的實際目標,是呼召信徒從評價講員、比較講章好壞,轉向自省:「今天上帝透過這段話,要我遵行的是什麼?」並將蒙福的應許重新放回「聽而遵行」這條清楚卻常被忽略的道路上。

講道概念

整篇講章的講道概念可以總結為:屬靈生命的關鍵,不在於是否有像摩西一樣的偉大領袖,而在於是否有願意聽道並遵行的百姓。講章巧妙地將摩西的獨特性與其有限性並置:摩西確實無可取代,但他終究屬於他自己的世代;摩西過去,並不意味著上帝沉默。透過申命記作者的視角,講章強調聖經本身就是上帝持續說話的方式,而聖靈今日仍然使用不完美的僕人來傳遞神完全的旨意。因此,信徒每一次聽道,都是一次與神話語相遇、並選擇順服或拒絕的關鍵時刻。祝福並不取決於講道者的高度,而取決於聽道者是否回應;這個選擇,不只影響個人,也影響子孫後代。

講道大綱

引言

蓋棺論定——如果今天神為你寫墓誌銘?

一、摩西的獨特——神面對面認識他(34:10)

1. 「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
2. 「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yāḏaʿ(知道)不是理性認識,而是:揀選、委身、親密、同行
3. 實例:《民數記》12章
亞倫、米利暗毀謗
摩西不為自己辯護
神親自為他作證

二、摩西死了,但神仍然說話

1. 摩西死了。那怎麼辦?
2. 申命記 1:1 的「約旦河對面」已經說明:這本書不是摩西寫的。是進入應許地的人記下來的。意思是:
摩西過去
神沒有過去
3. 神興起不知名的作者。不是摩西。但仍然傳神的話。
4. 重點不是:還有沒有先知像摩西?重點是:神是否仍然說話?

三、不是誰講,是你有沒有遵行(申 5:28–29)

1. 西乃山後百姓害怕:「你去聽,我們遵行。」神怎麼回應?他們說得對。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誡命。
2. 神沒有爭論誰上山。神只看一件事:是否遵行。
3. 祝福與誰講道無關。祝福在這裡:遵行的人,和他的子孫永遠得福。
4. 今天也是一樣。不是誰講道。不是摩西。不是牧師。問題是:
你聽了什麼?
你行了什麼?

結論

1. 摩西不會再回來,但你還可以選擇摩西獨一無二。但神說話不獨一無二。
2. 今天:
可能講道普通
可能信息平凡
甚至牧師不怎麼樣
3. 但神仍然說話。問題只剩一個:你聽見了什麼?你願意遵行嗎?如果不行:心蒙脂油、耳朵發沉。若行:你和你的子孫永遠得福。


討論問題

1. 摩西「被神面對面認識」,這讓你重新思考成功與偉大的標準嗎?你希望神怎樣評價你的一生?
2. 你是否曾經把屬靈成長寄託在「更好的講員」或「更深的教導」上,而忽略了已經聽見卻未遵行的話?
3. 最近一次神透過講道或讀經向你說話是什麼?你是否已經有具體行動?
4. 在哪些實際層面(財務、職場、公義、家庭、服事),你需要從「聽道」轉為「行道」?


Sunday, February 8, 2026

留下那一捆,《申命記系列六》申 24:14-22

留下那一捆

記念救贖的生活方式

申命記 24:14-22
《申命記系列六》

福遍中國教會
林永健牧師
2026.02.08



引言

一九八五年七月,我來到中國浙江省富陽,正是水稻「七分黃,三分青」(Picture)


收割的時候,我有機會到田裡和一些正在收割的農夫談話,農夫彎下身來,一手握住稻稈 gǎn,一手揮動鐮刀,從稻的根部斜斜割下,一排一排往前推進,割下來的稻子,不是隨手丟下,而是整齊地捆成一束一束,好讓它們可以被搬運、被集中。他們邀我試試,我一手握住稻稈,一手揮動鐮刀,但怎樣割也無法割斷稻稈,不是鐮刀不夠鋒利,而是我用刀的角度不對,揮刀的時間(timing)也不對,力氣也不夠,這是一個既費力又細心的過程,沒有人可以站著完成,也沒有人可以急著完成。

弟兄姊妹,你有沒有試過這個畫面?收工了,太陽快要下山,田裡已經割完大部分的莊稼。你轉身準備回家,突然回頭一看,發現角落那裡漏了一捆:一捆收成好的禾捆,你知道,那一捆是錢來的。

你可以叫僕人回去拿;你也可以自己走回去,反正還沒天黑。沒有人會知道,沒有人會罵你。那本來就是屬於你的。你會回頭去拿,還是會留下?

申命記二十四章,就是把我們帶到這個「夕 Xī 陽下的田間」,讓我們站在這個抉擇的路口:回去拿?還是把留下那一捆?

今天我們活在一個很現實的世界。我們學得很快怎樣保護自己,怎樣算到最盡,怎樣在合法範圍內拿到最盡。就算是基督徒,也很容易把信仰變成一套「最低要求」的制度:

給多少才算合格?做到哪一步就夠了?有些基督徒在奉獻上,心裡常常在算:到底要給多少才算「沒有虧欠神」?十分之一是稅前還是稅後?獎金算不算?需不需也要十分之一?這個月多給了,下個月可不可以少一點補回來?在不違規、不犯法、不虧本的情況下,怎樣保護自己的最大利益。連信仰也被我們算成最低要求,只要不低於那條線,我就覺得自己已經交代得過去。

又或者在時間上,我們也是這樣算到最盡,一個禮拜來一次主日,準時打卡,崇拜不遲到,小組能來就來,不能來就算了,只要不像「太冷淡的基督徒」,我們就覺得自己的信仰已經過關了。

於是,我們慢慢活出一種信仰的狀態——表面上沒有做錯事,心裡卻始終不敢把自己真正交給上帝。

而申命記二十四章要顛覆我們一個很深的誤會。上帝不是在這裡教你怎樣做一個好人,也不是單單叫你幫助窮人。上帝是在邀請你,用信心「留下那一捆」,好讓你親身經歷:把自己真正交給上帝,相信順服不是虧損,而是祝福的起點。


今早我們要看的經文是:申命記 24 章 14–22 節。這一段經文,看起來是從十二章到廿六章,稱為《申命記法典》中一些零零碎碎的生活條例:談雇工、談收割、談孤兒寡婦、談公義。但如果你留心讀,就會發現它其實是有結構、有重複、有副歌的,而且每一次重複,都把我們拉回同一個核心真理:留下那一捆,把自己真正的交給上帝。

今天,我想和你一起看三件事:


  1. 為什麼「留下那一捆」不是浪費,而是信心的表現
  2. 為什麼「留下那一捆」不要等到別人向神祈禱投訴
  3. 為什麼「留下那一捆」真正的公義一定帶著憐憫與記念救贖

最後,我想請你問自己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在你現在的生活裡,上帝要你留下的是哪一捆?就在你最想算清楚、最不想留下的地方,上帝要你留下的是哪一捆?你願不願意?

如果你願意,我們一起走進這段經文。

請打開申命記第 24 章第 14 節讀到第 22 節。

「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 Qū wǎng 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你在田間收割 Shōu gē 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14-22節是一段完整的段落,有很清楚的結構。
經文結構:分兩段,14–18;19–22,三+副歌;三+副歌



上帝用「重複」告訴你重點在哪裡。

重複:兩次副歌「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18, 22),是兩段重複出現的結論

整齊對稱(parallel)

14–17:三組原則/案例(雇工、公義審判、借貸 dài 抵押)
18 副歌

19–21:三個生活場景(田間、橄欖樹、葡萄園),三次重複「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
22 副歌

這兩段不斷重複的經文,上帝到底在說什麼?重重複複地講,那麼那樣重要?三次又三次,加上兩次重複強調的主題副歌,表示這麽重要的吩咐是什麼?神吩咐祂的百姓、祂的兒女要做些什麼重要的事?

我們先從下半部分19-22節的重複開始,這是比較容易明白的。

一、要留下那一捆

三個生活場景:


第一個:田間收割莊稼,上帝說當你發現漏了一捆,啊,不要回去收拾了。哎呀,那很浪費。不浪費的,你留給寄居和孤兒寡婦。第二個生活場景:你在橄欖樹收橄欖的時候剩了一些,打漏了枝上的橄欖,未曾打盡,啊,不用回去再打了,留給寄居和孤兒寡婦。第三個是葡萄園,摘葡萄,剩下的還沒有收盡,啊,不要摘盡它,要留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三個的個案,都是同一個吩咐,是嗎?等於宣佈吃早餐,大家要準時來到這裡,吃完之後記得收拾桌子。午飯祂又是這樣宣佈的:吃午飯的時候還有十五分鐘,請大家準時去飯堂,吃完之後記得收拾桌子。晚飯的時候又是這樣宣佈的,是嗎?三個不同的場境,但是在說的都是相同的吩咐。

在這個重複的吩咐第一次出現的時候,還有一個結果,你有沒有留意到?19 節下半節,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如果你真的這樣做呢?你可以不這樣做的,是嗎?收工了,主人,還有些禾稈我在那邊未曾收拾過來。那些禾稈是屬於你的,你可以命令你的工人去收回來。我等著你,我不走了。僕人就要聽你的吩咐,就要去收拾今天收割所有的禾稈,這是你的,你回去收,絕對是合理、合法、合標準的。但是當他這樣和你說的時候,你記起申命記 24 章上帝的誡命:「你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留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於是你在那個時候,你就會和你的僕人說:不要回去收拾了,給一些孤兒寡婦寄居的來拿了去。

你做了一個不同的決定,但是這個決定是有一個後果的。那個後果是什麼呢?那個後果就是造福窮人,幫助窮人,是嗎?有需要的人,我們幫助他,反正一捆半捆而已,不要緊。

我們教會每週都分發食物給一些有需要的人,幫肋他們。教會這樣做的時候,就能夠為主作見證,就能夠吸引人來信耶穌。就算他不信主也好,他們都得到幫助,窮人的幫助是我們這個行動的後果,是嗎?

但上帝不是說窮人就會蒙福,不是這樣說的。你再讀一次:「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這個「你」是不是說窮人呢?不是的,這個「你」是說有田地的地主,是有錢人,是財主來的。他手下有很多僕人幫他去收割,剩下一捆留在田裡面,是嗎?本來應該收起來的,每天剩下一捆的,加起來就不少了,是嗎?都賣到錢的,都是屬於我的財富來的。不是,上帝說你留下讓那些寄居的孤兒寡婦,讓他們來收拾,這樣上帝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要賜福給你,不單是窮人得幫助而已。

上帝這句話真的說得很有意思。祂說當你這樣做的時候,貧窮人得到幫助不在話下;這樣上帝也會賜福給你。感謝主,原來上帝紀念的,一捆禾稈,所值有多少?

上帝不是和你說幫窮人,上帝和你說什麼?上帝說祂幫你的:「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聽清楚,上帝說:我想幫你,不過你有一件事要做。要留下一捆,那就上帝會在你手所辦的事情上賜福給你。祂不是賜福你的靈性而已,祂是賜福你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的工作上。

你有沒有讀路得記?波阿斯很有錢,但是在他的生命當中,唯一的遺憾是什麼?找不到老婆,事業有成,德高望重,大財主,很可能已到中年,鑽石王老五,是嗎?

上帝是怎樣為波阿斯預備路得的呢?正是因為路得到田間拾取Shíqǔ麥穗 Mài suì。她和婆婆拿俄米回到伯利恆後,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兩個寡婦,無依無靠,只能靠拾取Shí qǔ田中留下的麥穗 Mài suì維生。看起來,她好像是「碰巧」走進了波阿斯的田裡;但那真的是碰巧嗎?如果你熟悉聖經,就知道在聖經裡其實沒有「偶然」「運氣」這個觀念。

那麼,是誰引導路得來到波阿斯的田間呢?答案很清楚:是上帝。

但是那個大前提仍然都是波阿斯平時就遵守上帝的吩咐。他那塊田沒有放兩隻狼狗在那裡,見到有陌生人就撲過去,咬你的。路得其實害怕,外地回來的一個摩押的女子,人生路不熟,但那塊田是人人都去收集麥穗的,所以路得是跟著人走的,她不認識波阿斯的。

路得是跟著人走的,人人都走去哪裡?人人都走去波阿斯那塊田。為什麼?因為他開放他的田,他不單止留下了漏了的不去拿,他在收割的期間,他歡迎孤兒寡婦寄居者,他遵行聖經的吩咐。請問耶和華他的神怎樣賜福給他?那就贏得美人歸,路得被稱為賢德的女人(得 3:11),她的美是她的忠誠、謙卑、勤勞、敬虔。

哎呀,這麼好的,是啊,請問你回教會想做什麼?哎呀,不說的,不能說,那你不說,上帝都知道的,「賢德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箴言 19:14,上帝很想賜給你的。「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但是你要懂得跟著祂的教導去做。

波阿斯發夢都沒有想過,他將他的田地按照申命記二十四章的吩咐,這樣開放給孤兒寡婦寄居者。路得中了兩個身份,她是寡婦,又是寄居者。上帝真是千里姻緣 Yīn yuán 一線牽,就是留下的那一捆禾稈,是嗎?路得從來都沒有想過去田間找到她的幸福,找到她美滿的婚姻。波阿斯這樣遵行上帝的吩咐,上帝的福氣臨到他。你讀路得記的時候,從來都沒有想過原來這卷書是在告訴我們,聽一個人遵行神的吩咐,原來的結局是這麼好的。是啊,不是講道理,是講見證。

你如果收割的時候忘記了一捆,你不要回去再拿,留下給那些有需要的人,他們固然得到幫助,但是你遵行上帝的吩咐,你得到的福氣是更大的。

你有沒有聽過這樣的見證?有弟兄做生意,他不是奉獻十分之一,他是留下十分之一給自己。他說這個生意是屬於上帝的,祂要我怎樣用,我就怎樣用的。我不過是銀行的 teller,你有沒有做過暑期工?銀行請你數銀紙,哗,真是日日過手的,成千萬的,不是你的,是嗎?It’s not your money,上帝給你管理的財富是你的吗?什麼時候你以為是你的?你帶得走嗎?你帶不走的。

上帝賜福給你,你在福中,你要知道這個是上帝的賜福。你遵行他的心意,哎呀,幫助了人,自己就會受到虧損,你搞錯了。你再讀清楚一點聖經的教導,你明不明白?你明白的時候,你整個看法做法就反過來了。這個是投資來的。哎呀,早知道股市升到叮叮噹噹,我就不會只是拿一百萬下去那麼少,是嗎?

是啊,上帝應承了你,你這樣做,他要賜福給你,你投資多少下去?是啊,你留下一捆。那上帝就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是嗎?你明白了,懂不懂怎麼做?其實是隨你的,沒有規定你的,沒有逼你的,是看你對上帝的信心有多大的。你信得過他的,你就照他的吩咐去做。你又放長雙眼看看,上帝要怎樣賜福給你。

這三個的例子我們容易明白了,不是規矩來的,不是不讓你回頭拿回留下那一捆的莊稼。你絕對可以這樣做,上帝不會說在你拿的時候打雷打死你,一碰下去。就打雷,上帝可以這樣做,不過上帝從來都不會這樣做,是嗎?有的,否則每天都會這樣的新聞了。

沒有。你在Freeway 旁邊的路邊上,看到一個有需要的人,向你要錢,你仍然只眼望著紅綠燈,看都不看他。他走過來跟你擦完玻璃,你不會弄低玻璃窗,多謝他,更加不要說給錢他。你跟著踩油去了,他罵句髒口。上帝不會叫你跟著撞車的,是嗎?那個不是律法來的,他任你的,不過他提醒了你,他告訴了你,你聽不聽到?你是不是照著去做?你有沒有經歷到他的賜福?

以前,當有人帶著需要來向我求助時,我通常就把身上有的給出去。那時候我的想法很單純:他有需要,我能幫一點,就幫一點。

直到有一天,有人告訴我,我剛剛幫助過的那個人,其實是個「常客」,到處以吃飯為理由要錢,並不是真正走投無路。那一刻,我心裡很不舒服。我覺得自己被騙了,也開始提醒自己:不能再那麼容易給了,要學聰明一點。

坦白說,這樣的反應並不奇怪。今天的世界確實充滿各種詐騙和套路,有些人並不是真的貧窮,而是利用人的善心。問題是,當我為了不再被騙,就完全不再給予的時候,我發現我不是只關上了錢包,也關上了心門。

聖經從來沒有說,我們要幫助所有「看起來像窮人」的人。律法很清楚指出,上帝特別關注的是寄居者——沒有土地、沒有資源的人;孤兒寡婦——沒有能力自立、無依無靠的人。換句話說,聖經不是叫我們天真,而是叫我們分辨。

所以,給予之前需要判斷,需要智慧;但判斷的目的不是逃避責任,而是把幫助給到真正有需要的人。上帝並沒有要我們做傻事,卻要我們在清楚分辨之後,仍然願意行義、願意伸手。因為祂應許說: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祂必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我們。


二、行善不要拖延,不要等他祈禱神投訴你



前面那一半呢?十四節至十七節,也是在三個情景中,三個「不可」的吩咐(禁令):


「不可欺負困苦窮乏的雇工」14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16
「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區)枉(往)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17


命令是給雇主(14)
法庭的審判者、有權力的人(16)
掌握契約與抵押權的人(17)

凡是手中有權力、有資源、有選擇權的人,都不可使用盡權力、必須為弱者留下生路。

14節:這裡說困苦窮乏的雇工,你不可以欺負他。這個字在舊約聖經其實可以再譯得準確一點,是壓迫、剝削(Bō xuè 靴)。

你是老闆,你請一個窮人來幫你做散工,你不要剝削他,明白嗎?明白。那我就照計算政府規定 minimum wage,是嗎?在德州,是$7.25,這個最低工價已經十七年沒有變過,對,我沒有違背最低工資的要求,給他$.7.25,合法,但你不要用到盡,不要欺負他,在香港請個菲律賓傭Yōng人,政府規定多少錢給他吃住,那就照給咯,是嗎?不過政府沒有規定上班時間,所以早上五點鐘做到晚上十一點,六個小時睡覺的了。你沒有犯到法,但是聖經說你不要剝削他,說什麼呢?不是說標準工的事,不是說最低工資。乃是說你如何使用你手上的權力,以及你有沒有把弱者逼到沒有退路。

說一件很奇怪的事,十五節,「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不要剝削他,不是你給多少錢,不是做時間多長,不要剝削,你把人逼到只能向神呼救,這責任在你,重點不是工資表,而是恐懼指數。

他會不會怕今天做完拿不到錢?
他會不會怕拒絕你就沒飯吃?
他會不會怕開口就失去工作?

只要你讓一個弱勢勞工活在這種恐懼裡——即使完全合法,聖經仍然稱之為剝削。申命記 24 章整章都在講一件事:

不要把人用到「剛剛好合法」,卻「完全沒有生路」。這和 19–21 節「留下那一捆」是同一個神學原則:

可以拿 → 但不拿到盡
可以用 → 但不榨到乾
可以行使權力 → 但自願退後一步

我認識一位做生意的弟兄,做trading,他真的去做。他做老闆,不過他不是說發工錢,他發薪水已經是月頭就發了。他說付賬,不知道你有沒有做過這些 trading,通常一出一入,是嗎?拿了你的貨物,你不會立刻付賬的,因為錢在你手上,有利息計算的。通常你都是要拖著,越遲找數越好,三十天、六十天、九十天,甚至你把拿到別人的貨物賣完了,才找數最划算。我父親做綿花的生意,客戶都是拖著,都是等著手中的貨物用完了,賣光了,需要才向你要錦花,才會付上一次的買貨的賬單,父親要請一個特別的人,逐家逐逐上門,收欠款,每次幾乎都是用求的口吻,當父親結束他的生意,這些上百萬的沒付的賬單都收不回來。

都不埋單的,這是行規,是嗎?我繼續跟你拿貨,繼續拖著,都可以的。找人裝修,如果你是大工程的,是嗎?最後臨尾那十分一,不給的。我給一份新的工程給你,那十分一算數的了。這個弟兄讀完申命記,他回到公司,他付賬。對方打電話來:「你有沒有記錯了?不用這麼早付的,還沒有到期。」喔,不是,不是,我可以先付賬給你。先。

他說接著你都想不到,對方變非常好相處,平時什麼話都沒說的,現在不同了。原來聖經教的,真的是上帝賜福,不是給他,是給我。上帝的誡命,不是要禁止你,這樣不行,那樣不准。上帝要你行公義、好憐憫,要在一切的事上,賜福給你。

所以你繼續讀下去,十七節,不要屈枉正直,不要拿寡婦她唯一值錢的外衣來做抵押。你可以這樣去做,並不違法,但你要這樣去做,要有憐憫,不要用盡你的權勢金錢,給真正有需要的人有路可走。這樣你並不會吃虧;哎呀,這樣很大風險,她不還錢,我就虧;這樣又不值;錢在自己的袋子裡好過在他那裡,算到盡頭。上帝的福氣必臨到你。

這個是聖經的教導,尊重這些沒有權、沒有勢的寄居者(今天我們當中的Aliens)、孤兒和寡婦。就算合情合理,你借錢幫他,那總要立個字句,用命去抵押?不用的,你就幫他吧。那很容易沒有了的,沒有了就沒有了。這裡不是說你合夥做生意,那些是投資,有虧有賺,是說你幫助人。幫助人,耶穌怎麼說?左手不要給右手知。

我們不是的,是嗎?我們把幫助人的那張支票放大了一千倍,很大張的,是嗎?那個銀碼寫到大大的,然後出來又要拍照的,現在還要登報,上網。那你想想,上帝都沒有罵你的,但你的賞賜是什麼?

不是,你不要被人知道,你幫助人的時候,左手都不給右手知,即是什麼?不可能的,你的左腦和你的右腦通的嘛。不要記住的意思,不要經常提著,忘記了它。

我試過,在我剛出來在教會服事的時候,有一對夫婦很艱難,丈夫找工作找工作找工作,都做得不長,結果失業,兩個小朋友在家裡,太太很辛苦。我和太太在祈願禱,我們說:你不可以只是叫她平平安安地回去吧,是嗎?願你吃得飽穿得暖,這樣的信心是死的。遵行神的吩咐,我們其實都不是很多錢,不過我們有一點點,於是我們拿著一點點的錢去跟他說,晚上去探他,留下信封。小朋友要吃飯,買奶粉,你用吧。哎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其實真的救急的,不要緊,不用還,都可以的。不過如果你有豐富,哎呀,一定還一定還一定還。

結果一年、兩年、三年,都沒有了下文,真的忘記了,真的忘記了。到最後,見到他們,這個弟兄很認真,約我們出去吃飯。他說我們現在子女長大了,我們很豐富了。他說:「這些是你當年借給我們的,還給你。」其實他不是還那些錢給我,你知道嗎?其實是那份情,那個關係。這麼多年,其實大家在街上見到 hi、bye,那就腳步都不用停的了。但是他很認真,其實我們都不是等那筆錢花,上帝已經不知道多少倍賜福了給我們。

你怎樣經歷上帝的教導,上帝的賜福?你肯不肯聽他所說的?那分別就在這裡了。


三、公義帶著憐憫


所以最難解的是十六節:「不可因子殺父,不可因父殺子。」


古代社會真的野蠻,經常都殺人的——不是,這裡說的是法庭。這裡說的是兒子殺了人,走了,只是抓到爸爸。反過來,兒子很孝順,爸爸殺了人,兒子說你走了,我跟你擔當了。死了人?殺人填命。你抓不到兇手,但是現在你抓到他家裡面最親的親人,要負責的。

上帝說不好,不可以這樣做。你抓到兇手,「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可能死人的家人會覺得很不值,但是上帝說:「你放他一條生路行不行?」事實上,上帝憐憫人到一個地步,在以色列迦南地留下了六座城,給那些無心殺人,那些叫做誤殺的兇手,可以逃亡去那裡。上帝照顧這些殺人兇手,是殺了人的,是有責任的,不過不是謀殺,你分不分得出來?First degree、second degree 和 誤殺 manslaughter,一早想清楚了的 first degree murder;沒有想清楚的,不過吵架一拳打進去,死了 second degree murder。無意中的,聖經說一些很滑稽的,砍樹而已,是嗎?不過那條斧頭的頭鬆了,你一砍,砍下去你的朋友的頸,那條大動脈斷了,流血不止,死亡是你親手殺他的。不過你既沒有動機,也沒有利益,誤殺 manslaughter,上帝關心的。在公義的審判當中,要有憐憫的。

是啊,是嗎?待會兒停車在停車場的時候,沒有看到後鏡,砰!撞了下去你那裡,那怎麼辦?要不要賠?哎呀,弟兄姊妹,愛心愛心,不用賠——要賠的,是嗎?要賠的,有報保險的。哎呀,我沒有放保險,弊了。很多這些情況的,上帝教導我們,有公正,有公義,也有憐憫。


結論




在申命記二十四章還有最後,剛才我們說重複的兩節,18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22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兩個副歌重複的: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你做過奴僕,所以你應該將心比心。你捱過,所以你應該憐恤那些生活很困苦的人,是嗎?你二世祖身大手板,爸爸媽媽很多錢,你就不明白別人為什麼這麼辛苦,懶而已。一句打下去,就還傷害別人的心。不是啊,你試過,你知道世界艱難,所以你好像施洗約翰說,有兩件衣服就分一件給他。你做過奴僕,你現在怎樣對奴僕?只是這個經驗已經足夠你要遵行上帝的吩咐的了。不用說上帝曾經救過你的,這件事不重要的,可以的。

18 節說: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22節沒有重複的理由:

上帝曾經救過你的。如果不是上帝,你沒有今天的,所以你要聽他的吩咐。因為上帝特別赦你、拯救你、保護你。所以上帝說我現在吩咐你的,是出於我的愛,不是出於我的公義。你要聽從。

這裡說的是:上帝要賜福給你,他的 tips 全部寫在聖經裡面了。不過你沒有心機讀而已,全部都說了的了。你照著去做了,他愛你,所以他這樣提醒你。

呼召

弟兄姊妹,申命記二十四章不是要把你變成一個「守規矩的好人」,更不是要你每天算到最後一分一毫,問:「我做了沒有?夠了沒有?」上帝不是那種只會說「不准、不行」的上帝。

你聽清楚:這段經文的副歌一直在唱——「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意思是,你今天能站著,不是因為你比人厲害,是因為上帝救過你。你若記得救贖,你就不會用奴隸的邏輯生活:只顧自保、只求最低限度、只怕吃虧。

所以,上帝在這裡不是單單叫你「幫窮人」。上帝說得很直白:你願意留下那一捆,我要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願意不剝削雇工,不拖欠、不讓人因你而恐懼,我要你活在我的祝福秩序裡。

今天的回應很具體:

你願不願意,為別人留一條路——留一捆、留一點空間、留一點資源?
你願不願意,在別人還沒因你求告耶和華之前,就先行義——提早、清楚、信實?
你願不願意,在公義裡仍然有憐憫——不連坐、不屈枉、不用制度壓死人?

不是因為你很有愛心,是因為你記得:上帝救過你。
如果你願意,今天就不要只聽完就算了。你回去就問主:
「主啊,我這週要留下哪一捆?我這週要提前行義的是什麼?」

禱告

天父,我們感謝你。你今天用申命記的話提醒我們:你不是只要我們懂道理,你要我們在很具體、很現實的生活裡跟隨你。

主啊,我們承認,我們很多時候用的是「奴隸的邏輯」:只想自保、只想拿盡、只想最低限度不出事。我們也承認,我們常常拖延,拖到別人不安、拖到別人害怕,甚至拖到別人需要因我們求告你。主啊,求你赦免我們。

天父,求你把「記念救贖」放回我們生命的中心。讓我們記得:若不是你救我們,我們沒有今天;若不是你憐憫我們,我們不能站立。求你把你兒女的心放在我們裡面,使我們願意留下那一捆,願意為弱者留空間,願意在職場與家庭裡不剝削、不壓迫、不屈枉,並且在公義裡仍然有憐憫。

主啊,也求你照你自己的應許,使我們在你面前學習順服的時候,真實經歷你在我們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不是叫我們誇口,不是叫我們交換,而是叫我們更信你、更愛你、更像你。

聖靈啊,求你今天就指明:我應該留下的是哪一捆?我需要提前行義的是哪一件事?我需要在公義與憐憫之間走正路的是哪一個決定?求你給我們勇氣去做,也給我們信心去等候你如何成就你的祝福。

我們這樣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講章概念


申命記 24:14–22 不是零散的倫理規條,而是一個有結構、有副歌的神學段落:上帝要被救贖的子民在真實生活中行公義、好憐憫——不剝削困苦人、保護弱勢、並刻意「留下」資源讓人得生路;而順服不是吃虧,而是以信心進入上帝的祝福秩序,使上帝在我們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

講章目的

聽眾聽完後能:

  1. 看懂經文:學會用段落與重複讀律法,看見「森林」而非只看「樹木」。

  2. 改變理解:不再把這段只當成「要幫窮人」,而是看見上帝應許「賜福順服者」的屬靈邏輯。

  3. 受到挑戰:面對金錢、工作、契約、借貸、對弱勢的態度,承認自己常用「最低限度」與「自保」來做決定。

  4. 採取行動:在兩個核心領域作具體回應:

    • 留下(19–21):刻意保留、給弱者空間,不榨乾到底;

    • 提前行義(14–15):不拖欠、不製造恐懼,在對方「因你求告神」之前就先行正直。

  5. 以信心期待:把順服當作投資,願意「放長雙眼」看上帝如何在工作與生活中施恩賜福。

神學焦點

  1. 救贖記念作倫理根基:兩次副歌「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18, 22)表明:順服不是功德,而是對救恩的回應。

  2. 上帝關注制度中的弱勢:雇工、寄居者、孤兒寡婦,是社會最缺權力與保障的一群;律法限制強者的權力,保護弱者的生路。

  3. 祝福不是施捨邏輯,而是盟約秩序:24:19 清楚說「賜福與你」——上帝把祝福與順服連結,重塑信徒對財富、風險與回報的理解。

  4. 公義與憐憫並行:

    • 公義:不可連坐(16)、不可屈枉正直(17);

    • 憐憫:不可奪去寡婦最後的衣裳、不可把弱者逼到恐懼求告。

  5. 「有聲的沉默」的神學力量:18 節有「神救贖你」,22 節刻意省略;這種「loud silence」讓聽眾更深記得:不是因你配得,而是因神愛與拯救。

講道大綱

引言

一、要留下那一捆——順服不是浪費,是信心的投資

你以為是「幫窮人」,其實上帝說:我要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釋經(申 24:19–21)

  • 三個場景重複同一個命令:

    • 田間忘下一捆:不可回頭再取

    • 橄欖樹枝上剩下:不可再打

    • 葡萄園所剩下的:不可再摘

  • 這不是「環保」也不是「懶得回去」,而是刻意為弱勢留空間:寄居者、孤兒寡婦。

  • 關鍵在 24:19 的應許:「賜福與你」——對象是地主、資源掌握者。上帝把順服與祝福的秩序連在一起。

例證

  • 紅綠燈口的零錢:你開不開窗?給多少?不是規矩,是信心。

  • 「Visa or Mastercard」的幽默乞者:提醒我們,留下的一捆可能只是一個小小的選擇。

  • 路得記:波阿斯長期遵行「留下」與「開放田地」,上帝把路得帶到他田裡——不是撞彩,是神引導;祝福臨到他,甚至超過他所求所想。

應用

  • 奉獻/分享:不要只問「最低限度」,要問「主啊,我願意留下多少來信靠你?」

  • 生活中刻意留下:每月預留一筆「可分享的資源」(時間/金錢/人脈/餐食),不等情緒來了才做。

  • 關鍵操練一句話:當你很想「拿盡」的時候提醒自己:「我留下,是把主權交回給神。」

二、不要等他祈禱——行義不必拖延,免人落入恐懼

上帝對你最嚴厲的不是「你給多少」,而是:你有沒有把人逼到要因你求告耶和華?

釋經(申 24:14–15)

  • 「不可欺負」可譯作壓迫、剝削:重點不只在合法與否,而在權力不對等下,你如何對待弱者。

  • 核心命令是「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雇工窮苦,整天掛心工錢。

  • 震撼句:「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

    • 上帝的意思是:你若讓他活在不安裡,你就已經有問題。

    • 所以順服不是拖到最後一分鐘,而是「提前解除恐懼」。

例證

  • 講員的「牧師不要結束祈禱」笑話:幽默背後是經文的張力——不要等別人開始害怕才出糧。

  • 做生意:行規是拖 30/60/90 天;但弟兄讀完經文決定提早付錢,結果關係被翻轉、對方更好相處——見證「上帝賜福不是給他,是給我」。

應用

  • 職場/做老闆/帶團隊:

    • 不拖欠、不「吊鹽水式」給資源;清楚、準時、甚至提早(薪酬、報銷、承諾、休假)。

    • 對下屬、外包、清潔、臨時工:用尊重與透明,讓人不用靠擔心過日子。

  • 家庭/人際:不要把人放在「不確定」裡(答應的事、承諾的支持、應付的責任),拖延本身會成為壓迫。

  • 操練一個問題:「我現在的做法,會不會讓對方需要因我而祈禱求救?」

三、公義要有憐憫——在制度與判斷裡為人留生路

屬神的公義不是冷酷的算帳,而是在公正審判中仍然保留憐憫與出路。

釋經(申 24:16–17;連到 18、22 的副歌)

  • 16:不可連坐——不因父殺子,不因子殺父;「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責任要歸責任,不能拿家人抵罪。

  • 17:不可屈枉寄居者與孤兒的正直;不可拿寡婦衣裳作當頭:

    • 你若用制度合法地奪走弱者最後的保障,仍是得罪神。

  • 18、22 副歌:「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 你不是天生就比人高一等;你之所以能站著,是因為神救贖你。

例證

  • 「最難解的 16 節」其實是法庭場景:抓不到兇手就抓爸爸/兒子來抵罪,上帝說不可以。

  • 逃城與誤殺:上帝在公義裡仍保留憐憫。

  • 停車場擦撞要不要賠:愛心不等於逃責任;有公義也有憐憫。

應用

  • 教會/團契/事奉:處理衝突與紀律時,不搞「連坐文化」、不以關係定罪;流程公正、態度溫柔,目的為挽回

  • 借貸/金錢往來:不利用對方的急難抬高條件;能幫就幫,不以羞辱換來安全感

  • 社群關懷:關心的不只是「有沒有給」,而是「制度有沒有讓人活得像人」

  • 操練一句話:「我做這決定,是在彰顯神的公義,還是在運用我的權力?」

結論

呼召



討論問題

1. 「留下那一捆」在今天的樣子
在你目前的生活處境中(工作、家庭、金錢、時間、精力),哪一樣是你最容易「用到最盡」的資源?
你覺得上帝可能邀請你在哪一個具體層面「刻意留下」,為他人預留空間?

2. 提前行義 vs. 最低限度
申命記 24:15 提到,不要讓人因你而活在不安與恐懼中,即使你「最後會照做」。
在你的職場、人際關係、事奉或家庭中,有沒有哪些地方你傾向拖延、等到最後一刻才回應?
這週你可以怎樣實踐一個「提前行義」的具體行動?

3. 風險與信心的抉擇
本段經文中的順服,往往伴隨實際風險——金錢少一點、掌控少一點、保障少一點。
當你想到「留下」或「不榨乾到底」時,你最害怕失去的是什麼?
這段經文如何挑戰你對安全感與信靠上帝的理解?

4. 從自我保護到盟約生活
經文反覆提醒「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把順服建立在對救贖的記念上。
當你忘記上帝過去的恩典時,會如何影響你今天的決策方式?
這週有哪一個小而具體的行動,可以幫助你從「自我保護」轉向「盟約信任」?



Wednesday, February 4, 2026

你有沒有分別?《申命記系列五》申 14-16

你有沒有分別?

申命記十四章十六章

《申命記系列五》

福遍中國教會
林永健牧師
2026.02.01


命題:你是神的兒女,那麼你在生活中「有沒有分別」?


引言

人如何「離開神」?

很多人以為,人離開神,是因為有一天忽然不信了,忽然否認神的存在,或者公開宣告自己不再是基督徒。但現實往往不是這樣。更多人離開神,不是因為反對祂,而是因為日子久了,活得跟沒有神一樣。

近年研究顯示,美國 Barna Group 的調查指出,大量自稱為基督徒的人,在生活價值、道德選擇、金錢使用、時間優先次序上,與非基督徒幾乎沒有顯著差別。換句話說,他們仍然上教會、仍然說「感謝主」,但在週一到週六的生活裡,神並沒有真正介入他們的決定。不是叛教,而是「無感」。

有一位牧者曾這樣形容現代基督徒:「我們不是離開教會,而是把神請出了生活。」我們仍然聚會、敬拜、服事,但遇到壓力時,第一反應不是禱告;做決定時,第一考慮不是神的心意,而是效率、利益、感覺、風險。慢慢地,神成了背景音樂,不再是主旋律。

想想一個很實際的例子:

一位基督徒父母,星期日帶孩子來主日學,但週一到週五,為了成績、升學、競爭,可以合理化作弊、說謊、犧牲誠信;一家人去餐館吃自助餐,十二歳小孩半價,兩個兒子已經超齡,但因為中國人長得細小,服務生過來,父母要他們自稱是小童,為了減到半價,要孩子說謊、每週上教會,在小組中熱心,參加短宣,卻活得沒有分別,這不是突然犯罪,而是長期妥協,沒有分別,結果如何?現在都離開了神。

人不是忽然離開神,而是在一次一次「其實也沒差別」的選擇中,慢慢走遠。

所以,真正的危險,不是逼迫、不是真理被挑戰,而是:基督徒活得和世界沒有分別,卻自己不覺得有問題。

離開上帝,有些時候不一定要公開登報、脫離教會,很少人會這樣做。有時是你慢慢越走越遠。我中學的時候,我們幾個弟兄姊妹很要好,雖然不是同班同學,但在團契裡一起查經、一起成長,打生打死,大家都有很多事奉,感謝神。但曾幾何時,畢業十幾年再見其中一位,他說:「我現在叫做後基督徒,post Christian。我不否認我曾經是基督徒,我不否認基督教對我有些影響,不過現在我不再是基督徒。」

我問他:「老友,什麼事對你這麼大打擊?發生了什麼?是不是在你生命當中,上帝令你很失望?」他想了一陣子,很認真。他讀書很好,有很好的工作。他說:「其實都沒有。其實不過是慢慢慢慢地,淡下淡下,好像三花淡奶那樣,就沒有了。」

原來沒有理由,都可以成為離開上帝的理由。

今天我們讀的經文是申命記14-15章,是屬於申命記 12–26 章的一部分,這一大段通常被稱為:「申命記法典(Deuteronomic Code)」(利未記17-26:聖潔法典)是整卷書中最集中、最系統的律法與生活規範:

首先是敬拜的法則,只在耶和華所揀選之處敬拜,不要學迦南人的方法去敬拜神,要忠誠地敬拜神(12-13)。

今天第十四、十五章是社群與關係的生活法則,要歸耶和華為聖,與別人不同,有分別。

第十四章第一、二節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十四章說什麼?「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自己的身體,也不可為死人將頭髮剃光。」這裡說的是怎樣哀悼死人的方式。迦南人的風俗,身體割傷自殘、剃光頭髮往往與:招魂、安撫亡靈、求神明回應有直接關聯,記得以利亞在迦密山的故事嗎?四百的巴力先知用刀傷害自己,要求神明回應,用身體自殘來換取屬靈結果,身體的血,被視為「溝通媒介」。

神說:no, no, no. You cannot do that.

什麼原因我不可以這樣做?


上帝說的原因、聖經說的原因、摩西提醒以色列人的原因是什麼?「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這就是原因。然後第二次原因:「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所以你若問聖經「為什麼」,它給你的答案就是:揀選。因為神揀選你。在萬民當中、在這麼多人當中——有時不用想得那麼闊,不用想萬國萬民;你想一下你家裡就夠了。你家裡有什麼人?你數一下,在你直系親屬當中,或在 extended family 的家族裡,有多少基督徒?為什麼你會信耶穌?我家六兄弟姊妹,三個信耶穌、三個未信,我的外婆是我們家族第一個信耶穌。

我太太是她的家族中第一個基督徒。是,每個人信主的過程都不同。但聖經用的解釋就是「揀選」:是上帝選你的。

感謝主,上帝揀選我,上帝揀選我們,叫我們成為祂的子民,成為祂的兒女。目的不只是我們自己得到祝福、得到益處;目的是讓神的救恩臨到萬民,為神作見証。選你先,那你責任更大了。全家信不信耶穌,看你的了。

這裡用的四個字,「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聖潔是什麼意思?就是頭上有光圈、走路不沾地?不是不是。那是我們心目中、或中國文化傳統對「聖人」的觀念。聖潔不是那個意思。

聖潔在舊約裡,先用在會幕的器皿,不是先用在人身上。會幕裡所有的器皿都是歸耶和華為聖。這不是說器皿會不會犯罪得罪上帝,它的意思是:誰可以用它。是分別出來給神使用。若果今日大祭司請吃飯,不可以到聖殿借碗碗碟碟,用完之後,洗乾淨、高溫消毒、擦亮再還回去,不行。因為那器皿只可以給上帝用,那叫「分別為聖」。你和我的生命分別為聖,給誰用?申命記十四章就是問這件事。

分別出來,與眾不同,給神使用,用來作什麼?用來為祂作見証,使世人認識神!

所以這些律法,又稱為「法度」(witness),在申命記出現三次:


4:44 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陳明的律法,45 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傳給他們的法度、律例、典章。

6:17  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

6:20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 神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甚麼意思呢?」

31x 法櫃,法櫃是見証的意思:裡面的是証物,包括兩塊法板,神用指頭寫下的十誡,見証;包括盛嗎哪的金罐,包括亞倫發芽的杖

律法(Torah) 指引、教導、人生方向:包括這三方面

1. 法度(ʿEdot) 見証的意思(witness, testimony)
2. 律例(Huqim)神所設立、固定不變的規定
3. 典章(Mishpatim)司法判斷與公平原則

原來神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律例、典章,叫神的子民與別人不同,分別我們出來,有分別,是一種見証。

兩方面的不同:


一、生活上的分別
二、使人得福的分別

首先,你會奇怪,十四章說,因為你們是神的子兒,是與別不同,要歸神為聖,它忽然對你說兩句:「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你是上帝所揀選的,你是祂的兒女,你是祂的子民。因為這樣,你就要——第一個很清楚的原則——你要跟別人不同。

這裡用的第一個例子,是怎樣處理「死亡」這件事。我們中國人很明白:有人死了,是大事,你怎樣處理一個人的身後事。你信了耶穌,就馬上不同了。大家要鞠躬、打齋念佛;基督徒在旁邊穿黑衣坐著就可以了。你去殯儀館,在香港就是這樣。基督教禮儀進去,不會叫你三鞠躬,會叫你默禱。有些不懂的堂官會說:「請來賓向死人默禱。」搞錯了。他以為鞠躬是向死人,基督徒默禱也是向死人——外面的人不明白,但他知道有分別:信了耶穌就有些不同。

當時的分別是「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不可將額上剃光」。我們要懂得舉一反三的道理:「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不可將額上剃光」是當年的見証,今天呢?今天你面對死亡,你和別人有什麼分別?你說不到?你會說:我家裡最小是我,七個哥哥姐姐開家庭會議,用佛教儀式還是無宗教儀式,從來都輪不到我說找牧師主持安息禮拜。是,你處理不了長輩的死亡,那你怎樣處理你自己的死亡?

你會說:我這麼年輕,誰說年輕不會死?你明白我說什麼嗎?就是你現在不想,誰幫你想?到你身後事的時候,他們投票,用佛教儀式,你就歸灰了,又上刀山又落油鍋。基督徒為什麼不可以自己決定自己怎樣面對死亡?你避忌什麼?你怕什麼?你錯過什麼?有沒有分別?那不是表面儀式的分別,是你內心信仰的分別:你知不知道死後你在哪裡?你有沒有盼望?你有沒有把握?死亡按聖經是什麼?

聖經說死亡像睡覺。昨晚你有沒有睡覺?臨睡前你會不會害怕:「哎呀,我要睡覺,怕明天起不來。」會不會?你從來不會的。你踏落床,三秒就睡著了。你是不是這樣面對死亡?踏落床,三秒,起身就是榮耀復活了。

所以申命記十四章,很多人說舊約不講死亡、不講復活。這裡是在講死亡的,而且說:有分別。屬神的兒女、屬神的子民,在生死大事上,是有分別的。你有什麼分別?舉一反三:死亡是「反」了一。那生命呢?有一天你結婚、生孩子,孩子出生了,你怎樣慶祝?派紅雞蛋?有什麼分別?不要說那麼遠,你的生日。你生日跟未認識神的人有什麼分別?有沒有分別?

很多人大條道理說:「為什麼要有分別?人人生日都吃一餐好的。」基督徒最多吃飯前祈禱。原來吃飯前祈禱是你唯一的分別?我想過簡約簡樸生活,生日就不要吃一餐很厲害的,將那筆錢拿來做什麼?你過生日,因為你是神的兒女、因為你是神的子民,有沒有分別?

如果沒有分別,你身邊的人看到信耶穌不信耶穌都一樣,嘻嘻哈哈就過了。信耶穌的話,哈大聲一點——是不是這樣?

我認識一個基督徒,過生日必開感恩會,數算神的恩典!


第一個例子。面對死亡的分別,第二個例子:第三節到第二十一節有很多不能吃的。你又問:為什麼?其實原因已經說了:第二節「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子民」,所以有些東西你不要吃。走獸當中哪些可以吃,哪些不可以吃;水中有刺有鱗的可以吃,無刺無鱗的呢?我們中國人就說:煮熟就吃得了,有什麼分別?

食物看似很基本,故很少基督徒夠膽表達對「吃」的重視,免得被人教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申八3),耶穌也這樣說。不錯,「食物」可以是享樂和欲望的隱含象徵,然而按申命記的經文脈絡,對「食物」的認識,也反映我們對上帝的見証。要知道,人墮落的起源,就是因為吃錯東西,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今天你吃錯東西,你會拉肚子!亞當、夏娃吃錯東西,罪就進入了世界,人的罪,源於吃。


但主耶穌的救贖也在吃中彰顯——「吃這餅」、「喝這杯」,聖餐中的「記念」(remembering),不是單純回想過去的事件,而是一個實際的屬靈行動:使原本因罪、死亡、隔離而「失喪的人」,現今在基督裡再次被接納、重新成為身體的一部分,並且重新有分於基督的生命。。

聖餐的記念乃是踐行性的記念,再次被記念而成為一分子(re-membering)、有分於基督的生命。

「吃飯」這句話表達的不只是「吃飯」,而是用來泛指所有食物;「同枱食飯」則表達了彼此社會關係的親密。

傳統上,能吃米,代表著生活條件不錯,民間故事裡會以住在有瓦片屋頂的房子、吃米飯和牛肉湯,來形容有錢人的生活,米飯因而成為一種「穩定性」(stability)的載體,對於凝聚家庭、社會及國家等社會集體關係非常重要。故此,食物是當代社會最重要的一種文化認同識別(cultural markers of identity)。

我們每一次進餐,都標記上帝對人的照管;每一餐飯,都關乎「生與死」,我們可以繼續生存,就是靠賴無數他者為我們的犧牲及消失,所以每一餐飯都提醒我們要回應上帝及關心世界;

聖經問的是:在食物上、在最簡單的生活起居習慣上,有沒有分別?要麼有,要麼沒有。你有沒有想過?有沒有分別?

我們不需要斤斤計較當時以色列人的分別,因為時移世易了。你保留當年的分別,今天未必適用。我舉個例子:我小時候教會教我們不要看電影,因為電影鏡頭不好,所以不要進戲院。後來不用進戲院看電影了,有電視機,戲院走進我們家裡。我很記得以前我的牧師買電視機的時候,他要跟我們解釋為什麼他家裡有個戲院。現在不用了,有電腦、有 iPhone,什麼都看不到?什麼都看得到。你要看什麼就有什麼。我們信徒分別是什麼?界線畫在哪裡?聖經在問我們這個。

它用食物這麼簡單:你天天吃三餐。聖經不是關心你體重多少、肥還是瘦,它關心的是:在你日常生活習慣裡,有沒有分別?

星期一人人熬夜,半夜三更不睡,早上睡到中午才起床。你說:不是啊,我要回教會,所以我早起預備敬拜。有沒有分別?

所以第一個例子、一個講生死大事,一生人一次;第二個例子:講日常吃喝的事——你每天都面對的。你有沒有分別?


第三個例子,第二十二節到第二十七節說的是錢,十分之一:五穀、新酒、牛群、羊群、頭生的。這些是你的財產、收入,是你勤力做工賺回來的,正大光明,不是賭回來的,不是投機炒回來的。聖經問你:在你誠誠實實賺回來的財富上,你怎樣用?有沒有分別?

經文吩咐以色列人:十分之一要拿出來,不是你自己用。你可以在敬拜神時帶去,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吃喝快樂,但第二十七節還沒完: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你不要丟棄他,因為他在你中間無分無業。利未人專心服事上帝、教導百姓,所以他們沒有耕種、沒有收入。以色列人在金錢使用上有什麼分別?有沒有分別?

你用錢有沒有分別?

今日在中國,金錢的「形態」已經高度去實體化。行動支付成為預設(微信支付、支付寶)QR code 滲透日常一切交易(攤販、醫院、奉獻、紅包),信用卡地位反而較低,現今花錢「無觸覺感」,心理防線降低,消費決策速度極快(幾秒完成),金錢從「被看見」變成「被滑過」,用錢變成手指動作。

中國人用錢最關鍵的一層。強烈的「不安全感」常見心理:房價、醫療、教育、退休都不確定,對制度與未來缺乏信任,結果極強儲蓄動機,存錢不是為享受,是為生存。不斷的存錢!家財萬貫,都不斷的存錢!

帶進教會理財:存錢有安全感,不要膸便花,教會的錢,神的錢!某教會sit on 8 百萬的reserve fund,是每年開支預算的四倍!極強儲蓄動機!安全感!

消費不只是功能,而是:身分訊號、關係語言、社會定位。請客 = 關係投資;禮金 = 人情帳戶;名牌 = 身分穩定器!

用錢不是個人行為,而是「家族行為」,父母為孩子教育傾斜大量資源,子女對父母承擔道德性責任,三代財務高度連結!個人消費可壓縮,關鍵點:買房、結婚、教育,一口氣爆發,買大屋,卻不肯買家具,用宜家自己安裝的就好了。

奉獻常被理解為:額外的,有餘才奉獻,情緒性的,遇到壓力,奉獻最先被砍。

福遍教會廿八年的奉獻的 pattern,從來沒有變過:年底才補上!我發現原來其它的華人教會都一樣,我最近看一個報告,調查DFW的十二間華人教會的奉獻:都一模一樣!

多不多,多只是超過支出一、兩個百分比;但普遍都少,經常有赤字,要減開支,睇送食飯。Giving pattern 跟我們一樣,都是年底才奉獻,看有沒有餘才奉獻,看沒有需要,最後一刻才奉獻一點,而十一奉獻的人,佔極少數!

It shows what? 我們對金錢的看法,與世人沒有什麼分別。沒有見証!

你再讀下去,十四章、十五章都提醒我們:神的子民在另外三件事上,也跟財富有直接關係;而且上帝要他們有的分別。

十四章二十八到二十九節: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都是說十分之一,是重複,但又不只是重複。這裡不是每年的十分之一;這裡說三年末那一年,那次的十分之一不只是拿去敬拜神、跟家人快快樂樂地吃飯,也不只是記得利未人;二十九節說還包括寄居的、孤兒寡婦,讓他們得飽足。你的分別帶來別人的好處。這些孤兒寡婦應該是神的百姓之一,無分無業的利未人也都是以色列人,他們沒有分到地,也不需要在聖殿裡工作事奉,不需要那麽多利未人,這些利未人變為無分無業,要照顧他們。寄居的呢?寄居的就不一定是猶太人了,甚至可能還沒信上帝。那就沒有他們份?Members only?我們不需要理他們?不是的。你的分別帶來周圍有需要的人得祝福,不分他認識神不認識神,都因你得益處。奉獻的態度完全與世人不同!

十五章第一到十一節說:每逢七年的末一年,要豁免鄰舍欠你的債,因為你弟兄中有窮乏的;第四第五節說,若你遵行上帝的吩咐,在你們中間就沒有窮人。

很理想。你讀到十一節又說: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矛盾嗎?不是,兩句都真:窮人一直會有,但若你願意憐憫,你至少能幫助你接觸得到的一部分窮人,使他們有翻身機會。


十二到二十三節說奴隸:六年到第七年要釋放家裡的奴隸,無條件讓他們離開、重新做人,不是一世做奴隸。若神的子民這樣聽從上帝,這個社會很不同:孤兒寡婦寄居者得到看顧,欠債的人不被壓死,奴隸得自由。聖經不先問他為什麼窮,聖經問你:你是上帝的兒女,你對他跟別人對他有沒有分別?如果有分別,在你們中間就沒有窮人——不是說永遠沒有,而是他來到你們群體中,就不再被貧窮壓死。

這個分別會讓周圍的人問:為什麼你們這麼好?為什麼基督徒這麼好?你就可以說:不是我們好,我們也很貪錢,也很緊張我們擁有什麼;但我們是被上帝揀選的。人就會再問:為什麼你的上帝這麼好?你就可以見證耶穌:祂為我們成為貧窮,使我們成為富足。這不是靠嘴巴硬講、回家向父母傳福音,靠嚇:「爸爸你今晚知道去哪裡嗎?」不是那樣。最有力量的是:你以前從不進廚房,現在回家肯幫忙;父母看在眼裡,心裡就問:為什麼?你不用說太多,聖靈幫助你。你做得更好,你的分別會令他好奇。

有弟兄問:我信了耶穌,應該洗禮,但父母不贊成,我到底要殉道、瞞著他們,還是等他們批准?我也認識巴基斯坦回教家庭的人,他若回家承認信主,真的可能會死。那你怎麼做?等放假回去談一談,寫信可以嗎?錄音可以嗎?WhatsApp 錄音可以嗎?

一位姊妹的見証,父母未信主,祈禱,神感動他錄音、寫信。後來母親把女兒的每封信、每卷錄音帶都收成檔案,有 index,年月日清清楚楚。父親雖嘴硬說「不要被神棍騙」,但他看了、聽了。最後外父母信主,不是因為這一位姊妹,而是因為她大姐姐四十歲在葛培理佈道會決志信主,生命開始不同,父母看在眼裡就問:為什麼?人到這年紀很難改,卻改了。分別,有分別。神的恩典臨到你,你就影響身邊的人。

這裡說的分別,是在社會裡帶來 impact。我們都有錢,但週圍也有很多窮苦的人。教會按時派食物,有人說:多你一份食物不多,少你一份不少。不是的。你做得多少就多少。你忙不忙?個個都忙。那你為什麼有分別?你影響多少?我們不敢影響全世界,不敢影響全美國,不敢影響全休士頓,但我們影響到鄰居一些有需要的人,值不值得做?你可以影響到哪些人?你有沒有分別?

關鍵是「有」還是「沒有」。你不想,就沒有分別;你要想,要問。聖經沒有教你一個唯一的方法,所以其實海闊天空,創意無限。不同訓練背景的人,想法都不同。聖經不是規定你只有一個方法,它只是問你:有沒有分別?怎樣分別?你想得到,你就試試做;你看看上帝怎樣用你。五餅二魚不用買五千個餅、五百條魚去餵飽五千人;你將你的五餅二魚放在祂手中,分別為聖,上帝就用。

什麼是律法、法度?申命記一直說下去:十四章、十五章、十六章。十五章最後十九節開始說過節;十六章提到三個節期:逾越節、七七節(五旬節)、住棚節。這些本來是迦南農耕社會的節期,但以色列人用它們來紀念救贖、紀念立約、紀念曠野信靠神。換句話說,聖經不是不讓人過節。你一樣可以過節,但你怎樣過?有沒有分別?



你過你民族傳統的節日:中秋、重陽、端午、冬至;你過父親節、母親節、兒童節;你慶祝什麼都可以——聖經沒有禁止。問題是:有沒有分別?你不想,就沒有;照樣過節,中秋吃月餅吃完查經;塞張聖經金句紙條在裡面就算了?是不是這樣?



今早我們所看的經文,其實一直在問同一條問題:有沒有分別?不是用來比較優越,而是用來檢視生命的方向。申命記不是零散的規條,而是從不同層面反覆提出這個問題:在死亡面前,你有沒有分別?在飲食與日常選擇上,你有沒有分別?在金錢、財富與資源的使用上,你有沒有分別?因為這些地方,正是人最容易活得和世界一樣的地方。上帝提醒祂的子民,若你按著祂的心意去生活,影響不只是你自己,而是整個群體與社區:窮人不再被忽略,孤兒寡婦有人照顧,落在債務中的人有重新站起來的機會;第七年免債,奴隸得釋放,社會不再只靠強者生存。接著聖經又把鏡頭拉回來說,在節期、在慶祝、在吃喝快樂的時候,你要記得——你是屬神的子民,是神的兒女,你的生活有沒有分別?所以律法不是冰冷的要求,而是一個邀請,邀請我們想清楚:既然屬於這位拯救我們的神,我們的生命要不要活出不一樣的秩序?今天這個問題仍然臨到我們,不只是「我有沒有遵守」,而是「我的生活,有沒有讓人看見我是屬神的?」


回應

此刻,我們需要的也許不是立刻給出一個標準答案,而是誠實地讓神問我們:在最現實的地方,在最貼近生活的選擇中,我是否願意讓神的話調整我?在我面對死亡與失去時,在我每天的吃與用時,在我如何使用金錢、累積安全感、對待有需要的人時,我是否願意活出屬神兒女的分別?這不是靠意志逞強,而是回到那一個身份:我們已經是祂的子民,祂呼召我們,用整個生活來回應這份恩典。


禱告

讓我們一起禱告。

主啊,我們來到祢面前,承認很多時候,我們的生活其實和世界沒有太大分別,我們也常常不自覺地被恐懼、需要與習慣牽著走。謝謝祢今天藉著祢的話再次提醒我們,分別不是為了表現自己,而是因為我們屬於祢。求祢光照我們,在面對死亡、在日常選擇、在使用金錢與資源時,讓我們看見哪些地方需要被調整,哪些地方需要學習信靠。也求祢使用我們的生命,成為祢祝福的管道,使有需要的人得著幫助,使跌倒的人有重新站立的機會,讓人從我們的生活中,看見一位信實、憐憫、公義的神。主啊,帶領我們,不只是聽見祢的話,也活出祢的話。我們這樣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神學焦點(Theological Focus)

揀選中的聖潔生活:神子民的分別乃是為作見證,使人得福。
申命記十四至十六章顯明,神揀選以色列不是為了特權,而是為了使命;「分別為聖」不是道德優越,而是生命被劃歸神使用。在死亡、日常生活、金錢與社群關係中活出與世界不同的秩序,使律法成為見證(ʿEdot),叫萬民看見神的性情與救恩心意。

講道目的(Purpose of the Sermon)

  1. 喚醒會眾意識到真正的屬靈危機,不是公開背道,而是活得與世界沒有分別卻不自覺。

  2. 重申信徒的身份根基:我們之所以有分別,不是因行為,而是因被神揀選、屬神為聖。

  3. 引導會眾在具體生活層面(生死、飲食、金錢、節期、關係)誠實檢視「有沒有分別」。

  4. 呼召信徒讓生命的分別成為祝福他人的管道,而非自我保護或屬靈標籤。

講道概念(Big Idea / Central Claim)

既然你是神的兒女,你的生活是否在最現實的地方活出屬神的分別,使人因你而得著祝福?
分別不是抽象屬靈口號,而是每日選擇中的生命見證;不是為顯出自己不同,而是讓人看見神的良善與救贖。

講道大綱(Sermon Outline)

引言

人如何離開神?
不是突然否認信仰,而是在一次次「其實也沒差別」的選擇中,慢慢把神請出生活。

分別的根基:你是被揀選、屬神的兒女(14:1–2)

  1. 分別的原因不是行為,而是身份——「因為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

  2. 聖潔的本義:不是道德完美,而是「被分別出來給神使用」

  3. 律法的功能:不只是規範,而是見證(法度、律例、典章)

一、生活上的分別:在最貼近人生的地方不同(14:1–27)

  1. 面對死亡的分別(14:1–2)

    • 不用異教方式處理死亡

    • 基督徒在生死之事上有盼望、有把握

  2. 日常飲食與生活習慣的分別(14:3–21)

    • 食物作為身份與價值的文化記號

    • 每天的「吃」反映我們如何記念神、與人建立關係

  3. 金錢使用上的分別(14:22–27)

    • 十一奉獻不是餘額奉獻,而是信靠的表達

    • 敬拜中的金錢使用,顯明我們的安全感來源

二、使人得福的分別:你的生活是否祝福他人(14:28–29;15章)

  1. 三年一次的十分之一:照顧利未人、寄居者、孤兒寡婦

  2. 第七年的免債與釋放奴僕

    • 不讓貧窮與債務壓死人

    • 社會因神子民的憐憫而不同

  3. 分別的終極目的:

    • 不是 members only

    • 而是使人因你認識神的恩典與公義

  4. 在節期與慶祝中的分別(15:19–16章)
    • 神不是禁止慶祝,而是更新慶祝的意義
    • 同樣過節,但紀念的是救恩、信靠與感恩
    • 問題始終不是「可不可以」,而是「有沒有分別」

結論與回應

申命記不斷用同一個問題向我們發問:
在最現實的地方,你的生命有沒有讓人看見你是屬神的?
分別不是自我要求,而是對救恩的回應;不是靠意志撐住,而是把五餅二魚交在神手中。


討論問題

  1. 回顧生命:
    在你信主的年日中,有沒有哪一些地方是「慢慢淡下去」,不是刻意離開神,卻活得像沒有神?你怎樣察覺的?

  2. 生活層面:
    講章提到生死、飲食、金錢與日常習慣。哪一個層面最容易讓你活得和世界一樣?為什麼?

  3. 分別與見證:
    你身邊的人(家人、同事、朋友)是否能從你的某些選擇中,看見你信仰上的分別?具體是什麼?

  4. 行動回應:
    若你要在未來一個月,在「金錢、時間或關懷他人」其中一項作出一個小但具體的分別行動,會是什麼?你願意邀請小組彼此守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