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第一章廿一至廿二節;創世記第十七章一至廿二節;詩篇九十一篇一至二節;羅馬書一章十八節;以弗所書三章十四至廿一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2.03.25
引言
1. 感謝神,教會四十日禁食禱告已進入第四週,每天在教會都有禱告會,為小組、為教會、為個人、為國家禱告。講台為了配合禱告的主題,開始了「神的名字」的講道系列,一同學習更有效地向神禱告,今天已經是第四講:「全能的神」(El-Shaddai)。
2. El-Shaddai 兩個字很少同時出現,只共七次(創十七 1;廿八 3;三十五 11;四十三 14;四十八 3;出六 3;結十 5)(另創四十九 25 兩個字分開),Shaddai 則單獨出現較頻,共四十一次,在約伯記中出現最多,共三十一次。
El 是神的意思,Shaddai 則有不同的解釋:1)「勝過」、「毁滅」的意思;「這日子來到,好像毁滅從全能者(Shaddai)來到」(賽十三 6),神可以勝過一切,因他是大能的,中文聖經把 Shaddai 翻作「全能」。2)「充足」(sufficient)的意思;像母親的胸部有足夠的奶水供應嬰兒的需要,他是全足的上帝,他有足夠的資源解決任何難題,他能供應人的需要,正如雅各說:「你父親的上帝必幫助你,那全能者(Shaddai)必將天上所有的福、地裡所藏的福,以及生產乳養的福,都賜給你。」(創四十九 25)。Shaddai 可以譯作「全足」。
若用現代的話來翻譯 El-Shaddai 是「至大、至猛、至強、至足的神」。
3. 我相信絕大部分的基督徒對神是全能的,沒有任何困難相信,神既是神,他一定有大能大力,但卻有很多的基督徒從未體驗過神的大能,像一個小組長曾在禱告會中分享,他信主十多年,事奉多年,卻從未經歷過神的大能,家庭裡多年的問題,信主之後仍沒解決,小組中還未信主的配偶,多年還是沒有任何改變,大能的神只是隻紙老虎,好看而不中用,他的大能只是課本上的討論,沒有實際的經歷。這是不是你的情況?
4. 今天我們如何經歷神的大能?我們會從聖經中三個人物的經歷去學習。
一、在驟變的人生中--經歷神的大能,路得一 1-5; 19-21;四 13-17
1. 拿俄米是舊約士師時代的一位住在猶大伯利恒的婦女,路得記第一章一至五節作者用了七十一個希伯來字去形容拿俄米悲慘的遭遇。
2. 首先,拿俄米住的地方發生了饑荒,本來是魚米之鄉的伯利恒(The house of bread)遇上了饑荒,可以說是生不逢時,人生沒法估計的遭遇,沒有人會計劃自己得癌症或遇上嚴重的車禍,人生的驟變有人會說是命運,有人會說這是天意,很少人會認為這是經歷神大能最好的机會!
拿俄米的丈夫於是帶著妻子與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摩押地是在猶大以東,死海的東岸,是外邦人住的地方,猶太人認為摩押人是邪惡淫亂的民族,被猶太人輕視。
拿俄米一家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一過就十年了,十年之內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兩個兒子都娶了摩押女子為妻,最後兩個兒子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第五節最後的兩句話,把拿俄米悲慘的遭遇,描寫得淋漓盡致,當時的文化,一個沒有了丈夫的女子,是很可憐的,家庭就沒有了收入,社會沒有地位,沒有了保護,年輕的寡婦會再嫁,老的像拿俄米的,前途是灰暗一片,沒有兒子,是被視為神的咒詛。
今日迷信的人會不願意與拿俄米來往或接觸,相信他會帶來惡運,說他克死家裡所有男人的女人。
七十一個希伯來字,道盡了拿俄米悲慘的一生。
3. 當拿俄米帶著媳婦摩押女子路得回到伯利恒的時候,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幾乎認不得落泊的拿俄米,説:「 這是拿俄米嗎?」(得一 19)
拿俄米回答說:「耶和華降禍與我,攻擊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我滿滿的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的回來,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我的一生是苦的,不再是甜的。」
或許你有拿俄米同樣的感受,全能者正使你受苦,與你作對,人生的驟變使你失去了甜味,全能的神的大能在整治你!
例子:現代拿俄米的故事。
4. 或許你並沒有像拿俄米一樣,覺得全能者使你受苦,那麼嚴重,你只是覺得全能的神沒有幫助你,你沒有經歷神的大能與你同在。
好像我當年考高考的時候,地理科的考題有一條題目是問到天上的雲有幾種,有何分別,我拿到考題的時候,真的感覺神並沒有幫助我,全能神的大能沒有與我同在,我懂的題目沒有考,「天上的雲有幾種」的題目,我從來沒有讀過,老師也沒有教過,「神啊!為什麼是雲?為什麼你沒有幫助我?」
5. 拿俄米經歷並不是少有的,而是很多人的經歷,在人生的驟變中,我們失去了方向,天地之間,只我一人而已,全能的神,「你在那裡?」
6. 全能的神並沒有離棄拿俄米,他的大能正安排一切,第一章最後的一句:那時「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一 22)暗示著轉机與新的發展,神的手已經動工。
故事的發展完全沒有任何神蹟奇事發生,也沒有先知說預言,沒有超自然的現象,更沒有神靈顯現,一切盡在自然中發生,神蹟奇事當然我們知道這是神的大能,但神的大能同樣可以在平凡的事情中發功,事實上,神在平凡的日子中,透過平凡的人與平凡的事件,施展他大能,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在人生驟變的時候,正是經歷神的大能最好的時候。
7. 「路得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他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二 3)「恰巧」(Just happened)在全書中出現兩次(另一次在四 1),真的是那麼「恰巧」?不是的,是全能的神的安排,沒有任何的事情是在他的掌控之外。
聖經中最偉大愛情故事之一在神奇妙的安排之下發生了:一個猶太人中年的財主,與一個年青摩押女子的寡婦堕入愛河,二人排除萬難,最終結為夫婦,生下愛兒,讓拿俄米成為養母,喜樂重現,波阿斯與路得成為大衛的曾祖,救主是「大衛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後裔」(太一 1),萬國因此而得福。
這一切並非偶然,都是全能的神奇妙的安排。
8. 我的見證:回顧我的一生,從小有机會接受福音,在教會中長大,出國讀書,來到休士頓,認識了學生團契的弟兄姊妹,蒙神的呼召,在牧師的介紹之下,在達拉斯神學院讀神學,畢業的時候,「恰巧」休士頓中國教會有一傳道的空缺,回到母會事奉,工作十五年,「恰巧」教會需要一個牧者去福遍植堂,差派我出去,轉眼十五年,驟眼看這就是人生的命運,其實是大能的神在安排一切,我經歷了全能神的大能。
9. 無論你的人生在那一光景,你都可以經歷全能神的大能,只要你留心看,細心去聽,你必會發現你是在「全能者的蔭下」,他是你的避難所與拯救。(參詩九十一 1-2)
二、在不可能的情況當中--經歷神的大能,創十七 1-22
1. 在人生遇見不可能的情況之下,是屬神的人經歷神的大能最好的机會,「全能的神」(El-Shaddai)在聖經中第一次出現就是在人認為不可能的情況之下,是亞伯拉罕九十九歲還未有從撒拉有孩子的時候,神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創十七 1-2)
2. 亞伯拉罕心中必有聲音:「不可能吧!你一定是開玩笑。我已經九十九歲了,不可能再生育了。你的應許要使我的後裔極其繁多,一定是透過以實瑪利來實現,不可能是撒拉吧!」事實説,亞伯拉罕年紀老邁,撒拉衰敗,月經已斷絕,(參創十八 11),生小孩是不可能的事(Mission Impossible!)
今天我們也面對很多我們認為不可能事:
- 父母不可能信主的,已經向他們傳福音幾十年了,他們還是不信,或者他們一輩子拜佛,根深柢固,不可能相信一個西方的宗教!
- 丈夫不可能改變的,他一生成功,驕傲自信,目中無人,誰也不願意聽,怎麼可能改變?(例子:最近遇上一個大學教授的經歷。)
- 教會中同工不和,明爭暗鬥,主任牧師也走了,帶走了不少有心的人,教會如何收拾殘局?有時候我覺得教會的問題比一個九十歲的老婆婆生孩子還來得困難。
3. 我們都很熟識故事的發展與結果,亞伯拉罕在一百歲的高齡,與九十歲的撒拉生了一個兒子,名以撒,衰敗的老婆婆,反老還童,年紀老邁的老公公,死灰復燃,在人不能的事情,在神凡事都能。在人生的死胡同之中,正是經歷神大能的地方,人的盡頭就是神的開始。
例子:上一個月從北京來的一對父母,帶著十八歲的女兒來休士頓的癌症中心醫病,在我們的教會信了主,後來回國,在不可能的情況之下,經歷神的大能。
4. 「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投靠全能的神之人,必經歷神的大能。
三、在主耶穌基督裡--經歷神的全能,賽九 6;羅一 18;弗三 13-21
1. 神的大能最大的顯示是在他的愛子基督耶穌裡,以賽亞預言這位要來的救世主:「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九 6)耶穌的名字之一是稱為「全能的神」,原文與創世記第十七的「全能的神」(El-Shaddai)不同,是另一個字,是大能的勇士,得勝者的意思,英文也翻為 Mighty God,也是神的名字之一(參賽十 21)。
神的大能在耶穌降世,道成肉身,天上地下與人間,都是一件奇妙不可思議的事,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保羅稱這福音為神的大能,要救一些相信人,保羅曾親身的經歷,福音如何改變了他的一生,從罪人中的罪魁,蒙了憐憫,成了福音的使者,得與神同工,這都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彰顯的能力。
2. 保羅更說這大能因基督住在我們心裡,並且「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 13-21)神的大能就在我們裡面,是我們每日可以經歷得到的,這能力帶來新生命的改變,復活的盼望,出人意外的平安,遇試探的時候為我們開一出路,這能力包括了聖靈能力與安慰,在我們裡面的比外面的都大。
例子:當年戴德生創辦內地會,向中國內地的人傳福音的時候,口袋只有七英鎊,面對當時三億多的中國人口,實在是又大又難的事,但福音本是神的大能,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莫大的能力,今天的中國,福音遍傳,信徒之多,實非當年戴德生可以想像。
3. 著名的宣教士伊麗莎白伊勒(Elisabeth Elliot),寫了一本自傳,是他與丈夫去到南美洲,向歐加印第安人傳福音的故事,書名叫「全能者的蔭下」(Shadow of the Almighty),當他的丈夫與其他四位宣教士無縁無故地被殺害之後,他帶著女兒回去向他們傳福音,帶領殺他丈夫的兇手信主並更成為一位牧師,這就是福音的大能。
4. 今天你也可以在基督耶穌裡經歷神的大能,住在全能者的蔭下,這能力就在你裡面,你可以用以弗所書三章十四至廿一節作為你每天的禱告,讓神的大能成就一切超過你所想所求的。
結論
「全能的神」是神的名字,代表他無限的能力,在人生驟變的時候,讓我們經歷神的大能,在人生的死胡同當中, 讓我們經歷神的大能,這大能是在基督耶穌裡賜了給我們,讓我們禱告神,求神按著在我們裡面的大能成就一切我們所求所想的,阿們!
回應詩歌
討論問題
1. 全能的神對你有何意義?你是否常常經歷神的大能?請分享你的經歷,若你沒有真正經歷過神的大能,為什麼?
2. 神的大能因基督住在我們裡面,這是什麼意思?你感覺這在你裡面的大能大力嗎?這因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的大能如何在你日常的生活中顯明?請解釋。
3. 你曾經歷過人生驟變或人生的死胡同嗎?這些的情況當中,我們如何才能經歷神的大能?
4. 請用以弗所書第三章十四至廿一節保羅為以弗所教會求能力的禱告為自己及小組的組員禱告。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專題的講章困難的地方是講章的取向與權威,因為沒有一段經文為依歸,在做決定的時候有一定的難度。所以我常自勉專題式的講章要以大的、聖經一貫性的真理為主要的內容,或是某一段經文的主要中心思想,而且點與點之間避免不必要的關係,因為這些的關係是由講者加上去的。
這幾篇以神的名為主題的講道,第一篇「耶和華以勒」以創世記廿二章為主,仍可以說是不是專題式。 第二篇講的是,「萬軍之耶和華」,這非要專題式不可,沒有一段經文如第一篇一樣可以包括萬軍之耶和華的意思,但講章的三點卻都以一段或同類兩三段的中心思想構成:
一、萬軍之耶和華是王者的稱號,我們應當去投靠他,是以詩篇四十六篇為主。
二、萬軍之耶和華是軍事的封號,我們面對敵人的時候,不用懼怕,是以以利沙的故事與大衛的故事為主。
三、萬軍之耶和華是耶穌的名字,我們應當相信他為元帥,是以約書亞記五章為主。
每一點之間沒有邏輯性或組織性的關係,而每一點都以一、兩段的經文之中心思想構成,而且三點都有同一方向。
第三篇是這一篇「大能的神」,我從字義出發,發現只有七次的出現,但經文常以 Shaddai 來稱呼神(大能者),出現四十一次,二者實為同義詞,與 El Shaddai 加起來,主要在三個故事的經文中出現:亞伯拉罕,約伯、與拿俄米,所以我最初的想法是以這三位的人物為講章的主幹。
當我再進一步思考的時候,我有一個問題;神是大能的神,但他的大能在什麼的情況下顯現?當他的大能顯現的時候,我們才能經歷神的大能,我的聽眾如何才能經歷神的大能?這是從應用的角度去思想講章的去向﹐尤其是專題。在這時候,我已經離開了用字義來組織這一篇講章(像第二篇一樣),我的 functional question 改變了我的方向。換句話說,我不是以 El Shaddai 在新約的翻譯,在字義取得講章的聖經權威。這篇的講章已經是從神學的角度來看神的大能與我的關係,從一個神學的角度來明白神的大能。我決定把前面三個舊約的人物簡化並減為兩個,把講章的重點放在第三點:在基督裡經歷神的大能。
我注重第三點的原因很簡單:基督論。基督是神在世上的顯現,他將神一切的豐盛顯給我們看,在可能的情況下,我喜歡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尤其是專題式的講道,常有空間可以這樣結尾。神的大能若不講基督豈不是太可惜?有什麼比經歷福音的大能對信徒更實際?這是我這三點的心路歷程,可供參考。
從字義的角度,講章的三大點不是同源的,El-Shadda 與以賽亞書第九章耶穌的稱號:「全能的神」是不同的字,雖然中文的翻譯是一樣,但從神學的角度,三點是貫切的,基督是神的大能,而這大能大力因基督住在我們裡面。
2. 我開始發現,舊約中耶和華的名字都是新約基督的名字或有深切的關係,舊約的「萬軍之耶和華」是新約「萬軍之主」 耶穌的名字,舊約的「耶和華以勒」所預備的羊羔是新約神所預備代贖世人罪孽的羔羊,舊約的「全能的神」是新約「全能的神」耶穌的稱號,舊約的「耶和華同在」是新約的「以馬內利」,舊約的「耶和華公義」是新約「基督的義」,舊約「耶和華牧者」是新約的「好牧人」,舊約的「耶和華拉法」是新約的「醫治者的耶穌」,舊約的「耶和華沙龍」是新約「和平之君」... 我從前從沒有這樣的領悟。
3. 因為這是教會禁食禱告的講道系列,我選擇用以弗所書第三章的禱告作為應用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