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我二》
路加福音十四章廿五至三十三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6.01.24
國語堂
引言
1. 我相信大家都很熟識「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這一首歌,1979 年最後的一天,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零晨,Urbana 學生宣教大會以神聖的聖餐結朿了四天的聚會,當年的講員陣容強大,Billy Graham, John Stott, Luis Palau, Elisabeth Elliot, David Howard Adeney... 但他們講的現在我一句都不記得,只記得大會結朿之後,一萬七千人在聖靈的感動之下,輕輕地唱出了這一首歌,「我已經決定要跟随耶穌」,:
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
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
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
永不回頭,永不回頭!
這首歌並不是那麽容易唱的,跟隨耶穌的意思是以耶穌為主,接受祂的邀約,經歷基督徒豐盛的生命,跟隨耶穌需要代價,甚至是極重的代價,第二節:
雖無人同走,我仍要跟隨,
雖無人同走,我仍要跟隨,
雖無人同走,我仍要跟隨,
永不回頭,永不回頭!
跟随耶穌是孤單的,雖無人同走,我仍要跟隨,真的是不容易。如果你願意,請你和我一同輕輕地唱一次。
福遍中國教會
2016.01.24
國語堂
引言
1. 我相信大家都很熟識「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這一首歌,1979 年最後的一天,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零晨,Urbana 學生宣教大會以神聖的聖餐結朿了四天的聚會,當年的講員陣容強大,Billy Graham, John Stott, Luis Palau, Elisabeth Elliot, David Howard Adeney... 但他們講的現在我一句都不記得,只記得大會結朿之後,一萬七千人在聖靈的感動之下,輕輕地唱出了這一首歌,「我已經決定要跟随耶穌」,:
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
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
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
永不回頭,永不回頭!
這首歌並不是那麽容易唱的,跟隨耶穌的意思是以耶穌為主,接受祂的邀約,經歷基督徒豐盛的生命,跟隨耶穌需要代價,甚至是極重的代價,第二節:
雖無人同走,我仍要跟隨,
雖無人同走,我仍要跟隨,
雖無人同走,我仍要跟隨,
永不回頭,永不回頭!
跟随耶穌是孤單的,雖無人同走,我仍要跟隨,真的是不容易。如果你願意,請你和我一同輕輕地唱一次。
2. 這首歌的歌詞來自印度東北亞撒省(Assam)的格羅族(Garo tribe)。 亞撒省位於喜馬拉亞山脈南部,該省居民多數是山地原住民,其中三分之二居民信印度教,四分之一信回教。十九世紀中,有一位格羅族的人經威爾士宣教士的努力,相信耶穌,當村長在眾人面前要他放棄信仰,威脅他的生命與家人的安全,這位基督的跟隨者最後的一句話:「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永不回頭」,「雖無人同走,我仍要跟隨」,結果他的妻子被殺,他也因此殉道,因此有不少格羅族人受感動成為基督徒。
對他們來講,要跟隨耶穌,許多人必須脫離家族親人,放棄繼承權,被社會遺棄,朋友鄙視。 要唱出:「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永不回頭。」走上這不歸路,是需要無比的勇氣。
這首歌的歌調傳說是印度聖徒孫大信譜的,其背景為他信了主耶穌,家人欲改變他的決定,用了很多方法來攔阻他,他的叔父帶他到家族的寶庫中,若他願意放棄主耶穌,就將寶庫的一切寶物全數給他,可是孫大信寧放棄寶物,也要揀選主耶穌,不願放棄對主耶穌的忠心,並寫下此首詩歌。他因為跟隨耶穌而放下一切。
1958年,浸信會主日學音樂主任芮諾士(William J. Reynolds, 1920 - )將這首歌印在聖詩集,
這首歌原文僅兩節,由柯拉克(John Clark)加上第三節,並由芮諾士配上和聲。
十架在前面,世界在背後,
十架在前面,世界在背後,
十架在前面,世界在背後,
永不回頭,永不回頭!
嗣後,巴樂斯(Cliff Barrows )等將該曲調改編,加上第三節。成為葛培理佈道會常使用的決志歌。唱這首歌,需要無比的勇氣和毅力。二千年來,多少基督徒為跟隨耶穌而付上各樣的代價!他們用生命來詮釋這首詩歌。
3. 上週我們讀了耶穌的邀約,邀請我們去得耶穌給豐富的生命,耶穌的邀約是救恩的邀約,也是跟隨耶穌的邀約,邀請我們去跟隨主,做狗的基督徒,以耶穌為主要,我的需要為次要。
今天的經文說「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路 14:25)
一、跟隨耶穌需要成事與必勝受苦的代價,14:27-32
1. 耶穌往耶路撒之去,是要上十字架,門徒與同行的人以為往耶路撒冷是要得榮耀、與權柄,不明白耶穌去耶路撒冷是釘十字架受苦,他轉過來對他們說:「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 14:27)
2. 跟隨耶穌是跟隨耶穌走十字架的路,這是一條受苦的路,需要付上成事與必勝的代價。
3. 十字架是受苦的記號,並非一個美麗的幾何圖畫,不是基督教的一件裝飾品。
主後六至七年左右,猶太人曾經跟從一個猶大家族的領袖起義,反抗羅馬皇帝,結果被羅馬將軍瓦如斯(Varus)帶兵剿平,在這一場叛亂中,有二千名猶太人被殺,其中幾百人被判釘十字架的死刑,行刑時,把幾百個做好的十字架效放在路旁,將死囚押到那裡,迫使他們自己背起十字架,一直到行刑場去,最後,把他們釘在十字架上懸掛起來,對於當時聽到耶穌說:「凡不背起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這句話的人來說,這是一幕慘痛的經歷,記憶猶新,他們有的親眼見過,有的親耳聽過這血淋淋的歷史事實,是他們永遠也無法忘記的。
4. 耶穌為什麼要用這樣殘酷的經驗來說明跟隨主的代價?難道祂不怕把人嚇走?誰會願意付上這沉重痛苦的代價?
跟隨主應該多講跟隨主的好處!鼓勵人激勵更多人跟隨耶穌,是不是?耶穌說這句話的時候,祂不是一位撫摸安慰人的牧者,而是一個有權柄要求人放下自己來跟從他的將軍,「你若要跟隨我,你必需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注意耶穌的語氣,反面的前題、反面的結語,雙重反語(double negative),而且重複了三次:
1)人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26)
2)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27)
3)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 就不能作我的門徒。(33)
這不像一個慈愛的牧者,用青草地溪水邊來引領祂的羊來跟隨祂,卻像一個掌兵權的蓋世將軍,命令跟隨他的人付上一切的代價去跟隨他!
5. 跟隨耶穌,背十字架,付上受苦的代價是什麼意思?
第一、跟隨耶穌與基督一同受苦,不是指人生的生老病死的痛苦,腰痛身體不舒服,這種苦不是為跟隨耶穌付的代價,跟隨耶穌與沒有跟隨耶穌的人都一樣會經歷生老病死的痛苦,不是背十字架跟隨主受的苦!
也不是我們罪性犯罪所帶來的痛苦,例如:我犯了罪被妻子責備,晚上睡沙發,我們不能說這是背十字架忍受苦難!我沒有好好的學習,考試成績不好,上不了好的大學,結果一生受了惡果,這不是「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第二、背十字加跟隨主的意義是因為順服神,因為遵守神的旨意,因為堅持作狗的基督徒,而必需要付的代價,甚至是痛苦的代價,也不後退!
基督徒並不是把苦難「神化」,天天去自找苦吃,受苦的時候,人花怒放,「又可以吃苦了,又背十字加了、嘻嘻!」不是這樣的!我不喜歡天天長時間工作,不求名、不求利,一週工作七、八十個小時,但若是遵行神的旨意,再痛苦,我也願意!我不喜歡背負重擔,整夜難眠,但若是為了主的托付,再重的担子,我也願意!我討厭被攻擊、被誤會,但若是必需忍受的苦楚,我甘心接受,茹苦含辛,也在所不計!
這就是跟隨耶穌付代價的意思。
耶穌吩咐我們背十架,祂對我們的要求,難道不是祂自己親身的經歷!祂並不喜歡十字架的痛苦,客西馬利園中他禱告神求神把十字架的苦杯移去,痛苦並不是神聖的,可喜悅的,但耶穌卻忍受十字架的痛苦,赤裸裸的被掛在木頭上,受盡羞辱,付上生命的代價,只因為遵行天父的旨意,拯救世人,這是十字架的路,也就是跟隨耶穌的人,你和我需要有的決心,遵行神的吩咐,一切在所不計。
當年格羅族的這位信徒,「己經決定跟隨耶穌,永不回頭。」他付上了生命的代價。孫大信因為跟隨耶穌,放下了一切的財寶,背上了趕出家族的痛苦,付上了沉重的代價。
第三、可能我們認為像孫大信這些的例子離我們很遠,請注意耶穌的話:背上「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另一段經文還加上了「天天」背「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今天你跟隨主付的代價和我跟隨主的代價可能並不一樣,每天我們選擇跟隨主,要付的代價都不同。
可能你認為牧師是己經撇下一切跟隨主了,但我們牧師同樣天天做選擇,跟隨耶穌付上我們的代價。我回顧我的一生並沒有太多的苦難,我不認為我因為跟隨主受了很多的苦,但每一天我都面對跟隨主的選擇,我苦選擇跟隨主,我必需付上代價,背起我的十字架跟從主。
最近天氣那麼冷,是否早上起來安靜親近主?還是回去温暖的被子裡?是要付上代價的!每天去教會上班,不為名、不為利,努力建立健康的教會,是付上了代價。為弟兄姊妹背負重担,整夜難眠,你可能也是,為了事奉神,付上代價,花錢出力,背負重担,不是為了自己,是因為跟隨主,付上了代價。
耶穌用一個將軍的命令語氣,「你若不背起你的十字加,付上代價,你不能作我的門徒。」做不到,就算了吧!主不需要不付價的人跟從神。
你若跟隨耶穌,只是為了求餅,算了吧!你不能作主的門徒!
你若跟隨耶穌,只是為了求醫治,算了吧!你不能作主的門徒!
你若跟隨耶穌,只是為了求神蹟,算了吧!你不能作主的門徒!
你若跟隨耶穌,只是為了求經歷,算了吧!你不能作主的門徒!
這是主要與次要的問題,若你主要是為了餅、為了醫治、為了經歷,算了吧!
跟隨耶穌需要決心,需要跟隨到底的決心,需要成事、打勝的代價。
6. 耶穌說了兩個同義的比喻去說明跟隨耶穌到底需要的代價:1)蓋樓;2)打仗。
蓋樓(28-30)
「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蓋樓只蓋了一半,安了地基卻沒有完成,只有一半的決心,付一半的代價,沒有用,只會給別人笑話,跟隨耶穌也是一樣,只付一部份的代價的不能作主的門徒。耶穌呼召人跟隨主完全付上代價,要堅持,有始有終。我們都有貓和狗的特性,我們都願意跟隨主,付上代價,但在日常的生活中,每天的決定裡,半信半疑,只做一半。如果耶穌只死了一半,在十字架上跳下來,會有什麽的結果?救恩就沒法完成,神的旨意還是沒有完成。你說是嗎?
打仗(31-32)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一萬兵如何能敵二萬敵人?我們若不全力以赴,沒有保留怎能打勝仗?若只有 Part-time 跟隨耶穌,週末跟隨耶穌,週日作貓!或早上做狗,晚上做貓!可能嗎?
這兩個比喻說明作主的門徒,需要有成事與必勝的代價,堅持、全力以赴,跟隨主,這是跟隨耶穌的代價!
蓋樓(28-30)
「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蓋樓只蓋了一半,安了地基卻沒有完成,只有一半的決心,付一半的代價,沒有用,只會給別人笑話,跟隨耶穌也是一樣,只付一部份的代價的不能作主的門徒。耶穌呼召人跟隨主完全付上代價,要堅持,有始有終。我們都有貓和狗的特性,我們都願意跟隨主,付上代價,但在日常的生活中,每天的決定裡,半信半疑,只做一半。如果耶穌只死了一半,在十字架上跳下來,會有什麽的結果?救恩就沒法完成,神的旨意還是沒有完成。你說是嗎?
打仗(31-32)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一萬兵如何能敵二萬敵人?我們若不全力以赴,沒有保留怎能打勝仗?若只有 Part-time 跟隨耶穌,週末跟隨耶穌,週日作貓!或早上做狗,晚上做貓!可能嗎?
這兩個比喻說明作主的門徒,需要有成事與必勝的代價,堅持、全力以赴,跟隨主,這是跟隨耶穌的代價!
7. 要求高嗎?耶穌的要求絶不含糊,若夠不上,不能作主的門徒!
例証
袁幼軒(Christopher Yuan)是一位同性戀者(gay),生活遠離神,因為販毒而入獄,判刑六年,而且身患愛滋病,父母因為這個兒子傷心欲絶,母親在自殺的路途上遇見了神,信了耶穌,生命改變,為兒子禱告多年,袁幼軒在獄中信主,信主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尋求神對同性戀行為的看法,聖經說:神是聖潔的,跟隨神的人也要聖潔,於是他立志過聖潔的生活,性方面完全聖潔(Holy sexuality),過單身的生活,對他的同性戀的慾念說不,這是極不容易的事,需要天天背起十字架,代上代價,逆流而上,而且是天天付的代價。
許多人因為他的見証而改變,作同性戀者跟隨神的榜樣,他去年在 Urbana 學生宣教大會上,說:「若跟隨耶穌你並不需要付上一切,你跟隨的不是耶穌!」(If following Jesus does not cost your everything, you have followed the wrong Jesus.)
二、跟隨耶穌需要付上放下人間至愛親情的代價,14:26
1. 跟隨耶穌,天天背自已十字架跟從主,對我們中國人來說,最難放下的是親情,是我們的父母與兒女,是嗎?我們愛我們的家人,兒女是我們的喜樂與盼望,他們好,我們快樂,他們不好,我們憂傷;他們成功,我們滿足;他們失敗,我們也感到失敗,我們願意為他們付上一切,他們是我們心頭肉。
2. 耶穌卻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26)
祂要我們放下人生的至愛親情,甚至我們的性命,為什麽這樣嚴厲?為什麽祂要傷害人最寶貴的感情?跟隨耶穌為什麽不能只是一種的點綴?為什麽不能只是附加物?
3. 跟隨主,若不「恨」(希腊原文的意思)自已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已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和合本翻為「愛我勝過愛...」是精彩無比的譯法,這是耶穌當時日常對話亞蘭文的意思,亞蘭文「恨」原意是指「愛得較少」、「愛得比... 少」(love less)。
作門徒跟隨耶穌是以耶穌作為我們終極的參考點來作任何安排,祂必定需要是你的至愛,唯一的主人,你才能作主的門徒。
你若愛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已的性命勝過愛神,那麽,算了吧!回家愛你以前所愛的好了,別來跟從主!
4. 耶穌的要求的正是祂自已做的選擇,他降世為人,選擇順服神的旨意,代價是離開祂至愛的天父,來到人間。在十字架上,掛念母親,無依無靠,傷心難過,選擇順服神的旨意還是選擇母親的親情?選擇接受從人、神、世界的離棄?還是選擇順服神的旨意?將神放在第一位?
當耶穌說:「人若不愛我多過愛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已的性命」,難道祂並不知道這選擇的代價有多沉重?
我的一位宣教士朋友,年青的時候與妻子決定作宣教士,來到中國服侍神十多年,說一口流利的普通話,回美照顧父母,之後再次準備出發去中國作宣教士,第二次的決定卻影响一對青少年的女兒,這一次,要獻上自已的女兒,比第一次決定來得困難十倍,長女不願意去中國,作父母的如何選擇?
北美從中國大陸來的神學生,在各大著名的神學院讀書,許多都有負担回國事奉,甚至不少的獎學金都有回國服侍的協議,但百分之九十的神學生畢業後都留在北美事奉,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孩子的緣固,這些決定絕不容易,愛兒女是我們的天性!
跟隨耶穌遵行神的旨意並沒有第二條路比較容易、比較痛苦少,這是選擇做門徒跟隨神唯一的道路。對我們很多人來說,信耶穌是羅曼蒂克的,耶穌給人愛、安慰、幫助、鼓勵,少有願意擁抱耶穌終極的挑戰,「愛我多過愛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已的性命」!你願意嗎?
5. 戴紹曾生於中國,父親戴永冕是循理會的宣教士,八歲的時候,因為中日戰爭,全國的宣教士被迫離開,父母決定北上,安慰各地的傳道人,把兒女留在南部沿海地方,戴紹曾結果成為日本人的俘虜,關在東北潍县集中营,我相信一般人必定不了解這父母的決定,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父母,戴永冕跟隨神,以遵行神的旨意為最高的價值,神卻保守他的兒女,戴紹曾在集中营遇上了宣教士李達(Eric Liddell),1924 年巴黎奧運會四百米金牌選手,受李達影响,戴紹曾長大後一生被神使用,成為中國教會過去五十年的領袖。
6. 我的事奉之中,最困難的時候是我的孩子出了問題的時候,他們是我心頭肉,出了問題,我整個人都亂了,愛主勝過愛兒女真不是容易的選擇,我告訴自已,神愛他們比我愛他們更深,我的責任是跟隨主,我要學習把兒女交給神,把我的至愛至親交給神,需要勇氣去選擇,但這是跟隨耶穌的代價。
7. 最後耶穌的總結:「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 就不能作我的門徒。」(33)
結論
1. 人若不能作主的門徒,因為不背十字架、因為愛親人多過愛神、因為不願意撇下一切,跟從主,他當會像鹽若失了味,沒有任何的價值,失去功能,甚至堆在糞裡也不合宜,只好丟在外面。
2. 你若不能作主的門徒,你一生可以生活很舒適,甚至無憂無慮,但你卻不能為神所用,變為無用失去味的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3. 你的選擇如何?你真的要計算代價嗎?
討論問題
1. 什麽是「背十字架跟從主」?請分享你的了解。試舉例說明之。
2. 背起「自已」的十字架是指什麽?請你分享你「自已」的十字架是什麽。
3. 耶穌用什麽語氣說:「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為什麽?
4. 愛主勝過愛自已的父母、兒女、妻子對你有何意義?
5. 你願一生安適卻一生無用(useless)嗎?為什麽?
回應詩歌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