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29, 2016

因信稱義的福音:我的故事《加拉太書系列二》加 1:11-24

我的故事
加拉太書一章十一至廿四節
《加拉太書系列二》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6.10.30
粵語堂



引言

暑假我有七個禮拜住在香港,有機會重新認識這塊我從小長大的土地,我相信我們當中大部分人對香港並不陌生,二零零四年六月七日,近三百位來自香港四十二個不同專業、學術界人士在報章聯署《香港核心價值宣言》,列舉香港的核心價值是「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和恪守專業。」宣言直指近來香港核心價值備受衝擊,與港人所追求的目標愈來愈遠,呼籲市民齊以言論和行動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以免令香港變成「失去靈魂的軀殼」。

何謂「香港核心價值」?可以說是見人見智,眾說紛紜,有人認為講廣東話是香港的核人價值!


甚至有人認為香港的粗口是香港的文化特色之一!


香港人很關心核心價值的問題,因為香港人害怕香港社會會以更快速度「中國大陸化」,為了維護香港與中國大陸之間的特別性和優勢,不少市民發起了捍衛香港核心價值的運動,二零一四年的雨傘運動是其中一個例子,藉以保存香港本地的獨有文化及競爭上的優勢。

當年保羅寫加拉太書的情景與今日的香港有些相似,保羅寫加拉太書,情詞迫切,因為保羅害怕加拉太的信徒受「猶太派基督徒」(Judaizers)的影響而「猶太化」,為了維護信徒在基督裡的獨特性,保羅寫信捍衛基督福音的核心價值,藉以保存在基督裡的優勢,所以加拉太書是一封辯論證道的書信,我們必需以修辭的方法去了解加拉太書的信息。

究竟什麼是福音的「核心價值」?這個問題太重要了,不可能見人見智,保羅在第一章第四節將福音的核心價值很清楚的說明了,這是我們第一節要背誦的經文,我們一起試試背出來:「基督按著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加一 4)

根據保羅,福音的核心價值包括三點:

1)基督的福音是從神來的,是神的旨意。
2)基督的福音是基督的故事,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在十字架上釘死,死後復活,這是人類的好消息,是基於二千年前在各各他山上發生的歷史事實,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了自己,十字架是基督的福音的縮寫,代表了基督的恩,是神賜人最偉大的禮物,這禮物並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不分男或女,是給全世界的人;也不是人的努力賺回來的,與人的功德、成就沒有關係,基督的恩是人類的好消息,是基督的福音最基本的價值。
3)基督的福音目的是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引進了「以信為本的」世代,在基督裡因信稱義,在聖靈裡以愛生活,信徒舊的生活方式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從此在聖靈裡是全新的生活方式,不是靠行為守律法,而是順著聖靈而行事,這三點從一章第四節說明了基督福音的核心價值。

這是上次第一講的信息!加拉太書的引言。信書的主體,一章十一節開始至六章十節,保羅維護福音的核心價值,為了福音的真義而辯證。他的論證可分三個主要的部分:

一、自傳性的論證:
為其福音及使徒職分申辯
Autobiographical Statements in Defense
1:11-2:21

二、神學性的論證:
以讀者的經驗及聖經為本
Theological Statements in Defense
3:1-4:31

三、倫理性的論證:
基督徒生命的本質和責任
Ethical Statements in Defense 
5:1-6:10


(大綱取自馮蔭坤先生的《加拉太書註釋》)

今天的經文,1:11-24 是保羅以自己親身的經歷為福音核心的價值而辯護之第一段,保羅信主蒙召的見證。

他這樣開始從修辭學上是聰明而俱說服力,以說故事的方法去論證抽象的觀念。

公元二零零五年出版的一本書名叫,《全新的思維》,作者平但以理(Daniel Pink's book, A Whole New Mind: Why Right-Brainers Will Rule the Future. )觀察說:我們已經從二十世紀的資訊的時代(information age)進入了二十一世紀的觀念的時代(conceptual age),在這觀念的時代等待未來的人才是全腦思維的人,他提出六點未來世界等待的人才需要的條件,第二點,他說未來觀念的工人(conceptual workers)是不只有論點(左腦的功能),還懂得說故事(右腦的功能)。這本書非常暢銷,並譯為二十種多國的語言,深深地影響今日的商業世界。


這個世代中,我們生活充滿各以樣的信息和數據,單單設計一個有效的論證是不夠的,因為無論你數據多精彩,一定有人可以找到相反的數據來反駁你的觀點,這是一個越來越撕裂的社會,你說一,一定有人說二。但懂得用右腦的人,懂得將說服力、溝通和自我理解的本質塑造一個令人信服的故事來傳遞,用說故事的方式去說服別人去跟隨,故事成為品牌的靈魂,因為故事引人入勝,引導及啟發想像,能承載道理,建立共同價值,激勵人心,更能廣泛流傳。作者更加說,這六個向度不是廿一世紀的新發現,在人類歷史上一直都存在。

保羅寫加拉太書的目的是要反駁加拉太教會外來的猶太派基督徒,要證明福音的真理,我們是在基督裡因信稱義,不是靠行為靠功德去得神的接納,不需要受割禮守律法才能承受亞伯拉罕的應許。而保羅的論證第一部分就是用說故事的方法,用自己的自傳去啟發想像,承載道理,建立共同價值,激勵人心,不只有論點,還說故事(右腦的功能),為福音和保羅使徒職分辯證。

保羅的目的不是述說歷史過去發生了什麼事,而是為了證明福音的真理,使基督成形在加拉太信徒的心理,所以我們必需找出保羅的自我澄清、教導、辯論的目的,而不是以此重塑保羅生平,故事看起來像一台戲,但一切都指向讀者的處境,要讀者以行動回應。

我們從兩方面來分析這一段的經文:



一、福音從神而來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 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1-12)


第一點,這裡保羅說,他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從人來的,是從神來的,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這很明顯是指到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了主,詳細的情形記載在使徒行傳九章一至十八節,復活了的耶穌親自向保羅顯現,那一天是保羅歸主與蒙召的一天,遇見了復活的主改變了保羅的一生,而這個憑恩藉信不靠行為的福音,不是從人領受的,不是從人來的,不是人的信息,不是人想出來的,不是照人的意思的,証明基督的福音的獨一無二的特性(singularity),表明福音的權威是從神而來的,這是第一段保羅自傳式辯證的主旨。

現今這世俗的世代(the secular age),人擁抱極端的人文主義(exclusive humanism),把真理變為自我的決定,將真理的源頭內在化,我認為對的就是對,我認為非的就是非,我決定什麼是好消息,我決定什麼對我是福音,我決定什麼是壞消息,我決定什麽是有意義,什麽是沒有意義。

我有一位九歲的姪兒,我們很要好,我很喜歡他,有一天他對我說:「我要把頭髮留長,我想去燙頭髮,把頭髮弄捲捲,我問他:為什麽要把頭髮弄捲曲?他說:「我喜歡!」「好看!」我說:「不好看!」他說:「但我喜歡!」我再說:「學校可能不容許男生捲髮!」我記得我小的時候,學校是不容許的,他說:「但我喜歡!」,他的父親也沒有辦法,他告訴,現在的學校已經不能規定學生的髮型,第一、因為沒有人會聽,管不了!第二、他們喜歡是沒辦法改變的,「我喜歡」成為真理,成為意義!

我認為我是女的,我就是女的,而「世俗」(secularism)的意思,基本上人是沒有神的,不需要神替人提供意義與意識,極端的人文主義是以自我為中心,靠己去定福音的內容,與二千年前加拉太眾教會的攪擾者傳的另類福音基本上相同,靠自己律法的行為去界定自己的身份,決定自我的意義,是自我為中心的福音。

保羅很清楚他領受的福音與他傳給外邦人的福音是從神來的,是他遇見耶穌,耶穌親自啟示給他的,不是從他想像而來的,更不是他自主的,這福音是基督十字架的好消息,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邪惡的世代,帶給我們新的生活方式,不靠自己,只靠基督與基督的十字架,在聖靈裡向罪死,向神活。

而這從神來的福音,關於基督的好消息,是需要我們去經歷,用我們生命的故事去表達顯明出來,基督的福音不單只是道理,因信稱義,得神兒子的名分,與基督聯合,向罪死,向神活,這福音是需要我們生命的故事去說明、去體會、去向全世界宣告這福音的權威獨一無二性。




二、福音的權柄改變人生

第二個保羅信主經歷的特色,是福音的大能(the power of the Gospel)帶來的改變( efficacy)。

這段經文的開始和結束分別描寫了保羅先前的生活(一 13-14;23-24)和他信主後的事工(一 17-22),形成強烈的對比,而中間部分是他信主蒙召的經歷,這敍事的策略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要澄清他原是猶太教核心的成員,他的改變證明基督福音不可能是從人而來的,而他相信與傳揚的福音與耶路撒冷教會毫無關係,他的福音從蒙召開始就是獨立的。


1:13-14 保羅信主之前的情況。「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我、我、我、我」共四次;主詞是我,「我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我逼迫神的教會」、「我比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我熱心」,從頭到尾都是是我!

1:15-16 描寫保羅遇見耶穌之後的情況。「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第十五節第一個字,「然而」引出了保羅這重大的改變,遇見耶穌之前與之後的不同。不同的的原因是因為神出現了,「然而」跟著的第一個字是「當祂(神)樂意」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當祂樂意施恩召我... 神改變了一切,15-16 節的主角或主詞是神,神把我分別出來,神召我、神將基督啟示給我,神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 神出現改變了一切。

之前與之後的保羅是天和地的分別,差別的不是一個檔次,或一個升級(upgrade),而是脫胎換骨,一百八十度的改變。

遇見耶穌之前是我,遇見耶穌之後是神,之前是講究家庭背景、種族出身、成就、行為表現、人的熱心,之後完全是神主動,沒有一絲人的作為、沒有是人做成的原因;以前是保羅擁有的特權,現今是全靠恩典,在十字架之下,人得了這不相配的恩典,神的恩典與人的成就、背景、才幹、表現一點關係都沒有,在十字架之下,人人都一樣,得了基督的恩--得了基督為我們的眾捨了自己這份我們不配得的禮物。

而這翻天覆地的改變,是因為保羅遇見了基督,福音就是基督,是關於基督的好消息,他來到世界,在十字架上為了我們的罪捨了自己,從救恩歷史來說,十字架就是這恩典的縮寫,十字架改變了世界,十字架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十字架是福音的故事,十字架是基督的故事,這驚天動地的基督事件,必需從我們主觀的經歷上產生了得救的改變,這改變我們常常低估了它的意義,或者你會說:「我從小上教會,我並沒有信主之前與信主之後的大改變!」而且些改變很快我們就忘記了,淡化了,是不是這樣?保羅卻不是這樣認為,他信主的見證,之前與之後的改變,把福音的真義表明了,我們的問題是我們不去想,也不太明白福音的大能,已經發生了在我們的身上,我們都不以為然!

保羅的見證不是要我們去效法他,整段經文完全沒有這個意思,他精選他生命發生的一些故事,也不只是舉個例子去說明或證明他一些論證,他的故就是神的故事,是一個模式轉變的聲明(paradigmatic statement),從個人(an individual personal "I")的我表達出整體福音群體「我們」的故事,保羅的經歷是我們每個信徒經歷的典範(from the individual I expresses the canon that governs the existence of every person),保羅的故事是福音的故事。

你的故事是什麼的故事?你的故事並不只是一個移民的故事,一個努力讀書、努力工作、不只是一個養育兒女的故事;你的故事也不是一個辛酸的故事,一個受別人傷害的故事;你的故事不是一個老人的故事、等死的故事!你的故事是神的故事,是聖靈在基督裡寫的故事,是福音的故事,能承載福音真理的故事,而且你的故事還沒有寫完,你的故事你還沒曾讀清楚,你要讓神的故事成為你的故事!

你的故事是獨一無二的故事,是把福音的大能獨一無二地表明出來,基督與你相遇的故事是改變世界的故事,每個人都不同的經歷,但另一方面,你、我的故事也只是一個故事,是關於基督的故事、福音的故事,一個更大的故事,是聖靈在你的生命中寫的故事。

現在讓我們仔細一點去讀保羅的故事,十三至廿四節,分三段:


1. 信主之前,13-14
2. 信主的經歷,15-17
3. 信主之後,18-24




1. 信主之前,13-14


首先是保羅信主之前,就是他是按猶太人的信仰與生活方式行事,包括兩個特徵:

1)他逼害教會(13b)
2)他信奉猶太教的熱誠(14)

保羅逼害神的教會,主要是耶路撒冷的教會(參徒八 1-3),尤其是說希臘話、以司提反代表的信徒群體(參徒六 1-八 3)。「極力」意即極度地、到了非常程度,形容動詞「逼迫」,保羅極力逼迫教會的行動包括:
  • 挨家挨戶搜捕男女信徒,把他們關進牢裡(徒八 3;參九 2;14;二十二 19;二十六 10);
  • 用刑強迫他們說褻瀆的話,迫他們放棄信仰(二十六 11);
  • 向主的門徒發嚇人兇殺的話(九 1);
  • 曾迫害信奉這的人直至死地(九 4);
  • 他們被判處死,保羅也贊成(二十六 10)。
原文用過去未完成時態,表示過去慣性的行動,不斷的摧殘教會,企圖毁滅教會。

保羅信主前的第二個特徵,就是他信奉猶太教的熱心。「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14)保羅不但是法利賽人,更是個拉比的學生,選擇在耶路撒冷研習律法書(Torah),比他同輩的同學更過於、更進步。 「祖先的傳統」指猶太人的律法傳統,保羅對猶太人的律法傳統有主動的態度,充滿活力和熱忱。

在舊約聖經裡,對神熱心的範例是祭司非尼哈和先知以利亞。非尼哈將一個行淫中的以色列人及其米甸女子殺了,使以色列的瘟疫止住(民廿五 1-8),神對此事說的話說明這種「熱心的神學」(The theology of zeal):耶和華曉諭摩西說:「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 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對神的熱心有贖罪的功能,在猶太人傳統中,非尼哈成了熱心神學的最高典範,解釋熱心者的狂熱與殘酷。同樣地,以利亞對神大發熱心(王上十八 40;十九 10-14),按神的命令殺死假先知。熱心者不僅是對律法與猶太的傳統熱心,且包括用武力,對付那些違反律法、破壞律法、對抗律法的人,不管對方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熱心者願意為了律法受苦及捨命,甚至不惜自殺,他們相信這種熱心會蒙神賞賜,並且更重要的會為以色列贖罪。

保羅對律法的熱心,導致他對基督徒產生了不能平息的敵意與激進的逼迫行動。

除了保羅對律法熱心而使他逼迫教會,保羅為什麼原因要針對教會?根據保羅自己的解釋,是由於十字架絆倒人的地方(五 11),他無法容忍基督徒宣講的那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就是神所立的彌賽亞基督,一個被釘十字架的彌賽亞簡直是對他所盼望的彌賽亞一種侮辱,也是一種荒謬之說。彌賽亞是神獨特恩寵的人,掛在木頭上的人卻是被神咒詛的人,耶穌被打十字架推翻了祂是彌賽亞的宣告,門徒宣稱祂是彌賽亞,是一種應受死刑的褻瀆之舉,熱心的保羅不得不負起他認為神聖不可推卻的責任,要把這種毒害人的耶穌教派連根剷除,不遺餘力,全心全意的從事逼迫教會的活動。

信主之前的保羅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他受割禮守律法,用盡自己一切的努力與方法,要得神的喜悅,按自己的想法、傳統的經驗、人為的方法去追求人生的理想,甚至包括用暴力、逼害也在所不惜!

這是不是你和我的情況?靠自己,按自己的想法、傳統、人的方法去追求真、善、美的人生?我們認為的真善美的人生!

我從小有機會上教會,我是在教會長大的孩子,但我從小就很清楚我是個有罪的人,心靈的深處不斷的渴慕被接納、被肯定,曾經歷被遺棄的痛苦,我很努力去改變自己,結果都是差強人意,不滿意,走兩步退三步常是我心底的痛苦,每次參加佈道會,我是第一個舉手決志的人,我渴望改變,可是我不知道我應該做什麽才能得平安!直到我明白基督福音的真義。

你的故事呢?




2. 信主的經歷,15-17


第十五節保羅的轉捩點,「然而」引出保羅生命中重大的變化,保羅的驚天動力的改變是神主動的,是出於神的,神「樂意」含決意、喜歡這樣作的意思。這一切都是神主動,這是恩典的另一個意義(priority),不是人主動的,不是人造成的,不是人意的,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保羅的改變見證了福音的權柄,不是從人而來的,只有從神而來的福音才能這樣改變了保羅。

保羅用兩個分詞片語形容這位神與他的關係:

1)把我從母腹裡分別(選拔)出來
2)施恩召我

被召是被特別揀選來接受特殊的益處,神對保羅的呼召包含兩方面:1)神召他作使徒,保羅使徒的職分是從神而來,神向他啟示祂的兒子,要保羅把他傳為福音在外邦人中間(一 16)。2)也包括了呼召保羅相信耶穌,在保羅書信中,呼召的動詞常指神呼召人成為基督的信徒(七次中有五次是這樣的用法)。

這兩件事又是不可分的,這福音是保羅蒙召作外邦人的使徒時,同時啟示給他的,是他的使徒職分不可剝奪的成分,保羅的改變,從在猶太教中的生活改變成為合神教會的生活方式,他以先知蒙召的形式來描寫基督向他顯現的經歷,將自己與那些在救恩歷史中的舊約人物連成一體,視自己的職事可與耶利米相比,甚至在某意義上是先知工作的頂點:救恩的信息如今終於打破了一切民族的障礙,光已臨外邦人之地。

從先知的角度來了解保羅,他的歸主與蒙召是特別與眾不同的,沒有人的歸主經歷能與保羅相同,表明他在神計劃中的地位,「基督教是保羅歸主的結果而不是原因!」(Richardson, Paul's Ethic of Freedom, 163),保羅在第一章就引用先知的話,表明他的權柄來自他的呼召,他的獨立地位超越磯法(彼得),保羅以敍事開始,然後轉向神學討論,他敍述呼召的經歷,強調其權柄,然後以律法的功用作結。

這兩節聖經表明了保羅從開始便深信,他應該往外邦人那裡去傳福音,而且是在他會晤其他使徒之前,已經有這信念,他的任命完全不是來自人,而是根植於大馬士革上基督的顯現。他的歸主與蒙召二者同時發生,是根植於他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與基督相遇的經歷,這一點非常重要。

「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16c)是 15-17 節的主句子,表明保羅的重點是回應別人的指控,說他從耶路撒冷的使徒領受了真正的福音,其後把它縮減了,為使在外邦人當中傳福音的工作,迅速和容易。

保羅歸主蒙召後,立刻地(原文的副詞,中文沒有譯出來)1)他沒有和人商量;2)也沒有上耶路撒冷;而是 3)去了阿拉伯。

保羅歸主蒙召之後立刻去了阿拉伯,有三年之久(18),目的主要不是在那裡進修、默想,準備傳道的生涯,上下文最自然的理解是,他去阿拉伯去傳福音(參林後十一 32-33),歸主之後,保羅立刻向外邦人傳福音,回應他歸主時神對他的呼召。保羅往阿拉伯之後,回到大馬色,與使徒行傳的記載不謀而合(徒九 8-9)。

這兩節經文注重的不是保羅信主的經過,而是他信主的經歷,他信主是神施的恩,先於一切人的努力或參與,這恩典是主動的,而這恩典是將基督啟示給保羅,讓他認識十字架,神的兒子為他的罪捨了自己,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最奇妙的事,開始了「以信為本的紀元」,開啟了廣闊的新秩序,新的生活方式,將我們從現在的罪惡世代中釋放出來,這恩典帶有改造生命的能力,呼召保羅向外邦人傳揚這恩典的福音,在基督裡因信稱義的好消息。

你的故事又如何?

我小的時候每逢佈道會的時候都舉手決志,一直舉到我十二歲,一位傳道人牧師解釋信主是什麼意思,我才沒有再舉手,清楚我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現在我才更多的明白,信主的經歷,是神在創世之先已經揀選了我,祂的恩典藉著基督與基督的十字架臨到我,十字架,羞辱的記號,卻代表福音的大能,所以十字架,永遠是我的榮耀,我若有所誇,只誇主的十字架,信徒主觀得救的經歷是聖靈的工作,聖靈將福音的真理,成為我們親身的經歷,福音是出於神,不是人想出來的,卻是聖靈將這福音的恩典成為我們每個信徒的經歷,我們信主的故事都不同,卻一同見證這福音的大能,述說福音的故事。



3. 信主之後,18-24


一章十八至廿四節是保羅信主之後發生的事,「此後」(18 節開始,中文沒有譯),保羅順次子敍述他歸主後的事情。

此後「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18)訪問耶路撒冷的目的是去見「磯法」(亞蘭文的彼得)並「看見」耶穌的兄弟雅各,「見」磯法有認識結交之意,「看見」雅各遠不及「見」磯法那麽有分量,保羅造訪耶路撒冷主要的目的是「見」彼得,按使徒行傳第九章的記載,是巴拿巴領保羅去見使徒的(徒九 27)。

保羅曾經提到基督在復活之後曾向多人顯現,被提名的人只有彼得和雅各二人(林前十五 5、7)而此二人正是保羅歸主後第一次上耶路撒冷唯一會見的兩個人,關於耶穌生平的事蹟與復活的事,這二人一定是個無價寶藏。

此次訪問為時甚短,和磯法同住了十五天,使這兩位重要人物有充分的機會談話、交流、認識,短暫的相聚加上保羅很長的時間再沒有和使徒們有任何的接觸,顯示他是獨立耶路撒冷的使徒的。

我們要記得加拉太書是一封辯證的書信,目的是要說服加拉太的信徒接受福音的真理,保羅選擇他信主之後的一些發生的事,都是與這目的有關的。


保羅訪問耶路撒冷之後,就到了敍利亞和基利家一帶的地方宣教。敍利亞是希臘名詞,於主前 64 年被羅馬將軍龐培歸併為羅馬一省,基利家分為東西兩部分,東部於主前約 25 年至主後 72 年與敍利亞聯合管理,二者構成羅馬的一個行省稱為「敍利亞--基利家」(參徒十 23、41)。敍利亞以安提阿為中心,省長的總部設在安提阿;基利家的中心則為大數,保羅的家鄉。


加二 1 告訴我們大約保羅在此地區傳福音約有十四年,以安提阿和大數為基地,走遍敍利亞、基利家,建立教會(徒十一 25-26),使徒行傳沒有著墨太多,不過,保羅經歷「身外境界」(林後十二 1-10)與及猶太會堂對他五次鞭打(十一 24)其中一部分,大抵也都是在這段時間內。

「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22)直譯作:我繼續不被認識--按面孔--對在基督裡的猶太眾教會。

當保羅離開耶路撒冷往敍利亞和基利家去的這一段時間,他沒有和猶太的眾教會(包括耶路撒冷、撒瑪利亞、猶太、加利利的教會)建立「個人認識」(按面孔的意思)的關係,保羅強調的是他和猶太的眾教會沒有聯絡,因此不可能受到耶路撒冷使徒任何的影響,也不可能從他們有所領受。

「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神。」(23-24)當保羅在敍利亞和基利家宣教的時候,猶太眾教會所聽到的消息不是說:「有個可恥之徒正傳講一個縮減了的福音」如保羅的敵對者所指控的,而是說,那個從前迫害教會的,如今卻把他從前殘害的信仰傳為福音了,因這原故,他們不斷的為保羅而歸榮耀給神(頌讚神,原文為過去未完成式,是持續性的)。

保羅的意思很明顯:

1)他所傳的福音與早期教會所傳的(他曾迫害的)一致,他並沒有改變,以致猶太教會的信徒對保羅是熱誠的。
2)由此可見,保羅現今所反對的割禮派是一種新興的運動,他們所傳的與保羅的福音不同就是與早期教會所信奉的福音不同,偏離正路的不是保羅,而是割禮派。
3)猶太教會對保羅熱切的態度與敵對者對保羅的態度不相乎,對加拉太的眾教會是一種責備,他們起初接待保羅像「接待基督耶穌」(四 14),現在卻像敵對者一樣,視保羅為敵人,所以保羅驚奇為什麼他們那麽快變了!

注意一 11-24 重複出現負面的陳述(參 Martyn, p. 178-19),但保羅有力地否認猶太派基督徒對他的指控,說保羅曾有一段頗長的時間在耶路撒冷,從母會的使徒領受了福音傳統,其後卻因為在外邦人當中宣而嚴重地偏離了此福音的傳統。因此,保羅說這並不是事實,他歸主後很久才上耶路撒冷去,在耶路撒冷只逗留了很短的時間,並沒有和耶路撒冷的眾使徒商議,不被猶太教會所認識,這是保羅「自傳式的論證:為其福音及使徒職分申辯」的第一段。

信耶穌對保羅來說,是他人生最大的事,改變了他的一生,信主之後發生的事,不是偶然發生的事,回頭看,都有神的安排,都有意義,譜寫著神的故事,福音的故事。

當我回頭去看我信主五十多年的歲月,都有神的安排,雖然我或許當時不了解,但回頭看,仔細去思量的時候,我發現都有意義的,要為福音作見證,從我信主之後,與兩位教會的弟兄組成一個小組,分享、禱告、一起服事神、一起讀書、一起去露營、一起參加夏令會,從我十歲開始,陪伴我成長,這些都是神奇妙的安排,祂主動召我們,我們這小時候的鉄三角,現在一個是牧師、一個是宣教士、一個是神學院教授,最近我們在香港廿七年第一次聚首一堂,這是廿八年前上一次見面的照片:


這是今年七月的照片:


見證福音的大能,神藉基督的恩召我們,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要叫我們得神兒子的名分,在聖靈裡活出愛的生活,傳提揚基督的福音!

我們三家人自小一同長大,都不是很富有的家庭,但我們卻成了神的故事,傳揚基督的福音,見證從神而來的福音,與福音改變人的大能。



結論

Daniel Pink 六個新紀元向度,最後一個,不只顧賺錢,還重意義(Not only accumulation, but also finding meaning.)。


我們人生的意義,並不是從物質而來,也不是為了使人景仰,留芳百世,更不能只是自私地為了自己,自我為中心的人生是沒有意義的,人生不只顧賺錢,還需要意義,你的意義從何而來?你的故事是否見證從神而來基督十字架的福音?你的生命是否見證福音的大能?

(行動指南)讓上帝的故事成為你的故事,寫下你的故事:


1. 信主之前
2. 信主的經歷
3. 信主之後

找出你故事的意義,見證福音的真理。或者你說我信主的改變不大,經過也平平無奇,我的故事沒什麼好說的,那你就錯了!神在你身上有奇妙的作為,你的故事是聖靈將福音的大能寫在你的生命之中,仔細去思量回想神的大能,你必定像保羅一樣,可以用你的自傳去證明福音的道理,你的生命是一篇神的樂章,等待你去宣講!




禱告

天父,求你讓我們知道我們的故事不是偶然發生的,不是沒有選擇的,也不是不堪回首的,求你讓我們知道我們的生命在你的手中,為要見證福音的真理,求你讓我們活得自由的生活,活在基督裡,活出藉信得兒子的名分之生活,求你讓我們活在聖靈裡,憑信經歷出仁愛、喜樂、和平的超自然的生活,求你使用我們的故事,傳揚你的福音。阿門!











討論問題

1. 請用自己的話,重述保羅的得救見證,他的故事如何表明福音的真義?
2. 請分享你的得救見證,你的故事如何表明福音的真義?
3. 請你聽完其他組員的見證之後,幫助他們尋找故事的意義。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講道思想(Preaching Idea):讓上帝的故事成為我們的故事,見證基督福音的權能。

2. 我們必需找出保羅的自我澄清、教導、辯論的目的,而不是以此重塑保羅生平,重點不是歷史,而是辯證福音的權能,現代的意義(Claim)也應是基督神音權能的見證。

Move 1: 香港的核心價值
Move 2: 重温基督福音的核心價值
Move 3: 保羅以自傳去捍衛福音的核心價值(一至二章)
Move 4: 第一點:福音是從神而來的
Move 5: 第二點:福音的權能改變人生
Move 6: 保羅信主之前 (1:13-14)
Move 7: 保羅信主的經歷(1:15-17)
Move 8: 保羅信主之後(1:18-24)
Move 9: 你的故事如何說明基督福音的核心價值?

3. 參考資料

Daniel Pink. A Whole New Mind: Why Right-Brainers Will Rule the Future. Riverhead Books, 2006.
2.






Wednesday, October 19, 2016

因信稱義的福音:基督的福音,《加拉太書系列一》加 1:1-10

基督的福音
加拉太書一章一至十節
《加拉太書系列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6.10.23





引言

我剛回來,十六週的安息假期我去了香港七週、英國九週,這十六週的經歷可以用三個「家/加」字來形容:

1)第一個家是「離家」的「家」,我離開了生活了四十多年休士頓的家,這是在外面生活最長的一段時間,離家的目的是去靜修,大部時間都是一個人生活,很想家,也很掛念大家,回家真好,很渴慕回到福遍的大家庭,和大家一同敬拜神。

2)第二個加是「增加」的「加」,十六週的獨處使我收穫滿滿,經歷了神的愛,開始獨處的時候,不太習慣,甚至有些憂傷的情緒,最先聽見的是我自己最深處恐懼與害怕的聲音,之後慢慢體驗了聖靈裡的平安與喜樂,在英國劍橋八週,說話很少,吃得也不多,精神卻很好,靈裡也敏銳,聖靈的聲音好像音量增加了很多,感謝神也感謝教會給我這個機會長時間獨處,謝謝大家。

3)第三個加是「加拉太書」的加,這十六週加拉太書成為我的良伴,我天天讀、仔細去讀、默想經文對我的意義,我相信聖靈是透過神的話對我說話,改寫我生命的故事,奧古斯丁指出,聖經好像神的臉,我們讀經就像看著神,在英國劍橋,我在「天道之家」(Tyndale House)住了八週,那是全世界三大聖經研究中心之一,就在剑橋大學旁邊,學術的氣氛很濃厚,他們有一個非常全備的聖經圖書館,有最好的聖經工具書與解經書,「天道之家」在過去六十年的歷史中,出版了許多博士論文與解經的書籍,在圖書館我有一個書桌,讓我專心的去研讀加拉太書的信息。

加拉太書的信息是什麼?對我個人有什麼意義?對我們福遍屬靈的群體有什麼意義?對我們的社會群體有什麼意義?當年加拉太眾教會的情景和我們今天的情景有什麼相同與不同的地方?我寫了十幾萬字的筆記,也預備了十四篇的講章,在未來四個月中,和大家分享。

我們今天實在太需要加拉太書,加拉太書簡直是為我們特別寫的,我們實在可以改稱加拉太書為「寫給福遍中國教會的書」,我們如何理解加拉太書反映的問題及保羅提出來的教導,直接決定了我們如何以基督徒的身分思想和生活,所接受的是何種神學,所宣講的是何種信息,所實行的是何種生活的方式。

加拉太書的重要性從它多不勝數的註解及專題研究上可見一斑,加拉太書只有六章經文,共一百四十九節聖經,卻是新約最「多結果子」的經卷之一,從初期教父至今天,研究加拉太書的書藉與文章,簡直從來沒有停止過,過去三十年,又有一股新的浪潮,專門研究加拉太書,並大量出版研究加拉太書的書藉,單單是博士論文就有好幾十篇。我希望大家和我一起,好好去讀一讀加拉太書博大精深的真理。

今天是第一講,「基督的福音」,1:1-10



背景,1-2


「作使徒的保羅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1:1-2)

明顯地,加拉太書是一封書信,原文開首第一個字:「保羅」指出信的作者,「寫信給加拉太的眾教會」(1:2),這是保羅唯一的書信是給一組的教會,加拉太眾教會包括保羅在第一次宣教旅程在南加拉太地區的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這四個城市建立的教會,這四個城市由當時小亞細亞的主幹公路貫聯起來,彼此間的交通十分便利,保羅寫這一封信是辯道的目的,用的方法是修辭辯論的方法寫的,在加拉太眾教會傳閱,很可能是在教會聚會的時候,公讀出來,是一封公開的信,一次過從頭到尾誦讀,不像今天我們分章分節,分了十四段,一次只讀十幾節經文。

所以我們可以試試用口傳的方法去讀加拉太書,從頭到末了,一次地把它開聲公讀,去體會加拉太書的氣勢,這是讀加拉太書應有的方法。


加拉太書應該是聖經保羅十三封信中最早的一封,約在公元四十八至四十九年之間寫成,耶穌升天之後約二十年,比四福音與使徒行傳成文還早。

今天是第一講,1:3-10,共分三點。



一、我們相信並傳揚基督的福音,3-9
(The Gospel we believe and proclaim is the good news of Christ, 1:3-9)



第三至五節是問安的話:「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1:3-5)在問安的說話之中,保羅已經立刻點題,他的心很急,沒幾句話,他就立刻說出了他寫信的中心:福音的本意是什麼,而第四節就是加拉太書的主題:福音!

福音是什麽?福音是「基督按照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1:4)這是加拉太書第一段我們要背誦的經文,整本加拉太書我們選了十四段經文希望我們大家一起將這十四段經文都背下來,我深深相信若果我們將這些經文背下來放在心中,我們將會是不一樣的基督徒,福遍教會將會是不一樣的教會,我們將這些經文印成咭片,放在外面,請大家自己去拿。


「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福音是什麽?



1)福音就是基督, 第七節更直接說:福音是「基督的福音」,福音(Good news)這個好消息就是基督,是關於基督的好消息,這關於基督的好消息就是祂照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

2)福音的好消息是關於歷史上發生的一件事:二千年前,基督降生,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捨了自己的生命,神叫祂從死裡復活過來(1:1),這件二千年前歷史上發生的事件,是照神的旨意發生的,是基督為救贖我們的罪將自己給了我們,目的是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這就是關於基督的好消息,這改變了人類命運的事,我們可以稱為「基督事件」(Christ-event)。所以十字架可以說是基督事件的簡寫,代表了福音--這有關基督的好消息,詩人說:「十字架、十字架,永遠是我的榮耀!」指的就是這福音的好消息,這歷史上最偉大的事,基督降世,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這件事,永遠是我的榮耀。

保羅說:我已然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他指的這是基督為他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這件事徹底的改變了他的一生,當他接受這福音的時候,他整個人生都變了,以前的保羅已經不存在了,因為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神叫他從死裡復活過來,而保羅藉著信與基督聯合,在他的死與復活上與基督認同,領受了聖靈,基督藉聖靈在他裡面活著,開始了在聖靈裡的新生活。(你們不用担心!這是加拉太書的主題,以後會重複解釋很多次!)

3)以十字架為代表的基督的福音,目的是救贖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十字架開始了一個全新的世代:信的時代、在基督裡在聖靈裡的時代,這好消息是基督捨身在十架上這歷史的事實開始,宣告現在新的時代已經來臨,現在這個已然與未然的世代,將來要完全的來臨,神要住在人的中間直到永遠!


這是我們相信與傳揚的福音!今天若有人問你:「福音是什麼?」根據加拉太書,福音是指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要救我們脫離現今罪惡的世代,這就是福音!

保羅寫信給加拉太的信徒,說:「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6-7)



「我感到惊奇」,保羅不明白加拉太信徒怎麼可以離棄福音而轉向不是福音的「福音」,惊奇中帶著「困惑不安」(四 20)的心情,為他們「担心」(四 11),保羅的信沒兩、三句就表達驚訝、失望與責備,保羅是個有情的人。

保羅的話也可以直接是說我們,今天我們相信與傳揚的福音很多時候已經不是基督的「福音」,我們相信與傳揚的是成功的福音,不再是「十字架」的福音,我們相信的是「我的福音」,有關於我的福音,不是「基督的福音」,有關基督的福音。

保羅說:「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同一節經文重複兩次),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8-9)用的是非常強烈的字:傳不同的福音、變質的福音,是該受咒詛的事!


保羅在第一次宣教旅程中建立加拉太的教會(公元 47-48),他們信主之後,一年不到,保羅寫這加拉太書(公元 48),從信主接受福音到離開福音,相隔的時候非常短。

為什麼保羅那麼緊張?為什麼他那麽上心?加拉太眾教會究竟出了什麼問題?第七節說:「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這些攪擾加拉太眾教會的人是什麼人?胆子為什麼那麽大?把基督的福音都改了?了解加拉太眾教會遇上的問題對明白加拉太書是非常重要的,可是這並不是很容易的事!


當年發生的事是立體的,文字描寫當年的事件卻是平面的,我們首先要從平面的文字重塑當年立體的事件,這已經是不容易的事情,況且書信只是單方面的獨白,沒有上下文的情景是很容易產生誤解。

試想一想,若兩個人在辯論或吵架,如上週總統競選的辯論,我們只有一方的辯詞,完全沒有另一方說的話、立場、論點,我們如何知道他們為什麼爭吵?甚至如何明白單方面的辯詞是在說什麼?這是非常困難的事情!是不是?

加拉太書是三方面的對話:1)保羅;2)加拉太的信徒;3)攪擾者。今天我們只有保羅留下的信,其他兩方面的論點,已經失傳了,要了解保羅的話,必需知道他說的話之上下文,不然很容易產生誤解。



一九八七年英國一位專門研究加拉太書的學者,巴其(John M. Barclay)寫了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鏡裡反讀」(Mirror-Reading a Polemical Letter: Galatians as a Test Case, JSNT 31, 1987),提出用照鏡子的方法去把當年加拉太眾教會的情景,把擾攪者的影子找出來,巴其提出七個原則,像今天 3-D 印刷一樣,從兩個維度的平面推廣成為三個維度立體的空間,他研究的結果,受到絕大部分的學者認同,他說:


我們可以肯定的是:1)這些攪擾者是基督徒,最低限度,他們和你、我一樣,都說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相信耶穌死而復活,是神差來的彌賽亞救贖主。

2)他們大部分是猶太人,曾是虔誠的猶太教徒,信奉摩西的律法,他們不單只一個人,在初期教會是相當普遍,在耶路撒冷、安提阿都有類似想法的猶太派基督徒,他們也來到了加拉太眾教會。

最近這四十年來,新約研究幾乎完全集中在研究第一世紀猶太人在第二聖殿建立後的生活與思想,教會初期的信徒絕大部分是猶太人,信主的猶太人「數以萬計」(使廿一 20,《新譯》),他們全部都是對律法熱心的人,保羅的那些外邦人信徒可說是屬於常態以外。(參 Lancaster's 《加拉太書導讀--猶太背景蹊徑》,22-23 頁)

3)可以肯定的是他們對外邦人信徒採取嚴格要求的態度,要他們受割禮守律法,要他們歸化為猶太人,認為這是信徒成為神的子民必備的條件。

4)他們挑戰保羅使徒的身分,認為保羅傳的福音並不完全,說保羅為了討好外邦的信徒,說信耶穌就夠了,不用受割禮,不用守摩西的律法。這些攪擾者熟識舊約的經文,引經據典,引用創世記有關亞伯拉罕的經文去証明他們的觀點,堅持他們是有聖經的根據的。

5)他們的論點很受歡迎,加拉太的信徒很快就跟隨了他們,至於為什麼他們會那麼受歡迎?為什麼加拉太的信徒願意跟隨他們?受割禮守律法,我才不要!但為什麼他們卻樂意聽從這些攪擾者的想法?以後我們繼續讀下去,就會明白!


保羅知道後,趕快寫了這一封信給加拉太眾教會的信徒,信中用第二人稱「你們」去稱呼加拉太的信徒,卻用第三人稱「他們」去稱這些猶太派的基督徒,英文用 Judaizers 這個字去代表這一群要勉強外邦信徒受割禮守律法猶太教背景的猶太信徒,中文我們用馮蔭坤先生的翻譯:「猶太派基督徒!」這是加拉太書中「他們」指的人!

我們下一個問題要問的是:今天我們的「他們」是誰?當年的情景和我們今天面對的問題有什麼關係?今天我們沒有猶太教的背景,也不受割禮,甚至認為這是自殘的做法,我們也不守摩西的律法,什麽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和我們沒相干,我們中國人什麼都吃,只要是好吃才是最重要,也不守猶太人的節期,逾越節我們照常上班工作,甚至根本不知道那一天是逾越節或住栅節,你們知道嗎?加拉太書針對的猶太派信徒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首先,我請我們當中代表猶太派信徒的人站起來!(安排前面左邊幾個人站起來,手拿著標語:「猶太派基督徒(Judaisers)」、「守律法、靠行為」、「受割禮、立標記」、「信耶穌、重表現」、「靠耶穌、也靠自己」... ),我們請他們吶喊一下!表現他們的威風!以後我們說到他們猶太派基督徒的時候,都想想左邊這個位置是他們經常坐的位置!

其實,這些猶太派基督徒的想法,就是我們大部分人的想法,「他們」就是我們!

北美華人信徒,為了追求更優越的生活,而進入教會,求福避禍的心態極重,以建立美滿的家庭舒服的生活為願景,從小我們就學會了依靠自己的努力與拼搏去出人頭地,從讀書、工作、結婚生子,都是靠自己,我們習慣了靠自己,甚至唯一懂的生活方法就是靠自己,若稍有成就(在福遍我們那一個不是有些成就的人),容易自義與自滿,聽了福音,信靠耶穌,可能是第一次經歷了恩典,那白白不相配的救恩,我們很快樂,可是沒兩天,我們又回去了靠自己的生活習慣,信耶穌,加上自己的努力,注重表現,注重行為,行為使我們有充實的感覺,今天我做了件好事,我感覺很好,今天我做不好,我感覺很糟糕!屬靈生活追求經歷、感覺,我們這樣要求自己,也同樣的這樣去看別人,要求別人和我們一樣,而我們看的都是表面的行為!我們要求的主要也是表面的行為!

若非遇上極大的打擊或痛苦,不容易有突破。在基督裡因信稱義與在聖靈裡的生活並不是沒有聽過,卻是知易行難,停留在知識討論的層面,很難有實際的體驗。

教會的層面,華人教會追求成功,在多元文化、多種語言、跨代之張力下求存,常常在人事與人際關係上產生衝突危機,教會中能人、強人不少,使合一與彼此相愛更難實踐。教會面對最嚴峻的挑戰第一是個人方面,如何屬靈生命成長突破? 第二、群體方面,我們的下一代可不跟我們來這一套,他們挑戰我們假冒為善,說的卻做不到,他們不喜歡我們搞宗教,外面的一套又一套宗教的衣服,他們希望在我們身上找到福音的實體,當他們找不到的時候,我們在忙碌地去搞各種能給我們滿足感的活動,我們的下一代卻失望地離開教會,我看見的不單只是福遍面臨的情況,在世界各地的華人教會面對是同一個根本的問題:加拉太書的問題?相信了耶穌,卻回去靠行為、守律法,不單只自己去做,也要求別人去做,說這是得神的賜福唯一的方法,過好日子必需靠行為,離開了基督的福音,去從了別的福音。

當我開始在劍橋長時間獨處的時候,我沒有什麼事情做,每天讀讀聖經,做點禱告,就沒什麼事情去做,我開始很不習慣,我沒有任何的成就感,不用講道了,不用開會了,不用做飯了,不用幹活了,想去洗碗也沒有幾個碗去洗,那個一事無成的感覺,糟透了!甚至講話也不用了,當這些外表的東西拿走的時候,我活著是靠什麼?我生命的意義從那裡來?我的喜樂,我的安慰從何而來?

基督的福音,救我們脫離了這種靠自己、靠自己提供意義的世代,帶領我們進入了「信的時代」,十字架上基督捨了自己這驚天動地救恩歷史上的大事,彻底改變了我的願景,改變了我需要靠自己守律法的生命,對我來說,我這種靠自己的生活方式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對這種靠己的生活方式想法,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

保羅惊奇為什麼我們那麽快離開了那藉「基督之恩」召我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不是福音!靠自已,守行為,那不是基督的福音!信耶穌是為了追求物質更優越的生活,這不是福音!信耶穌是了活得更長,追求永遠健康,這不是基督的福音!追求美滿夫妻的生活,兒女成材,這不是基督的福音!追求外表成功的人生,這不是基督的福音!有人把福音更改了!

靠自己追求滿足的感覺的律法時代已經過了,靠著十字架信的時代已經來臨了!這個新的時代是不靠自已的功德,憑著基督之恩,藉著信,在基督裡另立一個新的身分,得神兒子的名分,神因為基督,藉著信已經完全的接納了我,我是神的愛子,我並不需要靠表現去得神的應許,我是神的兒子!神的的後嗣,可以承受神為我預備的產業,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靠我的功德或我的行為,而是藉著十字架已經是我的!而成為神兒子每天的體驗是在聖靈裡經歷能活出來的。

這是基督的福音!再簡單一點地說,基督的福音是藉著相信耶穌在十架上為我的罪捨了自己,我就得了神兒子的名分,然後我活出在聖靈裡這兒子的生活!

而這些攪擾者說:相信耶穌和祂的十字架,卻靠割禮歸化成為猶太人,努力作義人,活出像個基督徒的樣子,才是配得是神的兒子!可是這不是基督的福音!

福音是基督的福音,指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這二千年前發生的歷史事件,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邪惡的世代,這就是福音!

我們相信並傳揚是基督的福音;我們藉著基督的恩蒙召跟隨了這福音。




二、我們藉基督的恩蒙召跟隨了福音,6
(God called us to the Gospel in the grace of Christ, 1:6)


第六節說:這福音是憑恩藉信,「藉著基督之恩」臨到我們的。



第一、「基督之恩」(the grace of Christ)可以包括媒介(means)的意思,這福音是經過基督的恩典給我們的,基督的恩是福音的臨到我們的媒介;也可以是地域性(sphere)的意思,這福音是在基督恩典的範圍裡給我們的,這樣可以譯為福音是「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兩個意思都有。

第二、基督的「恩」或「恩典」(grace)這名詞可以譯為「禮物」(gift),基督的禮物(Christ's gift),基督的給予,在第四節我希望大家背下來的經文,基督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捨了」(give)是「恩」(gift)的動詞,基督的給予是他捨了自己,將祂自己給我們的禮物,換句話說,「基督的恩」與「基督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是同一件事,一個是名詞,一個是動詞!指的是十字架所成就的救贖。

所以什麽是基督之恩?憑恩藉信得神兒子的名分的「憑恩」是什麽意思?這恩是指基督的十字架,祂在十字架上捨了自己,開了救贖之門,這是神給我們最大的禮物、最重要的給予,十字架,十字架,我若有所誇,只能誇主的十字架,這一切的恩典都是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

第三、恩典的意義深而廣,在加拉太書裡最少有六種恩典完美的表現,我們慢慢說,以後再詳說,今天只稍微提下一其中一方面其中的一小點:基督的恩對領受恩典的人之影響或結果,保羅在一開始引言就提到了基督之恩對我們其中的一種應有的結果:使我們甘心情願成為基督的奴僕。




三、我們因福音得自由卻甘心成為基督的奴隸,10
(The Gospel sets us free to become the slave of Christ, 1:10)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10)



第 10 節有「因為」的連接詞,中文聖經沒有把它譯出來。保羅在上文用了這麽激烈的話,為保衛基督交托的福音,他與猶太派基督徒爭辯,甚至咒詛他們,「因為」他一心一意作基督的僕人,用不著討人的歡喜,第十節五句中重複了「不討人喜歡」三次。

討人歡喜常是我們做事的動機,我常因為人喜歡而做了很多東西,我們喜歡別人喜歡我們,而基督的福音卻有一種奇妙的能力,使我們這領受基督之恩的人,改變成為討神歡喜比討人歡喜更重要,保羅用了一個很特別的詞,「基督的僕人」原文是「基督的奴隸」(a bond servant of Christ),與自主的自由人相對,根據上下文的意思,表達的是保羅對基督的謙恭順服及完全效忠,完全倚賴、喪失自主權,全然屬於只一個主人之意識,全心要取悅於基督,這是保羅唯一的關注,對福音的信息作管家式的忠誠,

這份的忠誠對任何人,甚至天使,也不給面子,第八節說:「無諭是誰,包括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第九節再重複一次,你可想像這一幅的圖畫:如果今天講道的時候,有天使從天上降臨,說:不要聽他說,人要靠表現,靠功德才能成為神的子民,得神的喜悅,得神所賜的福,你會有什麼反應?這是天使啊!會飛的靈體,若是保羅的話,他會走過去,揪著天使,掐住他的喉嚨,要他閉嘴,並咒駡他可咒可詛!這是基督的奴隸的反應!對基督與基督的福音完全的忠誠!

基督的恩召了我們,這是「恩典」的果效,得這「恩典」的人,恩典使他改變,使他對基督的託付至死忠心,成為基督的奴隸,你可能說:像保羅這樣的人真的很少,大部分的基督徒蒙了恩都不是這樣的,這不是你蒙的恩與保羅蒙的恩不同,只是你還沒有明白十字架的愛、你對基督的恩還只是一知半解,或者你根本還沒有接受這「恩」,你還是在靠自己,靠行為!

第一節與第十節首尾呼應,平行交叉排列,包含一個奴僕的隠喻。
「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1)與「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10)對照。


使徒、人、神、基督(1)
人、基督、神、奴僕(10)

「使徒」與「奴僕」,一個在頭、一個在尾,彼此呼應,作使徒的保羅,狹義來說,使徒是見過復活的耶穌,為基督的復活作見證,有特別使徒的權柄,有從神來的差遣,但對作使徒的保羅來說,作使徒就是只不過是作基督的奴隸,為基督的福音作見證。

第一與第十節兩節的經文包含了奴隸的隠喻,來自舊約,申十五 16-17 說一個得了自由的奴僕,「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在心甘情願的情況之下,自由的奴僕可以成為蓄奴,因他愛主人和主人的家。在希腊羅馬(希羅)的世界中,這情況更為普遍,這些蓄奴甚至成為管家,得主人的信任,羅馬社會亦以這種關係形容神與人的關係。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得神的救贖,得自由,卻心甘情願成為神的僕人。

保羅在這裡表達的他是基督的奴僕是自願的,不是奴隸式被強迫地臣服主人,他對主的忠誠是充滿愛的,是基督捨己的愛激勵他,他稱呼耶穌為主是充滿了感情,對基督交托的召命的忠誠,是因為這種主僕愛的關係,他傳這「憑恩、藉信、在基督裡因信稱義」的福音,是他的主人交托給他的,他傳不用守割禮不依靠律法之工的福音給外邦的信徒,不是要討人的歡喜,這福音是從神來的,保羅作使徒的權柄是從他的主人而來,保羅對主人的忠誠,唯一的關注是要得主人的心,這奴僕的忠誠是保羅的修辭中的自白的( ethos)論證,為他以下用自己的故事為福音辯證而鋪路。

在今天的世代中,我們崇尚自由自主,人的價值轉內向,我決定我的價值、我的取向,我是我的主人、我唯一的主人是我!(I am my own boss and the only boss.),是什麼使一個自由的人,願意放下自己,甘心情願成為奴僕,一生一世服事主人,忠於主人的交托?甚至用他自己的生命來為基督與福音來辯護?

今天我們抱著求福避禍的心態來教會,為兒女來生活,什麼的力量能改變一個人自願放下這一切,甘心情願成為基督的奴僕?

加拉太書以恩典開始(1:6),又以恩典結束(6:18),若不是基督的恩,又有什麽能使人跟隨主?若不是十字架的愛,又有什麽能使人甘心放下一切作主的奴僕?

我在安息獨處的時候,這些話一遍又一遍的對我的心說話,我信了基督的福音,領受了基督的恩,我願意成為基督的奴隸嗎?

我翻開邊雲波弟兄一九四八年寫的「獻給無名的傳道者--我的弟兄」,他這樣說:


是自己的手甘心放下世上的享受;
是自己的腳甘心到苦難的道路上來奔走!』
「選中」這條不自由的道路並非出於無奈,相反地卻正是大膽地使用了自己的「自由」!
所以,寧肯叫淚水一行行地向內心湧流,
遙望著各各他的山頂,就是至死──
也絕不退後!

這奉獻是甘心的,是用自己的自由去選擇不自由的道路,對十字架的基督至死忠心,絕不退後!

這是信了十字架基督的福音,明白基督之恩的人,使用了得來的自由,甘心成了基督的奴僕。我們常常說基督的救恩是白白的,是真的,我們得蒙救贖是憑恩藉著信,沒有先設的條件,但這並不等於福音是廉價的,是我們可以隨所欲為的恩典,基督完美白白的禮物是能達到禮物送給我們的目的(a perfect gift is figured as that which fully achieves what it was designed to do.),基督的恩能完全改變我們,其中一點的改變,是讓我們甘心成為基督的僕人。


我在劍橋的時候,在劍橋大學的圖書館默想,回想一百三十年前,七位劍橋大學的高材生,他們是英國最優秀天之驕子,他們是最優秀的運動員,大部分是貴族出身,富二代,年輕,都是二十歲出頭,卻選擇去中國最落後的內地傳福音,都成為內地會的宣教士,被稱為劍橋七傑,福音改變了他們,也透過他們改變了當時英國的社會,因為他們甘心的選擇,感動了許多年青人,跟隨他們的腳踪,成為宣教士,內地會宣教士的人數十五年之內,激增了五、六倍,從 1895 年一百六十三個內地會宣教士,增加至 1900 年的九百人,佔了當時宣教士人數的三分之一。這是基督的恩改變人的能力,改變個人、改變一個群體、更改變了整個社會!

劍橋七傑其中一個,施達德(Charles T. Studd)(1860-1931),是個很有錢的富二代,又是有名的板球手,父親過世了,他父親所有的都是他的,有人問他:你犧牲那麽多去中國宣教,過著最清貧的生活,值得嗎?他說了一句名言:「當我想到耶穌基督為我死在十字架上,我為他放棄了一切,我放下一切,又有什麽困難呢?」我把他這一句話寫在我的日記上,我信了基督的福音,經歷了基督十字架的恩,這恩典要使我甘心成了基督的奴僕!我願意!

施達德廿八歲在中國天津與一位宣教士姊妹結婚,結婚的時候,他將一切變賣,效法耶穌對少年的官的教導,放下一切,表明他們跟隨主的決心。

基督的福音就是基督的恩,基督的恩改變了我,使我甘心成為基督的僕人。

你呢?

(行動指南)


回去把加拉太書好好的讀一遍,為自己作一個禱告,求神使你明白基督的福音和基督之恩的真義,將自己獻上甘心作基督的奴僕。更把加拉太書第一章第四節,背下來,反覆思想,你將會是不一樣的基督徒。

禱告

阿爸父!能稱你為阿爸父真好!因為基督照你的旨意,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我們得成為你的兒女,真好!感謝天父,感謝耶穌!求聖靈把福音的真義變為我們生活的經歷,聖靈的風﹗求你在吹,使我們能活出基督的福音,感受基督的恩,讓我們甘心選擇成為基督的奴僕!奉主的名禱告,阿門。







討論問題

1. 請用自己的話,重述加拉太的教會面對的問題是什麼?與我們今天面對的問題有何關係?那些攪擾者是誰?為什麼保羅那麼緊張?言詞為什麼那麽強烈?
2. 基督的福音是什麼?與你相信與傳揚的福音有沒有不同?為什麼?
3. 基督的福音與十字架有何關係?
4. 根據加拉太書,基督的恩指的是什麽?為什麼這恩典不是廉價的?
5. 基督的恩對你有何意義?對保羅有何意義?為什麼他因此甘心選擇成為基督的奴僕?
6. 我們因基督之恩而得自由,這自由是什麼的自由?你如何使用這自由?
7. 請背誦加拉太書一章四節。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經文重要詞彙

基督的恩(the grace of Christ)(1:6)
基督的福音(the good news of Christ)(1:7)
基督的奴隸(the slave of Christ)(1:10)

加上經文的動詞,產生以下初步講道的大綱:

一、藉基督的恩蒙召(We are called in the grace of Christ)(1:6)-- 福音的不協調性(Incongruity)
二、傳揚基督的福音(We are to proclaim the Gospel of Christ)(1:7-9)-- 福音的奇異性(Singularity)
三、成為基督的奴隸(We become the slave of Christ)(1:10)-- 福音的功效性(Efficacy)

為了增加講章的邏輯性,我把第二點改成第一點,加上聽眾的情景,產生了以下講道的大綱:

一、我們相信並傳揚基督的福音(The Gospel we believe and proclaim is the good news of Christ)(1:3-9)
二、我們藉基督的恩蒙召跟隨了福音(God called us to the Gospel in the grace of Christ)(1:6)
三、我們因福音得自由卻甘心成為基督的奴隸(The Gospel sets us free to become the slave of Christ)(1:10)

講章的中心思想:基督的福音是有關基督的好消息,十字架上基督的恩,使我們甘心成為基督的奴隸。

主題:基督的福音
補語:
1. (發展性問題一 DQ1: What is it?)基督的福音是有關基督的好消息。
2. (發展性問題二 DQ2: How?)這好消息完全是神賜人不相配的恩典。
3. (發展性問題三 DQ3: So what?)我們因福音得自由使我們甘心成為基督的奴隸。

行動指南:

1. 回去把加拉太書好好的讀一遍
2. 為自己作一個禱告,求神使你明白基督的福音和基督之恩的真義
3. 更把加拉太書第一章第四節,背下來,反覆思想


修辭技巧:

1. 講道思想(preaching idea),這是不斷重複的句子,加強聽眾的印象,容易記憶:

我們藉基督的恩蒙召,甘心成為基督的奴隸

2. 講道實物教材:做幾個牌子,寫上擾亂者的口號、身分、名稱,請坐在左上角的會眾幾個人為代表,說到他們請他們舉牌子。

猶太派基督徒(Judaisers)
「守律法、靠行為」
「受割禮、立標記」
「信耶穌、重表現」
「靠耶穌、也靠自己」

3. 自我反醒,與聽眾認同,先把真理應用在自己的身上,再推廣至聽眾。


參考資料

1. 曾思瀚,《脫胎換骨得自由──從加拉太書探討基督徒作為神兒子的身份》(英文版 “From Slaves to Sons:A New Rhetorical Analysis on Paul’s Slave Metaphors in His Letter to the Galatians”,由美國出版社出版)
2. 馮蔭坤,《加拉太書註釋》卷上,校園書房,2008.
3. John Barclay. Mirror-Reading a Polemical Letter: Galatians as a Test Case. JSNT 31(1987), 73-93.
4. John Barclay. Paul and the Gift. Eerdman, 2015.
5. 邊雲波,《獻給無名的傳道者--我的弟兄》,1948.
6. 蒲樂克,《劍橋七傑》,校園書房,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