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29, 2017

在聖靈裡的生活:順著聖靈而行,《加拉太書系列十一》,加 5:13-18

順著聖靈而行
加拉太書五章十三至十八節
《加拉太書系列十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7.1.29
國語堂
學生崇拜



引言

我信主之後,一直以來最關心的問題是:基督徒如何成聖?如何成為聖潔?如何生命改變?如何才能不發怒?不犯奸淫?如何從自私自利變為愛人如己?從悲觀不快樂變為喜樂洋洋?從不安產生平安的屬天氣質?

這是不是也是你關心的問題?

所以我小的時候,常決志,很想靠著神做好!大學的時候,與一群愛主的弟兄姊妹拼命讀經、禱告、傳福音,希望成長,像基督!讀神學的時候,天天讀經、念神學,準備全時間服事神,卻常常和妻子吵架、動怒,很懊惱,為了這個問題,我去問每一位遇見的老師:基督如何成聖?如何活出道德的基督徒生活?

今天我也要問你同一個問題,我們如何成為聖潔?信心(因信稱義的信心)與行為(基督徒每天的生活)之關係是什麽?

加拉太書的答案是:基督徒成聖的生活是在聖靈裡愛心的生活!

加拉太書第一至四章是在基督裡因信稱義的真理,第五至六章是在聖靈裡愛心的生活,第一至四章客觀的真理變為第五至六章信徒主觀的經歷是聖靈的工作。因信稱義的真理成為愛心的生活、領受神兒子的名分成為經歷神兒子呼叫阿爸父的親密關係、與神和好有義者的地位成為與神同行主觀的經歷,這都是聖靈的工作。


5:5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我們盼望的義,不是客觀的義,我們已經被稱為義,在神的面前因為基督而得義者的地位,這是我們已經有客觀的義,我們盼望的義是生活中的義,將來在基督再來的時候,才經歷完全沒有缺憾的義,這是信徒成聖的義,我們等候盼望成聖的義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而來的,換句話說從頭腦的真理到心主觀的經歷是憑信依靠聖靈的結果,從知識到實際的經歷、從真理至生活、從頭腦至心是憑信心依靠在聖靈裡的生活。

這生活經歷上的義就是加拉太書第五至六章的主題,如何經歷脫離罪惡的自由?如何處理恕氣?經歷基督徒充滿愛的生活?如何脫離金錢的捆綁?如何愛妻子?如何把不安的情緒變為屬天平安的氣質?這都是聖靈的工作。

聖靈是基督徒生活的密訣,祂是三位一體的神,與聖父、聖子同尊同榮,祂不是一股的力量,祂是有位格的神,祂替我們担憂,祂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為我們祈求,祂與我們的心一同印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祂把基督十字架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祂是信徒靈命長進的要素,離了祂基督徒的生命是不可能的!

聖靈是基督徒生活能力的源頭,使我們有能力去遵守神的吩咐,這能力是從我們願意順服聖靈的時候聖靈給的,當我們順服聖靈、被聖靈充滿,我們就有能力為主作見證。這能力是憑信心而來的,是願意順服的時候,聖靈賜的。

例子:去年當我安靜獨處的時候,有兩天的日子,我感到莫名的憂傷,這憂傷是從心底的深處而來的,過去的傷害、心中各種的掛慮像風暴一樣翻騰,無法控制,我向神禱求,求聖靈的光照,求聖靈的安慰,求聖靈賜下平安,憂傷的情緒不是立刻就沒有,跟著的幾天,心情漸漸平穩,聖靈賜下喜樂,環境並沒有改變,聖靈因為我相信、順服,賜下了能力,改變了我。

Dallas Willard 的說法是,生命的改變首先必需看見那美好神國的願景(vision),這願景是從神的話而來的,然後要有一顆願意順服的心(intention),能力就來了,最後才是方法(means),這是靈命塑就的過程。

加拉太書五章一至十二節,基督徒成聖不是靠守律法!不准動怒,傳道人不可以生氣!不准!不准!守律法的結果就像吹氣球,忍!忍!忍!最後忍不住的時候,就爆炸了,之後很難過,有很重的自責與罪疚感,覺得自己不能作傳道人!

在聖靈裡成為聖潔的生活卻不是這樣,在聖靈裡愛的生活「成全」了律法,「守」律法與「成全」律法是兩回事,守律法守不完,欠全律法的債!「成全」(5:14)卻是全律法完美的表達都在愛中表現出來了。

5:13-26 第五章第二段的經文說,不用守律法是否會做成放縱肉體的機會?正如猶太派基督徒的攪擾者所担心的,沒有律法的標準的規範,人就會失控了,就如高考完了,就不再讀書一樣!外在的要求沒有了,人就失控了,但保羅說,在基督裡的自由並不如此,在聖靈裡的生活是要用自由甘心作眾人的奴僕,用愛心互相服事。正如高考完了,自由了,卻甘心情願每天去用這自由去服事別人,服務社會一樣。


在聖靈裡過新的生活,這生活是以愛心顯明信心的生活,「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13b-c)。

第十三節與第一節有相同的結構:先是以直述語法表達在基督裡的得自由(13a, 1a),然後是兩個命令語法的警告(13b, 1b)和命令(13c, 1b)。兩節有令人矚目的對比:「要在自由中站立得,不要再被奴役的軛控制」(1b),13c 則吩咐信徒「要使用自由像奴隸一樣彼此服事!不要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


直述語法說的是真理,這些真理跟著是是命令語法的行為操守,(indicative to imperative)。
相信耶穌基督的信心是真理直述語法,在聖靈裡生活,順著聖靈行事是命令;基督在十字架上捨了自己,我們藉信與基督聯合是事實直述語法,在聖靈裡我們活出向神活的生命是命令;在基督裡得自由,脫離了律法的咒詛是直述語法,憑信接受的真理,在聖靈裡不再受律法行為的奴役是命令,不放縱肉體的情慾是命令;相信基督的信心,變為肢體彼此相愛的生活。

把客觀的真理變為我們主觀的經歷是聖靈的工作。

稱義與成聖是分不開的,是不可能分開的事,沒有基督徒相信耶穌之後,是沒有生命的,是完全沒有生命的表現的,聖經用懷孕與生子來比喻信心與行為的關係,如果真的懷了孕,到了時候,必會生孩子,信心與行為是手心與手背的關係,有心手必有手背,有手背必有手心,二者是無法分割的;有生命的必定會成長,而保證基督徒屬靈生命成長的是聖靈,因信稱義的同時,我們已經讀過第三章的經文(1-10),我們也領受了聖靈,聖靈是神給力的同在(God's empowering presence),祂主要的工作是讓信徒將直述語法的真理,成為命令語法的命令之實踐,活出基督的生命,結出聖靈的果子,從裡面更新,活出藉愛心表明的信心生活,所以基督徒得救卻不走上成聖之路是不可能的事,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是不可能的事。

你可能會懷疑,事實上你可能看到一些不長進的基督徒,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甚至做了一些非基督徒都不做的行為,你可能被傷害過,因為你以為他們不可能做這樣的事,事實上這些基督徒卻做了,令你懷疑聖經的話。

回答這個問題,可以從三方面去看:

第一、信徒成聖的生活,生命的改變,愛心的行為,這都是未濟之事,還在發生中,不要太焦急去下判語,聖靈還在工作,祂如果不灰心,為什麼我們就那麽容易灰心呢?

第二、保羅下文,六章一節,接著說,若有人偶然被罪惡過犯所勝,你們應當用温柔的心將他挽回過來!我們相信基督的人,有信心,但也會犯罪,若有這樣的人,我們應該如何?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這是在聖靈裡活出基督的生命,愛的生活的一部分,去!把這些軟弱的肢體挽回過來!

第三、人是看外貎,只有神才知道人心裡的想法,他是否真的相信基督,我們不知道,保羅甚至懷疑這些自稱為基督徒的攪擾者是否真的是基督徒,將來我們去了天上,我相信我們都會很驚訝,有些我們以為是弟兄的,卻在天堂看不見他們,有些我們以為是無可救藥的人,在天堂他們居然坐在你旁邊!神的恩不是看律法的行為,祂的恩典與蒙恩的人完全不相配的,我別無所誇,我若有所誇,只誇基督的十字架!

在基督裡藉信與基督聯合,得稱為義,基於收養的方式,我們得兒子的名分,這是我們屬靈生命的根,在聖靈裡生活是果,順著聖靈而行(16)是果、被聖靈引導(18)是果、結聖靈的果子(22-23)是果、靠聖靈得生是根,靠聖靈行事是果(25)。


今天我們要好好的明白這幾個聖靈的詞彙,真的明白如何順著聖靈而行。


一、在聖靈裡的生活,聖靈與肉體為敵,5:13

第一、聖靈與肉體的關係是什麽?聖靈是與肉體為敵的。


第十三節的命令,不可「放縱情慾」,原文只是「肉體」一字,保羅在第五章開始,把「律法的行為」,換成了「肉體的情慾」,這兩個詞是同義詞,聖靈不是與律法為敵,祂是與倚靠律法的行為之肉體為敵,肉體被造的人在其墮落的狀況中完全與神為敵,在本章中(16, 17, 19, 24, 6:8)都是負面的意義,包括:情慾、遠離神恩典的罪性(our sinful human nature apart from God's intervening grace)、不屬靈的性情(un-spiritual nature)、犯罪的傾向(sinful inclination)、因自私自利而與神為敵的人性(sinful self-indulgence)、肉體指人的本性、能激發罪的衝動、人與生俱來對別人的懷疑和憎恨、一股與人為敵的道德力量、肉體是人在屬於這世界的狀況、是人的軟弱、是受造者倚賴身體的欲望得到滿足的純粹屬人的慾望、肉體是與神的靈的運行相對身體的存在、這裡配合二 16 與三 3 的理解,肉體不單只包括肉慾,亦包括自私、自我中心和自我放縱。

動怒、受金錢的捆綁、淫亂的思想、沒有愛、自私自利、不安的情緒、這些都是肉體的表現。

肉體與聖靈是為敵的,「機會」字面的意思是一個使其他行動成可能的基地或環境,好像遠征隊的起點或工作基地,給機會一個很好的圖案。加強肉體與聖靈之對比,成為保羅的倫理勸勉之根據。

就如我們很多的想法都是肉體的基地:「我無法去愛!」這想法成為肉體的基地,使我們放縱肉體,不願意去愛!這些都是在聖靈裡生活與聖靈為敵的。



二、在聖靈裡的生活,是彼此相愛的生活,5:13b-15

第二、在聖靈裡的生活,主要的表現是什麽?保羅從正面來說,信徒「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13c),本句原文開首是強烈的反語詞,引入與上一句的對比,原文並沒有「總」字,「用愛心」(διὰ τῆς ἀγάπης)這介詞放在前面表示強調,意思不是「本著愛心」(not in love (NIV, 呂譯,新譯,當代) or by love (KJV):即以愛心為動機或出發點)而是「藉著愛心」(through love, NKJV, RSV, NAS):即以愛的行動為彼此服事的方法,重複第六節「藉著愛」的意思,下文(六 1-10)將提供一些實際的例子。愛無疑是指信徒之間的愛。


上一段經文 5:1-12, 我們已經看見愛心與信心緊密的關係,相信耶穌基督而因信稱義的信心是藉著愛心顯明出來的(5:6),這裡保羅再加強,在討論在聖靈裡順著聖靈而行的生活中,藉著信心的行動彼此服事是在聖靈生活中最主要的表現,加拉太書第五、第六章在聖靈裡的生活離不開教會裡愛人彼此服事的生活,當我反醒加拉太書對我的意義的時候,讀到這裡我很驚訝,聖靈好像用力扎了我一下,當頭捧喝,我如夢初醒,原來弟兄和睦同居、靈裡合一、彼此相愛的教會、合一的教會是那麽重要!彼此相愛的屬靈群體是聖靈充滿的教會,重點不是個人在聖靈裡的經歷,聖靈的生活是在肢體彼此服事中表顯出來的,第五、第六章大部分的命令與大部分聖靈的工作都包含在「愛人如己」-- 藉著愛心彼此服事這一點內。

這一點對我是革命性的影響,不是以前我不知道彼此相愛的重要,不是不知道這是耶穌給我們新的命令,愛神愛人就是最大的誡命!不是我不知道「愛人如己」包含了全律法,而是我很少把「愛人如己」與聖靈的工作這麽主要的連在一起,過去我追求聖靈,從各方面去思考體會,從來沒有把追求聖靈與彼此服事這樣連在一起!

我想到許多的教會在爭吵,人與人之間不和,牧師與牧師在教會裡爭,弟兄姊妹在鬥,教會裡缺失愛與包容,我就冒了一身冷汗,我願意悔改,求神憐憫我,我立志從今首要的任務是在聖靈裡彼此相愛,實際的相愛,彼此服事,其他的事是比較次要。

「服事」表達的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概念,上文三次都是負面的「做奴隸」之意(四 8, 9, 25),其意思不僅是服務,而是「像奴隸伺候主人般的服侍」,以愛心去形容,與自由的觀念一同使用,意思是正面的。這樣把自由與奴役串連起來,不僅從修辭學上是十分有效,在觀念上亦有震撼力。在希臘思想裡,自由和奴役是完全對立,但保羅卻把基督徒的自由定義為「以愛互相作奴隸」,這種的奴隸與律法下的奴隸作對比,基督徒在基督裡的自由脫離律法的奴役是透過藉愛彼此作奴隸中表達出來的,這是保羅申說真正的自由之性質,他們得自由的目的,是要他們以愛彼此服事,真正的自由,不是在於能夠隨己意為所欲為,而是在於能夠過一個「不以自己為主,而是以愛服事別人」的生活,為了別人的利益而犧牲自己的利益,能成全律法的愛(14)就是能夠產生所要求於奴隸的那種生活(全然為別人而活)的愛。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4)


13-15 節的交叉式排列:

A     不可將自由變成肉體活動的機(13b)
B     卻要以愛彼此服事(13c)
B'    因為全律法,都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成全了(14)
A'    要慎防相咬相吞--那是肉體的表現(15)


為什麼以愛心互相服事是這麽重要?因為全部律法,都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成全了。換句話說,「以愛心互相服事」有成全律法的功效!「全律法」意思是「全部律法,毫無例外」或律法的整體,「包」原文的動詞意思可理解為「滿足(律法)」真正或基本的用意(the true intent of the law)。

我們不要唱高調,要實際一點,「愛人如己」就是順服聖靈的表現,弟兄和睦用居是在聖靈裡生活的證明,愛人如己就是脫離肉體的情慾,愛人如己就是脫離了罪惡的捆綁,愛人如己就有平安,脫離了不安的情緒,愛人如己就可以愛妻子,愛人如己就成全了律法!在聖靈裡的生活是以愛彼此服事的生活。

應用:我們在團隊、小組、教會,若愛心彼此服事,就是在聖靈裡生活的表現,多鼓勵人、愛人、為別人犧牲,這是被聖靈充滿的表現。

我們如何才能用愛人彼此服事?在聖靈裡生活?我們要順著聖靈而行!



三、在聖靈裡的生活,是順著聖靈而行,5:16-17

現在我們需要真的去明白什麽是順著聖靈而行?靠聖靈生活是什麽意思?這都是很抽象的觀念,實際上如何去實踐?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16)進一步解釋上一小段(13-15)的主旨,要達到這目標的秘訣是在於倚靠聖靈,以下是13 與 16 節交叉排列的結構,表明了愛心與聖靈的密切關係:

A     不要將這自由變成肉體活動的機會(13b)
B      卻要以愛心彼此服事(13c)
B'     要倚靠著聖靈而行(16b)
A'     就不會滿足肉體的私慾(16c)


靠著聖靈行事是保羅倫理獨特主要概念,靠著聖靈才能以愛心互相服事,順者聖靈而「行」這動詞(περιπατέω)(命令式)指「生活行事」,是希伯來語的語法,與「活」同義(live by the Spirit, NIV),意即生活的實踐,「行」的形容語是「順著聖靈」,原文只是一個字,方法的間接受格的靈字(dative of means, Wallace),「靠聖靈行事」(新世)是比較準確的譯法,順著聖靈而行(16)與靠聖靈行事(25)基本上意思相同,live by the Spirit is the same as walk by the Spirit. 原文為現在時態,即不斷地讓聖靈使你們得著力量,表達繼續的行動。這命令暗示,聖靈所賜的力量足以使信徒有愛心去履行愛的命令的要求,律法卻不能。保羅沒有解釋怎樣靠聖靈行事為人(How to),我們真希望他多寫幾節經文,告訴我們如何順著靈而行!

可能保羅認為這是加拉太信徒都已經知道的事,是可觸摸和可見的方式實在經歷得到的,無需再提!

保羅在本節的呼籲是:加拉太人如何以聖靈開始(三 3),他們也要繼續倚靠聖靈來行事為人。信主的時候,我們自認無力自救,而相信接受神的話,仰望十字架,憑信與基督連結,成為神的兒女!信主之後,靠聖靈行事也是用一方法,自認自由無能為力活出基督徒的生活,主觀的經歷生命的改變是憑信心相信神的話,仰望十字架的恩,願意依靠神,順服神的旨意,聖靈就賜下能力去遵守神的命令,靠聖靈得生,靠聖靈行事!

根據保羅的提示,我們回想一下我們屬靈生命是如何開始的,信主的時候經歷聖靈的工作實際是如何,同樣繼續靠聖靈行事也應是一樣。

1)我們信主的經歷都有不同的經歷,有些是聽了很久的道,有些是第一次聽就相信,而聖靈的工作有些是很神奇的,有些是很平淡的,但都包括你願意,做一個決定,相信福音,這決定有聖靈的工作,是靠聖靈做的。所以我相信靠聖靈而行的經歷會有很多不同的經歷,不是單一色,可以抄作的。

2)正如我們信主的時候一樣,靠聖靈的能力而行,不是一種熱的充滿(hot filling),換句話說,是你可以控制的,你靠聖靈而行,不是鬼上身,身不由己,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麼,這是稱為熱充滿,聖靈不會把你的自由意志拿走,祂給你能力行,是你去行,這是靠著聖靈去行其中很重要的一點。

3)靠聖靈行事的結果: 「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二者是命令與應許的關係,「靠著聖靈行事」是命令,「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是命令的應許,命令的要旨正是命令的應許。你如何知道你是靠著聖靈行事?從結果就知道,當你不放縱肉體的情慾的時候,你知道你一定是靠聖靈而行,從果你可以審判定。「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17)

A     要靠聖靈行事(16a)
B     就決不會行出肉體的意圖(16b),因為
B'    肉體與聖靈相爭(17a)
A'    聖靈亦與肉體相爭(17b)



B     肉體與
A     聖靈相爭;(17a)
A'    聖靈與
B'    肉體相爭(17b)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原文直譯:「因為肉體所渴望的是與聖靈相反的」(for what the flesh desires is opposed to the Spirit. NRSV. For the flesh sets its desire against the Spirit. NASV),二者在其本質以及所代表的事上,都是永久地、無間斷地互不相容的。

肉體的慾望與聖靈相反(17a)
    (聖靈的慾望與肉體相反(17b)
        是由於二者在其本質以及所代表的事上,都是永久地、無間斷地互不相容的(17c))
為使你們不作你們所要作的(17d)

所以什麽時候,你順著自己的情慾去作,你什麽時候就不是靠聖靈而行,保羅沒有直接解釋如何靠聖靈行事,他只把命令的結果(應許)告訴我們。情慾的事情是顯易可見的,19-21 節說了很十五件,我們下主日會仔細去讀,當你犯姦淫,看淫亂的網站,黃色的刋物,發脾氣,爭吵,怨恨... 等情慾的事情,我不論你口裡說什麽向聖靈開放,不論多屬靈,你不是靠聖靈而行,靠聖靈而行的人,必定不放縱肉體的情慾的,這是神的應許!

我的經驗,情慾的事情是很難控制的,陷下去,很難立刻就停止,就算你求神幫助你,你在發怒的時候,氣在頭上,很難可以出來,不是沒有可能,我也不是說聖靈的能力沒用,而是這不是聖靈作事的方法,祂不強迫你,聖靈在感動你,催迫你,你知道聖靈要的是什麽,只要你願意去靠聖靈去行,你是可以停下來,不放縱肉體的私慾,可是卻是不容易,需要操練,聖靈是從裡面更新你的,下文聖靈的果子都是內在的品格,從裡面品格的改變,產生外在的行為改變。




四、在聖靈裡的生活,是被聖靈引導的生活,5:18

什麽是聖靈的引導?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8)「但」引入與上一節相反的思想,上節說肉體對信徒仍然構成威脅,但,信徒並非處於一種完全無助的狀況中: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之下。


「引導」原文動詞在保羅書信另外出現六次,其中三次是被動語態(如本節一樣),而這四次被動語態都是比喻性用法:

非信徒被牽引去服事不會發聲的偶像(林前十二 2)
某些婦女被各種私慾牽引著(提後三 6)
信徒被神的靈引導(羅八 14)
在本節信徒被聖靈引導(加五 18)

被聖靈引導的意思包括三點:

1)被動語態的動詞表示聖靈的活動和信徒的被動,卻並不包括被強力驅使之意,不是被牽著鼻子走!

2)上文說「要靠聖靈行事」,不是完全被動,被聖靈引導可理解為「讓自己被聖靈引導」(Be led, allow oneself to be led. BDAG),在聖靈與肉體之間,主動的選擇站在聖靈一方,可以說是一種主動的被動,即「要起來追隨聖靈,方法就是順服著聖靈的意願(17b)來行事為人」,在聖靈引導之下,主動的順從。「聖靈不是一副永遠運轉的機器,自動地在信徒生命中工作,祂是有位格的神,等待著人倚靠祂的工作,並預期著聖徒會在此工作上與祂合作,因此,信徒需要選擇,要服事聖靈抑或隨從聖靈。」(Wuest, 154)

3)這裡的重點不是我們說:求神帶領引導未來要做的決定,文理是另一種意思;順服聖靈的引導,過一個符合聖靈慾望的生活,選擇不是行出肉體的意圖與慾望的生活。「這裡的引導不是對我們的心思啓示我們尚未知道的神的指示,而是驅使我們的意志去追求、實行並堅守我們所已經知道聖潔的標準」(Fee, 433)。

主動讓自己被聖靈引導:把自己放在聖靈引導的位置,讓聖靈引導你。

1. 讀經
2. 屬靈操練
3. 屬靈群體:上有師傅、下有徒弟、左右有弟兄姊妹的密友。

聖靈足夠應付「沒有律法」的生活,祂的能力足以幫助信徒,在沒有律法指引的情況下,過一個以愛彼此服事的生活。相對於律法和肉體,聖靈代替了前者,並與後者對立,作為後者的「抗毒藥」(Fee)。



結論


被聖靈引導,就不      在律法之下(18)
靠聖靈而行,就不會  行肉體的慾望(16)


聖靈的更新與改變是有目可睹的,你自己可並不覺得明顯,別人卻能看見,這是聖靈的工作,是可愛的,是可喜悅的。

當教會屬靈的群體順著聖靈行事,用愛心彼此服事,活出在聖靈裡愛的生活,這就是天上的生活,是可愛的,是可喜悅的,是改變世界的!

讓我們一同順著聖靈而行,在聖靈裡用愛心彼此服事,阿們!





討論問題

1. 信心與行為有什麽關係?請解釋。
2. 基督徒若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的表現,你如何看待這些基督徒?為什麽基督徒必有行為的表現(生命的表現)?
3. 我們如何憑信依靠聖靈不放縱肉體的情慾?
4. 倚靠著聖靈而行的生活是以愛心彼此服事的生活,為什麽保羅把聖靈裡的生活等於肢體彼此服事的生活?卻沒有注重個人的經歷與靈恩的經歷?
5. 我們如何經歷聖靈的引導?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Monday, January 23, 2017

在聖靈裡的生活:在聖靈裡藉愛心顯明信心,《加拉太書系列十》,加 5:1-12

在聖靈裡藉愛心顯明信心
加拉太書五章一至十二節
《加拉太書系列十》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7.1.22
粵語堂
學生崇拜



引言

1. 最近一位年輕的媽媽來見我,她說她是一位完美主義者,從小要求自己很高,結婚之後,要求丈夫,生了孩子,也要求孩子,什麼都要做好,一百分,是個律法主義者,結果很痛苦,做得好的時候,不滿足,因為還有很多還沒有做做得到;做得不好的時候,更痛苦,罪疚感很重,生活沒有喜樂,信了主也是一樣,很多焦慮,該如何辦?

我有很長的時間,也是如此,要求自己,也要求別人,生活要像一個基督徒,注重行為的守則,靠自己的努力,去得神的悅納,沒有喜樂,很多焦慮。

不知道你也是不是這樣生活?以行為守則為生活的原則,保羅稱為「以行律法為本」的人,以行為來定我們的身分與價值,依靠行律法去得神的應許與祝福。加拉太猶太派的基督徒說,信耶穌只是第一步,外邦的信徒還有受割禮、守律法,才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得神的應許,承受產業。

保羅寫信給加拉太的信徒,嚴厲的責備這些以行律法為本的攪擾者,說他們不合福音的真理。1-2 章,保羅以自傳的方式辯證;3-4 章,以神學的方式辯證;今天我們開紿第三段,5-6 章,保羅以道德倫理來辯證福音的真理,反駁猶太派的基督徒,倚靠行為律法的教導。

2. 第五至六章是一連串道德的命令,眾多的命令密度頗不尋常,若不小心很容易成為另類的律法教條,今天在講台上,我們時常聽見的是基督教的道德倫理之吩咐,應許做的與不應該做的,若不小心,也會變為另類的律法主義,成為基督教信仰黑暗的一面,保羅說這是死路一條,沒有結果的不歸之路。


我們要注意保羅在第五至六章的道德命令是根據第一至第四章真理的應用,不是另類的律法,基督徒道德的生活是聖靈裡的生活,是愛心的生活,在基督裡因信稱義是根,在聖靈裡愛心的生活為果,聖靈將客觀的真理--在基督裡因信稱義,變為我們主觀的經歷--在聖靈裡愛心的生活,這是聖靈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


3. 今天在教會中我們要注意律法主義的危機,信主初階,要出席主日、要參加團契小組聚會、要奉獻:中階的基督徒,要服事,要傳福音,要參加禱告會;高階的信徒,要關懷新人,要做小組長,要參加門訓也要門訓別人... 等等道德行為的要求。若只注重外表的行為,我們就成為靠聖靈入門,卻靠肉體成全,信主的時候是無力自救的罪人,需要耶穌,憑恩藉信領受聖靈,信主之後卻靠自己的努力,以行為去得神的喜悅,以功德來定自己的價值與身分,以行律法為本的信徒有以下四個等點:


1)律法主義的宗教信仰把人分等級,正如法利賽人一樣,按外表的行為把人分等級,好人、壞人;敬虔人、屬世的人;好的基督徒、不良的基督徒;給人打分數。
2)用教條去控制人,不出席主日的人,不可以使用教會的運動場;什一奉獻的人才可以成為教會的會友;以外表的行為去操縱自己與別人。
3)律法主義是自我中心的信仰,注意點是自己的行為,我是否做得到?別人是否做得到?
4)與神沒有個人親密的關係,神是按行為賞罰人的神,祂是法官、評判、與僱主。
5)律法主義的人對自己是否蒙神悅納而感到焦慮,像一位優秀的大學生說:我害怕做錯事,神會處罰我。

保羅說基督徒的生活不應該是這樣的,在基督裡因信稱義,在聖靈裡愛的生活是:

一、自由的
二、以愛心顯明信心的
三、拒絕律法主義的



一、在聖靈裡愛的生活是自由的,5:1-4


1. 5:1 重複基督拯救我們的目的:「為了使我們自由,基督已經釋放了我們。」(1a)原文是以「自由」的名詞(ἐλευθερία)開始,「自由」的動詞(ἐλευθερόω)結束,一首一尾,加上第四章最後的一個字「自由」(的婦人)的形容詞(ἐλεύθερος),不斷重複,說了又說,加強基督徒自由的重要性。

現代的自由是隨便你做什麼,把一切的攔阻都拿走,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只有我不傷害別人,就好像一個氫氣球,如果沒有任何東西或力量攔阻它,它會飛走,一塊石頭沒有東西攔阻它,它就會掉下去,現代人要求的自由意思是沒有任何的限制,只要我不傷害別人,我想做什麼都可以。

法國存在主義大師薩特(Jean-Paul Sartre)說:如果沒有神,人類就可以自由地決定的一切,我們想怎樣就怎樣。這樣現代人就把神踢走了,我們要自由,只有我不傷害別人,我不需要神告訴我怎樣去做,這樣我就失去了自由。

可是聖經特別是加拉太書說的是剛好相反,在基督裡是自由的。

2. 5:1a「自由」的名詞是一種狀況,原文只是有冠詞的「自由」(ἐλευθερία)一詞,是基督已經釋放我們的結果,「叫我們得以自由」意即為使我們得以「保持」自由(so that we should remain free, NJB)。這自由的狀況不是政治上的自由,也不是希臘哲士所論藉理性發展而自我得釋放的自由,在新約的用法是屬靈的自由,是基督釋放了我們所帶來的自由,二 4 的名詞自由,是外邦信徒不必受割禮而得以稱義的自由,以及不必遵守律法其他要求作為他們的生活方式,是從罪中得釋放的自由(free from sin)。


5:1b「自由」的動詞「釋放」(ἐλευθερόω)保羅共用了四次,三次脫罪的奴役(羅六 18, 22)﹐及脫離罪和死的法則(八 2)。

這裡「得保持自由」上下文的含意有:1)脫律法咒詛(三 13);2)脫離律法作為稱義之法,以及作為義的生活之指引(二 4);3)脫離罪的奴役(羅六 18、22),過著在聖靈裡愛心的生活(加五 13-六 10),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林後三 17)。


從救恩歷史的角度看:基督藉著祂的死把我們從律法的咒詛中贖出來(三 13),使我們脫離了罪的束縛(羅七 6),使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身失去機能,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 6),因為人死了就脫律法的約束與咒詛。

從信徒主觀的經歷而論,當我們與基督聯合,得神的恩典,我們就脫離律法的約束與咒詛,同時亦脫離罪的轄制(加五 24),我們因聽信福音而領受的聖靈(三 2),就是使我們能夠克勝肉體與罪惡的力(五 16-18)。

就如在岸上的魚是失去自由的,當他脫離岸上回到水裡,他就是自由的。在基督裡的自由是不犯罪的自由,是聖靈裡的自由,祂給能力我們,使我們有不犯罪的自由,我們仍有罪性(我是屬乎肉體的,羅七 14),地心仍有吸引力,但我卻可以不屬肉體地生活,因為聖靈住在我的裡面,新的生命有能力勝過罪惡。


例子:一位戒煙者的見證。

3. 「所以要站立得穏,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5:1b)

「站穏」、「不被奴役」是信徒所當作的命令式(1b)是基於神所已作的直述語法(1a)(imperative to us based on the indicative of God),這是全章結構的模式,本章再出現兩次:

  • 13:信徒蒙召得了自由(直述語法),但不可誤用這自由,而是要以愛心互相服事(命令語法)
  • 25:聖靈已經賜給我們生命(直述語法),我們該讓祂引導我們的生活(命令語法)



「站穏」這裡是指「在自由中」站穏,「站穏」是戰爭的用詞,士兵站立得穏才能打勝仗。例子:保羅在第二次訪問耶路撒冷教會的時候,有假弟兄要偵查保羅在基督裡的自由,要提多受割禮(二 4),保羅站穏不讓步,替外邦信徒保存福音的真理(二 5)。如今,加拉太人正面對類似的處境,敵對者要他們受割禮,否則他們不算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兒女,保羅要他們站穏在他們已有的自由中。

客觀的真理--在基督裡因信稱義,得自由,要成為主觀的經歷--在聖靈裡的愛心生活,是聖靈的工作,所以我們要站立得穏,經歷聖靈的工作。

4. 我的經歷:我信主多年來,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去遵守律法與規條,要証明自己是有價值,是神喜愛的人,愈做愈沒有喜樂,愈做愈辛苦,生活在焦慮當中。

信徒回去守律法,靠自己生活的後果是可怕。

5.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2)原文以「看!」開始,以引起注意,強調隨後的話,「我」是獨立代名詞,表示強調,「我保羅」強調是他自己在說話,意思是強調保羅對律法與割禮的認識,沒有人比他更了解猶太教,也沒有人比他在遵守律法上更有成就,如今,保羅告訴加拉太人,他們若接受割禮,後果嚴重,最少有四個完全負面的結果:

1)基督對你們就毫無益處。動詞是未來語態,指的是他們若接受割禮的時候。接受割禮的含意,就是認為神在基督裡所成就的並不足夠,在信耶穌之外,還必需接受割禮,基督之死並無足夠救贖的能力,這樣基督就是徒然死了(二 21),那還有什麽益處可給予信徒呢?

2)「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3),原文是質詞「此外」,提出第二個理由,他們若接受割禮與律法,將會把自己置在遵守律法的重担之下。「確實的說」指鄭重聲明,「凡接受割禮的人」原文作「每一個受割禮的人」,「受割禮」是現在時態的分詞,指不是受了割禮的猶太人,而是任何一個聽從敵對者的話,準備受割禮的外邦信徒。這些人有義務遵行全部的律法,結果都欠著行全律法債。保羅以專家的身分,從前他是嚴守律法的法利賽人,現今作為基督徒回頭去看,有獨特的洞見,「凡遵守全部律法的,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背了所有的律法(二 10),小罪一罪同樣嚴重,選擇守律法而稱義之途,此路不通。

3)「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4)「要靠律法稱義的人」是上節「想要受割禮的人」,二者是相同,守割禮的目的是要靠律法稱義,帶出兩個結果,是為第三與第四負面結果:3)與基督隔絕;4)從恩典中墜落。原文的交叉式排列法:

A     (你們)是隔絕(You are severed)(4a)
B     與基督(from Christ)(4a)
B'    從恩典中(from grace)(4c)
A'    (你們)墜落了(You have fallen away)(4c)

「隔絕」原文為被動語態,即被移開基督作工的範圍,進入了律法的範疇,這樣與基督作為救贖主的關係就斷絕了。

4)「從恩典中墜落」假定了恩典是信徒之新生命的範疇,「我們因著信,藉基督,可以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羅五 2),「墜落」即「不兌現」或「失敗」(羅九 6),本節有「跌下來」,引申的意思是「失去了」神的恩典(二 21),或「不再經歷到」神的恩典。「從恩中墜落」可視為「與基督隔絕」的解釋。

這強烈的措辭,背道的危險是否表示失去救恩?保羅一方面強調失去救恩的危險是十分真實的(五 2-4),另一方面卻強調「這麽美好的經歷不可能是徒然的」(五 10 和三 4b),意思是神的信實會使加拉太人不向假福音的引誘屈服。


在基督裡因信稱義,卻回去守律法,受奴役的基督徒生活是不可思議的,是愚不可及的,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在聖靈裡的生活卻是有能力的、充滿喜樂的。

6. 或許你會担心,活在恩典中的人不會努力,正如高中生有大學收錄,不用再担心,可以放鬆一下,成績從 A 變 B,B 變 C。完全被接納的人,是否也是一樣,不用努力,為什麼我需要做得更好?因為喜歡學習?因為追求學問?這可能是癡人說夢話,若果神在基督裡已經完全接納了我,我還需要努力什麼?我不需要靠好行為被神稱我為義,為什麽我信了主之後,要在行為上做更好?完全的接納不再靠行為,如何有卓越進步向前的動力?

可能你認為白白的稱義,白白的恩典,是鼓勵人不努力工作。你認為神愛你,不論你是什麼樣的人,他捨免你一切的過犯,因基督與基督的十字架,完全的接納你,使你成為神的兒女,完全是基督之恩,但基督徒也需要講行為,要講順服,「信而順服」,二者兼備,都要注重,恩典與行為,你要教導信徒不可姦淫、不可撒謊、要努力進天國。

當我們讀加拉太書的時候,那些假弟兄、攪擾者、猶太派的基督徒,他們就是這樣說的,信基督是必需的,可是這只是第一步,你們還需要行為,受割禮、守律法、做這個、做那個,才能成為真正亞伯拉罕的子孫,得神的喜悅﹗

而保羅的教導,律法主義是死路一條,信徒因信稱義,領受了聖靈,聖靈是賜人生命的,給人內心有願意跟隨主的意願,願意過聖潔的生活,並且聖靈是賜人力量的神,是神給力的同在,在聖靈裡的生活是愛心的生活,我們不用担心白白的恩典是鼓勵人努力。




二、在聖靈裡是藉愛心顯明信心的生活,5:5-6


1.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5)原文開首「因為」,指本節從相反的方向提出理由來支持第四節的話:你們若試圖靠行律法稱義,就等於與基督斷絕關係,自絕於神的恩典(4),「因為」相反的做法才是對的:我們並不是靠行律法稱義,而是靠著聖靈,憑信心,待候所盼的義。

「等候」原文是複合動詞,意思不僅是等候,而是熱切等候,在新約另出現七次,六次皆與基督的盼望有關,包括:1)所未見的事(羅八 25);2)神的眾子顯現出來(羅八 19);3)得著兒子的名分(羅八 23);4)基督(來九 28);5)我們主耶穌基督顯現(林前一 7)6)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三 20)。這裡熱切等候的「所盼望的義」,直譯為「義的盼望」,指的可能是在末日的審判時獲得神公開宣判信徒有義者的地位,暗示稱義同時為已濟和未濟的,就像救贖一樣,基督徒已經藉著信得稱為,但是他的義者地位要在末日的宣判公開地獲得證實。

2. 這熱切的等候末日的義,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through the Spirit by faith),表達原因:基於我們已獲賜聖靈,並且俱有信心這兩個原因,我們有堅實盼望可於末日的審判得稱為義。「靠著聖靈」與猶太人「靠著肉體」對比,「憑著信心」與「靠行律法」對比,二者都在句子的前頭,表示強調,信徒的盼望與猶太人的盼望是完全不同的。

這就是信徒在聖靈裡生活的意思,是憑信心的,這信心是用愛心去顯的。

3.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6)

原文開首的「因為」是以本節解釋上一節:為什麼信徒切候所盼望的義是靠聖靈和憑著信心的呢?因為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信徒整個倫理觀是以 5-6 節提及的 1)信;2)聖靈;3)愛為中心,還有稱義與未來的盼望,都是全書巧妙的摘要。

「在基督裡」放在句首的位置,與三 28 的用法差不多,指當信徒因信與基督聯合,我們就在基督的救贖範疇內。

「受割禮沒有效力」,「不受割禮也沒有效力」,「惟獨以愛力行的信才有效力」是對比表達法。「受割禮」與「不受割禮」不是指受割的舉動,受了或沒受了割禮的情況,二者的情況都一樣,最重要的是藉聽信福音的宣講,與基督聯合,在基督裡,藉愛表達出來的信。

「藉著愛表達出來」形容「信」的分詞,可理解為「中間語態」而具有主動的意思,新約通常的講法是基督的愛引起我們愛他(約壹四 19),而信作為根通常是在愛作為果之先(弗一 15;西一 4;帖前三 6;帖後一 3),我們的信不是由愛產生的,愛心是信心的果子,這與時下流行「以愛稱義」或「愛博士」宣講「愛是一切之首」有異。

這愛是信徒彼此的愛,至少包括下文基督徒對其鄰舍的愛。

這裡以愛表現出來的信心,即是使人稱義的信。使基督裡稱義和「與基督聯合的新生命」連上,二者不能分開:因信稱義被描寫為愛的生活。換句話說,那使人稱義之信,同時標示著新生命的開始,是承認一個新主權的事實,這新生命的原則和能力是聖靈,藉聖靈,基督住在信徒裡面。基督與聖靈是分不開的,同樣因信基督而稱義,也是與靠聖靈而活出新生命是分不開的。在信徒的經歷裡,幾乎沒有一樣屬靈的福氣或活動,不是有時被認為是出於基督,有時則被認為是出自聖靈,清楚說明基督與聖靈在經歷上是無法區別的,羅八 8-10:神的靈和基督的靈同被描寫為住在我們裡面,二者與基督的靈同義,保羅一口氣提到三者(神的靈、基督、基督的靈),彷彿它們是可以互換的。所以因信稱與領受聖靈幾乎同義(加三 1-6;三2, 14)稱義是在聖靈裡的新生命的開始。

而聖靈的表現是愛心的生活:愛是信徒生命中聖靈的果子的一部分(五 22),保羅所描寫愛心的生活(13-26)是信徒順著聖靈而行、被聖靈引導、靠聖靈行事(16-18)的結果果,聖靈是這生命的原則及動力,是它的嚮導及規範,是它的來源,注意論及愛心生活的一段裡(13-26)完全沒有提及信,把整個愛心生活歸因於聖靈的活動。

結論,信是藉著愛表達出來的,因為作為稱義之法的信心,同時領受聖靈(藉著聖靈,基督住在我們心裡),這聖靈就是愛心的新生命之原則及「生產者」。因此那些以命令式語法表達的倫理性勸勉,是那些以直述式語法表達的、基督福音裡的神學性陳述之自然結果,因信稱義與在聖靈裡生這份恩物,牽涉到要過聖潔的生活這項任務。



4. 在聖靈裡的生活加拉太書的重點不是個人的,也不是注重屬靈的恩賜,甚至並沒有提及恩賜,沒有說方言,也沒有任何靈恩的現象,注重的是信徒彼此相愛的群體生活!

當我默想「靠著聖靈,憑著信心」,「以愛心顯明信心」保羅的教導,我願意悔改,過去對同工、對家人、對弟兄姊妹注重行為律法的表現是錯的,我懇求聖靈,讓我活出顯明信心的愛心生活,這愛的生活是以信心為根基的。

同樣,你若是與弟兄不和,你是否願意靠著聖靈、憑著信心,活出愛的信心,與弟兄和解?你是否願意在聖靈裡用愛心做一件服待弟兄的事?



三、在聖靈裡愛心的生活是拒絕以行律法為本的生活,5:7-12


1. 在聖靈裡的愛心生活是拒絕以行律法為本的生活,保羅為此痛責加拉太教會的攪擾者,吩咐加拉太的信徒拒絕以行律法為本的生活。

「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7)並沒有連接詞表達新的題目開始,從對讀者的警告(2-6)轉到對敵對者的控訴(7-12)。

「跑」原文為過去未完成時態,指加拉太人本來在信心的路上,一直跑得很好的,即他們對真理的相信與持守很好,保羅稱讚他們一向都表現得很好,保羅隨即質問他們:誰攔阻了你們,使你們不順從真理呢?「攔阻」這動詞的軍事用法是指軍隊撤退時,可能把去路截斷以攔阻追兵,加拉太人受到的攔阻的結果是他們不再服從真理,這真理加拉太書本身提示是指福音的真理,真理是福音真理的縮寫,加拉太書中指的是 1)所有的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律法;2)外邦信徒可以不用受割禮,亦不用遵守摩西律法的飲食條例,而以平等的地位與猶太信徒一起成為神的子民,享受同桌用膳。在這節的上下文,真理主要是以 1)為主。

2. 「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8)「勸導」原文名詞的意思是主動的,指敵對者對加拉太所施的勸誘。「召你們的」明顯地是指,暗指是出於撒但。

3. 「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9)同一句話見於林前五 6,完全一樣,提示它是個諺語,說明一種通常正確由經歷證明的真理:很小的起因可以導致很大的後果,似乎微小的影響會擴散蔓延,直至它操控整個局面。

這一點點酵暗指敵對者要加拉太中接受割禮,這似乎是無傷大雅的要求,但加拉太人若在此事上讓步,就會改變他們的信仰與生活整個品質,使個基督徒群體受到嚴重的損害。

4. 「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10b)「但」引入「你們」與「攪擾者」的對比,「攪擾」的意思是以假的教義擾亂你們的信仰,使加拉太眾教會對於得救的方法產生屬靈的不安和混亂。「必担當他的罪名」指將受神懲罰,神的終末審判(一 8-9)。

5.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11a-b)這是信上第七次稱收信人為弟兄姊妹,表示親切,目的是拉近關係。條件句子是最簡單的第一級條件句子,意即發端子句是假設我仍然在傳割禮,沒有使用與事實不符的條件句子表達,而歸結子句以一修辭問句「為什麼我還受迫害?」作結,這些有別於正常表達方式,提示保羅是帶著激動的情緒說這話的。很明顯保羅是反駁敵對者的一些指控,說,保羅在傳割禮,「我」在句首而且是獨立代名詞,而動詞「受逼迫」是在句末,顯示二者皆為強調。「仍舊傳」指的是保羅信主之前傳割禮守律法的重要,指控他的人說他仍舊是傳割禮與守律法,這是個錯誤的報告誤傳,若保羅真的仍舊傳割禮,他激動地用修辭句問:為什麼我還受這些猶太派基督徒所逼迫呢?保羅的目的是要指責他們的不是。

6. 「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11c)「若是這樣」是釋經者加上的,為要重拾問句中「我若仍舊傳割禮」,「那麽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是第二個歸結子句,二個歸結子句不但是一體兩面,且是因與果的關係:傳割禮導致不再受逼害(相當於為什麼我還受逼害呢的同義),因為傳割禮等於把十字架的絆腳石除去。

「十字架的絆腳石」可理解為十字加討厭的地方,即宣講十字的信息所挑起的敵意。不僅是因為一個被釘十字架的彌賽亞對猶太人是令人厭惡的事物和自相矛盾的講法(參林前一 23;加五 4),而更是因為十字架代表著靠行律法稱義相反的方法,即「憑恩藉信,只靠被釘十字架的耶穌為人贖罪」的方法,構成了那些想靠行為稱義者的絆腳石,成為他們不能相信的障礙。

7. 「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12)這是一句譏諷的話(a sarcastic comment)被認為是保羅書信裡「最粗魯無禮」的一句,表示他對敵對者的憤怒而說出這幾近猥褻的話來。保羅的願望是:這些攪亂者把自己割絕了!意即不僅受割禮,更進一步將自己閹割淨了。原文動詞在申命記二十三章二節用來指下體被割掉,不可進耶和華的會,保羅願望他們自行與神的子民斷絕來往,不再擾亂他們,再次強調基督、十架、及信靠基督的排外性之後,以嚴厲的願望表達他的憤怒,因為敵對者要把割禮加在基督、十架、及信靠基督之上,以致福音的核心變成不是核心。



結論

在基督裡因信稱義是根,在聖靈裡因信而活出肢體的愛心生活是果。在聖靈裡愛心的生活是自由的生活,是顯明信心的生活,是拒絕以行律法為本的生活,願我們活在聖靈給力的同在中,活出愛的生活。







討論問題

1. 什麼是在基督裡的自由?與現今我們了解的自由有何分別?
2. 聖靈如何將在基督裡因信稱義客觀的真理變為我們主觀的經歷?這經歷根據加拉太書主要是那一方面的經歷?
3. 靠著聖靈是憑著信心的(5:5),這真理對你有何意義?而愛心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而產生的,這真理對你有何意義?
4. 如何生活在聖靈裡而不受以行律法為本的約束?請分享。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經文重要詞彙

藉愛心顯明的信
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