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悔改、更新
以斯拉記 9-10 章
《以斯拉記系列五》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25.08.24
引言
1. 圖像
各位弟兄姊妹,前年我在車庫與後院的木台發現的木頭上有些奇怪的木屑,仔細一看,竟然是木蟻 (Carpenter ants)!又稱為弓背蟻,體型比一般的螞蟻較大,後來才知道,這種蟻很厲害,牠們不只是鑽進一般的木頭,連經過防腐處理的木材 (treated wood) 也能進去,還會啃木台 deck,甚至連枯樹幹都不放過。
最可怕的是,表面上你看不出什麼,房子好像還很堅固,但其實裡面早已經被掏空。等到我們真的發現結構有問題時,往往已經很嚴重了。
罪就是這樣。它常常從小地方開始,看似沒什麼大不了,可是會一點一點侵蝕我們的生命,甚至整個群體的屬靈根基。如果我們不及時處理,最後就會帶來極大的破壞。今天我們對罪並不看重,認為罪無法避免,不用大驚小怪。
有人在公司報帳時,明知沒有實際花費,卻稍微多寫一點金額。他可能心裡想:「大家都這樣做,一點小數目算不了什麼。」這樣便把「貪心」和「不誠實」視為理所當然,不覺得是罪。
在現代社會,婚外情或不正當關係常常被美化成「真愛」或「人性的軟弱」。甚至有人會說:「誰沒有犯錯呢?不要太苛刻嘛。」把神眼中的罪輕輕帶過,好像只是生活中的「小插曲」。
不少人習慣觀看色情網站,卻安慰自己說:「這只是正常的需要,人人都會看。」於是將淫亂的罪最小化,認為無關緊要。
大家追求名牌、享樂,哪怕花光信用卡、超出自己能力範圍,也會覺得「這是正常的生活方式」。在這種文化中,「貪心」不再是罪,而成為時尚與潮流。
這些例子共同的問題是:人們淡化了罪,把罪合理化、正常化,甚至美化,導致人心對神的標準麻木。
以斯拉記 9–10 章告訴我們,當百姓忽視神的誡命、與外族通婚,問題不只是一個小錯誤,而是整個民族與神關係的斷裂。若不悔改,結果將是整個群體的崩塌,信仰生活名存實亡。
2. 需要
今天的教會同樣面對類似的挑戰。我們不一定是與外邦人通婚,但我們常常被世界的價值觀、文化的偶像影響──金錢、權力、成功、娛樂、享樂主義。這些「罪」如果不悔改,會逐漸使我們失去屬靈的力量。
我們需要問:當神子民發現自己的罪時,應該如何回應?
3. 主題
以斯拉記 9–10 章要教導我們:真正的悔改包含認罪、痛悔、行動,並且帶來群體的更新。
4. 經文
以斯拉記九章至十章。
5. 預覽
今天我們要思想三點:當神子民發現自己的罪時,應該如何回應?
認罪:從領袖開始,承擔群體的罪(9:1–15)
悔改:在神前痛悔,轉向祂的恩典(10:1–4)
更新:具體的行動,帶來群體潔淨(10:5–44)
最後,我們將思想:當教會也如此悔改更新,將帶來怎樣的美好見證。
一、認罪──從領袖開始,承擔群體的罪(9:1–15)
1. 罪被揭露(9:1–2)
「這事做完了」,指第七章、八章,以斯拉、一個精通神律法的祭司和文士,蒙王恩准從巴比倫帶領第二批的猶太人回到耶路撒冷,神應允他們的祈求,保守他們平安抵達耶路撒冷。他們獻上燔祭,並將王的命令交給當地官長,於是百姓得以安居,願意預備自己來敬拜神,重建敬拜的生活。
但問題出現了,1 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2 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
當以斯拉到達時,許多人還沒有預備好敬拜。他們已經妥協了自己的使命。沒有活出分別為聖的樣子(斯 9:1)。
他們進入了不聖潔的關係。這不是普通的交情,也不是生意往來。問題在於婚姻上妥協,「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通婚的問題不是種族,而是信仰聖潔的問題。
當年出埃及的時候,神吩咐以色列要滅絕迦南地的七個民族(申命記 7:1):
赫人 (Hittites)、革迦撒人 (Girgashites)、亞摩利人 (Amorites)、迦南人 (Canaanites)、比利洗人 (Perizzites)、希未人 (Hivites)、耶布斯人 (Jebusites)。
不可以與他們通婚,原因他們的罪惡極大,敬拜偶像,行邪術,道德敗壞,觸犯神的聖潔。
若以色列人與這些民族立約或通婚,就會被引誘去拜偶像(申 7:3–4),偏離耶和華,惹神發怒。
但舊約從來沒有禁止以色列人與外族通婚,有些外邦女子,約瑟 娶了埃及人的女兒,摩西 娶了米甸人的女兒,雖是外邦女子,但沒有記載帶來信仰上的敗壞,她們都歸化為信奉耶和華的人,更如喇合和路得,更成為耶穌基督的先祖,他們都因信加入神的百姓。
另一方面,因為與外邦女子結婚而離開神的例子也有不少,以掃 娶了赫人女子,成為世俗的以掃,參孫 喜愛非利士女子﹐結果悲劇收場,所羅門王 娶了許多外邦女子,使他偏離耶和華,去敬拜偶像,被擄歸回後的以色列人 娶了外族女子(拉 9–10;尼 13:23–27),被指責為「大罪」,因會敗壞聖潔見證。
問題在於信仰,不是血統,不是種族問題,是跟隨神的問題。錯誤的婚姻危害神的使命,偏離神的律法。
神的子民為什麼聖潔?
不是因為他們本身比別人好。
不是因為他們比別人公義。
神早已說明,他們並不更公義(申 9:4–24)。
他們聖潔,是因為神揀選他們。
祂分別他們為聖,為了祂的榮耀和使命。
要完成這使命,他們必須不一樣。
信仰要不一樣。行為要不一樣。
神第一。每一段關係、每一個選擇,都要以神為先。
連婚姻也不能取代神的位置。
這呼召使他們成為聖潔。
但張力就在這裡。
他們已經回到應許之地。
然而,換了地點,心卻沒有自動改變。
新地方,仍有舊的試探。
在巴比倫,容易隨波逐流。
在猶大,試探透過婚姻和家庭而來。
今天我們每個人每天都要選擇。我要不要活出被神分別為聖的身份?
還是妥協,失去神給的呼召?
百姓與外邦人通婚,學習他們的可憎行為。領袖、首領帶頭犯罪。
今天基督徒若與不信的人在價值觀上完全結合,也會遇到同樣的危險。這不僅限於婚姻,也包括事業合作、生活方向、人生選擇。如果沒有界線,信仰最終會被稀釋,見證就會消失。
婚姻中的價值觀差異
一個基督徒姐妹嫁給了不信主的丈夫。她希望主日去教會,他卻覺得那是浪費時間。結果多年下來,她被迫減少參與教會服事,甚至對孩子的信仰教育也受到阻礙。
婚姻本應是彼此扶持走天路,但不同的信仰方向,最終使她的信仰冷淡。
事業上的合作
一個基督徒和朋友合夥開公司。朋友認為要成功就得「灰色操作」——偷稅、送禮、造假。基督徒一開始想堅持誠實,但為了不讓公司倒閉,慢慢開始閉眼妥協。
結果,他的信仰原則被動搖,誠實的見證也被破壞。
生活方式的選擇
基督徒同學圈子裡的朋友都追求享樂:夜夜狂歡、沉迷網遊、追求名牌。為了不被孤立,他慢慢也參與其中。
原本單純愛主的心,慢慢被世俗潮流取代。信仰只剩形式,生命沒有力量。
戀愛中的妥協
一個年輕人與不信主的女朋友交往。她不願意婚前守潔,說這樣「不合時代」。
他心裡掙扎,但最後為了不失去她,選擇順從。這一步步削弱了他的屬靈生命。
價值觀上的同化
在職場上,同事們都認為「升官發財就是人生目標」。一個基督徒起初堅持要榮耀神,但耳濡目染下,他也覺得「錢才最重要」。
最後,他的信仰被邊緣化,只剩下週日去教會的外殼。
信仰不是在口頭上,而是在生活的抉擇裡。當基督徒與不信者在價值觀上完全結合,就好像把鹽放進水裡——慢慢溶解、失去味道。
2. 領袖的眼淚(9:3–5)
3 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4 凡為以色列上帝言語戰兢的,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裏來。我就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以斯拉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拔頭髮鬍鬚,驚懼憂悶。他沒有推卸責任,而是公開表達極大的痛苦。
以斯拉心裡震動。他看見與不信者通婚的危險。不同世界觀的婚姻必然導致妥協。妥協會削弱見證。這正是摩西時代以色列人面對的危險。名字改了,臉孔變了,但試探一樣——拜偶像、離棄神。在婚姻中,錯誤的思想必然帶來錯誤的行為。神稱這是「可憎的事」(拉 9:1,11,14)。
當群體陷入罪中或危機時,教會領袖的第一反應若只是找藉口、推卸責任,就無法帶領群體走向悔改。真正屬靈的領袖,應該先在神面前「悲痛」,因為罪得罪了神,虧損了見證。這種屬靈的敏感度,才是帶領群體悔改的起點。
教會醜聞發生時
有些領袖一旦出現金錢、性或權力的醜聞,第一反應是「怎麼把事情壓下來」,或「找誰來承擔責任」。
但屬靈的領袖應該先跪下來痛哭,承認教會已經虧缺神的榮耀,帶領弟兄姊妹集體悔改。
教會分裂的時候
教會因為權力爭奪、理念不同而產生分裂。某些領袖可能急著澄清、指責對方錯在哪裡。
但屬靈的領袖會先悲痛,因為神的家破碎了,主的名被羞辱。他會帶領大家在神面前流淚禱告,尋求醫治。
社會公義的冷漠
當社區裡弱勢群體被忽視,或社會出現不公義,有些教會選擇沉默:「這不是我們的責任。」
但屬靈的領袖會憂傷,因為神的百姓沒有活出公義和憐憫。他會呼召弟兄姊妹悔改,並起來行動。
屬靈的敏感度,不是先問「誰的錯」,而是先痛心於「神的名被羞辱」。以斯拉就是如此(斯 9:3–4)。他的悲痛帶來群體的戰兢,他的禱告引導百姓走向悔改。今天,教會需要這樣的領袖——不是先辯護、推責,而是先在神面前痛悔,呼召群體一同回轉。
3. 代求的禱告(9:6–15)
以斯拉的認罪禱告,沒有推卸責任,也沒有遮掩。
他用了多個舊約中關於罪的詞語。第六節,他說自己因「我們的罪孽」和「我們的罪惡」而蒙羞。他不只是指出別人的錯,也把自己包括在那群「離棄神命令」(9:10)、「行惡事」(9:13)的人中。這些「可憎的行為」(9:11),使被擄歸回的百姓,竟與先前的迦南人、以及當時地上的居民一樣,把神所賜的應許之地變得「不潔」與「污穢」(9:11)。
以斯拉指出,神有慈愛,百姓卻不忠心(斯 9:4,9)。百姓藐視神的使者,輕看神的約。領袖本應帶領守約,卻引導百姓走偏(斯 9:2)。以斯拉承認,他們該受審判(斯 9:7,13)。
以色列的歷史顯出一個模式:世世代代都藐視神的話。罪在家庭、工作、聖殿、政府中擴散,成為習慣,甚至制度化。人們只能嘆息:「事情就是這樣。」但以斯拉知道,認罪必須跨世代。過去的罪無法抹去,但悔改能為未來帶來改變。
以斯拉也承認神的憐憫。雖然有罪,百姓仍存留——這是恩典的餘民(斯 9:8,13)。神賜他們地方,使他們復興,讓聖殿重建。這一切都是不配得的恩典。神是公義的,卻滿有憐憫。按公義,他們該滅亡;因恩典,他們還存活(斯 9:15)。
如今我們在基督裡看見更完全的答案。在十字架上,神的公義與恩典相遇。耶穌活出完全公義的生命,擔當我們的罪,承受神的憤怒,並把祂的義歸給我們。憐憫臨到罪人,卻是以最重的代價。
悔改就是轉離錯誤,行當行的事。這帶來盼望,也恢復使命。神的子民若要成為聖潔的國民,就必須活出聖潔的生命。如此,才能向世界彰顯耶和華的恩典。
真正的屬靈領袖不是高高在上,覺得自己比別人聖潔。相反,他知道自己和群體一樣,都需要神的赦免與憐憫。當他帶領百姓認罪悔改時,他不是用「你們犯了罪」的口吻,而是說「我們得罪了神」。他不自義,而是與群體一同站在罪人的位置,仰望神的恩典。這樣的領袖,才能帶領群體真正回轉。
財務上的問題
一間教會在金錢使用上出現混亂,部分執事操作不透明。領袖若只是指責別人:「這不是我的責任,是某某人管理不當」,就顯出自義。
但真正的屬靈領袖會說:「我們在管家的職分上沒有榮耀神,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們需要一起悔改,求神憐憫,潔淨我們的心。」
教會內部的衝突
有些教會因意見不同而產生分裂。若領袖只強調「對方錯、我是對的」,就是自義。
真正的屬靈領袖會說:「我們都在這件事上虧缺了基督的心。我也有驕傲和不耐煩的地方。我們需要一起回到十字架前,仰望神的憐憫。」
二. 悔改──在神前痛悔,轉向祂的恩典(10:1–4)
悔改是群體的(10:1)
10:1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裡,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
這禱告使他們產生了悔恨和悲傷的感覺(10:1)。以斯拉哭泣禱告,眾民聚集,也大大哭泣。一人的痛悔帶動群體的醒覺。 一個願意悔改的領袖,可以成為復興的導火線。
悔改帶來盼望(10:2)
2 屬以攔的子孫、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干犯了我們的神,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
在這群人中,有一位發言人動真感情地承認他們對公司的不忠。示迦尼說:「我們得罪了神……然而,還有指望。」悔改不是絕望,而是走向盼望的門。
悔改需要決心(10:3–4)
3 現在當與我們的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他們所生的,照著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 4 你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
示迦尼不只向以斯拉表白,還立刻提出「盟約」或果斷的行動計劃,要送走他們中間的外族人(10:2-4)。
光說話是不夠的。他們必須要有行動來證明悔改不只是皮毛而已。這段經文本身相當直接,每一宗通婚個案都會由一個指定的委員會仔細評估。這個過程需要整整三個月的時間,而且幾乎得到「全會」的支持(第 12 節)。悔改不只是感情的流露,而是立志與行動。
真正的悔改不只是眼淚,而是行動。流淚可能代表情緒的觸動,但若沒有帶來生活的轉變,這悔改就是不完全的。需要「結出與悔改的心相稱的果子」(太 3:8)。真正的悔改必然在日常生活中有果子顯出來。
一位弟兄在聚會中因聽到講道而大哭,承認自己在網上陷入色情。但回家後,他沒有刪掉相關的網站連結,也沒有尋求弟兄的幫助。眼淚是真,但沒有行動,罪仍舊在。
有人因聖靈光照,在禱告會裡流淚,承認自己報稅不誠實。但之後仍照樣作假,沒有補救。這不是完全的悔改,因為行為沒有改變。
一個母親在聚會中哭泣,因為自己常對孩子發脾氣。但回到家中,她沒有學習控制情緒,也沒有跟孩子道歉或改變方式。這樣的流淚只是一時感動,卻沒有帶來生命更新。
一個弟兄在特會中聽到「要愛教會、愛弟兄姊妹」,當下非常感動、落淚。但回到日常,他仍然挑剔、冷漠,拒絕參與服事。淚水沒有化為行動。
犯了罪卻一走了之,沒有悔改的行動。
流淚可以是悔改的開始,但若沒有生活方式的轉變,悔改是不完全的。真正的悔改是有方向的,是從眼淚走到行動,從懊悔走到更新。神要的不是情緒的宣洩,更不是逃避,而是生命的改變。
三. 更新──具體的行動,帶來群體潔淨(10:5–44)
領袖帶領具體行動(10:5–8)
6 以斯拉從神殿前起來,進入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屋裡,到了那裡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心裡悲傷。7 他們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歸回的人,叫他們在耶路撒冷聚集。8 凡不遵首領和長老所議定、三日之內不來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
以斯拉聽完計畫之後,以斯拉起來,叫眾人起誓遵行。確保他們效忠,他發出集合的宣告,訂定時間,召集全體百姓。並說明不參加的後果 (10:7-8),不遵行的要被革除。
屬靈的更新不是一時的衝動,也不是靠感覺,而是需要有秩序、有計劃、有責任。
有秩序
神本身就是一位有秩序的神(林前 14:33)。祂創造天地時有次序,拯救以色列時也有安排。屬靈的更新若沒有秩序,只靠情緒衝動,很快就會消退。
秩序意味著把神的話、禱告、敬拜放在生活中固定的位置,而不是隨心所欲。
有計劃
更新不是偶然發生的,而是需要實際的步驟。例如:每天固定時間靈修、制定查經進度、安排屬靈退修,都是有計劃的行動。
教會的群體更新,也需要具體計劃:建立門徒訓練流程、推動小組生活、規劃外展行動。
有責任
沒有責任的更新,很容易停留在口號。個人需要對神、對自己立約,群體需要彼此督責。
例如:找一位屬靈同伴,互相分享靈修與掙扎,定期彼此提醒。這責任感使更新持久,而不只是短暫的熱情。
2. 群體嚴肅聚會(10:9–14)
9 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眾人,三日之內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那日正是九月二十日,眾人都坐在神殿前的寬闊處;因這事,又因下大雨,就都戰兢。
10 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
11 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
12 會眾都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著你的話行,
13 只是百姓眾多,又逢大雨的時令,我們不能站在外頭,這也不是一兩天辦完的事,因我們在這事上犯了大罪;
14 不如為全會眾派首領辦理。凡我們城邑中娶外邦女子為妻的,當按所定的日期,同著本城的長老和士師而來,直到辦完這事,神的烈怒就轉離我們了。」
眾人隨後聚集,以斯拉與眾人對質,向他們宣判有罪,並告知他們行動計劃(10:9-11)。在一個令人瞠目結舌的場面中,百姓在雨中戰兢聚集。眾人接受了有罪的判決和艱難的後果 (10:15)。他們也建議在一段時間內進行有系統的調查,安排一個逐家逐族審查的計劃。以便適當地處理此事(10:12-15)。本章的這一部分以典型的敘事風格結束,報告說調查已成功進行,大約花了三個月的時間(10:16-17)。
這像是教會的「屬靈大會」,不是流於形式,而是帶著戰兢面對神的聖潔。
宗教改革(16 世紀)
馬丁路德在維登堡張貼九十五條,並非引起一場政治運動,而是呼籲教會回到神話語的真理。
隨後的聚會、講道與辯論,使許多基督徒帶著戰兢重新思考「唯獨聖經、唯獨信心」的信仰核心。
清教徒復興聚會(17 世紀英國與美洲)
清教徒在北美聚集,不單是開會,而是公開認罪、立約要成為「山上的城」。
他們帶著戰兢之心,盼望整個群體在神面前分別為聖。
第一次大覺醒(18 世紀,美國)
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與喬治·懷特腓(George Whitefield)的講道,使成千上萬人聚集,不是為了熱鬧,而是因聖靈的工作。
聽眾常常哭泣、悔改、立志過聖潔的生活,這是帶著敬畏之心的屬靈聚會。這些聚會正是一種「屬靈大會」:不是形式,不是熱鬧,而是眾人一同在神面前戰兢,悔改歸向祂。
韓國平壤大復興(1907 年)
信徒聚集在教會中,許多人公開認罪,互相饒恕。會眾震動,禱告聲如雷。
這次屬靈大會,成為韓國教會復興的起點,帶來數十年的宣教火熱。
3. 罪得處理,群體被更新(10:15–44)
16 被擄歸回的人如此而行。祭司以斯拉和些族長按著宗族都指名見派;在十月初一日,一同在座查辦這事,17 到正月初一日,才查清娶外邦女子的人數。
名單記錄那些通婚的人。
雖然這是嚴厲的行動,但帶來群體的潔淨。
總結
以斯拉記 9–10 章告訴我們:
認罪──從領袖開始,承擔群體的罪。
悔改──痛悔在神面前,轉向祂的恩典。
更新──具體的行動,帶來群體的潔淨。
真正的悔改是全面的:從心的破碎到生活的改變;從個人的禱告到群體的更新。
行動呼籲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神在呼召我們:不要容許「小裂縫」在我們生命和教會裡擴大。當我們看見罪,就要像以斯拉一樣悲痛、認罪、禱告,並付代價去悔改。
清教徒牧師約翰·歐文(John Owen)說過:「要殺死罪,不然罪就會殺死你。」
美好結果的圖像
當我們願意真心悔改、更新,教會將成為一個純潔、充滿見證、滿有能力的群體。這樣的群體,不但自己蒙福,更能向世人顯出神的榮耀。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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