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生平(二)
使徒行傳九章一至十六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4.10.19
國語堂
引言
1. 基督教的信仰有一個基本的信念令其他宗教與非基督徒很不舒服,我們相信基督教的信仰不單是對信耶穌的人才是真理,而且它對所有的人都應該是真理!對我是真理,我應該相信;對你也是真理,你也應該相信。是不是這樣?
神只有一位,人犯了罪,耶穌是唯一的救主,「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四 12)
千千萬萬的基督徒相信耶穌,也希望其他人也同樣地相信耶穌,這從教會開始的第一天就是這樣,我們的信仰是一個傳教的信仰,我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成為基督的門徒!
2. 很多其他宗教的信徒受不了這一點,尤其是廿一世紀後現代主義更不能接受,你信你的耶穌,我信的不知論或無神論,為什麼你要向我傳福音?改變我的信仰?真的豈有此理!這是很多人討厭基督徒的原因之一,當然如果你不傳福音,或許別的信仰的人就不會討厭你。
3. 二千年前法利賽人掃羅也是一樣,他討厭甚至恨惡基督徒,認為這新興的信仰威脅他堅信的猶太教,許多猶太教會信徒都信了耶穌,一夜之間,三千人歸信耶穌,五千人歸信耶穌,太可怕了,而且基督徒到各處傳揚耶穌,改變別人的信仰,所以掃羅起來強烈地逼迫基督徒,直到他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了改變他一生的耶穌。
4. 掃羅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了耶穌,法利賽人掃羅成為基督徒的保羅,是聖經裡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以簡潔著名的的路加醫生,在使徒行傳重覆保羅歸主的經歷三次:
- 9:1-30
- 22:3-21
- 26:12-18
而且有關掃羅與耶穌的相遇,幾乎是字字重覆,這事件重要的原因最少有兩個:
1)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親眼看見耶穌是他成為使徒的根據之一,保羅多次為他使徒的身分辯護,他使徒的權柄從何而來?是因為他與主相遇,親眼看見復活的主,領受從主而來的召命,所以保羅常把大馬色路上的經歷提在口邊。
2)保羅歸主的經歷是我們的榜樣,説明主的恩格外豐盛,表明神的憐憫與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主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一 13-16),若掃羅能蒙恩,我們也可以蒙神的恩。
現在讓我們來讀掃羅歸主的見証。
一、與神為敵,九 1-2
1. 掃羅當年約廿八歲,出現在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時刻,耶穌從死裡復活,聖靈降臨,教會誕生,一夜之間三千人、五千人歸主,加入教會,過著全新的生活方式--耶穌的方式,當時的人稱為「信奉這道的人」(those belong to the Way),耶穌的方式去生活,路加告訴我們:「掃羅卻殘害教會,進各人的家,拉著男女下在監裡。」(使八 3),「掃羅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准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使九 1-2)。
歸主之前,掃羅是一個與神為敵的人,逼迫教會,口吐威嚇的話,在各處拉著男男女女的基督徒下在裡監裡,是一個可怕的人物!
2. 從耶路撒冷到大馬色,約一百六十哩,需要走六天,而且不是很容易走的路,但掃羅卻定意拿著大祭司的文書,要去大馬色去拉基督徒回去耶路撒冷下監,他為了自己的信仰,甚至可以殺人!
最近我們在新聞報導看見在伊拉克與敍利亞的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in Iraq and Great Syria),為了他們的信仰而殺害無辜的人,因為對美國與英國西方基督教國家的仇恨,甚至可以殺人!
3. 掃羅歸主轉彎的時候,約在公元三十三年,他那時不是在尋找耶穌,不是慕道的人,是公然逼害教會與神為敵的人,但神卻主動的去尋找掃羅,顯明了神的憐憫與一切的忍耐。
提摩太前書一章十六節:「神一切的忍耐」(All patience),意思不是神沒有辨法,沒有能力,只好「忍」,意思是大能的神,擁有一切的能力可以毀滅敵對的人,卻選擇忍耐,不還手,「忍」!
「愛是恒久忍耐」(Love is patience),神明明有能力對付掃羅的逼害,他選擇了愛的忍耐,這是掃羅歸主的見証,「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二、與主相遇,九 3-6
1. 掃羉正走路的時候,將到大馬色,時間是「响午」(使廿二 6),還有同行的人,不是一個人,「忽然」從天上發光(使九 3),「比日頭還亮」(使廿六 13)。
三段記載掃羅歸主的經文,都説:「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四面不是一面,而是「在光之中」,同一個字出現在路加福音二章九節,天使向牧羊人顯現的時候,「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在光之中,神的同在,是一個非常奇特的經歷,耶穌向掃羅顯現!
2. 注意經文告訴我們這並不是一個異象而已,掃羅真是遇見了復活的主,保羅多次在他的書信中強調,復活之後的主向他顯現的事實,復活的耶穌「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 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林前十五 5-8)。
我們信主的時候,沒有看見復活的主向我們顯現,這是掃羅獨特的經歷,但耶穌不單只向掃羅肉身顯現(appeared to me)(林前十五 8),保羅更進一步説:神「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revealed in me)(加一 16),在大馬色的路上,掃羅歸主的經歷之中,包括了親眼在肉身上遇見了耶穌(to me),更在心中認識了耶穌(in me)。
前者我們並不一定有同一的經歷,但後者卻是每一個歸主的人共有的經歷,神將基督榮耀的真光照在我們心裡(shone in our heart),耶穌在我們心中啟示,與他相遇,使我們認識耶穌,這是大馬色的路上,掃羅成為保羅歸主的經歷。
3. 注意經文中的暗喻,掃羅在歸主之前,肉體是看見的人,心靈卻是瞎眼;歸主之後,肉體的眼睛卻瞎了,心靈的眼睛卻能看見了主,活在光中,是出黑暗入了光明。
4. 掃羅遇見了耶穌,仆倒在地上,聽見有聲音對他説:「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他說:「主啊!(Sir),你是誰?(Who are you?)」(使九 4-5)
掃羅不認識耶穌,他問:「你是誰?」耶穌説:「我就是你所逼害的耶穌!」
掃羅立刻知道,立刻轉彎(converted),他逼迫的耶穌是真神,「為什麼我這樣笨?我逼迫的耶穌原來是真神!」他對耶穌的看法,歸主那一刻,完全的改變了。
約翰説:「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 3)永生的真意是認識耶穌,與耶穌的關係轉變了。
5. 「歸主」,英文 conversion,是從拉丁文 convertere 而來,是轉彎、掉頭的意思,(參 An Etymological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NY: Dover, 1967, 1:357)。
希臘文 epistrophe 在新約只出現一次,名詞,使徒行傳十五章三節,指一個人從一組的信念與行為轉彎,變為另一組的信念與生活方式,(參 Analytical Lexicon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Tim & Barbara Friberg),中文聖經翻為「歸主」,沒有把轉彎的意思翻出來,比較好的翻譯是「轉彎歸主」,這不是玩文字遊戲,字義是從英文與希臘文的字典查出來的,「文法與字義」是了解經文的方法之一。
6. 保羅「轉彎歸主」,產生的改變是明顯的,名字從此都改了,法利賽人掃羅,變為基督徒的保羅,逼害教會的人,成為教會最大的使徒,在眾多的改變之中,以對耶穌的認識之改變為最基本、最重要的改變。
以前保羅以耶穌為敵人,以他為有損的,現今卻以認識耶穌為至寶,耶穌的身分與和保羅的關係完全改變了。
這是新生命的中心,認識耶穌就有永生,新的生命以認識耶穌為優先次序,為寶為尊!
7. 如果你不認識耶穌,你不可能是基督徒,歸主的意思包括耶穌不單只是道德的教師,他更是救主;他不單只是神,他更是我的主。
約翰以多馬的認信總結全本福音:「我的主,我的神!」(約廿 28)。耶穌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神,這是每一位歸信基督的人必需要有的轉變,認識耶穌為我的主,我的神。
8. 轉彎歸主的改變,也包括了價值觀的改變,上主日,羅牧師已經講得很清楚了,掃羅在大馬色的路上歸主,從此他的價值觀不再一樣了。
先前以為有益的,先前引以為倚靠的東西,如:
- 出生背景--希伯來人生的希伯來人;
- 教育背景--迦瑪列的門下,名校出身;
- 熱心與才幹--比別人更熱心;
- 宗教傳統--法利賽人、第八日受割禮;
9. 我們信主的經歷不一定像保羅一樣戲劇化,我自小在教會中長大,十二歲的時候清楚得救,但我並不知道我歸主是那一天,沒有特殊的經歷,好像是漸進的,但我們信主之後,必需有同一樣價值觀的重整與改變,這是歸主的意思。
歸主之後,我們對成功的定義有沒有改變?歸主的人之成功應是建基在永恒的根基之上,不是優異的學習成績不好,不是事業成功不好,不是美滿的家庭不好,可是這不應該是一個歸主的人成功的定義,人生的價值從認識神、順服神而來。我們不能利用神,去完成我們的夢,求神賜福給我的計劃,或用聖經去服侍我們自己,只讀箴言,求智慧去追求一個我們認為成功的人生。
歸主的是認耶穌為主為神,我們是要跟隨耶穌,順服耶穌,完成他交託給我們的使命,他是主,這是信主應有的價值觀,需要轉彎的地方。
三、歸主與召命,九 7-16
1. 保羅歸主的經歷與神對他的召命是連在一起的,不可分的。當掃羅遇見主,歸主之後,立刻就問:「主,我當做什麽?」(使廿二 10),神藉亞拿尼亞傳達神的心意與召命,「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使廿六 16)
2. 加拉太書一章十六節保羅說:神「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叫」是目的子句(hina clause),神把耶穌啟示在保羅的心中,目的是要保羅把他傳揚在外邦人中。
同樣,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的得救是有目的與意義 的,歸主是為了為主作見証,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是主的見証人,「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 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 9)我們是被揀選的屬神的子民,是要叫我們宣揚主的美德。
我們與保羅一樣,得救是為了見証主,重生是為了大使命,造就門徒,我們為此而生(Born to reproduce)。
4. 這是為什麽我們的信仰是使人歸主的信仰(Converting religion),歸主的人是有使命,要使別人歸主。
5. 我剛到休士頓讀書的時候,參加的學生團契,每逢週末,都出去傳福音,我覺得很奇怪,我以前的教會不是這樣的,傳福音只是信徒許多的事奉之一,而且主要是傳道人教會的事,與我關係不大,後來我漸漸明白,歸主與召命是一樣的事,分不的,我為大使命而生。
所以我們信耶穌的人,歸主的就應為主作見証,在工作職場上,用生命去傳,中國的一些基督徒企業家,他們不行賄、不送紅包,不賣假貨,不逃稅,不同流合污,為主作見証,不單身傳,也口傳,向人介紹耶穌,因為歸主的人是有福音使命的人。
保羅歸主的時候,就明白這一點,所以他一生專心一事,不論是全職傳福音的傳道人,或是雙職織帳篷的人,他都以傳福音,造就門徒為人生的召命,這也是我們歸主之後應有的使命。
結論
1. 在教會歷史中,有一位信徒與保羅有很相似的歸主經歷。
孫大信(Sadhu Sundar Singh,1889年9月3日-1929年)是印度基督教具有影響力的佈道家,志願去西藏傳教,曾幾度徒步越喜馬拉雅山進入西藏。在1929年最後一次入藏後失去音訊。他傳道大有能力,多行神跡奇事,被當時西方基督徒認為是近代先知。孫大信家庭原為印度北部旁遮普的貴族,篤信錫克教,他母親希望他在年紀大了後做個錫克沙陀。那時印度受英國統治,印度人對英人及基督教非常反感。因此,孫大信逼迫基督教傳道人,撕毀聖經,為替錫克教行功德。 他母親從小即要求他每天要先吃靈糧再吃飯,要追求靈命的成長,而不是一味的追尋世上虛浮短暫的榮華。因此帶他去找瑜珈行者,學習瑜珈鍛練身心靈的健康。有一次,少年孫大信禱告求神指引正路,室內忽有大光雲彩,他初以為印度教神祇黑天來了,但見一人手上有釘痕,對他說:「你為什麼逼迫我?你要記得我曾在十字架上捨生為你。你剛才祈求正路,為什麼不走上去呢?」孫大信才知此人是耶穌。從此,他就成了基督徒,由於印度教家庭無法容忍改教的孫大信,透過家人的威脅利誘依然無法改變他的決心,最後當他要離家前,在食物中下毒,為家人所棄,才投靠教會學校,依當時印度法律滿十六歲才受洗。稍後,孫大信開始穿袈裟,作基督徒沙陀,以便傳道工作。
孫大信長在於印北,他很熟悉喜瑪拉雅山,常想向黑暗地方傳主的道。當時印度已不乏傳道人,信基督的更不少,惟獨西藏和尼泊爾無人去,他自然注目於西藏。孫大信於1908年開始入藏傳道。當時他單憑理想,帶一張氈子和一本新約,赤足於積雪中行路。他那時不過十九歲,不懂西藏語,開始時遇著喇嘛極利害的反對,率領眾人對他攻擊,但有時有些喇嘛待他不壞,又招呼眾人都來聽他講道,使孫大信心滿意足的去傳主的福音。 孫大信在西藏經歷許多奇事,例如一次有幾個仇視他的人手拿棍棒來打他,他立即閉目禱告。後來睜眼看見那些人行近幾步,忽然停住,又退了幾步,一會兒 就走了。第二天那些人又來了,但手裡沒有棍棒,問孫大信說:「昨天晚上那些穿白衣站在你身邊的人哪裡去了?」他答道:「他們都是天上的人!」那些人於是接 受基督。1918年孫大信到錫蘭、緬甸、馬來亞、新加坡,1918年到中國和日本傳道。1920年,孫大信覺得他應到西方各國去作見證,因此,他到英國、法國、愛爾蘭、美國和澳洲等國講道。1921年他再由藏回來,因歐洲人認為他是近代先知,很多講道的邀請,所以他決定再去歐洲一次。在1923年後,孫大信由於健康原因才暫停去西藏,側重於寫書與聚會。他在1929年不顧其他人的反對,再次去西藏,之後就音信全無。但他不僅為後世留下了大量的回憶和見證,也是印度教會傳福音的榜樣。
2. 我們不一定有保羅或孫大信戲劇性歸主的經歷,但神同樣把耶穌啟示在我們心中,我們心靈的眼睛親眼見主,生命因歸主而轉彎,對主的認識改變,他是主他是神,價值觀因此而改變,我們的人生也領受了神的的召命,一生為耶穌作見証,領人歸主,造就門徒。
討論問題
1. 請讀有關保羅歸主的三處經文:使徒行傳 9:1-30; 22:3-21;26:12-18,試比較它們的異同。
2. 什麽是「歸主」(conversion)?歸主對你有何意義?
3. 請分享你歸主的經歷。與保羅歸主有何異同?
4. 請比較你歸主之前與歸主之後的改變。
5. 歸主與召命有何關係?
回應詩歌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保羅的歸信經歷是與一般人歸信經歷一樣嗎?有什麼地方相同(普遍性的原則)?有什麼地方是不同(是保羅個人的經歷)?這是這講章最重要的課題!
2. 保羅親眼看見復活的主向他顯現,這是特殊的經歷,神向他心中啟示耶穌卻是普遍性的原則;保羅被召為外邦人的使徒是特殊的召命,神召他完成大使命卻是普遍性的教訓;保羅歸主戲劇性的經歷是特殊的,我們不一定有,但對主的認識改變,他是主他是神,價值觀因此而改變,我們的人生也領受了神的的召命,一生為耶穌作見証,領人歸主,造就門徒等的原則卻是普遍性的。
這些普遍性的原則不能單從保羅歸主的經文而來,需要有其他經文的命令去支持才能立論,幸好保羅的書信之中有很多的教訓可以成為這些普遍性的原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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