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廿章一節至九節
《約書亞記系列十二》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5.12.06
國語堂
引言
1. 我認識一個女孩子,是一個很認真的基督徒,曾經在教會中全時間服侍過,一直以來她對她的性別有很大的掙扎,她是個女人卻很想做男人,認為若不變性為男人,她不會快樂,經過很長時間的掙扎,她終於決定吃藥,成為一個變性的人,藥物使她體質改變,皮膚變粗,颚骨突出,肩膀變寬,但她個子很小,比一般的男人小,所以外面看來,怪怪的,不像男的,也不像女的。她的教會沒有辦法接受她,她離開了教會,沒有什麽的朋友,沒人了解她,她不覺得自已是女人,也不覺得自已是男人,她說自已是屬於第三種性別:變性人。
她說她想做男人的慾望是人的罪性與人的破碎而來的,但她選擇變性卻是她的決定,我們不同意她的決定,變性是錯的,審判是容易的,對錯是黑白的,但在一個充滿罪惡與破碎的世界中,我們該如何對待這些人?
2. 十多年前,我的上司、教會的牧師犯了姦淫,知法犯法,明知故犯,欺騙會眾,我第一個反應是拒絶相信,不可能吧!第二個反應是憤怒,他怎能如此!豈有此理!恨他!甚至想復仇(avenge),以傷還傷,以眼還眼!那時候,教會中有一、兩個人替他講話,同情他,我對這一、兩個人極不以為然,怪他們不分黑白,偏坦不公正;之後的兩、三年,我進入一段很長時間的悲傷,不能自已,不想再看見他,很想忘記整件事情,好像做了一場惡夢一樣!
一直以來,我很不明白聖經雅各書的一句話:「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 13)是麽意思?
憐憫就是憐憫,是神的屬性之一,「神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這是我知道的;審判是人犯罪的結果,也是神公義的屬性,「憐憫向審判誇勝」是什麽意思?
今天你有憐憫嗎?福遍教會有憐憫嗎?
3. 今天我們讀的經文是在約書亞記第廿章一至九節,神在以色列人得了迦南應許之地為業的時候,在他們當中設立了六個逃城(the cities of refuge),因為神的本性是憐憫人的神,同樣我們也應該憐憫犯了罪的人,向審判誇勝。
我們先來讀讀經文,書廿 1-3。
一、逃城是耶穌城
1. 以色列人打下迦南之後,約書亞為他們分地為業,十一個支派都有自己的地方,最後約書亞從十一個支派的地中選了四十八個城邑,城中的一部份地方留給在服侍神的利未人居住。
這四十八個利未城之中,有六個城邑稱為「逃城」(the cities of refuge),是給誤殺人的受庇護的避難所。
2. The cities of refuge 中文翻譯為「逃城」,Refuge 聖經慣用的翻譯是「避難所」、「庇護所」、「藏身之處」。
詩人說:「耶和華是我們的避難所(refuge)!是我們在患難人隨時的幫助!」(詩 14:6; 參 61:3; 62:7, 8; 71:7; 91:2; 91:9; 94:22; 104:18; 142:5)。
所以「逃城」我願意稱之為「耶穌城」,耶穌是我們的避難所,因為祂憐恤我們。
3. 「逃城耶穌城」有四點我們需要注意的:
第一、「逃城耶穌城」是神指定的(God appoints)
在上古的時代沒有,現在也沒有,逃城是神特意的安排,發自神憐憫罪人的心。
1)早在曠野的時候,神已經這樣的安排,誤殺人的可以逃到會幕神的壇那裡作避難所(出 21:13-14),會幕就在以色列人安營的中間,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到達的地方,在那裡有神安排的避難所。
2)四十年曠野的生活結朿之後,以色列人來到摩押平原,約但河東岸,準備進入迦南,神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設立六個逃城耶穌城(民 35:6-13),讓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避難。
3)當摩西打下約但河東的時候,他按神的吩咐設立了三座逃城耶穌城:比悉、拉末、哥蘭(申 4:41-44),並不延遲,這事情對摩西是很重要的。
4)而且摩西再吩咐以色列人,叮嚀又叮嚀,進入迦南得地為業之後,記得在迦南地、約但河西再增三座逃城耶穌城,為以色列人的避難所(申 19:1-10)。
5)今天我們讀的經文,神再次吩咐約書亞,設立逃城耶穌城,「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書 20:2)。神指定立志設立逃城耶穌城的經文,重複了五次之多,可見這並不是小事,是神看重的事,是神心意的安排。
第二、「逃城耶穌城」是源於神憐憫人的心腸(God's mercy)
憐憫是神的屬性之一,「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詩103:8-10),這段經文在舊約中出現十次之多:
出 34:6-7; 珥 2:13; 民 14:18; 尼 9:17; 詩 86:15; 103:8-10; 145:8-9; 鴻 1:3; 代下 30:9; 拿 4:2
我們的神是有憐憫的,憐憫的意思很清楚:「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就是憐憫!我們得罪神,該受刑罰,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傷還傷、以命還命、以打還打,本是應該的,但因為神是有憐憫的,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而憐憫是饒恕的基礎!
無意殺人是誤殺(manslaughter),應該以命還命,生命是上帝所賜的,是神聖的,沒有人有權利去拿走別人的生命,舊約摩西的律法中,死者的至親的親屬(kinsman),有責任去尋仇,找到兇手,以眼還眼、以命還命,稱為「血仇」(blood revenge),無論兇手逃到天涯海角,尋血仇的至親親屬都不會放過他。
申命記十九章五至六節舉了一個實例:「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致於死,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火熱追趕他,因路遠就追上,將他殺死。」誤殺也是殺心,雖然與謀殺不同,結果也是要償命的,被死者至親的親屬追趕尋仇。
神憐憫這些人,沒有按他們的罪過待他們,設立了逃城,讓他們逃避血仇。
今天我們犯罪的人,罪的刑罰如大山壓在頭上,神的震怒常在我們身上,若不是神憐憫的心腸,我們已早死在罪惡過犯之中。
在這聖誕的季節,耶穌的誕生正是因為神憐憫罪人,祂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耶穌的誕生是神憐憫人的實際行動。
第三、「逃城耶穌城」為什麽只是保護誤殺人的?
摩西的律法把無意殺人誤殺與蓄意殺人謀殺分得很清楚:
無意殺人是誤殺,誤行,不知道的,無意的,犯罪的人要獻上贖罪祭,罪必得赦免(民 15:24-29)。
蓄意殺人是「擅敢行動的」(sin deliberately--GNB; defiantly--NASB)(民 15:30),這個字原文的意思是手舉起來的意思,犯罪的人向天舉起拳頭,與神對抗,敵對神的態度,蔑視耶和華的命令(民 15:31),所以他的罪必歸到他的身上。這情形與新約耶穌對那些敵對他的人的情況有點相似,他們蔑視神的大能,指耶穌是靠鬼王趕鬼,耶穌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可 3:28-29)褻瀆聖靈,蔑視神,挑戰神,向天舉起拳頭,刻意跟神鬥,造反的態度,他們的罪必歸在他們的頭上。
神是有憐憫的神,但祂也是公義的神,在自我宣告神自已是有憐憫的神的同時,祂也宣告,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 34:6-7)
所以蓄意殺人的是蔑視耶和華的命令,故意與神為敵,與一時衝動,誤殺人的有基本上的差別。
在這裡我們要發出警告:現代人對神的態度極像蓄意殺人蔑視神的態度。
這週在加州發生的事情,令人沒法想像,一對年青的夫妻,能把一個剛生下來六個月的女兒掉下,蓄意謀殺了十四個與他們無怨無仇的無辜者,使自己的女兒長大沒有父親,沒有母親,也使這十四個人的家人沒有了父親與母親,真的難以想像,是為了什麽?這是一個極度破碎的世代。
今年一月至十二月初,美國一共有三百五十五宗集體的謀殺案,意即一次殺人四個或四個以上的人,平均一天超過一次,我相信有一些是一時衝動,沒有預謀的,可時可能大部份都有預謀,是蓄意殺人,蔑視神的態度,神萬不以有罪為無罪,我們千萬要小心,不要硬著心,蔑視神。
反觀誤殺人的,神有憐憫,施恩,他們殺了人︳理應以命還命,神卻為他們設立了逃城耶穌城作他們的避難所。你若存心悔改,願意尋求神,神有憐憫與恩典,耶穌就是我們的避難所。
第四、「逃城耶穌城」的特色說明神憐憫人的心
1)六座逃城耶穌城建造在山上(in the hill country)讓人遠遠就可以看見,容易找到,不是隠藏難找的。
2)逃城耶穌城離我們不遠,迦南地每一個角落離其中一個逃城耶穌城最多不超過一天的路程,很方便,有需要的人可以一天之內就到達。約但河東有三個:比悉、拉未、哥蘭;約但河西也有三個:基低斯、示劍、希伯崙。
3)摩西的律法規定以色列人每年最少一次清理通往逃城耶穌城所有的通道,除去一切障礙,使去逃城耶穌城的人可以通行無阻。
這些特色都說明了什麽?說明了神的心意,祂有憐憪、有恩典、並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祂願意我們來投靠祂,耶穌是我們的避難所。
4)逃城耶穌城不是只有憐憪,也有公義,第四至六節,進入逃城的人需要經過一個正當的程序(Due process)。
5)「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書 20:6)大祭司代表贖罪的功能,他的死暗喻耶穌的死,讓人有新的開始。
6)逃城耶穌城是給所有的人,「以色列眾人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書 20:9)。
這三個特色強烈暗喻耶穌的救贖。耶穌的憐憪與恩典是寬廣的,讓犯了錯的人,你若不是與神故意敵對,立意與神鬥,扺擋神,你可以來親近神,身負血仇無路可走的人,耶穌是你的避難所。
你願意嗎?
二、教會是耶穌城
1. 聖經無論是舊約或新約,神的子民:以色列和教會都應該擁有神憐憫的心腸,保羅吩咐我們「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對待)了我們一樣。」(弗 4:32),耶穌如何對待我們,我們也應如何彼此相待,耶穌憐憫了我們,我們也應照樣憐憫人,這是聖經一貫的真理。
2. 八福之第五福:「憐恤人的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太 5:7)憐憫人的必蒙神的憐憐!
3. 剛剛我們讀的經文,雅各書二章十三節:「憐憫原是向審判跨勝」,我們要注意上下文,上下文的主題是「信心要有行動」,第十三節全節是這樣的:「因為那不憐憫人的, 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跨勝。」 前半節說,不憐憫人的必受無憐憫的審判,後半節的意思就很明顯了,若我們用行動去憐憫人,我們必在神的審判中跨勝,我們受審判的時候必蒙憐憫。
4. 聖經一次又一次告訢我們,我們要去憐憫人,因為我們蒙了憐憫,神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我們也不塵照人的罪過報人。
神的教會應該是一座耶穌城,建在山上,歡迎所有的人,教會不是審判人的地方,審判是屬於神的,教會是蒙憐憫的人去憐憫人的地方,讓憐憫付于行動,在審判的時候,使我們跨勝,教會是一座耶穌城,讓身負血仇的人,受罪的刑罰的人,來到神的家為避難所,蒙憐憫,得恩惠,得庇護。
福遍是否耶穌城?
5. 憐憫是很難實行的道理,我們憐憫弱勢的群體比較容易,憐憫犯罪的人對我們是極不容易的事情。
這世界崇尚「公平」(fairness),以眼還眼,做好事得好報,做壞事得報應是理所當然的。中國文化注重「報仇」,武俠小說與電影報仇是常見的主題之一。
我們認為你若敢去做,就應勇敢面對後果,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命還命、以傷還傷、以打還打是我們接受的公理,不這樣的話,就不「公平」!
我們喜歡競爭,有贏就有輸,適者生存,弱者被淘汰,這是沒有話說的!
就算在教會信徒的群體之中,要求公平,審判是容易的事,聖經有那麽多的誡命,夠不上的、選擇錯誤的就犯了罪,我們喜歡標準,我們也需要標準。對 LGBT 的群體,對還是不對,聖經的標準是應該有的,神萬不以有罪為無罪,但我們的態度卻應該自我反醒一下,憐憫人的的必蒙憐憫,憐憫是心態也是我們的行動,教會是一座耶穌城,讓憐憫向審判跨勝。
我有三個實際的行動建議,讓福遍成為一座耶穌城。
結論
1. 學習多關心人的現在與將來,過去的事,無論如何,錯誤或輭弱,神都知道,審判是神的事,不是我們的事,有一天,神必審判列國,現今的機會是讓人悔改的機會,學習關心人的現在與將來。
李牧師有一句常掛在口邊的至理名言:"Come as you are. Leave as God intends you to be." 照我的本相,來到教會神的面前,離開的時候,成為合神心意中的人。
例子;若一位變性的人來到我們當中,我們要學習關心他的現在與將來,照我的本相,來到神的家,關心他,伸出友誼的手,憐憫人,不按他的罪過待他,憐憫人的必蒙憐憫!你可以嗎?
2. 我們在活在一個破碎的世代、世俗的世代,相信神不再是酷的事!不是理所當然的事!
- 心理的問題愈來愈嚴重,愈來愈普遍。
- 世俗的社會,離神愈來愈遠。
- 年青的一代,愈來愈迷岡,不知什麽是對,什麽是錯,個人主義與後現代主義,使他們更主觀,更沒有真理的標準。
教會能給什麽?我們能給什麽?
今天的經文廿章第二節與廿一章第二節有一個字我希望大家特別注意:神吩咐以列列人「給」他們誤殺人的可以逃避的避難所,這六座城是從以色列人的產業中拿出來給這些被血仇逼得走頭無路的人。
這「給」是慷慨的,是恩典的!是這些殺人犯不該有的,卻是以色列人慷慨從自己的產業中給的,使這些殺人犯有一處容身的避難所。
上主日,昆華老師分享了迦勒的故事,很感人!八十五歲的老人,求神「把這山給我!」昆華老師很客氣,沒有說自己的見証,他其實就是現代版的迦勒。請注意迦勒的故事,「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崙給他為業。」(書 14:13)迦勒卻給這群殺人犯自己的產業,希伯崙為六大逃城之一,把一部份的地分給了這群殺人犯,慷慨是憐憫的行動,不單只是口裡講,而是有行動,主動的給,施於。
我們生活在一個破碎的世化,慷慨是憐憫的表現,是醫治這破碎世代的良藥。
例子:一位變性的人參加了學生團契的小組,小組的人沒沒拒絶他,也沒有審判他,慷慨地給他友誼、時間、聆聽,當他要參加團契的退修會要與住女生宿舍的時候,他們並不同意,堅持真理的立場,他們慷慨的給,成為他們憐憫的行動,是很美的見証。
當一個變性的人進入福遍教會,福遍是一座耶穌城嗎?我們能以神對人憐憫的方法去對待別人嗎?福遍是否罪人蒙憐憫 的避難所?我們是否慷慨的給?
3. 福遍耶穌城的人知道自已也是破碎的罪人,我們的問題和罪,與其他人一樣,我們需要神的憐憫,正如其他的人一樣,這種謙卑的態度,使我們在審判的時候得蒙憐憫,這樣我們就可以向審判跨勝了。
你願意嗎?
討論問題
1. 殺人償命,這是舊約血仇的背景,請解釋什麽是血仇?身負血仇被人尋仇的生活是什麽的情況?
2. 聖經中蓄意殺人是什麽一回事?參民 15:30-31。與無意殺人有何分別?
3. 神設立逃城是什麽原因?逃城是耶穌城,你同意嗎?為什麽?
4. 神五次設立逃城,說明這件事的重要,為什麽逃城是對神是那麽重要?
5. 教會是一座逃城,你同意嗎?為什麽?教會是逃城對你的意義是什麽?
6. 福遍教會如何才能成為耶穌城?憐憫有罪的人?
7,. 我們對弱勢的群體比較容易接納,對有罪的人卻不是很容易,為什麽?
8. 如何從我們的產業中「給」出去,讓罪人有避難之所?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這是一段難解的經文,主要的難處有二:
1)為什麽逃城只庇護無意殺人的,蓄意殺人的不蒙憐憫?
2)如何應用逃城的觀念在今日的會眾身上?
2. 我認為逃城不是救恩的教導,而是有關神憐憫人的教導,憐憫弱勢的群體對我們來說是比較容易,憐憫有罪的人卻不容易,我們根本不知道如何進行!
3. Preaching Idea: 逃城耶穌城;Sermon Idea: 神憐憫有罪的人,我們也要憐憫罪人;Exegetical Idea: 神憐憫無意殺人的,為他們設立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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