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7, 2012

馬太法則,路 19:11-27

馬太法則:有的還要加
路加福音十九章十一至廿七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2.1.08
事工主日信息


福遍中國教會- 2012年01月08日【林永健牧師- 馬太法則-要的還要給】 from Fort Bend Community Church on Vimeo.


引言

1.  請問你有沒有聽過「馬太法則」或「馬太效應」(Matthew Effect)?1968年 Robert K. Merton, 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教授,從馬太福音廿五廿九節創造了這個詞彙。


2. 這個法則基本說:「富者越富、貧者越貧。」如果你已經有的話,你會有更多;如何你是沒有的話,你會更困難去得到!以科學研究的領域為例,兩個科學家,在不同的地方,研究同一個題目,同時得到同一結果,但榮譽像諾貝爾獎通常會給那一個已經有榮譽,已經較有地位的,「有的,還要加給他。」歷年來這樣的例子很多,在數學界、化學界、物理學、醫學都有這種的現象。

3. 九零年代,加拿大的教育家 Keith Stanovich 說在教育領域也有這種的情形,看看下面的圖表:


幼稚園的學生,如果學習了基本閱讀的能力,上了一年級,就有更多的閱讀的能力,而且是指數性的增加;但那些沒有基本閱讀能力的學生,上了一年級之後,也不會進步,甚至上了二年級、三年級也不會進步,有的與沒有的距離越來越大,這就是「馬太法則」!

4. 我們說:「失敗乃成功之母」,但在商界中,「成功才是成功之母」,那些有經濟資本、社會資本、能力資本的人,會得到更多的機會,會更有自信心,更多的機會與信心,結果得到更多的資本。現在社會上流行致富的書籍,教人雖然還沒有成功,如果想要成功,必需裝扮像成功,才能吸引成功,所以要穿著要像成功的人,講話要像成功的人,開的車要像成功的人,男的女的去做整容手術,好看的,你才能成功。

5. 這是「贏者通吃」的社會,你注意 Walmart 做生意的方法,生意做得愈大,價錢就壓得底,把那些小雜貨店的都吃掉,像這裡的 K-Mart, Albertson, 在 Walmart 來了以後,都關門了。

多人去的牙醫診所,更多人願意去;冷清清的診所,連那幾個病人也會走掉。人多的大教會,吸引更多的人去;三、四十人的教會,不單只沒有人去,本來的人也想離開。

這「馬太法則」是不是聖經的意思?

6. 今天我們的經文是路加福音十九章十一至廿七節,是路加福音中最後的一個比喻,與馬太福音廿五章「馬太法則」的比喻,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卻有不同的重點。這是耶穌經過耶利哥,要往耶路撒冷路上發生的事情,離他上十字架只有十幾天的時候。


一、我們有一天要向耶穌交賬

1. 第十二節:比喻的佈局是有一個貴族,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這佈局對當時的聽眾耳熟能詳。大希律王也是這樣成為猶大的王,他是一個貴族,往遠方羅馬城去,贏得羅馬王帝的賞賜,封為猶大王,得國回去猶大作王,他死後,兒子小希律也是一樣,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

眾人以為耶穌要去耶路撒冷,神的國立即要降臨,耶穌卻暗示他將要離開,往遠方去,有一天他要得國回來,在他回來之前,他對我們的吩咐是什麼?


2. 他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這些僕人不單只是僱員,而是屬於主人的奴隸(slaves),我們是神用重價買回來的,是屬於神的,他交給我們每人一錠銀子,吩咐我們去做生意,直等主人回來。

3. 一錠銀子等於當時一百天的工資,約四個多月的工資,以今日的工資計算,約一、二萬元的錢,不是很多,比喻的重點不是要我們去做多大的生意,重點是「去做點生意」,直等到耶穌得國回來。

4. 注意十個僕人都有一錠銀子,與馬太福音廿五章的比喻不同,馬太的三個僕人得的都不同,第一位得五千銀子,相等一生的工資;第二位得三千,第三位得一千。馬太指的是神給我們不同的恩賜、机會、與才幹。路加的一錠銀子指的是什麼?

有什麼是神給每一個神的子民都有的東西?神給我們每人都有生命,一天同有廿四小時,一個月同有三十天;我們都有一張嘴、一雙眼睛、一雙耳朵...;我們都有神所賜的屬靈生命。神吩咐我們用我們的生命去為神做一點事,直等他回來。

5. 你為神做什麼生意?每一天你為神做了些什麼?你信主之後,為神做了些什麼?我做的是教會的生意,你呢?你可以是一位工程師而為神賺錢,你可以是一位家庭主婦而為神賺錢,你為神做了些什麼?

6. 這比喻的教訓是有一天我們都要向神交賬,當主得國回來,他要召聚我們,要問我們作生意賺了多少(15),很可惜的是我們以為我們是自己一生的主人,我要怎樣用我的一生是我的決定,這是錯誤的想法。我們的一生是神交給我們的銀子,是屬於他的,他要我們用我們的一生來事奉他,直等他回來。當他回來的時候,他要我們交賬。





二、我們要向耶穌交賬賺了多少靈魂

1. 頭一個賺了十錠銀子,第二個賺了五錠,第三個沒有賺任何東西。神要我們賺什麼?或許從上下文,我們可以找到答案。

2. 第十一節告訴我們這比喻的背景,上文從第一節至第十節撒該的故事,耶穌以撒該為例,說明人子來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10),眾人正在聽見這些話的時候,耶穌就另設這個比喻,說明他離去之後,對跟隨他的人之期望。下文是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為了拯救失喪的人。


所以,比喻中神要我們做生意,賺的應該是「失喪的人」!

3. 你可以做組長的生意,賺取人的靈魂歸主;你可以做 AWANA 的生意,賺取人的靈魂歸主;你以做短宣的生意,賺取人的靈魂歸主,你可以做工程師的生意,帶領人信耶穌,你可以做父母的生意,帶領你的兒女信耶穌,無論你做什麼,總要得些人,這也是保羅人生的目的。

4. 第三個僕人為什麼什麼也沒有做?他把一錠銀子,完封不動還給主人,因為他對主人有錯誤的了解,他以為主人是嚴厲的人,所以害怕,什麼也不敢去做。他的想法是錯、錯、錯。


今天很多基督徒不去傳福音是因為一些錯誤的想法:
  • 傳福音不是我的責任,是牧師的責任!這想法是錯、錯、錯。
  • 神有主權,該信主的自然會信主,我不用操心!這想法是錯、錯、錯,神樂意使用我們去領人歸主。
  • 我是沒有什麼用,我不成的,這想法是錯、錯、錯。為神做生意,一定賺的。
5. 例子:昨天一月七日是華人有名的神學家楊牧谷牧師逝世的十週年,我是楊牧師的粉絲,喜歡讀他的書,追他的講道帶,我喜歡他的專注、時代感,與他的執著。楊牧師年輕的時候,就跟隨主,有志向,有抱負,當他被以西結書三十四章六節觸動,「我的羊在諸山間、在各高岡上流離,在全地上分散,無人去尋,無人去找。」他把他的原名楊文輝改名為楊牧谷,立志「牧養在荒谷中的人」,做的是牧谷生意,一生無悔,死時五十六歲。楊牧師一生火辣,遇上他的人都被他的激情所改變。

楊師母為楊牧師寫了一本傳記:「人去留影--楊牧谷牧師的故事」,以故事的形式寫下楊牧師一生的見証,全書的中心是楊牧師的對主的執著,一生只向主屈膝,不向任何人或事低頭,當他向主交賬的時候,你想他的結局將如何?



三、交賬賞罰的原則--馬太法則

1. 交賬的時候,賞罰的原則非常簡單:「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26)。

2. 第一個僕人,用一錠銀子去做生意,賺了十錠,一生帶領人歸主,交賬的時候,受主稱讚,得賞管十座城的權柄,因為他在小的事情上忠心,在世上的時候事奉神,領人歸主,主在他得國回來的時候,要與他一同作王,賜他權柄,可以為神作更多的事。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事奉神的,還有更多的机會事奉神。事奉神是人被造的目的,被神用是人最大的滿足,不要以為在天堂,什麼事也不用去做,就是最大的福樂,在天上永遠與神同住,事奉他才是最大的滿足。

3. 第二個僕人也一樣,用一錠銀子去做生意,賺了五錠,一生帶領人歸主,交賬的時候,受主稱讚,得賞管五座城的權柄,凡有的,還要加給他。


4. 第三個僕人什麼也沒有做,不單只被責備為「惡僕」,主人要把他的一錠銀子奪過來,給那有十錠的,意思不是失去救恩,而是失去了事奉神的机會,「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5. 這馬太的法則不是追求成功的方法,裝扮成功以求成功,而是神賞罰的原則。你在這個原則之下,你做了多少?

6. 今天你做什麼生意?你為神賺了多少?你交賬的時候,是得更多?還是連所有的也失去?


結論

1. 2012 年是充滿挑戰的一年,也是充滿「賺靈魂」的机會!休士頓是全美國大學畢業生最喜歡的城市,也是退休人士、新移民樂意選擇居住的地方,過去四年之內,我們英語職青小組從一個增長為六個,去年粵語的會眾增長也不少,國語崇拜一年內的新來賓超過二百人,你可以為神做一點生意,賺取寶貴的靈魂歸主, 你願意嗎?

2. 2012 年我們將搬進第三期五萬呎新的教育大樓,更多的地方,將有更大的責任,我們需要更多的人參與事奉,需要做組長生意的人、實習組長生意的人、做兒童生意的人、長輩生意的人、青少年生意的人、義工生意的人、做飯生意的人、扶貧生意的人、宣教生意的人等等,記得我們是屬於神的人,當主耶穌得國回來的時候,我們都要交賬,有作工的,將有更多的机會事奉神,滿足地完成我們被造的使命,沒有好好的作工的,將來連原有事奉的机會也沒有。你的選擇如何?

3. 散會後,請你留下,聽一聽各部門的事工簡介,然後你可以到各部門攤位與我們的同工聯絡,如何參與教會各種的事工,在新的一年中,用你的生命與時間,為神做點生意,賺取靈魂歸主。



回應詩歌







討論問題

1. 重温一下這比喻裡所代表的東西是什麼?
  • 往遠方去的貴族:
  • 他得國回來:
  • 十個僕人:
  • 每人一錠銀子:
  • 做生意:
  • 賺的銀子:
  • 權柄管理十座城:
  • 不去做生意,把一錠銀子還給主人:
2. 為什麼很多基督徒像第三個僕人一樣,一生不為神做生意,把一錠銀子還給神?
3. 請分享你可以做什麼生意去領人歸主。
4. 「為神工作,可以得更多為神工作的机會」,你對這個屬靈原則,有什麼想法?為什麼?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為了教會的事工主日,我選了這一個比喻來推動弟兄姊妹參與教會各樣的事工,這些事工最終的目的是要領人歸主,完成大使命。與路加福音十九章相似的比喻是記載在馬太福音廿五章,兩個比喻極為相似,但重點不同,我選擇路加福音的原因,是因為路加著重的是「交賬」,各人得的銀子都是一樣,但我們都要交賬,這是講道的主題。

2. 「賺」的銀子,我根據上下文,把他解釋為「得失喪的人」,所以無論做什麼的事奉,目的是要得人歸主,在一些解經書上,這解釋也是最被人接受。

3. 「有的還要加」的馬太法則,是我在預備的時候,在從互聯網上找的資料,這已經是我預備講章的一個習慣,在互聯網上找找相關的資料,有時可以發現合用的例子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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