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0, 2014

立約的群體

立約的群體
路加福音廿二章十九至廿節及其他經文
《教會系列》
第三講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4.04.06
國語堂




引言

1. 今天的題目是:「立約的群體」,教會是一個立約的群體,你與我是一個立約的群體。

「約」(Covenant),盟約的意思,商業稱「合約」,在新約聖經出現三十一次,可以翻譯為「聖約」,教會是立約的群體,這是我們很少注意的真理。

我們都知道教會是神的家、基督的身體、耶穌的新婦、神的子民、獨特的群體,很少人注意教會是立約的群體,這是一個陌生的觀念。

2. 教會是個立約的群體有兩層的意義:

1)我們是與基督立約的群體;
2)我們彼此之間是有盟約的群體。

當我們明白這兩層的意義,你對教會的看法會改變,你與弟兄姊妹的關係會不一樣。



一、我們是與基督立約的群體

1. 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上,設立了基督教兩大聖禮之一:聖餐,祂用兩樣最簡單的東西:餅與杯,來設立聖餐,要我們記念祂與我們所立的約。這事記載在路加福音廿二章十九至廿節、馬太福音廿六章廿六至三十節、與馬可福音十四章廿二至廿六節。


耶穌説:「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

2. 這約是耶穌用自己的生命來買贖我們成為屬神的子民,祂在十字架上付清我們的罪價,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這約使我們與基督聯合,我們的生命在祂的裡頭,耶穌成為這約的中保,使我們與神和好。

3. 這約是一個合同,是神的承諾(promise),祂要赦免我們的罪,賜我們新的生命,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而我們的承諾是去接受,去相信、去順服。

4. 耶穌説:「這是新約(new covenant)!」「新」(kainos)是與以前不同的意思,希伯來書說這是更美的約,比以前更好的約。

以前神與人立的約包括了:

1)亞當夏娃的約,神承諾讓他們承受全地、吩咐他們管理萬物。
2)挪亞的約,神應許不再以洪水毁滅世界,以天虹為記。
3)亞伯拉罕的約,神承諾要使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大國,萬國要因他得福。
4)以色列的約,神應許讓以色列進入神的安息,得迦南為業。
5)大衛的約,神承諾堅立大衛的寶座,直到永遠。
這些的約人的條件就是要順服(obedience)。

但耶穌與我們所立的新約,卻是不一樣的約,這更美的約是生命的更新,有與主聯合的生命,有新的心,新的靈,我們的責任是接受與順服。

5. 這新約包含兩種的意義:

1)這約含代表性,基督代表了我們,與我們聯合,(參羅馬書五 12-21),我們在主的身份與工作上與祂聯合。

就像在美國,妻子在結婚之後,丈夫的姓代表了妻子的姓一樣。也像我們生了小孩或領養了孩子,小孩取了父親的姓一樣。也像我們入美國藉,成為美人,我們成為基督徒,在身份上與基督認同,得兒子的名分,基督代表了我們。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 20)耶穌基督就是這約的中保。

2)這約更新我們的生命,含屬靈的意義,新的生命是與主聯合的生命,聖靈不斷的更新我們,使我們成長。


這是立約的群體第一層的意義。



二、我們是彼此立約的群體

1. 我們是立約的群體,不是立約個人,你是基督用生命買回來屬神的人,我是基督用生命買回來屬神的人,我們有一共通點,我們都是與基督立約的人,但神不是單拯救你一個人,不是單與個體戶立約,神拯救我們成為一個群體,而且稱這立約的群體為敩會。

2. 以弗所書二章十三至廿一節,神將祂的子民合而為一,遠處的、近處的靠著主耶穌的血合而為一,成為一家人,被建造成為主的聖殿,成為教會。神不是要我們單打獨鬥,祂要我們成為一家人,這裡不單只是說普世的教會,普世的教會是在地方教會中顯明這裡所說的合一。

在地方教會我們成為一家人,一同建造主的聖殿,在教會中我們是彼此立約的群體,互相承諾的群體。地方教會的約(local church covenant)與基督和我們的約一樣,又有兩種的意義:


1)這地方教會的約含有代表性。

聖經用肢體來説明我們在教會中彼此的關係,一個肢體悲傷,全都悲傷,一個肢體快樂,全都快樂,我們在肢體中有共通的身分,互為肢體,有一體的生命,彼此相屬,分享工作與責任、成功與失敗,因為我們彼此代表,正如我們代表基督、基督也代表我們一樣,我們是同一個家的成員、同一國度的子民、同一個聖殿的一塊磚,基督的血為我們流,注意是眾數的「我們」,教會是彼此立約的群體,個別的基督徒代表基督(基督徒),教會更是代表基督,教會是基督在地上的代表。

可惜的是,現代的社會追求的是個人主義,尋求個人的信仰,認為我的屬靈生命是我自己的事,參加教會像去市場買菜一樣,看那裡便宜,就去那裡買,99、Welfresh、王朝、中國城都可以,我們選教會、選牧師,像選市場一樣,稍有不滿,就轉教會,並不明白教會是彼此立約的群體,我對你有責任、你對我也有責任,我們彼此相屬。

例子:這是我在香港讀的小學與中學,培正中學,我從小學三年級至高中畢業,在這學校十年,學校特別注意群體的精神,學校的顏色是紅、藍,所以我們稱培正的群體精神為紅藍精神,老師教導我們,穿著培正的校服,就是代表了學校,在路邊不要買零食吃、在公車上要讓位給長輩、在公眾的地方説話不要大聲等,因為我們是培正的學生,我代表了其他的同學,我也代表了學校,我今年畢業了四十年,我仍然以培正自豪,同學們在世界各地,不論在什麼地方,都常常聚在一起,我們彼此相愛,就算我還沒有認識你,只因為你是培正的同學,我們就是紅藍兒女,我們是一家人。 


這令我想起初期的一位教父,曾這樣的形容基督徒的群體:「我們彼此相愛,就算我們還並不認識對方!」這就是代表性的群體的意義,我們是彼此立約的群體。

2)這地方教會的約是屬靈生命成長的要素,在屬性上我們是立約的群體。

新約常常提到我們彼此之間的承諾,以下是一些「彼此...」的命令的例子,「彼此相受」、「彼此同心」、「彼此建立」、「彼此勸導」、「彼此担當」、「彼此順服」、「彼此饒恕」、「彼此代求」、「彼此認罪」、「彼此服事」等等,幾乎每卷新約的書信都有這些彼此的吩咐,說明我們彼此之間有一定的責任與義務。


在屬靈生命成長的過程中,屬靈的群體之生活是不可缺的因素,沒有彼此之間的立約關係生命的成長是不可能的,自已單獨是不會成長的,我需要別人勸勉、糾正我,為我禱告,愛我,活在基督裡的生命是立約群體的生命。

最近使者協會在研究八五與九零後新一代的心境,中國社會六零年代以來,社會變遷經歷劇烈的衝擊,做成一個不可信賴的世界,八五與九零後新一代的原生家庭對社會環境缺乏信任,做成過度內向的傾向,除了個人就只有家庭,對孩子的期望甚高,把一生的注意力放在他們的身上,做成下一代的孩子,人格的塑造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往往大過其他在海外的同齡中國孩子,他們的自我形象與父母糾結在一起,感情上有強烈依賴又矛盾的關係,八零後的孩子,原生家庭經歷更多劇變,承受更多社會的壓力,比九零後的孩子心事更多,內在的憂慮更大,而九零後的孩子,他們的父母在變遷過的中國社會長大,物質生活更豐富,但九零後的孩子,比八零後的孩子顯得更為空虛,內心更為脆弱,更訴諸物質,表現更為務實。

獨子獨女,既獨立又依賴,在父母眼中是天之驕子,父母期望之下培養長大,承担更大的內心壓力,對自我的期望高,內心的資源卻跟不上,做成「心比天高、命比紙薄」的心靈特質,自身理想與自身心靈現實之間有巨大落差,多是完美主義者,卻經常感覺心靈貧乏,難以克服自已本身的缺陷。

獨生子女的下一代對專制政體、權威社會、封閉的文化,極為反感,對教會的權威極度敏感與不信任,加上後現代的思維方式,多多少少怕組織、怕權威,甚至反權威,害怕委身,容易獨善其身,注重自已的家庭的成敗,多過關心群體的需要。

我們要教導下一代,神的家是彼此有約,是立約的群體,參加小組,要委身,有事不能出席,要有責任感,通告組長,以免別人担心,參予事奉,看別人的事比自已的事更重要。

3. 立約的群體自然有裡外之分,屬於這群體還是不屬於這群體,是需要雙方的認同,這是教會會藉設立的原因,會友有義務,如奉獻、參予事奉、接受教會為我們屬靈生命負的責任,接受勸勉,接受督導,彼此順服,而教會需要肯定我們的信仰,負會友靈命長進的責任,督導我們成長,保護會友,免受異教的風吹來吹去,雙方的承諾與委身,彼此立約,這是教會生活的基石。


或許你會問:會藉是人為的制度,不是聖經的吩咐,不需要那麽認真,我們當中有人參加了教會很久了,卻沒有加入教會,事奉不是問題,奉獻也沒有問題,出席教會的聚會,卻不加入教會成為會友,或許你是不明白會友的意義,又或許你認為沒有這需要,加入教會成為會友是一種立約的記號,表示你願意委身,彼此立約,這是立約的群體的一個重要的意義。



結論

或許你害怕教會常有人的問題,怕受牧者的欺負(Pastoral abuse),怕受傷,所以不願意委身,不願意表態,但你要明白教會是神的家,神一定會負責,二千年來,教會的歷史是一明証,出問題的教會神會糾正,神仍是教會的頭,教會的主,祂不誤事,你大可放心,不要怕。

我的見証:在我五十多年的教會生活中,不是教會沒有問題,有人的地方,必要問題,但我愛神的教會,因為神愛教會,我願意接受教會的監管,委身教會的成長,因為沒有教會屬靈的群體生活,我是不成的,我沒法成長。

你呢?你願意委身嗎?在神的家中彼此立約,一同成長?









討論問題

1. 請用你的話,解釋信徒與基督立約的關係。耶穌用血與我們立約是什麽意思?
2. 教會是彼此立約的群體,你同意嗎?請例出八至十個我們彼此之間的承諾。
3. 聖經中「彼此」的命令中,對你最困難實行的是那一個?
4. 什麽是地方教會的約?當我參加教會成為會友的時候,我做了什麽的承諾?為什麽這些的承諾是重要的?
5. 小組是立約的群體嗎?為什麽?試重申小組的公約。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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