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獨基督
保羅生平(八)
使徒行傳十五章一至廿一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4.12.07
粵語堂
英語堂
引言
1. 「耶穌就夠了嗎?」(Is Jesus enough?)耶穌是否你唯一的需要?」(Is Jesus all that you need?)或者你會説當然不是!你除了耶穌還需要食物、衣服、需要工作、需要錢、需要一位妻子!這些哲學性的神學問題,標準答案常常使人有脫節的感覺,與實際的生活有距離!
2. 或者讓我從另一角度來問同一個問題:「耶穌是否你唯一能給你真正的滿足與真正的人生意義?」標準的答案我們都知道,耶穌當然是我們唯一的滿足,是這樣嗎?你認為呢?
3. 葛培理的女婿 Tullian Tchividijan 寫的一本書,書名很特別:《耶穌 + 沒什麽 = 所有一切》(Jesus + Nothing = Everything),耶穌真的是我們唯一的需要?我們不需要加上任何東西就擁有一切所需要的嗎?
4. 使徒行傳十五章,有關耶路撒冷會議的經文,初期教會中有一群從猶大下來的信徒,卻認為耶穌是不夠的,外邦人的信徒還需要守割禮,才能得救!他們來到安提阿,教訓弟兄們,耶穌 + 割禮 = 救恩!
5. 割禮是猶太人的習俗,男孩子出生第八日,割去陽皮少許,代表神與猶太人立約的記號!
或者你會問,這幾個是什麽人?教訓外邦人守猶太人的習俗才能成為基督徒?割禮... 有何重要?為什麽他們要求弟兄們守割禮才能得救?
要明白他們的動機,我們要明白當時的背景,最少有兩點我們要注意的:
6 第一、當年猶太人的世界觀
一千五百多年以來,從亞伯拉罕至第一世紀的猶太人相信只有猶太人才能得救,因為他們是神的選民,而成為一個猶太人,他必需守摩西的律法,而割禮代表猶太人的記號,這幾個從猶大下來的信徒,代表當時許多猶太信徒的想法,他們相信耶穌,卻仍有猶太人的傳統想法,他們也聽過耶穌親口的教訓,「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 17-18)又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 20)所以他們認為信耶穌的人當然要守摩西的律法,守割禮,成為一個真正的猶太人、亞伯拉罕的子孫,才能進入天國!
7. 今天我們根深蒂故的觀念、世界觀,影響我們所有的決定與選擇,這世界觀並不一定與福音相稱。
什麽是世界觀?世上大約有七、八種不同的世界觀,所有的世界觀基本上回答三個主要的問題:
1)人理想的世界是什麽?
2)出了什麽的問題?使現實的世界不是理想的世界?
3)解決的辦法是什麽?使人能實現理想的世界?
馬克思主義的理想世界是人人平等,沒有階級的世界,問題是現實的社會貧窮人受富有的人欺壓,解決的方辦法就是要革命,打倒階級不平等的制度,共產、無產的社會才能實現。
佛教的世界觀認為現實的世界的苦是因為人的慾念,若沒有慾念就沒有痛苦,解決的辦法就是要空,看透這世界的虛幻,跳出紅塵,積功德,修行得道。
而福音卻告訴我們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目的是要人與神同行,但人因為犯罪得罪了神,神人之間的關係受損而破裂,人要悔改歸向神,因信靠耶穌而與神和好,希伯來文「悔改」就是轉回的意思,離家與父親隔絕的浪子起來回家,而希臘文「悔改」有更深一層的意義,轉回包括思想上的轉回改變,感情上的轉回改變,心靈上的選擇的改變,因為信靠耶穌帶來的更新與改變,這就是福音的世界觀。
福音認為人類的問題是關係性的問題,神人之間的關係因為罪的原故而出現了問題,修復這破損的關係是「信靠耶穌」,耶穌是日光之上的神差來的救世主,人的問題不是日光之下的東西與方法可以解決的,「信靠耶穌」(Faith in Jesus)不是教條式的相信一串的教義,在教義上簽字就成了,「信靠」是指關係,信靠耶穌是唯一的救法,唯獨耶穌,「信靠」耶穌的生命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廿節説得很清楚: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 20)
這節經文形容我們「信靠耶穌」的生命是一回什麼的事?
1)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是信靠的意思,相信耶穌,與他同活,不單只是來生,死後上天堂,仍是「現在」每一天的日子,我是靠耶穌來生活,我的決定、我的選擇、我的滿足、我人生的意義,都是從我與耶穌的關係而來。
2)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耶穌成為我人生的指向,耶穌成為我活著的原因,我做他要我做的事,我的價值從他而來,我知道他愛我,為我拾己,這是我活著的動力與倚靠。
唯獨耶穌,指的是我與耶穌的關係為中心的生活,他給我最終的意義與真正的滿足,這是唯獨耶穌的世界觀!這世界觀與世人的世界觀有衝突,耶穌 + 不需要任何東西 = 所有一切?還是耶穌 + 割禮 (或 + 金錢、地位、性的滿足、權力...) = 一切?這是你的選擇!
8. 第二、行為道德上的壓力
這幾個從猶大下來安提阿的猶太人信徒,他們代表當時一般猶太人的想法,他們不是反對外邦人信耶穌,向外邦人的使命(The Gentile Mission)已經廣泛地被教會接受,從彼得見「潔淨與不潔淨沒有分別」的異象,至安提阿教會外邦信徒的增加,都説明外邦人可以進入神的國的恩典,他們並是反對外邦人相信耶穌,其實當時外邦人的信徒已經超過猶太人的信徒,保羅與巴拿巴的宣教旅程中,外邦人在各地歸入基督,教會被建立起來,而安提阿的教會成為向外邦人傳福音宣教的中心,已有代替耶路撒冷教會的傾向。
他們來到安提阿外邦信徒的當中,爭辯的是道德行為的標準,他們認為信耶穌的人應當是道德行為崇高的人,耶穌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 20)初期的教會,對行為操守的壓力非常大,猶太人一向以摩西的律法為生活行為的標準,他們對這一群新的信徒,有同一樣的要求,要求他們改善行為,向他們看齊,要求外邦的信徒守摩西的律法是自然的事。
今天我們也很容易面臨同一樣在行為操守上的壓力,信主之後,要有行為上的改變,與所蒙的恩相稱,這並沒有什麼不對的。
好的行為令我們感覺非常好,我們發自內心對自己的要求,對別人的要求多多少少都希望努力地達到好的表現與崇高的操守,這並沒有什麽不對的。
我們努做一個乖乖聽話的孩子、用功讀書做個一百分的學生、勤奮工成受人尊敬的專業人士、努力做個稱職的父母、努力做個好的基督徒,這並沒有什麼不對的。
問題有兩方面:
1)當我們靠好的行為在神面前稱為義,要得神的喜悅的時候,這些努力與行卻夠不上!律法是好的,告訴我們神的本性與聖潔的標準,但律法沒有給我們能力去遵守律法,世上沒有義人,沒有人一個人能靠律法稱義。
保羅在羅馬書説得很清楚:「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三 20-22)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 3-4)
我們因肉體軟弱,不能達到神完美的標準,神就差自己的身子,為我們成就了救恩,使我們因信靠耶穌而得從神而來的義。這不是説律法要被癈去,只是告訴我們我們不能靠律法稱義,這是靠自己靠行為做不到的地方。
今天我們信耶穌,同樣面臨自己或別人而來在行為操守上的壓力,做好人的壓力(The pressure to be good),若我們在耶穌之外再加上律法的要求才能得神的喜悅,才能得到人生的意義與真正的滿足,那壓力可大了,Larry Crabb 有一本書叫「壓力沒有了」(The Pressure Is Off),唯有我們明白我們的義、我們的滿足、我們的意義是從信靠耶穌而來,不是靠行為而來,唯獨耶穌,沒有別旳東西,耶穌是我們的一切,是我們的滿足,是我們的意義,是我們與神和好,得神喜悅的唯一方法。
9. 這是保羅的親身經歷,以前掃羅是靠守律法而自豪,靠行為作神的子民,對別人的要求也是一樣,看不起那些夠不上的人,壓逼那些不像他這樣守律法的人,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了耶穌,蒙神的救贖,不是憑自己的行為,靠的是耶穌與他的十字架,信主之後一百八十度的改變,唯獨耶穌,對那些耶穌 + 行為的人絶不留情,就在耶路撒冷會議之前,他寫下了加拉太書,把那些教導「耶穌 + 行為」的人指為假師傅,「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加二 4),並嚴厲也指示他們,説:「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 21),耶穌 + 行為是假的福音。
我的見證:我小的時候很頑皮,在教會中聽見福音,很清楚自己是個罪人,每次佈道會中都舉手決志,立志做一個好的孩子,得父母、老師、主日學老師所喜愛,每次決志之後,回家努力個好人,可是三天之後,打回原形,沒法繼續做我要做的好人,很失望,下一次佈道會中再決志,立志做個好人,每次都一樣,三天之後,沒有辦法繼續,一直到我十二歲的時候,牧師對我説,不用再舉手了,耶穌愛我,為我捨己,他己經接納了我,我是個義人,蒙神的喜悅,我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去做好人,去得神的接納與喜悅,我感覺一塊大石頭在我心中脱落,我自由了,因為耶穌,不是耶穌 + 行為去討神的喜悅!
做牧者的壓力也很大,牧師要有一定的形象,一定的道德行為的標準,這些標準並非是不好的,但若這些的行為靠自己的努力是做不到的,而且在這些的要求之下,產生很大的壓力,耶穌 + 行為去得神得人的喜悅,最終都會失敗,產生罪疚怠感,要躲起來,不讓人知道我們的失敗,這壓力是何等的大,保羅説:「現今我在肉身活著,是因信耶穌而活,並且知道他愛我,為我捨己!」這是基督裡的自由,我們可以自由地去愛神、愛人,我是神所愛的,唯有耶穌是我的力量!
2)任何好的行為與世界上美好的東西都不能真正滿足我們的心,只有耶穌才能給我們真正的滿足與意義!
魯益師(C. S. Lewis)在《如此基督教》中説:「如果我發現我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沒有東西能滿足心中的需要,最可能的解釋是,我是為另一個世界而造的。」世上任何好的東西都不能真正的滿足我們的心,因為我們是為神而造的,是按神的形象造的,要有耶穌才能滿足我們。
奧古斯丁在他的《懺悔錄》中做了最深層次的懺悔,承認自己需要神,「你為自己創造我們,我們的心是不安的,直到他們休息在你裡頭!」這是最深層次的懺悔,沒有耶穌我們的心是不會安寧的,我們需要耶穌,因為我們是神按神的形象造的,只有神才能真正的滿足我們心底最深的需要。
著名的數學家神學家帕斯卡在他的《思想錄》中有相同的結論,「現今所有的事情都是不足夠的,因為(我們心中)無限的深淵只能由無限的、不可變的對象--只有上帝自己,才能填滿。」
無論是奧古斯丁說的「不安」(restlessness)、帕斯卡「無限的深淵」(the infinite abyss)、或魯益師說的「不能被任何東西滿足的心」(desire that no experience can satisfy)都告訴我們我們需要耶穌,這需要是世上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填滿的!
10. 年青人對這種「不安」與「不能被滿足」的渴望感覺最清晰,最近我知道有一群基督徒大學畢業生,決定住在一起,追求真正的基督徒群體的生活,一同服待世界,追求一理想的世界,這是值得我們鼓舞的現象,青年人不甘於世俗的生活,追求真正能滿足他們的心,這樣的群體每幾年都有出現,可是他們最終都會失望,各自回去自己的生活圏子,世上任何的東西,不論是人、不論是物質都不能真正地滿足我們的人,只有耶穌,只有我們憑著信心從耶穌的關係上才能找到真正的意義與滿足,唯獨耶穌!
Steve Green 的一首歌 Only Jesus 把這道理表達很清楚:
Only Jesus, Only He
Brings redemption, full and free
There's a yearning, in all our lives
That only Jesus satisfies
只有耶穌,只有他
帶來救贖,圓滿又自由
我們所有的生命中的渴想
只有耶穌才能滿足
11. 工作上的成就是很美的事,令人愉快,我為我們當中這位年青的科學家感到高興,為他的成就愉悅,他上週把他是一個科學發現在一很有名的雜誌上發表,這是令人興奮滿足的事,多年的努力得到成果;我為我們當中這位做生意的人,成交價值千萬的成就而高興快樂,這是美事;這些的經歷是人生樂事,單當它們成我們的偶像,變成我們終極的追求,它們最終會令我們失望,甚至會完全毁滅我們,這些事物只能給我們短暫的滿足,若成為我們的偶像,與耶穌放在同一個甚至更高的地位,我們必定會失望。
婚姻與家庭是美好的的東西,是神給我們的禮物,我們歡喜快樂因為一對年輕人相愛而結合,携手創造未來,我們生兒育女,看見兒女成材,我們滿足與快樂,但當婚姻與家庭成為我們的偶像,我們只為他們而活,他們會完全毁滅我們,使我們失去平衡,他們只是最來永恆的影兒,他們並不能給我們真正永遠的滿足,只有耶穌,只有我們與他的關係才能真正滿足我們的心。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 20)這就是福音!
12. 割禮是另一例子,它本來是美好的,是神與以色列人應許立約的記號,猶太人得天獨厚,卻把割禮變成偶像,從割禮尋求生命的意義與定位,忘掉割禮之後的神,身在父家,卻離開父親甚遠,成為別類浪子,割禮成為猶太人自義的倚靠,最終成為神國的敵人,猶太人的拌腳石與不能負的軛,初期教會耶路撒冷會議把割禮廢去,只有耶穌,不用割禮,這是神的恩典。
13. 會議的決定不要求外邦人的信徒行割禮,但卻定下四條的規則要外邦人的信徒遵守:
1)禁戒吃祭偶像的物
2)禁戒吃血
3)禁戒吃勒死的牲畜
4)禁戒姦淫
第一至第三是食物的禁戒,第四是道德的禁戒,為什麼在摩西的律法中選出這四條禁戒?為什麼三條是有關食物的禁戒而第四卻是道德的禁戒?二者有何關係?
注意第一至第三條食物的禁戒,這些食物對外邦人來說並不是問題,但對猶太人來說,這是禁忌,可以因為食物的原因,使猶太人的信徒沒法與外邦人的信徒同台吃飯,互相沒法往來;而根據 F. F. Bruce 的解釋,「姦淫」是指利未記十八章六至十八節的禁戒,禁止猶太人與同血源的人結婚發生性的關係,同樣,這對外邦人來說並不是問題,卻對猶太人來說,是一大的禁忌,使猶太人因為這原因不願與外邦人的信徒來往。
這四條的禁戒不是又回到守律法去得神的喜悅,耶穌 + 四條的禁戒;這四條禁戒背後的意義是彼此相愛,這是愛的律法,又是基督的律法,保羅説:「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成了基督的律法。」(加六 2)守這些的律法不要得神的接納,得救的條件,而是為了愛人,而放下自己的自由,甘心的擔當對方的重擔。
保羅知道不是耶穌 + 割禮 = 得救,但他卻要求年輕的提摩太去行割禮,為了讓他能服侍猶太人,因為耶穌的緣故,一切都是可能的。
耶穌 + 零 = 所有一切!
結論
1. 大約公元五十年,在耶路撒冷開的教會第一次的大公會議,完美結束,會議的決定改變了教會人類的歷史,人不需要守割禮,就可以得救,感謝神!今天你和我都因為這會議而不需要任何的東西,唯獨耶穌,我們就可以得救,信靠耶穌而帶來生命的更新,現今我們在肉身活著,因為與耶穌的關係而過每天的生活,去做每一個決定,耶穌愛我,為我捨己,這給我了真正的滿足與意義。
2. 今天我們羡慕恩典,卻很容易靠行為,靠自己、靠律法去生活,「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加三 3),Swindoll 在《活在恩典中》説:那些最親近神的人,蒙恩典最多的人,往往最容易成為殺戮恩典的人,限制別人的再生力︳也讓自己不自由,你是靠什麼來活?靠信靠耶穌?還是靠耶穌入門,卻靠肉身成全?
討論問題
1. 試重述一遍耶路撒冷會議的因由,過程、內容與結果。
2. 為什麽猶太人要求耶穌 + 割禮才能得救?你能用現代的情況來解釋一下嗎?今天我們要求別人的「割禮」是什麼?為什麼我們會這樣不合理地要求別人?
3. 唯獨耶穌對你有何意義?信靠耶穌,和耶穌的關係如何改變你每天生活?
4. 你對奧古斯丁的「不安」、帕斯卡的「深淵」、與魯益師的「不滿足」 有何體驗?世上的一切真的不能完全滿足你的心嗎?為什麼?
5. 基督徒不是靠律法與行為稱義,這是我們都知道的,恩典與行為的關係是什麼?基督徒應如何看「善行」?
回應詩歌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這是一篇寫得很辛苦的講章,不想用如何解決教會衝突的角度去講,很想從保羅的神學來討論耶路撒冷會議的經文。題目很大,「律法與恩典」,時間不夠去處理所有的問題,所以有存在的危機,使人誤會一切的律法行為都是不好的,基督徒不需要有好的行為。
2. 這講章也沒有清楚分點,一遍連起來,可能不容易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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