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15, 2018

愛仇敵,《耶穌的故事五》路 6:27-35

愛仇敵
路加福音六章廿七至三十 五節
《耶穌的故事五》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8.02.11
粵語堂



引言

1. 今天的經文是新約聖經最難明白的經文之一,耶穌吩咐我們要愛仇敵,這是什麼意思?這是很激進的說法,為什麼要愛仇敵?如何愛仇敵?能愛嗎?仇敵傷害我,公義何在?

首先讓我們把經文讀一下,經文記載在路君加福音六章廿七至三十五節。

2. 這是路加記載耶穌的教訓,6:17 說是在山下一塊平地上,所以人稱為「平原寶訓」(Sermon on the Plain),與馬太福音的「登山寶訓」相呼應。而愛仇敵是耶穌的教導中核心的教訓,是對門徒說的(6:20),教導我們如何活出跟隨耶穌的生活,門徒是已經蒙神所呼召,在萬世之前已經蒙揀選,天上有名的人,我們在基督裡稱義,領受了聖靈,得兒子的名分,耶穌告訴我們,我們該如何生活?如何「成為」(Being)活出神兒子的身分(doing)?

與馬太福音的登山寶訓相比,路加是寫給外邦人的,沒有像馬太一樣,將寶訓與猶太人的律法相比,路加福音是寶訓的外邦人版,是寫給你和我的。

3. 耶穌說:

「你們的仇敵,要愛他!
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
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

這是什麼意思?能做嗎?是否做不到的理想?讓我們先從經文的上下文與字義去了解耶穌要我們愛仇敵的意思,然後我們從教會二千年的歷史中去了解先賢是如何了解與實踐這愛仇敵的命令,最後我們今天如何應用。

4. 讓我們首先看上下文,寶訓首先是群體性的,「你們.... 你們... 」是給跟隨耶穌的群體,是關呼跟隨耶穌的生活方式,天國的門徒在地上的表現,描寫的是一個「獨特的群體」(an alternate community)、「屬神的子民」(peculiar people)(彼前 2:9),與屬世的群體不同。


屬世的群體重視權力、表現、成就、外貎,是有仇必報的群體,跟隨耶穌的人卻重視犧牲與服侍,是愛的群體,不單只是對內彼此相愛,對外也是以愛待人的群體。當我們都這樣生活時候,我們產生的影響力是代表著神在地上竹見證人。

如果你不是屬於一個屬靈的群體,你只是單打獨鬥地生活,你是沒法活出寶訓所講的生活方式,你不能成為「反潮流的文化」(counter-culture),你也沒法活出「愛仇敵」的真實意義﹐一個人是沒有辦法的。

5. 第二,愛「仇敵」,愛那些「恨你們、咒詛你你、凌辱你們的」人,上文第廿二節,他們是「因為人子」「恨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你們為惡」,指的是因為我們的信仰,因為真理的原故而受逼迫的,正如保羅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 3:12),若我們要堅守真道,立志敬虔度日,我們必因為主的原故而受逼迫,必有敵人,反對的人,恨我們的人,咒詛我們的人!

愛仇敵的吩咐並不是指個人的恩怨的仇敵,不是因為我與我的狗爭寵而為敵,我要愛牠的教訓!而是指「因耶穌的原故」受的敵意與凌辱。


6. 愛仇敵的吩咐可以從三個層面去更深入的明白,或者可以說是三種不同的情況與對象之下去實踐。



一、因為主恨你們的人--要以愛化解仇恨,6:27-29a

1. 「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


2. 「打臉」是鄙視,不尊敬的意思,人因為耶穌的原故鄙視我們,恨我們,咒詛我們,凌辱我們,耶穌要我們「愛他!待他好!為他祝福!為他禱告!讓他鄙視我們!不反抗!

這是二千年來教會的見證,對愛仇敵的了解與實踐!

初期教會三百年受盡逼迫,卻以愛化解仇恨,不還手,不攻擊,結果將福音傳遍普天下。而中古世紀的教會,愛仇敵卻變為強迫他們信耶穌,為了不讓異教徒下地獄,用暴力的方法折磨不信教的人,這是他們實踐愛仇敵的方法,這不是最好的方法去愛仇敵!

十六世紀馬丁路德改教,這是其中一個改變的地方,基督在十字架上表明的愛是給與的愛,是以善勝惡的愛,不是以暴力表達的愛。這成為十八至十九世紀宣教運動的傳教理念,愛的方法,非暴力的方法。

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美國的民權運動與南非推翻種族隔離,用的方法是「愛仇敵」非暴力的方法。

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是一位牧師,他雖然有很多讓人不滿的地方,但他是以基督的精神來帶動美國的民權運動,主要的信息是「愛仇敵」,他曾多次地在不同的場合中宣講這愛仇敵基督的教導,他在坐牢的時候,重寫他愛仇敵的講章,1963 年出版成書《Strength to Love》,書中說明愛仇敵的道理,他說:

仇恨是通往死亡的路,而耶穌教導我們愛仇敵卻是解決種族的仇恨之方法。活出耶穌愛仇敵的教訓是困難的事,信徒的責任是重新發現這命令的真義。如何去愛仇敵:1)學習饒恕,在黑人受到各種逼迫與傷害中,饒恕是以愛化解仇恨的方法。2)相信你的敵人也有美好的一面,愛是相信,愛是盼望。3)建立友誼與了解是化敵為友的唯一方法(Love is the only thng that can turn an enemy into a friend.)


他解釋為什麼我們必需要愛仇敵,1)仇恨只會產生更多的仇恨,黑暗不會趕走黑暗,暴力只會產生更多的暴力,並不解決真正的問題。2)仇恨傷害人性,只會使人更壞,不會使社會更好。3)只有愛能化解恨,使敵人成為朋友。

3. 因為主恨你們的人,我們要以愛化解仇恨。


二、因為主求你們的人--要像上帝極端仁慈,6:29b-31

1. 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 30 凡求你的,就給他。 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第三十一節是著名的「黃金法則」: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有人奪你的外衣」,表面看來是被人打劫,奪了你的外衣,廿九節的「奪」(take)與三十節的「求」是同義詞,若有人不因為主要拿(求)你的外衣或你的東西,要極端的慷慨與仁慈,不要再要回來,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意思是指對那些有需要的人,因為主求你幫助,要拿你的東西,不要拒絕,要仁慈對他們。極端仁慈的背後是我們這位極端仁慈的神,我們的神如何的待我們,我們也要如何的待人,不單只關心自己教會裡的人,更是這樣對待教外與我們無關的人,當你去買一輛車甚至買一套新的家俱,你都要想到他們的需要,慷慨不單只是外衣,裡衣也要願意給。

2. 初期教會的信徒就是這樣行去愛仇敵,善待逼迫他們的人,這是Rodney Stark 研究初期教會與基督教的興起之結論,他們受盡各種的逼迫與苦難,但他們卻以愛與仁慈去回應世界給他們的傷害。


主耶穌升天的時候,跟隨耶穌的人只有幾百人,五旬節聖靈降臨,教會開始,得救的人數不斷增加,開始的信徒主要是猶太人,佔人口比例不到 0.001%,他們受到猶太人的逼害、羅馬人的逼害,教會是如何成長起來?是他們用愛心去給,特別是那些有需要的人,生病的人,社會被遺棄的人,在瘟疫中生病的人被掉外面,是基督徒去照顧他們,不斷地給,甚至把性命也給了出去,把他們接回家中,不怕感染,照顧麻風病人,以愛心像上帝的仁慈去給,結果他們這獨特的群體改變了世界,短短三百年之內,福音遍傳當時的天下


今天我們如何去愛教外的人?如何才能像極端仁慈的上帝,給外衣也給裡衣地去施與,以愛與善去勝惡?




三、因為主不愛你們的人 —要以善勝惡,6:32-35

1. 第三類愛仇敵的實踐是對那些因為主的原故而不愛我們的人,主要我們以善勝惡。

32-34 節是三個重複的教訓:

32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
有什麼可酬謝的呢?
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33 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
有什麼可酬謝的呢?
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

34 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
有什麼可酬謝的呢?
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


第三種愛仇敵的情況是對那些:1)不愛你的人;2)不善待你們的人;3)欠你們的人。這些人是與你無相干不愛你們甚至是欠你們的人,耶穌要我們愛他們、善待他們、借給他們,要以善勝惡!

酬謝原文是恩典的意思,若我們單愛愛我們的人,有什麼恩典可言的呢?若我們單善待那些善待我們的人,有什麼恩典可言的呢?若我們指望回報,有什麼恩典可言的呢?就算「罪人」也這樣做!

耶穌除了引用別人的話時用「罪人」這個字之外,他自己從來不用這個字,他被人批評與罪人吃飯做朋友,在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眼中,罪人是那些不道德、不虔敬的人,如妓女、稅吏等人,耶穌卻沒有將人分為罪人與好人。

2. 我們一般對人的態度是:「對我好的人,我對他們好!」「對我不好的人,我對他更不好!」這是世人(罪人)的做法。但我們是獨特的群體,耶穌基督的跟隨者,我們要去愛那些不愛我們的人,善待那些不善待我們的人,寛恕那些欠我們的人,以善去勝惡,以愛化解恨。

這是活在恩典的人之特色,我們蒙神揀選,蒙神呼召的人,我們領受了兒子的名分,讓我們活出兒子的身分,以善勝惡,這愛是不需要回報的愛,正如神愛我們一樣。

3. 35 節是總結,1)因為主而恨你的人,我們要以愛化解恨;2)因為主而向你要的人,要像神一樣極端的仁慈,像主父待我們一樣。3)因為主而對我們不好的人,欠我們的人,我們要與世人不同,要以善勝惡。


因為這樣我們的賞賜就必定大!這賞賜是什麼?第二句解釋了第一句,這賞賜是「你們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必作」是將來的時態,我們已經蒙神揀選,因基督的信而領受了兒子的名分,當我們愛仇敵,我們就能活出神兒子的名分,從「成為」being(完成時態)至「行為」doing(將來時態)。

神愛我們是永遠的愛、無條件的愛、完全的愛,愛仇敵的吩咐是建築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曾經是神的仇敵,神卻以神的愛(agape)愛我們,以愛化解仇恨,以極端的仁慈對待我們,以善勝過惡,神是這樣對待我們,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也是這樣的去對待我們的仇敵。

4. Nate Saint 的故事:

1956 年五位美國年輕的宣教士在南美洲宣教時,被歐加印第安人殺死,「生命雜誌」以頭條新聞報導這件事。而真正的故事是這五位宣教士死後發生,他們的遺孀兩年後帶著孩子回去歐加族,住在他們當中,向他們傳福音。

包括 Jim Elliot 的遺孀 Elizabath Elliot 與另一位死去的宣教士, Nate Saint 的妹妹,Rachel Saint. Rachel 在他們當中生活了三十六年,帶領許多人信耶穌,包括殺死 Nate 的兇手,她死後,Nate 的兒子 Steve Saint 帶著四個孩子去到歐加族人當中繼續 Rachel 的工作。


Steve 的父親 Nate 被殺的時候,他只有兩歲(見照片右下角)。


Steve 長大後成為很成功的商人,他最的兒子去南美宣教的時候,是青少年。


在歐加族人同住的時候,他認了殺死他親爺爺的兇手作「乾爺爺」,並邀請他去美國參加他中學的畢業典禮,代表他親爺爺,殺死他爺爺的人卻成為他的爺爺,這豈不是愛仇敵,以愛化解恨,極端的仁慈,以善勝惡最好的榜樣?


愛仇敵並不是不可能的事,我們是神的兒子,有神的生命,有聖靈神給力的同在,當生命轉化與更新的時候,愛是聖靈裡生活的表現。



結論

耶穌當年的教訓,門徒領受了,耶穌愛仇敵的教導門徒傳承下去,在新約這教導出現了五次。


  • 太 5:38-48
  • 路 6:27-35
  • 羅 12: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17-20「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 帖前 5:15 「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
  • 彼前 3:9「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這是我們信仰的核心之一,對教外的人,因耶穌而恨我們的人,我的該如何活?願我們能活出神兒子的名分,愛他們,為他們禱告,善待他們,給他們,饒恕他們,以善勝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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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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