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8, 2026

留下那一捆,《申命記系列六》申 24:14-22

留下那一捆

記念救贖的生活方式

申命記 24:14-22
《申命記系列六》

福遍中國教會
林永健牧師
2026.02.08



引言

一九八五年七月,我來到中國浙江省富陽,正是水稻「七分黃,三分青」(Picture)


收割的時候,我有機會到田裡和一些正在收割的農夫談話,農夫彎下身來,一手握住稻稈 gǎn,一手揮動鐮刀,從稻的根部斜斜割下,一排一排往前推進,割下來的稻子,不是隨手丟下,而是整齊地捆成一束一束,好讓它們可以被搬運、被集中。他們邀我試試,我一手握住稻稈,一手揮動鐮刀,但怎樣割也無法割斷稻稈,不是鐮刀不夠鋒利,而是我用刀的角度不對,揮刀的時間(timing)也不對,力氣也不夠,這是一個既費力又細心的過程,沒有人可以站著完成,也沒有人可以急著完成。

弟兄姊妹,你有沒有試過這個畫面?收工了,太陽快要下山,田裡已經割完大部分的莊稼。你轉身準備回家,突然回頭一看,發現角落那裡漏了一捆:一捆收成好的禾捆,你知道,那一捆是錢來的。

你可以叫僕人回去拿;你也可以自己走回去,反正還沒天黑。沒有人會知道,沒有人會罵你。那本來就是屬於你的。你會回頭去拿,還是會留下?

申命記二十四章,就是把我們帶到這個「夕 Xī 陽下的田間」,讓我們站在這個抉擇的路口:回去拿?還是把留下那一捆?

今天我們活在一個很現實的世界。我們學得很快怎樣保護自己,怎樣算到最盡,怎樣在合法範圍內拿到最盡。就算是基督徒,也很容易把信仰變成一套「最低要求」的制度:

給多少才算合格?做到哪一步就夠了?有些基督徒在奉獻上,心裡常常在算:到底要給多少才算「沒有虧欠神」?十分之一是稅前還是稅後?獎金算不算?需不需也要十分之一?這個月多給了,下個月可不可以少一點補回來?在不違規、不犯法、不虧本的情況下,怎樣保護自己的最大利益。連信仰也被我們算成最低要求,只要不低於那條線,我就覺得自己已經交代得過去。

又或者在時間上,我們也是這樣算到最盡,一個禮拜來一次主日,準時打卡,崇拜不遲到,小組能來就來,不能來就算了,只要不像「太冷淡的基督徒」,我們就覺得自己的信仰已經過關了。

於是,我們慢慢活出一種信仰的狀態——表面上沒有做錯事,心裡卻始終不敢把自己真正交給上帝。

而申命記二十四章要顛覆我們一個很深的誤會。上帝不是在這裡教你怎樣做一個好人,也不是單單叫你幫助窮人。上帝是在邀請你,用信心「留下那一捆」,好讓你親身經歷:把自己真正交給上帝,相信順服不是虧損,而是祝福的起點。


今早我們要看的經文是:申命記 24 章 14–22 節。這一段經文,看起來是從十二章到廿六章,稱為《申命記法典》中一些零零碎碎的生活條例:談雇工、談收割、談孤兒寡婦、談公義。但如果你留心讀,就會發現它其實是有結構、有重複、有副歌的,而且每一次重複,都把我們拉回同一個核心真理:留下那一捆,把自己真正的交給上帝。

今天,我想和你一起看三件事:


  1. 為什麼「留下那一捆」不是浪費,而是信心的表現
  2. 為什麼「留下那一捆」不要等到別人向神祈禱投訴
  3. 為什麼「留下那一捆」真正的公義一定帶著憐憫與記念救贖

最後,我想請你問自己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在你現在的生活裡,上帝要你留下的是哪一捆?就在你最想算清楚、最不想留下的地方,上帝要你留下的是哪一捆?你願不願意?

如果你願意,我們一起走進這段經文。

請打開申命記第 24 章第 14 節讀到第 22 節。

「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 Qū wǎng 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你在田間收割 Shōu gē 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14-22節是一段完整的段落,有很清楚的結構。
經文結構:分兩段,14–18;19–22,三+副歌;三+副歌



上帝用「重複」告訴你重點在哪裡。

重複:兩次副歌「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18, 22),是兩段重複出現的結論

整齊對稱(parallel)

14–17:三組原則/案例(雇工、公義審判、借貸 dài 抵押)
18 副歌

19–21:三個生活場景(田間、橄欖樹、葡萄園),三次重複「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
22 副歌

這兩段不斷重複的經文,上帝到底在說什麼?重重複複地講,那麼那樣重要?三次又三次,加上兩次重複強調的主題副歌,表示這麽重要的吩咐是什麼?神吩咐祂的百姓、祂的兒女要做些什麼重要的事?

我們先從下半部分19-22節的重複開始,這是比較容易明白的。

一、要留下那一捆

三個生活場景:


第一個:田間收割莊稼,上帝說當你發現漏了一捆,啊,不要回去收拾了。哎呀,那很浪費。不浪費的,你留給寄居和孤兒寡婦。第二個生活場景:你在橄欖樹收橄欖的時候剩了一些,打漏了枝上的橄欖,未曾打盡,啊,不用回去再打了,留給寄居和孤兒寡婦。第三個是葡萄園,摘葡萄,剩下的還沒有收盡,啊,不要摘盡它,要留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三個的個案,都是同一個吩咐,是嗎?等於宣佈吃早餐,大家要準時來到這裡,吃完之後記得收拾桌子。午飯祂又是這樣宣佈的:吃午飯的時候還有十五分鐘,請大家準時去飯堂,吃完之後記得收拾桌子。晚飯的時候又是這樣宣佈的,是嗎?三個不同的場境,但是在說的都是相同的吩咐。

在這個重複的吩咐第一次出現的時候,還有一個結果,你有沒有留意到?19 節下半節,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如果你真的這樣做呢?你可以不這樣做的,是嗎?收工了,主人,還有些禾稈我在那邊未曾收拾過來。那些禾稈是屬於你的,你可以命令你的工人去收回來。我等著你,我不走了。僕人就要聽你的吩咐,就要去收拾今天收割所有的禾稈,這是你的,你回去收,絕對是合理、合法、合標準的。但是當他這樣和你說的時候,你記起申命記 24 章上帝的誡命:「你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留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於是你在那個時候,你就會和你的僕人說:不要回去收拾了,給一些孤兒寡婦寄居的來拿了去。

你做了一個不同的決定,但是這個決定是有一個後果的。那個後果是什麼呢?那個後果就是造福窮人,幫助窮人,是嗎?有需要的人,我們幫助他,反正一捆半捆而已,不要緊。

我們教會每週都分發食物給一些有需要的人,幫肋他們。教會這樣做的時候,就能夠為主作見證,就能夠吸引人來信耶穌。就算他不信主也好,他們都得到幫助,窮人的幫助是我們這個行動的後果,是嗎?

但上帝不是說窮人就會蒙福,不是這樣說的。你再讀一次:「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這個「你」是不是說窮人呢?不是的,這個「你」是說有田地的地主,是有錢人,是財主來的。他手下有很多僕人幫他去收割,剩下一捆留在田裡面,是嗎?本來應該收起來的,每天剩下一捆的,加起來就不少了,是嗎?都賣到錢的,都是屬於我的財富來的。不是,上帝說你留下讓那些寄居的孤兒寡婦,讓他們來收拾,這樣上帝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要賜福給你,不單是窮人得幫助而已。

上帝這句話真的說得很有意思。祂說當你這樣做的時候,貧窮人得到幫助不在話下;這樣上帝也會賜福給你。感謝主,原來上帝紀念的,一捆禾稈,所值有多少?

上帝不是和你說幫窮人,上帝和你說什麼?上帝說祂幫你的:「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聽清楚,上帝說:我想幫你,不過你有一件事要做。要留下一捆,那就上帝會在你手所辦的事情上賜福給你。祂不是賜福你的靈性而已,祂是賜福你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的工作上。

你有沒有讀路得記?波阿斯很有錢,但是在他的生命當中,唯一的遺憾是什麼?找不到老婆,事業有成,德高望重,大財主,很可能已到中年,鑽石王老五,是嗎?

上帝是怎樣為波阿斯預備路得的呢?正是因為路得到田間拾取Shíqǔ麥穗 Mài suì。她和婆婆拿俄米回到伯利恆後,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兩個寡婦,無依無靠,只能靠拾取Shí qǔ田中留下的麥穗 Mài suì維生。看起來,她好像是「碰巧」走進了波阿斯的田裡;但那真的是碰巧嗎?如果你熟悉聖經,就知道在聖經裡其實沒有「偶然」「運氣」這個觀念。

那麼,是誰引導路得來到波阿斯的田間呢?答案很清楚:是上帝。

但是那個大前提仍然都是波阿斯平時就遵守上帝的吩咐。他那塊田沒有放兩隻狼狗在那裡,見到有陌生人就撲過去,咬你的。路得其實害怕,外地回來的一個摩押的女子,人生路不熟,但那塊田是人人都去收集麥穗的,所以路得是跟著人走的,她不認識波阿斯的。

路得是跟著人走的,人人都走去哪裡?人人都走去波阿斯那塊田。為什麼?因為他開放他的田,他不單止留下了漏了的不去拿,他在收割的期間,他歡迎孤兒寡婦寄居者,他遵行聖經的吩咐。請問耶和華他的神怎樣賜福給他?那就贏得美人歸,路得被稱為賢德的女人(得 3:11),她的美是她的忠誠、謙卑、勤勞、敬虔。

哎呀,這麼好的,是啊,請問你回教會想做什麼?哎呀,不說的,不能說,那你不說,上帝都知道的,「賢德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箴言 19:14,上帝很想賜給你的。「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但是你要懂得跟著祂的教導去做。

波阿斯發夢都沒有想過,他將他的田地按照申命記二十四章的吩咐,這樣開放給孤兒寡婦寄居者。路得中了兩個身份,她是寡婦,又是寄居者。上帝真是千里姻緣 Yīn yuán 一線牽,就是留下的那一捆禾稈,是嗎?路得從來都沒有想過去田間找到她的幸福,找到她美滿的婚姻。波阿斯這樣遵行上帝的吩咐,上帝的福氣臨到他。你讀路得記的時候,從來都沒有想過原來這卷書是在告訴我們,聽一個人遵行神的吩咐,原來的結局是這麼好的。是啊,不是講道理,是講見證。

你如果收割的時候忘記了一捆,你不要回去再拿,留下給那些有需要的人,他們固然得到幫助,但是你遵行上帝的吩咐,你得到的福氣是更大的。

你有沒有聽過這樣的見證?有弟兄做生意,他不是奉獻十分之一,他是留下十分之一給自己。他說這個生意是屬於上帝的,祂要我怎樣用,我就怎樣用的。我不過是銀行的 teller,你有沒有做過暑期工?銀行請你數銀紙,哗,真是日日過手的,成千萬的,不是你的,是嗎?It’s not your money,上帝給你管理的財富是你的吗?什麼時候你以為是你的?你帶得走嗎?你帶不走的。

上帝賜福給你,你在福中,你要知道這個是上帝的賜福。你遵行他的心意,哎呀,幫助了人,自己就會受到虧損,你搞錯了。你再讀清楚一點聖經的教導,你明不明白?你明白的時候,你整個看法做法就反過來了。這個是投資來的。哎呀,早知道股市升到叮叮噹噹,我就不會只是拿一百萬下去那麼少,是嗎?

是啊,上帝應承了你,你這樣做,他要賜福給你,你投資多少下去?是啊,你留下一捆。那上帝就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是嗎?你明白了,懂不懂怎麼做?其實是隨你的,沒有規定你的,沒有逼你的,是看你對上帝的信心有多大的。你信得過他的,你就照他的吩咐去做。你又放長雙眼看看,上帝要怎樣賜福給你。

這三個的例子我們容易明白了,不是規矩來的,不是不讓你回頭拿回留下那一捆的莊稼。你絕對可以這樣做,上帝不會說在你拿的時候打雷打死你,一碰下去。就打雷,上帝可以這樣做,不過上帝從來都不會這樣做,是嗎?有的,否則每天都會這樣的新聞了。

沒有。你在Freeway 旁邊的路邊上,看到一個有需要的人,向你要錢,你仍然只眼望著紅綠燈,看都不看他。他走過來跟你擦完玻璃,你不會弄低玻璃窗,多謝他,更加不要說給錢他。你跟著踩油去了,他罵句髒口。上帝不會叫你跟著撞車的,是嗎?那個不是律法來的,他任你的,不過他提醒了你,他告訴了你,你聽不聽到?你是不是照著去做?你有沒有經歷到他的賜福?

以前,當有人帶著需要來向我求助時,我通常就把身上有的給出去。那時候我的想法很單純:他有需要,我能幫一點,就幫一點。

直到有一天,有人告訴我,我剛剛幫助過的那個人,其實是個「常客」,到處以吃飯為理由要錢,並不是真正走投無路。那一刻,我心裡很不舒服。我覺得自己被騙了,也開始提醒自己:不能再那麼容易給了,要學聰明一點。

坦白說,這樣的反應並不奇怪。今天的世界確實充滿各種詐騙和套路,有些人並不是真的貧窮,而是利用人的善心。問題是,當我為了不再被騙,就完全不再給予的時候,我發現我不是只關上了錢包,也關上了心門。

聖經從來沒有說,我們要幫助所有「看起來像窮人」的人。律法很清楚指出,上帝特別關注的是寄居者——沒有土地、沒有資源的人;孤兒寡婦——沒有能力自立、無依無靠的人。換句話說,聖經不是叫我們天真,而是叫我們分辨。

所以,給予之前需要判斷,需要智慧;但判斷的目的不是逃避責任,而是把幫助給到真正有需要的人。上帝並沒有要我們做傻事,卻要我們在清楚分辨之後,仍然願意行義、願意伸手。因為祂應許說: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祂必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我們。


二、行善不要拖延,不要等他祈禱神投訴你



前面那一半呢?十四節至十七節,也是在三個情景中,三個「不可」的吩咐(禁令):


「不可欺負困苦窮乏的雇工」14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16
「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區)枉(往)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17


命令是給雇主(14)
法庭的審判者、有權力的人(16)
掌握契約與抵押權的人(17)

凡是手中有權力、有資源、有選擇權的人,都不可使用盡權力、必須為弱者留下生路。

14節:這裡說困苦窮乏的雇工,你不可以欺負他。這個字在舊約聖經其實可以再譯得準確一點,是壓迫、剝削(Bō xuè 靴)。

你是老闆,你請一個窮人來幫你做散工,你不要剝削他,明白嗎?明白。那我就照計算政府規定 minimum wage,是嗎?在德州,是$7.25,這個最低工價已經十七年沒有變過,對,我沒有違背最低工資的要求,給他$.7.25,合法,但你不要用到盡,不要欺負他,在香港請個菲律賓傭Yōng人,政府規定多少錢給他吃住,那就照給咯,是嗎?不過政府沒有規定上班時間,所以早上五點鐘做到晚上十一點,六個小時睡覺的了。你沒有犯到法,但是聖經說你不要剝削他,說什麼呢?不是說標準工的事,不是說最低工資。乃是說你如何使用你手上的權力,以及你有沒有把弱者逼到沒有退路。

說一件很奇怪的事,十五節,「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不要剝削他,不是你給多少錢,不是做時間多長,不要剝削,你把人逼到只能向神呼救,這責任在你,重點不是工資表,而是恐懼指數。

他會不會怕今天做完拿不到錢?
他會不會怕拒絕你就沒飯吃?
他會不會怕開口就失去工作?

只要你讓一個弱勢勞工活在這種恐懼裡——即使完全合法,聖經仍然稱之為剝削。申命記 24 章整章都在講一件事:

不要把人用到「剛剛好合法」,卻「完全沒有生路」。這和 19–21 節「留下那一捆」是同一個神學原則:

可以拿 → 但不拿到盡
可以用 → 但不榨到乾
可以行使權力 → 但自願退後一步

我認識一位做生意的弟兄,做trading,他真的去做。他做老闆,不過他不是說發工錢,他發薪水已經是月頭就發了。他說付賬,不知道你有沒有做過這些 trading,通常一出一入,是嗎?拿了你的貨物,你不會立刻付賬的,因為錢在你手上,有利息計算的。通常你都是要拖著,越遲找數越好,三十天、六十天、九十天,甚至你把拿到別人的貨物賣完了,才找數最划算。我父親做綿花的生意,客戶都是拖著,都是等著手中的貨物用完了,賣光了,需要才向你要錦花,才會付上一次的買貨的賬單,父親要請一個特別的人,逐家逐逐上門,收欠款,每次幾乎都是用求的口吻,當父親結束他的生意,這些上百萬的沒付的賬單都收不回來。

都不埋單的,這是行規,是嗎?我繼續跟你拿貨,繼續拖著,都可以的。找人裝修,如果你是大工程的,是嗎?最後臨尾那十分一,不給的。我給一份新的工程給你,那十分一算數的了。這個弟兄讀完申命記,他回到公司,他付賬。對方打電話來:「你有沒有記錯了?不用這麼早付的,還沒有到期。」喔,不是,不是,我可以先付賬給你。先。

他說接著你都想不到,對方變非常好相處,平時什麼話都沒說的,現在不同了。原來聖經教的,真的是上帝賜福,不是給他,是給我。上帝的誡命,不是要禁止你,這樣不行,那樣不准。上帝要你行公義、好憐憫,要在一切的事上,賜福給你。

所以你繼續讀下去,十七節,不要屈枉正直,不要拿寡婦她唯一值錢的外衣來做抵押。你可以這樣去做,並不違法,但你要這樣去做,要有憐憫,不要用盡你的權勢金錢,給真正有需要的人有路可走。這樣你並不會吃虧;哎呀,這樣很大風險,她不還錢,我就虧;這樣又不值;錢在自己的袋子裡好過在他那裡,算到盡頭。上帝的福氣必臨到你。

這個是聖經的教導,尊重這些沒有權、沒有勢的寄居者(今天我們當中的Aliens)、孤兒和寡婦。就算合情合理,你借錢幫他,那總要立個字句,用命去抵押?不用的,你就幫他吧。那很容易沒有了的,沒有了就沒有了。這裡不是說你合夥做生意,那些是投資,有虧有賺,是說你幫助人。幫助人,耶穌怎麼說?左手不要給右手知。

我們不是的,是嗎?我們把幫助人的那張支票放大了一千倍,很大張的,是嗎?那個銀碼寫到大大的,然後出來又要拍照的,現在還要登報,上網。那你想想,上帝都沒有罵你的,但你的賞賜是什麼?

不是,你不要被人知道,你幫助人的時候,左手都不給右手知,即是什麼?不可能的,你的左腦和你的右腦通的嘛。不要記住的意思,不要經常提著,忘記了它。

我試過,在我剛出來在教會服事的時候,有一對夫婦很艱難,丈夫找工作找工作找工作,都做得不長,結果失業,兩個小朋友在家裡,太太很辛苦。我和太太在祈願禱,我們說:你不可以只是叫她平平安安地回去吧,是嗎?願你吃得飽穿得暖,這樣的信心是死的。遵行神的吩咐,我們其實都不是很多錢,不過我們有一點點,於是我們拿著一點點的錢去跟他說,晚上去探他,留下信封。小朋友要吃飯,買奶粉,你用吧。哎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其實真的救急的,不要緊,不用還,都可以的。不過如果你有豐富,哎呀,一定還一定還一定還。

結果一年、兩年、三年,都沒有了下文,真的忘記了,真的忘記了。到最後,見到他們,這個弟兄很認真,約我們出去吃飯。他說我們現在子女長大了,我們很豐富了。他說:「這些是你當年借給我們的,還給你。」其實他不是還那些錢給我,你知道嗎?其實是那份情,那個關係。這麼多年,其實大家在街上見到 hi、bye,那就腳步都不用停的了。但是他很認真,其實我們都不是等那筆錢花,上帝已經不知道多少倍賜福了給我們。

你怎樣經歷上帝的教導,上帝的賜福?你肯不肯聽他所說的?那分別就在這裡了。


三、公義帶著憐憫


所以最難解的是十六節:「不可因子殺父,不可因父殺子。」


古代社會真的野蠻,經常都殺人的——不是,這裡說的是法庭。這裡說的是兒子殺了人,走了,只是抓到爸爸。反過來,兒子很孝順,爸爸殺了人,兒子說你走了,我跟你擔當了。死了人?殺人填命。你抓不到兇手,但是現在你抓到他家裡面最親的親人,要負責的。

上帝說不好,不可以這樣做。你抓到兇手,「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可能死人的家人會覺得很不值,但是上帝說:「你放他一條生路行不行?」事實上,上帝憐憫人到一個地步,在以色列迦南地留下了六座城,給那些無心殺人,那些叫做誤殺的兇手,可以逃亡去那裡。上帝照顧這些殺人兇手,是殺了人的,是有責任的,不過不是謀殺,你分不分得出來?First degree、second degree 和 誤殺 manslaughter,一早想清楚了的 first degree murder;沒有想清楚的,不過吵架一拳打進去,死了 second degree murder。無意中的,聖經說一些很滑稽的,砍樹而已,是嗎?不過那條斧頭的頭鬆了,你一砍,砍下去你的朋友的頸,那條大動脈斷了,流血不止,死亡是你親手殺他的。不過你既沒有動機,也沒有利益,誤殺 manslaughter,上帝關心的。在公義的審判當中,要有憐憫的。

是啊,是嗎?待會兒停車在停車場的時候,沒有看到後鏡,砰!撞了下去你那裡,那怎麼辦?要不要賠?哎呀,弟兄姊妹,愛心愛心,不用賠——要賠的,是嗎?要賠的,有報保險的。哎呀,我沒有放保險,弊了。很多這些情況的,上帝教導我們,有公正,有公義,也有憐憫。


結論




在申命記二十四章還有最後,剛才我們說重複的兩節,18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22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兩個副歌重複的: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你做過奴僕,所以你應該將心比心。你捱過,所以你應該憐恤那些生活很困苦的人,是嗎?你二世祖身大手板,爸爸媽媽很多錢,你就不明白別人為什麼這麼辛苦,懶而已。一句打下去,就還傷害別人的心。不是啊,你試過,你知道世界艱難,所以你好像施洗約翰說,有兩件衣服就分一件給他。你做過奴僕,你現在怎樣對奴僕?只是這個經驗已經足夠你要遵行上帝的吩咐的了。不用說上帝曾經救過你的,這件事不重要的,可以的。

18 節說: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22節沒有重複的理由:

上帝曾經救過你的。如果不是上帝,你沒有今天的,所以你要聽他的吩咐。因為上帝特別赦你、拯救你、保護你。所以上帝說我現在吩咐你的,是出於我的愛,不是出於我的公義。你要聽從。

這裡說的是:上帝要賜福給你,他的 tips 全部寫在聖經裡面了。不過你沒有心機讀而已,全部都說了的了。你照著去做了,他愛你,所以他這樣提醒你。

呼召

弟兄姊妹,申命記二十四章不是要把你變成一個「守規矩的好人」,更不是要你每天算到最後一分一毫,問:「我做了沒有?夠了沒有?」上帝不是那種只會說「不准、不行」的上帝。

你聽清楚:這段經文的副歌一直在唱——「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意思是,你今天能站著,不是因為你比人厲害,是因為上帝救過你。你若記得救贖,你就不會用奴隸的邏輯生活:只顧自保、只求最低限度、只怕吃虧。

所以,上帝在這裡不是單單叫你「幫窮人」。上帝說得很直白:你願意留下那一捆,我要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願意不剝削雇工,不拖欠、不讓人因你而恐懼,我要你活在我的祝福秩序裡。

今天的回應很具體:

你願不願意,為別人留一條路——留一捆、留一點空間、留一點資源?
你願不願意,在別人還沒因你求告耶和華之前,就先行義——提早、清楚、信實?
你願不願意,在公義裡仍然有憐憫——不連坐、不屈枉、不用制度壓死人?

不是因為你很有愛心,是因為你記得:上帝救過你。
如果你願意,今天就不要只聽完就算了。你回去就問主:
「主啊,我這週要留下哪一捆?我這週要提前行義的是什麼?」

禱告

天父,我們感謝你。你今天用申命記的話提醒我們:你不是只要我們懂道理,你要我們在很具體、很現實的生活裡跟隨你。

主啊,我們承認,我們很多時候用的是「奴隸的邏輯」:只想自保、只想拿盡、只想最低限度不出事。我們也承認,我們常常拖延,拖到別人不安、拖到別人害怕,甚至拖到別人需要因我們求告你。主啊,求你赦免我們。

天父,求你把「記念救贖」放回我們生命的中心。讓我們記得:若不是你救我們,我們沒有今天;若不是你憐憫我們,我們不能站立。求你把你兒女的心放在我們裡面,使我們願意留下那一捆,願意為弱者留空間,願意在職場與家庭裡不剝削、不壓迫、不屈枉,並且在公義裡仍然有憐憫。

主啊,也求你照你自己的應許,使我們在你面前學習順服的時候,真實經歷你在我們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不是叫我們誇口,不是叫我們交換,而是叫我們更信你、更愛你、更像你。

聖靈啊,求你今天就指明:我應該留下的是哪一捆?我需要提前行義的是哪一件事?我需要在公義與憐憫之間走正路的是哪一個決定?求你給我們勇氣去做,也給我們信心去等候你如何成就你的祝福。

我們這樣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講章概念


申命記 24:14–22 不是零散的倫理規條,而是一個有結構、有副歌的神學段落:上帝要被救贖的子民在真實生活中行公義、好憐憫——不剝削困苦人、保護弱勢、並刻意「留下」資源讓人得生路;而順服不是吃虧,而是以信心進入上帝的祝福秩序,使上帝在我們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

講章目的

聽眾聽完後能:

  1. 看懂經文:學會用段落與重複讀律法,看見「森林」而非只看「樹木」。

  2. 改變理解:不再把這段只當成「要幫窮人」,而是看見上帝應許「賜福順服者」的屬靈邏輯。

  3. 受到挑戰:面對金錢、工作、契約、借貸、對弱勢的態度,承認自己常用「最低限度」與「自保」來做決定。

  4. 採取行動:在兩個核心領域作具體回應:

    • 留下(19–21):刻意保留、給弱者空間,不榨乾到底;

    • 提前行義(14–15):不拖欠、不製造恐懼,在對方「因你求告神」之前就先行正直。

  5. 以信心期待:把順服當作投資,願意「放長雙眼」看上帝如何在工作與生活中施恩賜福。

神學焦點

  1. 救贖記念作倫理根基:兩次副歌「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18, 22)表明:順服不是功德,而是對救恩的回應。

  2. 上帝關注制度中的弱勢:雇工、寄居者、孤兒寡婦,是社會最缺權力與保障的一群;律法限制強者的權力,保護弱者的生路。

  3. 祝福不是施捨邏輯,而是盟約秩序:24:19 清楚說「賜福與你」——上帝把祝福與順服連結,重塑信徒對財富、風險與回報的理解。

  4. 公義與憐憫並行:

    • 公義:不可連坐(16)、不可屈枉正直(17);

    • 憐憫:不可奪去寡婦最後的衣裳、不可把弱者逼到恐懼求告。

  5. 「有聲的沉默」的神學力量:18 節有「神救贖你」,22 節刻意省略;這種「loud silence」讓聽眾更深記得:不是因你配得,而是因神愛與拯救。

講道大綱

引言

一、要留下那一捆——順服不是浪費,是信心的投資

你以為是「幫窮人」,其實上帝說:我要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釋經(申 24:19–21)

  • 三個場景重複同一個命令:

    • 田間忘下一捆:不可回頭再取

    • 橄欖樹枝上剩下:不可再打

    • 葡萄園所剩下的:不可再摘

  • 這不是「環保」也不是「懶得回去」,而是刻意為弱勢留空間:寄居者、孤兒寡婦。

  • 關鍵在 24:19 的應許:「賜福與你」——對象是地主、資源掌握者。上帝把順服與祝福的秩序連在一起。

例證

  • 紅綠燈口的零錢:你開不開窗?給多少?不是規矩,是信心。

  • 「Visa or Mastercard」的幽默乞者:提醒我們,留下的一捆可能只是一個小小的選擇。

  • 路得記:波阿斯長期遵行「留下」與「開放田地」,上帝把路得帶到他田裡——不是撞彩,是神引導;祝福臨到他,甚至超過他所求所想。

應用

  • 奉獻/分享:不要只問「最低限度」,要問「主啊,我願意留下多少來信靠你?」

  • 生活中刻意留下:每月預留一筆「可分享的資源」(時間/金錢/人脈/餐食),不等情緒來了才做。

  • 關鍵操練一句話:當你很想「拿盡」的時候提醒自己:「我留下,是把主權交回給神。」

二、不要等他祈禱——行義不必拖延,免人落入恐懼

上帝對你最嚴厲的不是「你給多少」,而是:你有沒有把人逼到要因你求告耶和華?

釋經(申 24:14–15)

  • 「不可欺負」可譯作壓迫、剝削:重點不只在合法與否,而在權力不對等下,你如何對待弱者。

  • 核心命令是「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雇工窮苦,整天掛心工錢。

  • 震撼句:「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

    • 上帝的意思是:你若讓他活在不安裡,你就已經有問題。

    • 所以順服不是拖到最後一分鐘,而是「提前解除恐懼」。

例證

  • 講員的「牧師不要結束祈禱」笑話:幽默背後是經文的張力——不要等別人開始害怕才出糧。

  • 做生意:行規是拖 30/60/90 天;但弟兄讀完經文決定提早付錢,結果關係被翻轉、對方更好相處——見證「上帝賜福不是給他,是給我」。

應用

  • 職場/做老闆/帶團隊:

    • 不拖欠、不「吊鹽水式」給資源;清楚、準時、甚至提早(薪酬、報銷、承諾、休假)。

    • 對下屬、外包、清潔、臨時工:用尊重與透明,讓人不用靠擔心過日子。

  • 家庭/人際:不要把人放在「不確定」裡(答應的事、承諾的支持、應付的責任),拖延本身會成為壓迫。

  • 操練一個問題:「我現在的做法,會不會讓對方需要因我而祈禱求救?」

三、公義要有憐憫——在制度與判斷裡為人留生路

屬神的公義不是冷酷的算帳,而是在公正審判中仍然保留憐憫與出路。

釋經(申 24:16–17;連到 18、22 的副歌)

  • 16:不可連坐——不因父殺子,不因子殺父;「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責任要歸責任,不能拿家人抵罪。

  • 17:不可屈枉寄居者與孤兒的正直;不可拿寡婦衣裳作當頭:

    • 你若用制度合法地奪走弱者最後的保障,仍是得罪神。

  • 18、22 副歌:「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 你不是天生就比人高一等;你之所以能站著,是因為神救贖你。

例證

  • 「最難解的 16 節」其實是法庭場景:抓不到兇手就抓爸爸/兒子來抵罪,上帝說不可以。

  • 逃城與誤殺:上帝在公義裡仍保留憐憫。

  • 停車場擦撞要不要賠:愛心不等於逃責任;有公義也有憐憫。

應用

  • 教會/團契/事奉:處理衝突與紀律時,不搞「連坐文化」、不以關係定罪;流程公正、態度溫柔,目的為挽回

  • 借貸/金錢往來:不利用對方的急難抬高條件;能幫就幫,不以羞辱換來安全感

  • 社群關懷:關心的不只是「有沒有給」,而是「制度有沒有讓人活得像人」

  • 操練一句話:「我做這決定,是在彰顯神的公義,還是在運用我的權力?」

結論

呼召



討論問題

1. 「留下那一捆」在今天的樣子
在你目前的生活處境中(工作、家庭、金錢、時間、精力),哪一樣是你最容易「用到最盡」的資源?
你覺得上帝可能邀請你在哪一個具體層面「刻意留下」,為他人預留空間?

2. 提前行義 vs. 最低限度
申命記 24:15 提到,不要讓人因你而活在不安與恐懼中,即使你「最後會照做」。
在你的職場、人際關係、事奉或家庭中,有沒有哪些地方你傾向拖延、等到最後一刻才回應?
這週你可以怎樣實踐一個「提前行義」的具體行動?

3. 風險與信心的抉擇
本段經文中的順服,往往伴隨實際風險——金錢少一點、掌控少一點、保障少一點。
當你想到「留下」或「不榨乾到底」時,你最害怕失去的是什麼?
這段經文如何挑戰你對安全感與信靠上帝的理解?

4. 從自我保護到盟約生活
經文反覆提醒「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把順服建立在對救贖的記念上。
當你忘記上帝過去的恩典時,會如何影響你今天的決策方式?
這週有哪一個小而具體的行動,可以幫助你從「自我保護」轉向「盟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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