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23, 2014

新人的掙扎,羅 7:14-25

新人的掙扎
羅馬書七章十四至廿五節
門徒訓練第二季
《新造的人》第七講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14.01.19
國語堂



引言

1. 今天的題目的「新人的掙扎」,經文是羅馬書七章十四至廿五節。常常有人問我,「什麼是健康的教會?」我的回答是:「健康的教會不等於是完美的教會,也不是一間沒有問題的教會,不是沒有掙扎的教會。」同樣,什麼是健康的基督徒?健康的基督徒不是等於完美的基督徒,不是沒有問題的基督徒,更不是不犯罪沒有掙扎的基督徒!

我們基督徒是新造的人,憑恩、藉信、在行為之外、靠著耶穌被神稱為義的人,我們有重生的生命,是神的生命,可以與神來往,福音是神與人和好的消息,我們在基督裡與神和好,從今可以與聖潔的神來往。

這一次去以色列耶路撒冷朝聖,我體會我們能與神來往的福份,耶路撒冷被稱為「和平之城」(The City of Peace),幾千年來,人往耶路撒冷尋找平安,與神和好的平安,但外邦人被排在聖殿之外,只可以進入外邦人的院子,婦女與小孩被排在外院之中,只有猶太人的男子,經過潔淨的禮儀,帶著贖罪的祭生畜,為自己獻上贖罪祭才能與神和好,上耶和華的山,與神來往,詩人說:「在耶和華的院宇住一日,勝過在別處住千日;寧可在我神殿中看門,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詩八十四 10)。

與神和好是新造的人因信稱義的人,有神新的生命的人之特權。

但這新造的人並不是完全的人,不是沒有掙扎的人,不是不再犯罪的人。

2. 羅馬書七章講的就是新造的人之掙扎。

第七章七至十三節,是新人與律法的關係,保羅說,新造的人犯罪跌倒,不是因為律法的問題,我們常以為若沒有律法就沒有罪,若沒有時速的限制,就不會有超速的罰單,但新人的掙扎不是因為律法的原因,律法是好的,把神聖潔的本性告訴我們,我們有所不能行是因為「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羅七 14b)



一、新人仍是屬乎肉體的,七 14

1.  「屬乎肉體」(of the flesh)形容詞,形容「我」--新造的人的本質:肉體是代表我們屬地的存在,是亞當的後裔,由塵土而來,是過渡的,是短暫的,本質是非常軟弱,沒能力去做好,而且因亞當罪進入了世界,肉體裡有背叛神的本質,稱為罪性,代表不義的傾向,受這世界的風氣影響,自我為中心,是屬世的本質。
 
2. 保羅更用一個完成時態的分詞(perfect passive participle)來形容「屬乎肉體」我的情況,我是「賣給」罪了,「屬乎肉體」的我,本質是有犯罪的基因,有不義的傾向,這是新人掙扎犯罪的原因。

3. 我是屬乎肉體的,這事實維持不變,直至我們離世的日子,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一樣,沒有分別,希特勒與德蘭修女一樣敗壞,但這不等於新人不能真正的改變,這也不是消極無奈、認命的想法,我是屬乎肉體的,只是坦白的承認我的本質是屬乎肉體,是習慣了犯罪,信徒必須要知道自己的本質,才能知道如何去應付。

有些基督徒對牧師的期望很高,以為牧師不會犯罪,認為屬靈的人不會犯罪,這是錯誤的想法,信徒包括牧師在內,都是屬乎肉體的,本質是賣給罪,是屬地的存在,由亞當來的罪性,若不體貼聖靈而行,都會體貼肉體,犯罪離開神。

3. 這是新造的人之掙扎第一個的事實。




二、新人心中有兩個律在不停地爭戰,七 15-24

1. 第二個事實是記載在十五節至廿三節,共分三段,同一個主題重複了三次:
  • 十五至十七節
  • 十八至廿節
  • 廿一至廿三節
  

2. 「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七15;19)重複了兩次,可見事情的嚴重,信主之後,我們成了新造的人,新的生命是神的生命,願意做神喜歡的事,這是新人的特徵之一,但因為我們是屬乎肉體的,在本質上有犯罪的傾向,若沒有聖靈的能力,結果是「我並不做」,而「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因為我們習慣性的本體,自然做神不喜悅的事。


3. 保羅説:「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這豈不是每一個基督徒的經歷嗎?!在我們裡頭的罪性,若沒有聖靈的能力,是沒法做好的。


4. 21-23節形容在我們裡頭有兩個律在不停的爭戰,肢體的律與神的律在爭戰,這是一場內在的爭戰(the war within),必須要在裡面才能得勝,在這兩個律的爭戰中,保羅的結論是:「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七 24)

5. 現代著名的神學家 Dallas Willard 是這樣詳細地解釋體貼肉體的過程:

1)身體(Body):是我們一切行動的中心,與物質世界交往及一切人際關係的中心,由人的思想與價值觀所限制,俱自生自發的能力,又是靈命塑造主要的範疇,我們的身體受成長的環境所影響,受世界的薰陶,會不假思想地聽從身體去行惡,是為肢體中的惡發動, 但身體的習慣是可以被轉化的。

當我們體貼肉體的時候,是由身體的私慾所引動的。

2)靈魂(Soul):又可稱為「人」(Person),是人的所有向度彼此連繫起來,組成一個生命操作的系統,像今天電腦的操作系統一樣,主導控制我們的身體與行為。詩人説:「我的靈魂啊!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不安?」(詩四二5),我們的靈魂受肉體與罪性的影響而有所憂悶,帶動我們的身體而下沉。

3)心思(Mind):包括我們的自我形象,概念、判斷、推理與思考,而我們的意識穿梭於過去、現在與將來,藉著理性、想像與藝術,探索宇宙的奧秘,尋求人生的意義。而神的啓示是透過思想的方式賜給我們的,所以屬靈生命的成長也是從心思開始。

體貼肉體是由身體帶動,成為我們靈魂的一部份,然後改變我們的心思意念,是從下面而來的。

4 )心靈(spirit):心靈的人決擇、選擇、意志運用的地方,可以成為行善的力量,也可以成為行惡的力量。

5)神(God):體貼肉體從身體帶動靈魂,改變心思,而作錯誤的選擇,體貼肉體的就是死,與神不相同。


6. 我最近心中兩個律爭戰的例子,我雖然剛從聖地朝聖回來,剛踏過耶穌當年走過的地方,心中有很大的觸動,但當太太向我生氣的時候,我裡頭的肉體仍然作怪,發動怒氣、報復、對抗的心,這是從我裡頭的惡而來,要我行惡,是我身體自然反應的一部份,若我順從肉體,我願意做的,我卻不去做,我不願意的,我反倒去行,結果是死亡,但我心中還有一個律,是生命的律,在我裡頭要我順服聖靈,不随從肉體,這是我經常有的掙扎。



三、順服神就是生命平安,七 25

1. 第三個事實是在基督裡得勝的事實,保羅沒有就此放棄認命,他最後宣告:「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七 25)


2. 順從聖靈,不體貼肉體,就是在基督裡得勝的祕訣。順從聖靈,是從上而下,是神主動的,帶動異象與願意行善的心,明白神的啟示與真理,改變心思與意念,價格觀與自我的形象,從思想控制靈魂的操作系統,帶動行為上的改變。


3. 順服聖靈的生活例子:聖靈的感動是溫柔的,對抗肉體對金錢、對性、對權力的掙扎。



結論

新人的掙扎羅馬書第七章告訴我們三件事實:1)我是屬乎肉體的;2)我的裡頭有兩個律在爭戰;3)順著聖靈而行,就是生命平安。




討論問題

1. 請解釋什麼是屬乎肉體?保羅是説基督徒嗎?還是説非基督徒(七 14)?
2. 你可以根據 Willard 的解釋,重述體貼肉體的過程嗎?
3. 請你舉自己的經歷為例,説明心中兩個律的爭戰。
4. 順著聖靈而行的過程是如何?
5. 如何在生活中順著聖靈行事?請舉例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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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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