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光明中
以弗所書五章七節至十四節
西南華人浸信會
2021.10.31
粵語堂
引言
外孫像誰?樣子像爸爸,與爸爸小的時候一模一樣,女兒有點難過,為什麼不像我?可是愈來愈發現外孫的個性像媽媽!所以神是很公平的,如果不滿意,可以再生一個,或者就會像你了。
今天我們信了耶穌,成為神的兒女,我們是否像神?我們本是照神的形象造的,人犯罪之後,虧缺了神的榮耀,不像神了,神卻在基督裡重生了我們,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我們有新的生命,新的身分,新的能力,新的未來,新的生活,新的性情,我們應該愈來愈像基督!是不是?
但是... 為什麼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時常令人失望?不像基督,你曾否這樣懷疑過:為什麼基督徒會這樣做?行事為人一點也不像基督徒,說話不像一個基督徒:說閒話、撒謊、辱罵、污衊、歪曲事實、造謠誹謗!行事囂張傲慢、自作自為,不管他人!為什麼會是這樣?有人不肯信耶穌,不是因為不喜歡耶穌,而是不喜歡基督徒,因為信耶穌的人,一點也不像耶穌。(image)
研究的說,在教會中長大的下一代,大學畢業之後,兩個中就有一個離開教會,其中一個原因,不是因為信仰的問題,而是他們常投訴,教會裡面的人,假冒為善,說一套做一套,「假冒為善」這是我最不喜歡聽的一句話,因為我就是一個假冒為善的人,講道說得頭頭是道,連我自己也被自己講的道說服,但很多時候,我是做不到的,你是否也是一樣?(need)
為什麼我做不到?為什麼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常令人失望?我該如何才能行事為人像一個基督徒?(subject)你有這個問題嗎?你行事為人是否像基督?我們如何才能行在光中?
今天的經文是以弗所書 5:7-14(text),這一段是以弗所書第二部分最核心的一段,以弗所書第一部分,1-3 章是教義,第二部分是實踐生活,4-6 章,都是命令,信徒行事為人該如何生活,5:7-14 正正在第二部分的中間,要我們基督徒活得像一個基督徒,像基督,行事為人行在光中。
我想分享行在光中,活得像一個基督徒的兩個很重要的原則與方法(preview):
一、我們是光,行事為人要像光,5:8
二、我們是光,行事為人不要與黑暗同行,5:7-13
一、我們是光,行事為人要像光,5:8
第八節,8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我們在主裡是光,行事為人就當像光。
「行事為人」原文是一個字,περιπατεῖν,以特定的方式行事與生活的意思(To live or behave in a specified manner),中文翻得很好,「行事」與「為人」,特定做事的方法與為人的方法,這一個字在以弗所書出現七次,「行」是全書的重點目的,我們信耶穌,神的目的是「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事為人)」的」(2:10),神重生了我們,為的就是要我們行善,根據神預定的方法去生活,行事為人像光。
從前的「行事為人」是一個方式:「從前,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生活在過犯罪惡中」(2:2);從前行事為人是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的意念去做,喜歡做什麼就做什麼(2:3);從前行事為人是外邦人(2:11);是遠離神的人(2:13)。從前行事是唯利是圖,玩手段,從前為人是自私自利,唯我獨尊,又傲慢又充滿偏見。
如今「行事為人」就不應該一樣:「如今」(contrast),在基督裡,你們是光,身分改變了,光代表快樂、榮耀、代表神(a manifestation of the divine),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一 1:5)。
「行事為人」要像光,把以弗所書第二部分的實踐生活教訓都總結起來,這個命令 4-6 章出現了五次,在每個大段落中都有,告訴我們行在光中,是像什麼的:
1. 行在合一中 4:1-16
4:1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教會的合一,是你行事為人的表現,從合一到合一,從同一位神、同一位主,直到在真道上同歸於一。
2. 行在聖潔中 4:17-32
4:17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
3. 行在愛心中 5:1-6
5:2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
4. 行在光明中 5:7-14
5:8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5. 行在智慧中 5:15-6:9
5:15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
「行事為人像光」,是一個基督徒生活很完整很具體的命令語,總結了以弗所神對基督徒道德倫理生活的吩咐,是一個命令,意思是你有能力可以去選擇,神的命令一定是可行的,不是做不到的要求,你可以選擇不去遵行,也可以努力去行。
我們可以這樣去活的主要原因
在基督裡,你們是光,重點是「在基督裡」,光是我們的身分,It is who we are. 與我們信主之前不同,
「從前」你們是黑暗(darkness),中文翻為「暗昧」,黑暗象徵罪,包括它的領域和力量,如今你們是光,身分改變了,光與黑暗是完全相反,不能共存,黑暗裡沒有光,光來了就沒有了黑暗,是不是?
因為「你們是光」是事實直述語態(indicative),所以「行事為人」卻是命令語態(imperative)就當像光,從直述真理事實至行動命令,從「是」到「行」的屬靈原則。
今天我們「行事為人像光」不是道德教訓而已,所有其他宗教都有道德教訓,教條守則,從外到內,努力去做,做得到,你就「是」聖人、成佛,從「行」到「是」;但唯有基督教是從裡到外,你是基督徒,你自然去活基督徒的生活,遵守(obey),行事為人像一個基督徒,從真理教義的事實到生活行動。
Tim Keller: In every other religion the indicative flows from the imperative. Which means, because I do, therefore I am… because I do this, therefore I’m a child of God. But only in Christianity does the imperative flow from the indicative. Because I am in Christ all these things, therefore I obey. Exactly the opposite.
在所有其他宗教中,事實性來自命令。 因為我這樣做,所以我是這樣的人:因為我這樣做,所以我是上帝的孩子。但只有在基督教中,命令才從事實而產生。 這一切,因為我是在基督裡,所以我服從,恰恰相反。
行事為人活出我們是光的本質,從是到行的一個過程:需要從客觀的真理成為主觀的經歷,腦到心到手(Head to Heart to Hands),這是聖靈的工作。
讀經從解經到入心到應用,例如今天讀經,「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 4:6),應當一無掛慮是命令,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是第二個命令,禱告、祈求,和感謝三個藉著的東西,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是應許。
頭腦上了解,從讀經分析明白其中的意思,這是我們絶大部分的人都能夠明白的,而且是很熟識的,現在要將真理進入心裏,反省自己,聖靈的光照你,給力給力,讓你在思想上真的改變,有掛慮,我要祈求告訴神,產生意願,願意這樣去做,祈求聖靈的幫助,跟著產生行動,今天將憂慮的事禱告交給神,與弟兄姊妹分享你的掛慮,一同禱告,交托,在生活中體驗經歷神的應許,在一切憂慮中有出人意外的平安,這就是行在光中,不掛慮的行事為人的生活,聖靈給力我們,活出我們是光的生活,從是是光,到行在光中。
例子二:聖經教導我們要與人和好,馬太福音五章: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5:23-24)。
頭腦明白不難,登山寶訓,天國的生活,行在光中,與弟兄和好。入心,讓真理變為主觀的經歷,讓聖靈感動你,讓你看見你需要與某某弟兄和好,到手,行動,約某某弟兄見面,和好。
第十節告訴我們,你這樣去行,就察驗認可主所喜悅的事,這是這經文唯一的行事為人像光的指示,如何行在光中?辨別什麼是討主喜悅的。這是對腦的吩咐,分析我們的行為,看看它是否適合他們的主,如何行在光中?怎樣知道我是行在光中?思想我所做的事是否討神的喜悅,再次是從腦開始,辨別神喜悅的事,從腦到心,再到手的行動。
你或許會說,讀了聖經,明白真理,卻沒有意願去做怎麼辦?真理進不了心怎麼辦?或者想去做卻做不到怎麼辦?這就是需要信心,基督徒是以信為本,從信而信(羅 1:17),做到與做不到是信與不信的分別,相信神的話,我相信,我順服就必成就。
打麻將的少奶是否可以成為基督徒?可以!信而得救,白白的恩典,我說:沒問題,不是要不打麻將,做得像個基督徒,相信,信主半年之後,我問她:打麻將打得什麼樣?她說:沒有再打了,做了基督徒,生活改變了,願意順服神,我相信,就必改變。
我們是光,我相信,我行事為人就要像光!
二、我們是光,行事為人不要與黑暗同行,5:7-13
黑暗的人:不要與暗昧的人同夥,5:7-10
黑暗的事:不要與暗昧無益的事同行,5:11-13
與黑暗的人與黑暗的事分離(separation),「分別」出來的意思,這是聖經基督徒生活一個很主要的教訓,舊約聖潔與不潔「分開」的例子很多: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本家,要從他們中間出來;以色列人要從出埃及人中間出來;摩西的律法,潔淨的與不潔淨的要分開;入迦南的時候,神吩咐以色列人把罪惡淊天拜偶像的迦南人完全消滅淨盡,就是要他們與迦南人分開;但是以色列人沒有做到,讓迦南人住在他們當中,結果是怎麼樣?他們就跟隨迦南人去敬拜偶像。
教會歷史上也有不少分別出來的例子: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新教離開天主教會,分別出來;十八世紀,清教徒因為堅持他們的信仰而離開英國聖公教會,甚至離開英國來到了美洲,過他們清教徒的信仰生活;廿世紀,美國的基要派要與自由派分別出來。
新約的教導:我們在這世界,卻不屬於這世界,而是神從世界中揀選了我們,分別出來,這正是「分離」(separation)的意思(約 15:19;17:14-16),保羅在這裡給我們很明確的界線,我們在這世界中,不可能與世界完全分開,但要與黑暗的人、黑暗無益的事分開,不要同夥、不要同行,這是行在光中負面的意義,若要行在光中,就必要與黑暗的人與事分開,今天基督徒行事為人不像基督徒,極大的原因是因為沒有注意,沒有與黑暗的人、黑暗無益的事分開,結果與黑暗的人活在黑暗當中。
基督徒成熟的標誌是能夠明白和實踐分離的界線。
要行在光中,遠離性方面黑暗的事(Sexuality),你要問:你上什麼的網站?你看什麼的新聞?你與什麼的人來往?
要行在光中,遠離貪戀物質黑暗的事(Greed),你要問:你與什麼人來往?飲飲食食的朋友、終日尋求遊山玩水,追求買名牌的人?
要行在光中,遠離言語黑暗的事(unwholesome words),你要問:說閑話的人?崇拜什麼政治人物?參與什麼的群體?
同學會,一齊去玩、去旅遊,大學時候交的朋友,很真摰(涅 niè)的友誼,也是很好傳福音,為主作見證的地方,不要和不信的同負一軛,並不是與不信的不來往,不是一刀切,不可以參加不信主的同學會,可是要很小心,當你進入與不信的同學相交、相通、相和、相干、相同的關係裡,談的是如何賺錢、互相比較成就的世俗觀,合夥去做生意,追求吃喝玩樂的享受,有些甚至去醉酒,一齊去按摩院去嫖,大家的本質不一樣,並不相配,若是同負一軛,會受到影響,跟隨了別神,沾上了不潔,這就是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
戒煙:信主之前,多次戒煙不成功,信主之後,第二天,就把包煙丟掉,說:煙的味道變了,幾個月之後回到香港,回去自己舊有的生活,朋友都抽煙,很快他就回去抽煙了,他說他相信耶穌,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卻是一個活不出信心的生活,沒有離開
光明之子的事是什麼?光明之果的特徵,一切良善、公義、誠實,5:9;Live as children of light, for light produces every kind of goodness and every kind of righteousness and every kind of truth. (New American Revised Bible) NARB 翻得好,行事為人像光明之子,因為光會產生各樣的良喜、各樣的義、各樣的真理。這是光的特質,我們行在光中,口裡自然會說各樣感恩的話(thanksgiving),凡事謝恩;我們行在光中,行事為人就與蒙召的恩相稱,從合一到合一(unity),彼此饒恕,憑愛心而行(love),以愛心說誠實話。這是行在光中的表現,你可以憑信心,活出光的表現,你可以選擇,你可以這樣的禱告:神啊,我要行在光中,我願意行在光中!你就會行在光中,基督的光要照你。
結論
14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This quotation is directed to the believer who is a co-partner of the unfruitful works of darkness. He is commanded to awake from his spiritual sleep and rise from his spiritual deadness, so that Christ will shine on him, probably indicating approval.
這句話是針對什麼人?是針對那些與黑暗同夥的人、與黑暗的事同行的信徒,你的基督徒生活若是活得不像基督徒,不像基督,你要聽,你要從屬靈的沉睡中醒來,從屬靈的死寂中醒來,好讓基督照耀你,給你光的意思(Christ will give you light),得神的喜悅。
有一個家庭,父母因為暴打孩子,被兒童保護服務將孩子從家中拿走,是很嚴重的事,父母願意悔改,相信耶穌,從此以後,不再一樣,行事為人要行在光中。生命要改變,從新學習做合神心意的父母。小組裏所有的家庭都願意成為這個孩子的撫養家庭,並申請照顧這個孩子,接受訓練,照顧這個孩子,希望一年之後,這個孩子可以回到父母身邊。這是行在光中的基督徒生活,見証神福音的大能,你要醒來,讓基督給你光,行在光中。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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