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5, 2025

毫無保留的奉獻,《馬可福音系列十一》可 14:1-11

 毫無保留的奉獻

馬可福音十四章一節至十一節
《馬可福音系列十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25.05.18
粵語堂



引言

那是個夜晚,大約十一點,我第一次踏上美國休士頓的土地。坐進那輛又舊又沒有冷氣的車子,我靠窗坐在後排,窗戶開著,濕熱的風猛地撲上臉來,彷彿在對我這個初到貴境的陌生人說:「歡迎你。」機場的燈火慢慢模糊,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快速閃過的路燈,像是霧中的鬼影。車上的另外兩人相戀的情侶,聊著重逢的喜悅。而我手上沒有地圖,甚至不知道車子會到哪裡,我今晚要住哪裡。車子一斷地向前行,就像它知道目的地,我卻真不知道我要住哪裡去。

有時我會想,我們這些基督徒,是不是也像搭上這輛沒有導航的車子一樣,說我們在跟隨基督,可我們真的知道我們要去哪裡嗎?我們為了什麼而跟隨?我們需要付上什麼代價?

今天我們要讀的馬可福音第十四章,從第一節到第十一節,正是這段跟隨耶穌的旅程中的關鍵時刻。耶穌的苦路已近尾聲,張力不斷升高,彷彿有烏雲在遠方醞釀,雷聲隱約傳來,一場悲劇正在逼近。在這陰影之下,有一段非常明亮、極度震撼的故事,一個女人的用香膏抹主,目的是要我們效法這女人所做毫無保留的奉獻。

分享三點:


一、WHAT? 婦人毫無保留的犧牲奉獻

二、WHY? 婦人毫無保留犧牲的原因

三、HOW? 我們毫無保留奉獻的回應



一、WHAT? 婦人毫無保留的犧牲奉獻

想像一下那個場景:馬可福音十四章一節。

在伯大尼,一位叫西門的痲瘋病人家裡,耶穌正在吃飯,餐桌邊人聲雜沓,熱鬧非凡,當時的人吃飯是躺在地上吃的,像這幅圖畫中的人一樣。

這時,一個沒有被邀請的女人走了進來。她手裡拿著一個精緻的玉瓶,馬可用了四個字所有格(genitives)來描寫這個玉瓶:

1. 香膏的玉瓶

2. 哪噠(nard),指的是沉香,是一種珍貴的香料,主要來自印度或喜馬拉雅地區的沉香樹脂,因其高品質和稀有性而被廣泛珍視,不是隨手可得的平價品。

3. 是純正(pure)的哪噠香膏,指未掺杂其他成分的高品质。

4. 是至貴的,第四節告訴我們,價值三百兩銀子,差不多是一年的工資。對一個婦人而言,這可能就是她所有的積蓄,她的未來保障。

她打破那瓶香膏,整瓶倒在耶穌的頭上。我們可以想像那香氣,瞬間充滿整個屋子,連空氣都沉甸甸的,混著眾人的驚訝與不解。

有些人開口了:「何必這樣浪費?枉費了這名貴的香膏!這瓶香膏賣了,錢可以救濟很多窮人啊!」

「枉費」是破壞、湮滅、毀滅了這香膏的意思,是非常強烈的字,讓他們極度生氣!

你聽出來了嗎?這不是陌生人的聲音,這極有可能,是門徒們的聲音。他們跟了耶穌一路,卻看不懂這個女人的舉動。對他們而言,這太瘋狂,太過頭,簡直是作死!

不值得!


馬可用了一個非常特別的寫作手法:他用「三明治」的結構來呈現這一段。外層是宗教領袖的謀殺計畫(1-2節)與猶大的背叛(10-11節),內層則是這位無名婦人的奉獻。兩個故事發生在不同的地方:外層的故事是發生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區,內層的故事是在伯大尼西門的家中;兩個故事只有耶穌是共同的人物,馬可故意把兩個故事放在一起,是要以外層的宗教領袖與猶大和這內層的婦人作對比,特意顯出這婦人所做毫無保留的奉獻,要我們跟隨主的人去效法。整段經文以動詞「想法子」(seek)(1)與「尋思」(seek)(11)同一個字為界,在馬可福音中,「尋思」帶有負面的含意。


1 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2 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


外層的故事是逾越節前兩天,受難週的禮拜三,距離禮拜五耶穌的死只有兩天、四十八個小時。耶穌主日騎驢進入耶路撒冷之後的第三天,耶穌的聲勢正如日中天,祭司長和文士卻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猶大主動上門要出賣耶穌交給他們。


10 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11 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

外面兩層,是男性、是權力中心、是耶路撒冷聖殿的黑暗與金錢交易;中間卻是個無聲無名、來自邊緣的女人,她打破一瓶香膏,把自己整個傾倒在耶穌身上。

這段對比,強烈得幾乎刺眼。一邊是門徒猶大,他與耶穌同行了三年,卻出賣了耶穌,換來幾個銀子。另一邊,是這位女人,她也抓住了機會——但不是為了背叛,而是為了愛。她的行動,是一種安靜的宣告,一種無聲的信仰告白:我知道祢要走上十字架,我知道祢的死近了,所以我給祢我所有的。

但耶穌沒有責備這位婦人,反倒說:「她所作的是一件美事……她是盡她所能的(what she had),預先膏我的身體,是為我安葬的事。」耶穌認出她的心意,看見她的洞察,看見她的信心。她知道,這是她能抓住的唯一時刻——因為再過兩天,耶穌就要被釘十字架。香膏的香味,也許還會留在耶穌的身體上,直到他被釘上十字架,耶穌仍然能聞到香膏的香味。

1. 毫無保留

2. 盡心盡力

3. 把握時機

4. 得主稱讚

有趣的是,耶穌對她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注意,耶穌用了「普天下」這麼大的範圍來形容一件事;而這件事,竟然不是某位大人物的偉業,不是一篇動人的講道,而是這個女人無聲的行動。她沒有說話,但她的香膏說話了,她的行動說話了——這就是福音的力量。

你還記得那位投了兩個小錢的寡婦嗎?也是馬可記載的(12:41-44)。那女人什麼也沒有,只有兩個小錢,但耶穌說,她把她一切「所有的」(all she had)的都投上了。現在這位拿香膏的女人也是如此——她獻上了她「所有的」(what she had)。不管是兩個小錢,還是一整瓶香膏,當我們把我們「所有的」擺上,就是最美的獻祭。

耶穌並不是說我們不需要關心窮人。祂的意思是:「你們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但祂自己,那時候的耶穌——為我們走向十字架的耶穌,只有短短幾十個小時。那是一個「關鍵時刻」,而這位婦人抓住了這個「opportune time」,做了最對的事。

這也是對我們的呼召。耶穌稱讚她,這不是偶然,是一種邀請——邀請我們,也如此擺上。我們是不是願意為耶穌做「枉費」的事?願意在世人看來「不理性」、「不實際」、「太過頭」的事?

讓我分享一個見證。一位姐妹,叫Jenny,當時離退休還有兩年,本可以再等一等,日子更穩當一些。但她感受到上帝的呼召,知道那是她的「opportune time」,她決定辭去工作,投入全職服事。她把她的香膏獻給主——在最合適的時候,毫無保留地。

聖經中有三次膏抹耶穌的記載:這位無名婦人是在耶穌受難前,抓住機會膏祂;約瑟和尼哥底母是在耶穌死後,帶著大量香料埋葬祂(約翰福音19章);而幾位婦女到了墳墓想要再膏祂,耶穌卻已不在那裡了。

只有這一位,在耶穌還活著的時候,將一切獻上。這就是我們今天要學習的榜樣。

或許你今天也正在某個「opportune time」上。你可能正考慮職業的轉變,正面對人生的重大決定,或者手裡有一筆錢,不知道如何處理。這段經文邀請我們思考:我們願不願意,像這位無名的婦人一樣,不顧一切,把最寶貴的獻上?那不是「枉費」,那是「最配得」的獻祭。

弟兄姊妹,我們的信仰旅程,也許有時像那台夜裡的舊車,不知道要去哪裡。但有一件事是確定的——耶穌走的是十字架的路,而祂邀請我們,走這條一樣的路。不是舒適的路,不是安全的路,而是把我們的香膏,整瓶打破,毫無保留地傾倒出來,給那位配得我們一切的主。

阿們。







為何神怒吼?《阿摩司書系列一》摩司書 1:1-2:16

 為何 神怒吼?

阿摩司書 1:1-2:16
《阿摩司書系列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25.05.25



引言

想像,在黃昏時分一個男人獨自站在峽谷邊緣。四周萬籟無聲,風平浪靜,安靜得異常,但在他的內心深處,有一場風暴正在翻騰。他牙關咬緊,雙眼燃燒著怒火,然後,他發出一聲震撼天地的怒吼(Hǒu)——不是言語,而是一聲深沉、原始的咆哮(páo xiào),在峽谷中迴盪,如雷鳴般響亮。那聲音令人驚懼——真實、狂野、幾乎不像人類所能發出的聲音。

現在,想像這不只是人類的怒吼( Hǒu),這正是「耶和華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的圖畫。這不是輕聲細語,也不是溫柔的提醒,這是神打破沉默的聲音,是祂發出審判、譴責不義的咆哮。

就像獅子在撲殺之前會先發出一聲震懾敵人的怒吼(Hǒu)——這是一種警告、一種宣示主權,祂憤怒,因祂的公義與聖潔被踐踏。

我們必須問自己一個問題:神要到什麼地步才會這樣生氣?究竟神為什麽大動肝火?發生了什麼事,使神如此發怒?

今天的經文是阿摩司書一章二節至二章十六節。題目是「為何神怒吼(Hǒu)?」

阿摩司是公元前八世紀,北國以色列的先知。

分享三點:

一、問題:當國家以權勢壓迫弱者,踐踏人性,違背公義時,神會沉默嗎?1:2-2:12

二、答案:神不容忍不義,祂的咆哮彰顯祂對公義的熱忱與對受壓者的憐憫 2:13-16

三、應用:我們是否願意成為上帝正義的回聲,還是選擇成為沉默的共犯?



一、問題:當國家以權勢壓迫弱者,踐踏人性,違背公義,神會沉默嗎?1:2-2:12

阿摩司書一章一節:


1 當猶大王烏西雅,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大地震前二年,提哥亞牧人中的阿摩司得默示論以色列。 

 2 他說: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hǒu jiào),

             從耶路撒冷發聲;

             牧人的草場要悲哀;

             迦密的山頂要枯乾。

這裏所說耶和華從錫安,從祂的聖所如獅子吼叫(hǒu jiào),ROAR!結果是令到牧羊人的草場悲哀,迦密的山頂枯乾,這裏很明顯是在說上帝子民以色列國中的悲哀。

當時是以色列王約阿施兒子耶羅波安執政的日子,主前第八世紀,國家非常強盛,很富有,版圖恢復到他們夢寐以求的黃金時期,經濟發達 ,人人豪氣萬千,阿摩司出來說什麼? 阿摩司說這國家要糟糕,神對你們非常憤怒!面對不公義的事,神不會沉默,像咆哮的獅子,對付列國和祂自己的子民。

這信息跟當時社會是完全格格不入的,在一個國泰民安、風調雨順的場合裡,阿摩司竟然倒過來講一些煽動和顛覆(fù)的話。

一點都不容易,所以你留心看 ,從第1章開始到第2章16節,他用了雙倍的時間和篇幅來鋪路,他先說神對鄰近三個不認識神的異國生氣,來預備這些聽眾的思想和心靈,因這些國家以權勢壓迫弱者,踐踏人性,違背公義,神現在要審判他們。


鄰邦異國

1. 亞蘭--大馬士革  1:3-5

因為她以打糧食的鐵器打以色列的基列  3b

我要降火在燒滅便哈達的宮殿  4


2. 非利士--迦薩  1:6-8

因為她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6b

我要降火燒滅迦薩的宮殿  7


3. 推羅 1:9-10

因為她不記念弟兄的盟約  9b

我要降火燒滅推羅的宮殿  10


我相信以色列人聽見必定同意,沒有問題接受,這些壓迫弱者,踐踏人性、違背公義的國家是不對的,應受刑罰。

先知又跟著說下去,三個鄰邦有血緣關係與以色列為敵的國家,他們壓迫弱者,踐踏人性,違背公義,神現在要審判他們。


4. 以東 1:11-12

因為她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  11b

我卻要降火波斯拉的宮殿  12


5. 亞捫 1:13-15

因為她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境界  13b

我要點火燒滅拉巴的的宮殿  14


6. 摩押 2:1-3

因為她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  2:1b

我要降火燒滅加略的宮殿  2


我相信以色列人反應會更熱烈、更接受,當上帝懲罰你敵人的時候,你就是蒙福的那個。

你試一下,有人為中國祈禱,一直罵日本怎樣欺負中國,俄羅斯怎樣乘虛而入,搶了我們的邊界,印度也不是好東西 ,越南更加壞,罵完之後,還罵了台灣,台灣雖然自命中國,但離經叛道,你在北京說這番話,大家會很高興,阿摩司嘗試用這個開場白

跟著阿摩司說神也對以色列同源同宗的姊妹南國

猶大 2:3-5 因為他們雖有神的律法,是神立約的國家,與以色列國一樣,但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  2:4b  他們壓迫弱者,踐踏人性,違背公義,神要審判他們如同列國一樣,「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5

我相信以色列人聽見,心中開始有些害怕,愈來愈近了,從鄰近的異國、到相近的敵國,現在到了自己的家裡,耶和華對猶大發怒,要用火毁滅他們。

不過,猶大是第七個國家受責備,七是完整的數目,以色列很可能以為這就完結了,完滿了,我們沒事了。

神為什麼怒吼?為什麼這樣生氣?前面七個上主對這些國家的刑罰,包括與神立約的子民猶大,以權勢壓迫弱者,踐踏人性,違背公義,不守神的約,上帝不喜歡人虐待打敗仗的國家,千萬不要蹂躪 Róu lìn 你的敵人 ,上帝不喜歡人將戰俘買賣、販賣人口,上帝不喜歡人悔約,不紀念弟兄的盟約,上帝不喜歡人殺女人,不能殘殺婦女 ,上帝不喜歡人燒人的骨頭,去成石灰,神不喜歡人以權勢壓迫弱者,踐踏人性,違背公義。

神會不會因為:1939-1945,德國納粹屠殺六百萬猶太人而怒吼?當時大部分德國的教會卻不聞不問,神會如何看?

神會不會因為:1994.4-7,約100天之中﹐非洲盧旺達胡圖族軍人(Hutu)屠殺一百萬圖西人(Tutsi)而怒吼?神會不會因為 25 万到 50 万妇女被强奸而怒吼?這歷史上稱為盧旺達滅族大屠殺(Rwandan Genocide),当时并未有任国家介入终止杀戮,包括美國、英國、法國、中國,聯合國甚至在屠殺的時候撤出欧洲的军队。你認為神是否會因此而發怒?

或者是1915-1917,鄂圖曼帝國,屠殺一百五十萬亞美尼亞人被殺亞美尼亞人(Armenian Genocide),去年我們曾去土耳其旅遊,到目前為止,土耳其政府還不承認這是種族屠殺,美國要到2019年,六年前,國會才正式通過,认定大约150万亚美尼亚人被奥斯曼帝国屠杀,你認為神是否因些而怒吼?

或者是貪污:

馬來西亞:2015,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丑闻,简称“一马公司貪污醜聞”(1MDB scandal),是指一宗非法盗用一马公司大笔资金和牵涉国家政治的贪污丑闻,前首相納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與馬來西亞富商劉特佐涉案金額超過 45億美元,成為世界歷史上,最大規模,牽涉多國的貪污醜聞,你認為神對這些事情有何看法?

巴西:2014年開始的洗車行動(Operation Car Wash),巴西石油高管、多名政治人物、包括總統、巴西众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议长、州长以及多名巴西公司高管串通操控合約與賄賂,洗錢,涉及十多個拉美國家,金額數十億美元,你認為神對這些事情有何看法?

教會牧師貪財,韓國趙鏞基牧師(David Yonggi Cho),2014年被判 濫用教會資金達1200萬美元,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主任牧師康希挪用公款與偽造教會帳戶,2015年被判罪名成立,判刑三年半,你認為神對這些事情有何看法?

人口販賣

中國:拐賣婦女與「鐵鏈女」事件,2022年曝光,一名女子被發現被鐵鏈拴在屋中,身穿單薄衣物,口齒不清,被迫生育多名子女,涉案地方政府與人口販賣網路關係複雜,初期掩蓋事實,引發輿論風暴。你認為神對這些事情有何看法?

休士頓全美最大的人口販賣中心,有超過200家活躍的非法按摩場所,這些場所常被用作性交易的掩護,加上休士頓大型活動頻繁:能源會議、醫療展覽、體育賽事等吸引大量訪客,性服務的需求極大,人口販賣全德州每年金額是66億美元,可能大部分是在休士頓。


休士頓的 Bissonnet Corridor,你知道這地方嗎?是Bissonnet Street 和 Southwest Freeway 附近1.5 哩的一段路,因為那裡長期存在露天性交易、人口販運和幫派活動,而成為全美著名的人口販運熱點之一。你認為神對這些事情有何看法?

有權有勢的人欺壓弱小的人,踐踏人性,違背公義,神很生氣!

以色列很可能以為這就完結了,神對這些國家生氣是對的,壓迫弱者是違背公義。

先知卻沒有說完,他的目的、要說的,就是上主要懲罰、審判以色列,阿摩司說,還有第八個國家,七加一,就是你們!上主為你們而怒吼,你們欺壓弱者,踐踏人性,違背公義,神很生氣!


這個結構不是偶然的,這先知修辞的方法,1章2節到2章第5節為止,整段三分之二的篇幅,都是引言,為責備以色列而鋪路。

2:6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

這個「三番四次」 又是舊約聖經很喜歡用的數目字的遞增,X: X加1 這個公式是猶太人的成語,所以這裏很適合用成語翻譯:三番四次,我們中文都有這個意思,怎樣說都不肯聽 ,已經警告了,又再犯的意思。

和合本翻譯為「犯罪」 ,原文的意思是「叛逆」,有什麼分別?犯罪是達不到標準,或過了頭,達不到標準,「叛逆」是一個關係,這關係是你要順從的,你現在不順從,這是叛逆,所以這裏不是在用一個標準、客觀、離身,不是的,這裏說的是上主和這個國家有關係,祂是他們的主人,所以他們應該聽話,但現在他們不斷背叛,不斷叛逆,上主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

以色列犯什麼罪?以色列的叛逆是什麼?以色列四個讓神怒吼的判逆:1-3 是 6b 至 8,第四個是12節:

6b 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7 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

8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12 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

你留心數一下,這裏用了足足五行的篇幅,等於上面最長的咒詛審判:亞蘭、非利士、亞捫、摩押的段落,全段的長度,先知的重點是在說以色列。

第一個判逆、6b「因為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這裡翻作「義人」,但舊約先知書說的: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這個是耶利米先知說的,不用等到新約,不是保羅說的,舊約「義人」的意思,並不是指他們是一個好人、沒有犯罪,而是指在法庭的處境裏,當兩方、兩個人到法庭,要求仲裁一件爭論,一定有一個人是對的,有一個是錯的,有一個是被欺負的,有一個是欺負人的,有一個是無辜的,有一個是罪有應得的,這裏所說的義人,是指那無辜人。

為銀子出賣無辜者與下一平行句一起讀,意思是指欠債,為銀子賣掉的那個,其實無辜的,不是他的錯,他只不過還不了債,就把他賣了,使無辜者受害。


下一句說到窮人,為一雙鞋出賣窮人,一雙鞋大概是指欠債的價值,欠一雙鞋的債,把窮人出賣為奴隸。

請注意,這是舊約律法的確容許的,如果有人欠你的錢,而他還不了,你可以將他賣作奴隸,得到的錢,用來還你那個債,這個是合法的,這個窮人真的家徒四壁,真的三餐不繼,而他欠的債項是一雙鞋的價值,不是很多,鞋不是很貴重 是欠很少的錢,而他的債主拿著他欠這麼少的錢,就去抓他,把他賣掉!

耶穌說過一個比喻,記得嗎?那欠了主人很多錢的人,主人因為他很懇切地祈求,於是釋放他,他出了監牢,一見到那個欠他很少錢的,就捏著他的喉嚨,耶穌說得很生動,抓他去官府,扔他去監牢,直到他還清為止,主人聽到就大怒,我赦免你這麼多,你竟然這樣對你的同伴,這裡大概是這樣的情況。

為了一雙鞋的欠債,將窮乏人出賣!

不還錢,我依法送官辨理,依法送你去拍賣,將你賣了,在法律上是正確的,沒有人能夠說你做得不對,我就賣了你,留心看看,這個指責,被指責的人可以說很無辜、很不服氣的,我依法例做事,為什麼說我不對? 我給工人的費用就是最低收入,我沒有欺負他,我依足法例,沒有違法的,這是很重要的,上主在這裏責備他的子民,神在怒吼,不是他犯法,他依足了做的,完全合法的,但是上主卻責備他,向他怒吼! 

和合本:7 「他們見窮人頭上蒙的灰,也都垂涎」那窮人有個漂亮的金戒指、壁玉,你搶了他的,是貪心,若連窮人頭上灰都垂涎,這個翻譯有點言過其詞,原文的意思:他們踐踏貧寒人的頭,在塵土裡,這是什麼意思?

讓我們首先從上下文來看,上文就是依法例,不過不留餘地。下文:阻礙 ài 謙卑人的道路,謙卑人其實不是指他謙卑,謙卑人指卑微的人,與「無辜者、窮乏人、貧寒人、困苦人」都是同類的人,沒地位的,沒什影響力的,弱小的人,你看到政府的公立醫院、公共援助、排隊拿些分發的食物的人,那些就是無名無姓的小人物,這些人的道路很容易被人阻礙,這「道路」指是他們的權利,弱小的人之權利受到阻礙。

有時你去過一些官府,你就會發覺這些情況,我試過去辦一些事情要排隊,那個管排隊的人很兇,我就很明白什麼是阻礙困苦人的道路,那個很兇的人沒有錯的,你抓不到他把柄,大家最好不要開罪他,得罪他就更麻煩,他就:說不行,你再排,又浪費你半個小時,他沒有說不給你,不過阻礙你、拖延你、戲弄你,這是合法的,你嘗試投訴他,投訴不到的。

前面那句:踐踏貧寒人的頭,在塵土裏,大概應該是同樣的意思,貧寒人沒有權力、勢力,沒有關係,你有權有勢,就把他壓在最下面,這是壓迫弱者、踐踏人性、違反公義。

例子:

第1至第9節 箴言31章第1節: 「利慕伊勒王的言語,是他母親教訓他的真言。

利慕伊勒是個王,我們知道以色列猶大,從來沒有一個王名叫利慕伊勒,這是一個外邦的王 一個外邦的王的母親,留給他的話,「我的兒啊,我腹中生的兒啊,我許願得的兒啊!」,很疼他,這個媽媽說 ,「我當怎樣教訓你呢?」,第一,不要將精力給婦女,第二,不要喝酒(3-4)。

作為一個君王,在宮廷裏過著上流社會日子的生活,酒和美人很尋常,有些人甚至說,這是上流社會的格局,上流社會難道找一些很醜的人做侍應嗎,不行,你看看報紙、派對拍出來,當然是找最漂亮的模特兒出來展示鑽石,喝酒,當然找一些最漂亮的,現在你收入好,可以負擔。

一個君王為什麼不可以喝美酒?這裡沒有說淫亂,這裡從來沒有說他玩弄女人,搶娘家婦女,沒有,這裡說的是一個宮廷生活,這個媽媽說不要,為什麼?第五節,「恐怕喝了酒就忘記律例,顛倒困苦人的是非 」酒是為那些痛苦的人預備的,使他們忘記痛苦,君王的責任是什麼?第8、9節「你當為啞巴開口,為一切孤獨的伸冤。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

作為一個君王的責任,是應該關心這些困苦、窮乏的人,作為一個君王的身份,不是以純酒美人作為他的誇耀,是以他能夠為啞巴開口,為孤獨的伸冤,作為君王尊貴的地方 而這些話是來自一個外邦的背景,不是來自摩西律法,不是來自耶和華上主的教誨,箴言是借了過來用。

當年的皇帝,就是今天有權、有勢、有錢、有能力的人,你們任樣看待弱小的人?

做君王「為啞巴開口,為孤獨的辨屈」的工作,箴言的挑戰,其實在問我們 ,你能用三十萬買一輛車,你應該這樣做嗎?

為甚麼不應該?我又不是偷來騙來,我是辛辛苦苦工作,奉獻十分之一之後,我買一輛 BMW 跑車,為甚麼不行,如果你讀箴言這裏,你懂得問自己這個問題,你讀得明白,阿摩司在這裏說:這些人,他們見到窮人、困苦人,他們應該為他們開口,為他們的需要緊張,不要踐踏貧寒人的頭,在塵土裏,不要阻礙 ài 謙卑人的道路,不要見他們是窮人、弱者,便壓迫他們,這是神很生氣壓制弱者、踐踏人性、違反公義的事。

第二個叛逆的事 ,「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原本是沒有說「行淫」 特別很多解經學者,喜歡將這句話的女子解釋成「廟妓」,一個迦南宗教裏面的娼妓,說他們去拜偶像,在廟裏行淫。

但這個女子,如果是解釋為「廟妓」, 希伯來文有一個特別的字留給她,但這裏不是用那個字,這裏用一個字「女子」, 這「女子」的意思,就是一個沒有丈夫,又沒有父親,即在一個男人為主的社會當中,沒有人為她出頭,所以最好的翻譯是「弱質女子」, 在社會中,說話也沒有人聽。

所以包青天喜歡為民女伸冤,我們今天是看不明白的,我們今天的女人是很厲害的,都不是「弱質女子」,沒有人能攔住她的。但以前「弱質女子」真的不能進衙門,包青天肯接見一個「弱質女子」她,我會還你一個公道,在那個背景裏,女人是沒辦法見到官的 在我們明白的過程中,男人就是寫狀紙,包青天不用狀紙,打鼓就可以了。

有人打鼓就出來見嗎? 不行,青天大老爺很忙碌的,所以寫紙進去,他有空的時候看,這是一個 procedure,要填一份的申請表,主人是官,他有空打開file看你的form,他不會隨時聽見有人按鈴,就出來聽你說的。

包青天卻不是,只要打鼓,展昭出去一看,女人就進來,面告包大人,你有這些背景去看這些小說,你就明白為什麼人們喜歡包青天,如果全依制度行事,你要寫狀紙,有狀師,你要給他錢,他怎樣寫,你不能檢查,你不識字,所以全部是受人魚肉,死了也不知為何。

一個這樣的女孩,希伯來文說:一個人和他的父親去對付他,「對付」這個動詞可以解釋為「行淫」 ,但你發覺阿摩司從來都沒有指責以色列行淫,這裡說他們在做合法的事,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為你欠我五元,我就把你賣了,我對的,你遞來申請表,回去等吧,沒得催的,我是照足辦事,若你的檔案就不見了,你沒得罵我的,兩個大男人,合謀欺負一個女人,做法可能全部對的,對方沒得反抗,對方是個弱質女流,沒人為他出主意,沒人幫他,但神卻說這是「褻瀆我的聖名」,是很嚴重的違反公義的事。

然後,這些對的行為繼續下,第三個叛逆的事,第八節,和合本說: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這些衣服是什麼?

根據出埃及記立約的誡命裡說:

一個窮人,他那天沒飯吃 但他要去工作,所以他早上來問鄰舍借錢 鄰舍說:行,你給我抵押,不然你走了不還錢怎麼行,我做完工回來就有錢還 你給我抵押 什麼抵押?那件外袍,巴勒斯坦的晚上很冷的 所以他晚上用外袍蓋著睡,但白天很熱的,他不需要那件袍的 我放下那件袍,你幫我看著,無所謂,於是就借錢給他,那個誡命規定。

出埃及記22章25,26節:這些人在做什麼? 這些人借了錢給那些窮人,拿了他們的衣服作抵押 這裡講得很清楚 和合本說:「人所當的衣服」,抵押回來的衣服 他們怎麼用?他們鋪在祭壇旁邊,坐在上面,還未到歸還的時候,晚上才歸還 摩西的律法說晚上才要歸還,日間坐得舒服一點 我今天借了錢給十個人,有十件衣服,舖著坐,我沒有弄壞,我坐上去而已 ,沒有把衣服撕爛,只是舖着來坐,晚上撥去塵土,便歸還給你 沒有做錯事 態度如何?你管得了我的態度,抓不到的。

然後下面 ,第八節下一句,原本希伯來文說:「而那些賠款買回來的酒,他們在那裡暢飲,在他們神的殿中」 以色列人沒有廟,他們所有的地方都是敬拜耶和華神,竅妙就是那些酒是他們用賠錢的錢買回來的,

那些錢是賠給誰的? 那些錢是賠給受害者的,兩邊 舉例 你家裡的牛撞死了他家裡的牛,根據摩西律法,你應該賠償那頭牛的錢給對方,不公道,不是故意的 行,將生的牛賣了,將得到的錢平均分 出埃及記有記載這些很細微的賠錢事項,現在這幫老大說:我們幫你爭取回來的,你要給我們律師費,便將其中一些錢拿出來買酒喝,睡在他們的聖殿裏面,用這些衣服鋪著,很舒服 在那裏喝那些賠錢,不一定全拿,沒有說他們全拿,可能拿走十分一,但這是合法的 他們不是作奸犯科、偷騙,是在一個制度裏面,他們有這類做法,留心,阿摩司的指責,在接下來的經文裏面,都是很貫徹這種情況,他不是指責他們明目張膽的犯罪,他指責他們很聰明的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

問題在哪裏? 

問題是這國家以權勢壓迫弱者,踐踏人性,違背公義。

例子:加州大火,保險公司山火之前兩個月取消他們的保單,大數據比任何天氣預告還有利害!他們做是合法的,完全合法的。

第四個叛逆,「但你們竟要拿細耳人酒喝,吩咐先知說不要作先知」

下一段:9-11

9 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

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

10 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

11 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

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

這是耶和華說的。

神的三個對待以色列慈愛行為,對比以色列以權勢壓迫弱者,踐踏人性,違背公義的行為。

  1. 「我」his total decimation of the Amorites 除滅亞摩利人、滅絕他們
  2. 「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得迦南地為業(不定式)
  3. 「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拿細耳人

上帝說:我!這個代名詞先行,而且是獨立的,很清楚的強調 他們就是這樣,以色列人就是這樣的,我是怎樣的? 

上主說:我滅絕阿摩利人,在他們面前,什麼是阿摩利人? 他像香柏樹那般高大,他又如橡樹那樣強壯 我卻要滅絕他上面的果實,並他下面的樹根,以色列來到耶利哥城,他們從為奴的埃及地逃了出來,在曠野四十年,現在第一次,他們過約旦河來到迦南,對著迦南的文化 你記得以色列人的感覺嗎?

我們好像草蜢,用的意象都是那麼農村,我們好像草蜢 城牆高大、巨人,兩個探子抬著那棵葡萄 那棵葡萄比他的頭還要大,怎麼可能 是的,在曠野這些散兵,怎打得過他們?

上帝說,你們是弱者 迦南的阿摩利人是強者,上帝幫誰,上帝幫弱者,上帝不是幫强者。

第10節:「你看我,是我將你們從埃及之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讓你們佔領阿摩利人之地,我又從你們眾子中興起先知,從你們的年輕人當中興起拿細耳人,可不是這樣嗎? 以色列眾子啊 上主的宣告」

這裏有五行的話 上面指責他們的罪惡,也是五行,這裏也是用了五個 上帝的行動 上帝滅絕他們的敵人,上帝帶領他們從埃及出來 上帝在曠野引導他們,上帝興起他們的先知 上帝將迦南的土地給他們,在以色列微弱、軟弱的時候,上帝是怎樣幫助他們? 他們有目共睹,大家都知道,這段歷史是他們津津樂道的。

問題就是,他們並不是這樣待他們當中的弱者,上帝就用這件事來問他們,我怎樣待你。

耶穌的比喻是一樣的,所以典故是阿摩司書出來的,我免了你的債,你不去免其他人的債 我幫助你,使你由軟弱的時候,你面對堅強的亞摩利人,上主站在你那邊幫助你,現在在你的社會當中,你強大起來,你卻去壓迫在你當中那些軟弱的人,可不是這樣嗎? 

那個比較、對照是很清楚的,所以上面那五行指責說的 不是他們離經叛道 不是他們拜偶像 不是他們不守十誡,不是他們淫亂 不是他們犯法,不是他們犯罪,表面一點都捉不到 全部依法行事 按照規矩,依足 procedure,但背後就是他們怎樣對待他們當中軟弱的人。

可能上帝今天問我們的,不是我們怎樣待我們的父母,不是我們怎樣待我們的下一代,不是我們怎樣待我們的配偶 是我們怎樣待我們的工人,住在我們中間的窮人,卑微的人。

我們從來都沒有這樣想過的,上帝叫我要孝敬父母,我知道,上帝要我好好照顧我下一代,當然了,上帝要我們夫妻相敬如賓,去一下夫婦恩愛營,當然要。

社會上軟弱的人,從來不出現在我們的腦海裡,這是阿摩司一開始所指出,上帝所關心的,褻瀆我的聖名,很嚴厲,沒有犯法,沒有做不對,都做足了,那你要自己想,不對在哪裡? 上主怎樣對他們?他們怎樣待他們當中沒他們強的人?


二、答案 神不容忍不義,祂的咆哮彰顯祂熱愛公義與憐憫受壓的人,13-16

所以結束的時候:13到16節 


「看啊,我正使你們陷在原地」

和合本的翻譯: 我 「看啊,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 」,我們不是很清楚這個動詞的意思,學者指出,這裡可能是說: 「看哪,我使你們像一輛裝滿禾稼的車走起來蹣跚的樣子」

這是其中一個翻譯,他想說甚麼,這很明顯是一幅圖畫,上帝的審判臨到,這裡應該是指降火 前面宣佈七個審判的尾聲都會說:我要降火,但這裡不是用火,不是用戰爭,這裡說的是地震。

14至16節,離開了這幅圖畫之後,阿摩司說:「敏捷的無處逃生,堅強的也要壯膽 英勇的也不能救自己,射手無法站穩,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救自己,勇士中最威猛的,到那天也要赤身逃跑」

有人問:為甚麼要赤身呢? 即很狼狽,就像洗澡的時候要走火警,這裡指很狼狽,不一定是甚麼都沒穿,但這裡說的是,這些人是最能夠逃脫的,你看看是甚麼人,勇士中最威猛的,勇士中的勇士,人人都怕的時候他不怕,這些人是敏捷的、堅強的、英勇的,這些人很穩定的,你做弓箭手,騎馬的,腿快的 唯一情況,就是你多快都走不掉,就是地震,地震的時候,你能逃到哪裏去? 孫悟空在如來佛的五指山那裏,整塊地震,你見到都怕,不但害怕,你還沒得走,所以這地震的事實,就回到那幅圖畫。

好像車子裝滿了很蹣跚的圖畫,和地震的關係不大,你看到車子快撐不下去時,你不會怕,和合本用「壓」,但地震不是壓下去的情況,看哪,我正使你們陷在原地,像車子下陷一樣,滿載禾捆的,重到陷在泥裏,動都動不了 那情況就是下面這些人看到地震的時候呆若木雞,動不了,陷在原地,我覺得圖畫是這樣的,這幅圖畫沒人懂得翻譯,這動詞只出現過一次,沒人能解釋,不過如果照上下文的推論,這裏說的是地震的刑罰 以色列沒人能逃脫,以為自己一定能逃脫的也逃不掉 所以這幅圖畫一開始要強調的,不是震騰騰的情況,也不是壓下來的情形 不懂得逃跑,呆在這裏,陷在原地,動也動不了的圖畫。

阿摩司說這些話,兩年之後(1),地震就發生了,這次地震可能波及整個南北國,包括耶路撒冷與北部的撒瑪利亞地區。

後來的先知撒迦利亞提到這次地震:表明這場地震的震撼程度相當大,以致幾百年後仍被提起作為重大災難的代表。

神的回應是即時的,刑罰就在眼前。


三、應用:我們是否願意伸張正義,還是選擇成為沉默的共犯??

當我們反思神對世界的心意與行動時,以下三點應用帶來嚴肅的提醒與積極的鼓勵。每一點都邀請我們用實際的行動來回應神的啟示與呼召:

(1) 我們這些從神得到最多啟示(舊約和新約)的人將根據我們的知識接受評估。

神把祂的話語—包括舊約的律法與歷史、新約的福音與教導—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祂的性情與旨意。這不只是特權,更是責任。正如耶穌曾對加百農說:「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太11:24),這提醒我們,知識越多,責任越大。例如,一位在教會長大、聽過無數講道的基督徒,若仍選擇在商業中欺壓員工或操控真相,將面對更嚴厲的審判。行動建議:每天默想神的話,並思考「今天我怎麼活出我所知道的真理?」可從簡單的順服開始,如誠實報稅、寬恕他人、拒絕傳播謠言等。

(2) 教會如果拒絕神的恩典,支持壓迫,就會被追究責任。

歷史上,有些教會選擇沉默甚至支持社會的不義,如在奴隸制度、殖民主義、甚至現代的種族不平等問題上。若教會放棄為公義發聲的責任,就失去了作光作鹽的見證。今日若教會對移工、弱勢族群的不公置若罔聞,甚至為保護權力結構而壓抑真理,神必追討。行動建議:教會應定期檢視其在社會正義上的角色,設立專責小組傾聽社區需要,並在講道與事工中有意識地加入對公義與恩典的呼籲。

(3) 神為受壓迫的人奮鬥的觀念,應該是對那些受引誘虐待他人的人的警告,也是對處於困境中的基督徒的盼望。

聖經多處描繪神為貧窮、寡婦、孤兒伸冤(如詩篇146:7-9)。這對掌握權力者是一種警告:任何形式的壓迫都在神的審視之下。例如,一位企業主若剝削低薪員工,或一位家庭中有權勢的一方情緒操控他人,若不悔改,終將面對公義的審判。然而,這也是鼓勵受苦者的信息:神看見你、與你同在,並將親自為你伸冤。行動建議:受壓迫者可透過禱告與尋求支持群體來堅固信心;旁觀者應勇敢站出來,用愛心和智慧介入,為弱勢發聲,活出天國的價值。

這三點提醒我們,神的啟示不是知識的裝飾,而是行動的召喚。我們若忠實地回應,將成為神在這世界中公義與恩典的見證人。






討論問題

1. 你在生活中是否曾經看見「強者壓迫弱者」的情況?這些情況可能發生在家庭、職場、學校或社會中。你當時的反應是什麼?神可能期待你怎樣回應?

✦ 引導反思:我們是否選擇沉默?還是有勇氣說出不公?

✦ 可延伸:你認為教會在社會公義議題上的角色應該是什麼?


2. 阿摩司書指出,神不只審判列國,也責備自己的子民(2:4–16)。你認為今天的基督徒或教會在哪些方面可能也參與了「不義」?

✦ 引導反思:例如冷漠、自私、制度性排他、對財富的偶像化等。

✦ 可延伸:你認為我們可以怎樣悔改、調整生活與教會文化?


3. 神的咆哮是出於祂對公義與愛的熱忱。你是否曾經因為看到不公不義而感到義憤?你覺得那是出於自己,還是出於神的心意?

✦ 引導反思:怎樣辨別「屬神的義怒」與「人的私怒」?

✦ 可延伸:你如何學習在愛中實踐公義?


4. 根據這段經文,你認為神今天在對我們教會、我們城市、我們這一代「咆哮」什麼?我們要如何具體地回應祂的呼召?

✦ 引導反思:例如:關懷弱勢、發聲反對不公制度、個人生命的見證。

✦ 可延伸:是否能思考一個小組可以一起實踐的行動?




Sunday, May 11, 2025

從母親到門徒,《母親節》約 2:1-11; 19:25-27

 從母親到門徒

約翰福音二章一節十一節、十九章廿五節至廿七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25.05.11
母親節



引言

各位弟兄姊妹,今天是母親節,首先,我們要對所有的媽媽說一聲:母親節快樂!我有母親,我的妻子是母親,我的女兒是母親,我對女兒說:唯一比當你父親更好的事,就是看著你當媽媽。(The only thing better than being your father is watching you be a mom.)

我們都知道,母親的角色真是不容易。從孩子還在襁褓中開始,媽媽就成了他們生命中最貼心的守護者。餵奶、換尿布、熬夜照顧發燒的孩子、陪伴功課、教導做人,甚至到了孩子長大成人,媽媽的心也從來沒有真正放下過。有人說:「當媽的,一輩子都在擔心孩子。」這話,真實得很。

但今天,我想帶大家來看一位非常特別的母親──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她不只是一位愛孩子的媽媽,她更是一位選擇相信神、順服神計劃的門徒。哪怕神的計劃會讓她心碎、讓她流淚,她依然順服。今天的信息,不只是要肯定母親的愛,更是要邀請每一位媽媽,甚至我們所有人,都能學像馬利亞──從一位愛孩子的母親,成為一位全心跟隨耶穌的門徒。


馬利亞──耶穌的母親──在約翰福音中只出現兩次,而且都在非常關鍵的時刻。約翰福音完全沒有提到耶穌的出生,馬利亞從聖靈感孕的故事。沒有天使向馬利亞報喜,沒有馬利亞的讚美詩《尊主頌》,沒有馬槽、沒有牧羊人,也沒有博士的拜訪。約翰跳過了希律王屠殺嬰兒的暴行,也沒有提到耶穌一家逃往埃及的事,這些都不是約翰福音中馬利亞的故事。

馬利亞第一次在約翰福音出現,是在耶穌開始公開事奉的時候,在迦拿的婚宴上,那裡耶穌行了第一個神蹟(約翰福音2:1-11)。第二次則是在耶穌生命的最後時刻──十字架上,約翰稱為最大的神蹟(記號),要顯出耶穌是神的兒子之榮耀,信的人必得永生,在這個關鍵的時刻,馬利亞再次出現,耶穌把她託付給所愛的門徒(約翰福音19:25-27)。

還有,約翰從來沒有提到馬利亞的名字。他只稱她為「耶穌的母親」。甚至在耶穌說話時,都從未稱馬利亞為「媽媽」,卻稱她為「婦人」──不止一次,而是在這兩個場景中都這麼說(約翰福音2:4;19:26)。對我們來說,這樣的稱呼或許聽起來有點疏遠、甚至不太尋常。

然而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而是非常刻意的。這是約翰在傳遞神學信息。他不是在寫一部人物傳記,而是在揭示耶穌的身分和祂使命的意義。透過這兩個場景──迦拿和十字架──約翰讓我們看到一幅關於馬利亞的重要圖像,不是感性的,而是具有屬靈意義的。


預覽

1. 新關係的開始--從母親到門徒,2:1-11

2. 新家庭的形成--從血緣到屬靈家庭,19:25-27

3. 應用--跟隨基督順服主



一、新關係的開始--從母親到門徒,2:1-11


約翰福音第二章一節

2:1 到了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一個婚宴。耶穌的母親在那裏,2 耶穌和門徒也被請去赴宴。3 酒用盡了!

那一天,婚宴正熱鬧進行中,卻發生了尷尬的事──酒用完了。在猶太人的文化裡,這可是大事啊!喜酒代表祝福、代表尊榮。馬利亞知道了這件事,就立刻轉向耶穌。

她沒有多說,只是告訴耶穌:「他們沒有酒了。」他毫無猶豫地將問題帶到耶穌面前。雖然從經文中,我們看不出耶穌的母親是否對耶穌提出任何的要求。但由耶穌的回答,我們可以相信瑪利亞的報告並非只是事實的陳述,而是必然有請求耶穌解決問題的要求。大部份學者同意,馬利亞期待耶穌為這個困境提出一些解決辦法,因為馬利亞相信他可以倚賴耶穌的資源和能力。換句話說,馬利亞在神蹟出現之前,已經對耶穌是有信心的。

耶穌對母親的回答,卻為讀者帶來了沒有預期的意外。首先,耶穌以婦人稱呼他的母親,讓人納悶。其次,他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叫人更摸不着頭腦。在希臘文的使用中,婦人並非沒有禮貌、責罵、沒有感情或不尋常的稱呼方式。約翰福音中,耶穌稱呼撒瑪利亞婦人及末大拉的馬利亞為「婦人」,並非沒有禮貌,並非不尊重馬利亞。但是耶穌稱呼自己的母親為婦人,卻是非比尋常的表現。耶穌稱呼自己的母親為婦人,代表他們之間一種新關係,那是在耶穌公開進入地上事工的時候才開始的。

這時候的馬利亞,已經不是那個在伯利恆馬槽前,懷抱嬰孩耶穌的母親了;她必須學習站在一個新的位置上──成為主的門徒。耶穌要清楚表明:祂的事工不再受地上關係的限制,而是完全照天父的時間與計劃而行。

4 耶穌說:「婦人!你為甚麼對我說這話呢?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耶穌的時候尚未來到。約翰福音的「時候」代表了耶穌受難、死亡、復活及升天的時刻,七章30節,八章20節,12章23至27節。這節經文的時候代表了耶穌以第一個神跡開始地上事工,及他榮耀最初顯然的重要時刻。

耶穌要瑪利亞明瞭,當他地上事工揭幕的時刻臨到時,他們之間是門徒與主的關係,已經超越了母親與兒子的先前關係。當耶穌開始地上事工的時候,他不再只是瑪利亞的兒子,而是從天而降的神的兒子,因此他與母親之間建立了一種新關係。在這新關係之中,我們看見耶穌將不再受母親權威的任何影響。他的一切行事完全根據天父的旨意,而耶穌時候的來臨也完全在天父的掌控中。

雖然耶穌的回答彷彿冷酷無情,馬利亞對僕人說了一句很重要的話:「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吩咐傭人遵照耶穌的命令行事,瑪利亞的執着,是一種相信耶穌有能力解決問題的信心。因着母親常有的敏感之心,馬利亞似乎明白了耶穌回答的心意,而將行事的主權完全交在耶穌的手中。耶穌的回答不但沒有削減他的信心,反而是他用讓耶穌有完全的自由。當神的時間臨到的時候,耶穌的母親順服地放下了自己的角色,成為耶穌的門徒。馬利亞無論在信心或行動上,都表現了主與門徒的新關係。

馬利亞的信心,交託與順服祂的帶領。從那一刻起,馬利亞的身分開始轉變:她不是僅僅是一位母親,而是成了一位全心跟隨耶穌的門徒。


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在迦拿婚宴的記載中,約翰為何如此仔細地解釋石缸的數目、容量及用途呢?第六節,對於一個喜樂洋溢的婚宴,至於角落工人洗手的石缸,不但不顯眼,而且不值一提。當時一般人所用的石缸,容量大約是現今的20或30加侖,因此六口石缸的水容量大約120到180加侖。約翰對於石缸的數目及容量特意寫實,乃是顯出水量的豐盛。當代表猶太宗教傳統舊有次序的石缸,無法及時解決人生命的需要,耶穌以水變酒的神跡為猶太人舊約信仰加添了新的創造,並賦予新的意義。


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8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yao 3rd)出來,送給筵席總管。」他們就送了去。

9 筵席總管嘗了那用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那裏來的(雖然舀(yao 3rd)水的用人知道),便叫新郎來,10 對他說:「人家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人喝夠了,才擺上較次的;你卻把好酒留到現在!」11 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了他的榮耀,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雖然那管筵席的,與用人沒有因此相信耶穌,但門徒,在耶穌行第一個神跡時看見了他的榮耀,並且因此就信了他。


馬利亞,耶穌的母親也是信了他的門徒之一。從耶穌的母親,成了一位相信的門徒。

神學家雷蒙·布朗(Raymond E. Brown)在他的《約翰福音註釋》中指出,這是耶穌與母親關係的一個刻意轉化,是一種從肉身關係轉向屬靈關係的過渡。成為門徒不是因為我們與耶穌有什麼親屬關係,而是因為我們相信祂、跟隨祂。

這條從母親到門徒的路,不是一條容易的路。想想看,馬利亞要放下母子的天然關係,而成為耶穌的門徒,相信祂、順服祂。她肯定作為一個母親,有對兒子的期望,有對兒子的要求,把這個兒子交給上帝,順服神的計畫,這是多麼困難的功課啊!就像亞伯拉罕獻以撒那樣,這是割捨血緣的掙扎,相信神的順服。

從母親到門徒!在整本福音書裡,馬利亞沒有抱怨,沒有眼淚,沒有掙扎的記錄。約翰描繪的馬利亞,是一位完全交託、順服的信心母親。她的榜樣提醒我們,每一位母親跟隨耶穌的重要。

做為一個母親,我們有很多的考量,有很多的想法,跟隨主,相信主是否更重要?

Elizabeth George: “What is a godly mother? A godly mother is the one who loves the Lord her God with all her heart, soul, mind, and strength, and then passionately, consistently, and unrelentingly teaches her child to be the same.”
什麼是敬虔的母親?敬虔的母親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她的上帝,並且充滿熱情、始終如一、堅持不懈地教導她的孩子也這樣做的人。

母親們,你是否願意將兒女交給神的計劃?弟兄姊妹們,我們每一個人是否願意從自己的角色中走出來,成為一個跟隨耶穌的門徒?

願主透過馬利亞的榜樣,激勵我們每一位,在信心、順服與交託中,進入門徒的生命旅程。


二、新家庭的形成--從血緣到屬靈家庭,19:25-27


19:25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

1)他母親與

2)他母親的姊妹,並

3)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

4)抹大拉的馬利亞。

26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27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裡去了。

約翰對於釘在十架上的耶穌,將母親交託與所愛的門徒之描寫,成為了所有福音書中的獨特之處,只在約翰福音出現,這耶穌在十架上最後的吩咐,與水變酒的神跡,瑪利亞成為耶穌在地上的事工開始與結尾的人物。

你能想像一位母親站在那裡,看著自己的孩子受刑嗎?這是一個幾乎令人無法承受的痛。但耶穌在臨終前,把她交託給祂最愛的門徒約翰,說:「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把馬利亞接到自己家中。

耶穌這句話,不只是照顧母親的安排而已,更是向世人宣告:一個新的家庭──屬靈的家庭──在十字架下誕生了。

本來,按照文化,耶穌應該把馬利亞交給自己的親弟弟。但我們知道,當時耶穌的兄弟們還不信祂(約7:5)。所以,耶穌選擇把母親交給祂的門徒──因為在屬靈的國度裡,信心比血緣更深、更真實、更長久。

這對我們來說,也是一個提醒。**我們在基督裡是一家人。**不管我們的背景、膚色、語言有多不同,只要我們都信靠耶穌,我們就是神的兒女,就是一個屬靈的家庭。

這是一個新的屬靈家庭的開始。

耶穌所建立的不是一個血緣的家庭,而是一個信心的群體——一個屬靈的家。從這一刻開始,教會的雛形就在這交託中出現了。

耶穌對馬利亞說:「婦人,看你的兒子。」這不只是情感上的安慰,更是一種身分上的改變——她不再只是主的母親,她也是教會的一員,是屬靈家庭的母親。而約翰,也不只是門徒,更成了神家中的兒子。

你還記得嗎?在約翰福音第一章12-13節,福音一開始就告訴我們:「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十字架上的這個交託,就是這節經文的活出與實踐。

從開始的神蹟,到最後的交託,馬利亞一直都是門徒的榜樣。

第二章迦拿的神蹟,是耶穌第一次顯出祂的榮耀,也是馬利亞第一次在信心中順服地說出:「祂叫你們做什麼,就做什麼。」那時她已經開始踏上門徒的旅程。而在約翰福音的結尾,她仍然出現,站在十字架下,默默承受失去兒子的痛苦,卻仍然沒有退縮。她仍然順服,仍然信靠,並在那裡看見了新的家庭開始形成。

聖經學者史考特·麥奈特(Scot McKnight)說:「馬利亞是一位完全信靠神旨意的門徒,她的順服成了門徒訓練的第一課。」她不是耶穌使命的阻力,反而是神計畫中極具象徵性的同工。

弟兄姊妹,這一切對我們有什麼意義?

今天我們在教會中,不論我們的背景、身份、家庭如何,只要我們接受耶穌,就成為了神家中的一份子。馬利亞的故事提醒我們:

我們的信仰關係,超越血緣關係;

教會不是一群有共同愛好的人,而是一群共同被神收納為兒女的人;

我們之間要彼此照顧、彼此成為屬靈的家人,就像馬利亞與約翰那樣。

或許你今天覺得自己沒有屬於的家,或者你在家庭中感受到破裂或孤單,但我要告訴你:耶穌在十字架上,早已為你建立了一個永遠不分離的家——這就是教會,是你屬靈的家。


三、應用與反思

耶穌的母親,又是耶穌的門徒,在這兩個角色的扮演上,瑪利亞為今日信徒帶出了極為佳美的屬靈榜樣。

馬利亞站在十字架下,看著自己的孩子流血、痛苦、垂死, 沒有辦法阻止這一切的發生。她無法改變十字架的事實,卻選擇陪伴到底。這不正像我們的媽媽嗎?孩子失敗了,她還是站在一旁鼓勵;孩子犯錯了,她還是會為他流淚祈禱。馬利亞站在十字架旁的景象往往讓我們感到心碎。她並不是站在一個遠離十字架的地方,而是站在十字架下,這是多麼痛苦的情景!她的孩子,自己親生的兒子,正承受極大的折磨,承受所有人的羞辱與痛苦。母親的痛,往往不是一種肉體的痛,而是心靈的極度折磨。母親的心痛:比任何人更深刻的痛苦!

在母親的角色上,瑪利亞讓我們學習寫及馴服的重要功課。雖然天下所有母親的兒女,並非也不可能是神之耶穌,但是母親在神面前順服的學習,卻與耶穌的母親瑪利亞一樣不容易。神對每一個兒女的帶領及計劃,未必與每位母親的心意相合,而這正成為母親是否順服天父的最佳考驗。兒女作作出串時間事奉神的決定中,往往讓我們看見了信徒母親的痛苦掙扎。在屬細觀與屬靈觀的掙扎中,信徒的母親必須學習寫自己的喜好及私心,順服天父的計劃,使神與每位兒女的尚好心意得以成就。耶穌的母親不但在神面前完全割捨了與兒子肉身關係,更在乎天父對母親的旨意上表現了毫無保留的信服。耶穌的母親對於耶穌的割寫及神的順服成為了所有信徒的榜樣。,

在門徒的角色上,馬利亞也以他的信心及順服,成為今日信徒的典範。在加拿的婚宴上,耶穌的母親對於耶穌的懇求顯出了信心。耶穌的母親與用人的吩咐,更獻出了信心的堅持,耶穌的母親所表演的信心,是全然的交託,他沒有向耶穌要什麼,也沒有告訴耶穌作什麼,但他確信耶穌必然為他解決困境。他的信心在層面上高過耶穌的門徒,因為在耶穌行第一個神跡之前,瑪利亞已經表現了信心。瑪利亞信心的特質,是今日信徒可以追求的目標。當信徒能夠學習交託時,信徒的信心又向前邁進了一步。雖然在痛苦的十字架下,馬利亞仍然顯出信心當耶穌將它交託給所愛的門徒時,他順服地跟隨耶穌的那門徒回到家中。在十字架下,馬利亞及耶穌所愛的那門徒都靜默不言。他們沒有懷疑,沒有詢問,只在極度的哀痛中接受耶穌最後的指示。從母親到門徒,從婚宴到十字架下,兩千多年來,瑪利亞的信心與順服仍然在向我們們說話。






討論問題

1. 你如何理解耶穌稱母親為「婦人」這個稱呼?這是否讓你對信仰中的親情與門徒關係有新的看見?

👉 延伸思考:當信仰與家庭角色產生張力時,我們該如何回應?

2. 馬利亞在神蹟尚未發生之前就展現出信心與順服。你是否曾有在看不見結果時仍選擇信靠神的經歷?那次經歷對你的信仰有什麼影響?

👉 可以請組員分享自己的見證。

3. 耶穌行水變酒的神蹟,不只是解決一個婚宴的尷尬,更是揭示祂彌賽亞的身份與新時代的來臨。這對你認識耶穌有何改變?你認為耶穌今天仍在你生命中行「轉化」的工作嗎?

👉 鼓勵大家思考耶穌在哪些方面將「舊的」變為「新的」。

4. 在迦拿婚宴中,耶穌的母親和門徒都展現了門徒的特質──信靠與順服。你覺得自己目前在哪些方面活得像一位耶穌的門徒?在哪些方面還需要成長?

👉 可作為小組互相代禱的重點。


Sunday, May 4, 2025

將自己的一切獻給神,《馬可福音系列十》可 12:13-44

 將自己的一切獻給神
--- 門徒的身份、責任與信心

馬可福音十二章十三節至四十四節
《馬可福音系列十》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25.02.23
瑞城分堂



引言

幾年前,巴黎羅浮宮的一場特展引起了世界轟動。展出其中一幅名為《救世主》(Salvator Mundi)的畫作,原本塵封在私人收藏多年,被當作是某個不知名畫家的作品。它破舊、褪色,看不出什麼特別價值。但經過專家修復和鑑定,證實這幅畫竟然出自達文西之手。從無人問津的「舊畫」,2017年在紐約佳士得拍賣會上,這幅畫以4.5億美元的天價售出,成為歷史上最昂貴的藝術品之一。

 


關鍵在哪裡?不是畫布的質料,不是顏料的顏色,而是──作者是誰。

 弟兄姊妹,你有沒有想過,我們人生的「價值」又是怎麼來的?當這個世界用成就、學歷、外貌、財富來衡量一個人值不值得被愛、被尊重,我們很容易也這樣看自己。也許你也曾覺得自己「沒什麼用處」、好像在人群中微不足道、甚至在信仰中懷疑自己的意義。但聖經要告訴我們:我們的身分和價值,不是由世界定義的,而是由創造我們的那一位────來決定的。

 今天這篇講道的主題是「將自己的一切獻給神──門徒的身份、責任與信心」,但我們要先回答一個關鍵問題:我們是誰?若不知道自己是誰,就無法正確地活出我們的責任和信心。

 今天我們的經文,是馬可福音121344節。這段經文透過幾個不同的場景,向我們揭示了「將自己的一切獻給神」這個深刻的主題,闡述了門徒的身份、責任和信心。

 分享三點:

 一、我們是誰?
    門徒的身份是神形像的承受者

二、我們必須做什麼?
形像承受者的責任是以最大的愛犧牲一切

三、為什麼我們有信心?
神的可靠、祂是可信賴的,所以我們可以在愛中獻上一切

 

讓我們先來看第一部分:

 

一、我們是誰?門徒的身份神神形象的承受者

 今天的經文一開始,就記載了一個充滿張力的場面。

 經文:13-17節:納稅給該撒的問題

13 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裏,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14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15 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16 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17 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他們就很希奇他。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法利賽人反對羅馬,希律黨人則是擁護羅馬政權的得益份子,這兩個平時水火不容的群體,竟然聯手來找耶穌的麻煩。他們問了一個精心設計的陷阱問題:「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可以」或「不可以」,而是展現了祂的智慧。祂要他們拿一個銀錢來,問:「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回答說是該撒的。耶穌就說出了那句劃時代的話:「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這句話的含義非常深遠,我們需要仔細體會。

要理解耶穌這句話,我們需要明白當時的背景。羅馬的稅收種類繁多,其中人頭稅對於巴勒斯坦的猶太人來說尤其令人反感,是他們持續不滿和沮喪的根源。早在公元6年,羅馬首次徵收人頭稅就引發了加利利的猶大(Judas of Galilee)領導的起義,雖然失敗了,但也催生了「奮銳黨」(Zealots)的激進派狂熱者的運動。奮銳黨人主張以武力推翻羅馬的統治,建立獨立的猶太國家,最終導致了公元66年的猶大起義以及四年後耶路撒冷的毀滅。對這些革命者來說,人口普查徵收人頭稅是他們對上帝忠誠度的試金石。

所以納稅在當時的猶太社會是一個極其敏感的政治和宗教議題。納稅給羅馬帝國,對於渴望民族獨立的猶太人來說,是一種痛苦和屈辱;而不納稅,則會直接觸犯羅馬的法律。無論耶穌怎麼回答,似乎都會陷入困境。

雖然身為加利利人,耶穌本來可以不必繳納人頭稅,但宗教領袖們還是問了他的意見;無論他說什麼,都會讓他陷入麻煩,不是得罪猶太的愛國者,就是得罪羅馬當局。這顯然是一次惡意的試探,由一群官方代表團發起(12:13的「他們」很可能就是11:27中那一夥祭司長、文士和長老)。陷害用來捕捉食用動物「陷阱」的字眼,清楚地表明了他們的敵意。

 耶穌的回答: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使用「像」(12:16)這個字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的聽眾很可能會聯想到人類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創世記1:26-275:19:6;在七十士譯本中都使用了相同的詞語),以及以色列人被禁止敬拜的假神的「像」(申命記4:16;列王紀下11:18;以賽亞書40:19)。


 當時羅馬錢幣上的銘文幾乎可以說是褻瀆。在一枚典型的銀幣上,在提比留皇帝戴著花冠的頭像周圍刻著:「TI[BERIUS] CAESAR DIVI AUG[USTI] F[ILIUS] AUGUSTUS」(提比留·凱撒·奧古斯都,神聖奧古斯都之子)。這本身就已經令人反感,而在硬幣的另一面則是:「PONTIF[EX] MAXIM[US]」(大祭司),這更進一步激怒了猶太人的敏感神經。

 反對者的問題是關於「給予 giving」(12:14)凱撒;然而,耶穌談論的是「歸還 giving back」(12:17)-將物品歸還給它的主人,即刻有其形象的那一位。換句話說,耶穌是在勸誡他的聽眾將凱撒的財產歸還給凱撒,並以此推,將上帝的財產歸還給上帝。奧古斯丁很好地描述了究竟什麼是上帝的財產:「皇帝的形像在他的兒子和一枚硬幣上以不同的方式顯現。硬幣並不知道它帶有王子的形象。但你是上帝的硬幣,並且遠為優越,因為你擁有理智甚至生命,從而認識到那位理智帶有你形象的主。」奧古斯丁寫道:

 「我們是上帝的錢幣。但我們就像迷失在國庫之外的硬幣。曾經印在我們身上的印記,因我們的漂泊而磨損。那位重新將他的形像印在我們身上的是那位最初塑造我們的人。他尋找他的硬幣,正如凱撒尋找他的硬幣一樣。從你身上的硬幣將歸還給他的錢歸還給他

耶穌在這裡建立了一個重要的概念:神對門徒擁有所有權和權柄,因為門徒是按照神的形象創造的,因此是屬於神的。正如特土良所說:「人要把印在錢幣上的凱撒的像歸給凱撒,把印在人身上的神的像歸給神;這樣,人只把金錢歸給凱撒,卻把自己歸給神。」簡而言之,神的所有權涵蓋了門徒生命的全部!

 這不是一段單純關於政治與宗教的劃分,而是更深的提問:「什麼是屬神的?」如果該撒的像印在錢幣上,那麼,神的像是印在誰的身上?是我們──被造有神形象的人。(創世記1:27

所以,「神的物當歸還給神」,其實是在說:我們整個人都應該歸給神。我們的生命、我們的時間、我們的才華、我們的財富,一切的一切,都源自神,也應當歸向神。

然而,我們常常活在一種錯覺之中,以為自己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以為自己擁有的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當我們以為我們擁有時間、金錢、能力、生命時,我們就很容易像那些想用難題困住耶穌的人一樣,活在控制與自義中。我們想要掌控一切,我們以自己的能力和成就為傲,卻忘記了我們不過是管家,而不是主人。

例子:我與妻子最近準備立遺囑,開一個財產的信託基金(trust)。

但耶穌提醒我們:我們不屬自己,我們是屬神的產業。我們是神用耶穌基督的寶血重價買來的,我們的主權屬於神。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所賜予的,目的是要我們按照祂的心意去使用,去管理。當我們錯誤地認為自己擁有所有權時,我們就偏離了門徒的身份,也無法活出神所期望的生命。

接下來,讓我們思考作為神形象的承受者,我們必須做什麼?

 

二、我們必須做什麼?形象承受者的責任是以最大的愛犧牲一切,28-44

既然我們是屬於神的,既然我們的生命是為了榮耀神而存在,那麼,我們就必須承擔起與這個身分相符的責任。耶穌在接下來的經文中,清楚地指出了門徒最重要的責任。

大的誡命(28-34節)

28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 』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32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上帝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上帝;33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34 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當一位經學家走近耶穌,問祂:「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要緊的呢?」他並非像之前的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那樣帶著惡意,而是真心想尋求真理。耶穌的回答非常明確,也極為重要: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愛神與愛人,是門徒的根本責任,也是我們生命的中心方向。這裡的「愛」不是一種膚淺的情感,而是一種全人全心的委身與實踐。它包含了我們所有的心思意念、情感意志和力量。

這段經文的核心在於,鑑於上帝底的所有權,門徒必須做出何種回應。答案很清楚:兩條最大的誡命,分別是十誡第一塊法版的核心和第二塊法版的核心。

令人驚訝的是,耶穌在回答文士關於最重要誡命的問題時,給了兩條誡命。第一條和第二條(最重要和次要)誡命是有區別的。但這兩條誡命在「這兩條」(12:31)中被歸為一類,因為沒有比「這兩條」更大的誡命了——因此,它們是內在相關的。「對他人的愛只有在先愛上帝的基礎上才能找到其真正的位置。」這可能意味著,如果不遵守第二條誡,就無法充分遵守第一條誡命。「雖然它們仍然是兩條誡命,但它們是不可分割的:對上帝的愛不能沒有對所有同胞的愛作為其內容。」鑑於人身上有上帝的形象,可以合理地肯定,愛那同樣帶有上帝形象的鄰居是愛上帝的一個組成部分。


這是馬可福音中唯一一次宗教領袖同意耶穌的觀點(12:32)。這位文士竟然一下子貶低了所有的燔祭和犧牲,這確實非同尋常;畢竟,文士的大部分關注點都集中在這些宗教儀式上。他認同耶穌道德上的純潔置於儀式上的純潔之上。

然而,對門徒來說,信息是明確的。這位擁有無限所有權的上帝要求門徒付出最大的愛,這對上帝自己和對鄰居的愛都應以忠實的方式來實踐,這使得愛上帝的行為不是被迫或勉強的,而是對一位完全值得信賴的上帝的完全自然的反應。

應用:愛神愛人是因為我們一切都是屬於神的。

當我們認真相信「我們的一切都是屬神的」──金錢、時間、才能、身體都是祂所賜,我們就會用這一切去愛神、愛人,因為那是神的心意,也是門徒的道路。

寡婦的例子(38–44節)「一切」的回應

38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39 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40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41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干的錢。42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裏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43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44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在耶穌教導的尾聲,祂將目光轉向了聖殿的奉獻箱。祂先是責備了那些假冒為善的經學家,他們穿著華麗的衣服,喜愛別人的問安,佔據尊貴的座位,卻又侵吞寡婦的家產。他們的行為與他們所教導的完全背道而馳。

然後,耶穌看見許多有錢人把許多錢投入奉獻箱裡。就在這時,一位貧窮的寡婦出現了,她投了兩個小錢,幾乎是當時最微不足道的貨幣單位。但耶穌卻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拿有餘的投進去,這寡婦卻是從她極窮之中,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這位寡婦的奉獻,正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的具體見證。她擁有的不多,但她卻獻上了她的全部──她賴以生存的一切。她的行動超越了物質的價值,體現了一種完全的信靠和全然的愛。她相信神會供應她,她願意為了神而犧牲自己的一切。

馬可福音第十二章以寡婦的故事結束,她是忠於上帝的典範。這段經文的兩個部分,12:38-4041-44,透過提及寡婦(12:40, 42)以及那些炫耀自己的人(12:38-39, 41)彼此關聯。

寡婦(眾數)(40)是受害者,而第四十二節奉獻兩個小錢的寡婦(單數),是忠誠的榜樣。雖然12:41中的富人被標記為剝削者(12:38-40),這些自負之財主的態度令人憎惡(12:38-39):它違反了愛上帝這一條最重要的誡命,他們卻為自己愛神;但他們違反了愛鄰如己這一次要誡命的行為。對這些「不忠」之人的譴責是明確的:對於那些未能遵守更重要誡命(12:33)的文士,受到更大的譴責(12:40)。

場景發生在聖殿裡的婦女院,這是婦女可以靠近聖殿最近的地方,在這個院子裡豎立著十三個「喇叭形狀金屬的箱子」,用於收取半舍客勒的聖殿稅和「自願奉獻」。好奇的人很容易注意到所有的捐款,正如耶穌和他的門徒一樣(12:41)。

 12:41中那些自命不凡的財主和12:38-40中那些虛榮和貪婪的文士之間的相似之處是顯而易見的;兩者都與那位貧窮的寡婦形成對比,她的貧窮被兩次提及(12:42, 43)。她無私地慷慨,是忠於上帝的典範,並且透過她對上帝的奉獻和對聖殿的慷慨,成為了最大誡命的遵守者。措辭突顯了這種對比。

主詞

代名詞

源頭

動詞

44

他們

自己

有餘

投在裡頭

44

這寡婦

自己

不足

都投上了

你可以想像寡婦的兩個小錢(lepton),那是最小的錢,只值八份之一分(1/8 cent)的價值,體型也超小(看圖),而可以想像財主著一袋又一袋的銅幣,投入奉獻箱的時候,叮噹的聲音不絕,人人側目,投了一次又一次,那真是聲勢奪人。

關鍵字「我實在告訴你們」(12:43)強調了耶穌所說的話的重要性。「這既讚揚了寡婦自我犧牲的慷慨」,將其作為所有上帝子民的榜樣…………顛倒了人類對人的通常評價。

在上帝看來,重要的不是一個人擁有什麼(因此可以毫不痛苦地給予),而是促使她即使付出巨大的個人代價也要給予的奉獻。」這種奉獻體現了兩條最大的誡命。她獻出了她所有的一切——兩枚硬幣,而不是一枚!而且,「她一切養生的」都叮噹作響地投入了奉獻箱。這位寡婦遵守了最大的誡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

她的犧牲,儘管其絕對價值微不足道,但在上帝眼中卻比所有其他捐款都更有價值:正如文士所肯定的一樣,遵守最重要的誡命比所有的犧牲都更重要(12:33)。文士知道誡命;寡婦遵守誡命。她是門徒!

耶穌説的不單只是奉獻的問題,而是做主的門徒必需有的條件:對神「全心全意」(wholehearted devotion)。


「全心全意」不是什麼?

1.「全心全意」不是將多餘的獻給神(not the left over),「神啊!我的事都做完了,學位到手了,錢也賺夠了,孩子也長大了,我還有多餘剩下來的心,你要不要?」也好像我對妻子説:「我把講章寫完了, 開會也開完了,我還有一點時間有餘,要不要我陪你一下?」她的答案一定是:「不要!你把多餘的時候給我,你把我當是誰呢?」對小三或許可以,對太太一定捱 駡。有人把家中不要的東西拿來給教會,給傳道人,換沙發,就把十五年的舊沙發送給教會。全心全意不是把多餘的才奉獻給神。

2.「全心全意」不是點綴的忠誠(not the decorative devotion, 「上教會也不錯,使人生更多采多姿,作耶穌的門徒,也很好的,點綴一下人生,屬靈也是一件好事!」好像是掛一幅畫在客廳中點綴一下,無傷大雅!不需要全心全意!

3.「全心全意」不是表面的忠誠(not superficial),好像這些文士一樣,他們表面對神忠誠,持守律法,甚至教導人律法,但心中卻沒有神,「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 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12:38-39)忠誠的是對自己忠誠,骨子裡是求的是自己的好處。

4.「全心全意」不是講一套,做一套(not hypocritical),像這些文士一樣,「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做很長的禱告」(40),「侵吞」(devour)是一個很強的字,這些宗教的領袖,講是很屬靈,做的卻是在寡婦的財產中搶劫,在乞丐的飯碗取食物。

5.「全心全意」不是三心兩意(not half-hearted),早上愛神,中午卻另有新歡;教會有很多三分鐘熱度的基督徒,心志不堅,三心兩意。

 

「全心全意」是什麼?

1.「全心全意」是一百分之一百的忠誠,毫無保留,馬可用寡婦的全所有奉獻來説明什麼是「全心全意」,他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他能夠這樣做,是因為他對神有信心,相信神必供應他一切所需。

「全心全意」是一樣優先的次序,把神放在第一位,甚至在自己的生活需要之先。 

當年的寡婦是社會上最可憐的人,最窮困的人,丈夫死了,生活無以為計,望天打掛,生活缺乏保障,五旬節新成立的教會,寡婦是第一批需要照顧的人,但這窮寡婦沒有為自己的生活有什麼保留,他把一切都獻上了。

或許你會覺得這寡婦不切實際,不負責任,全所有的奉獻是不可能的,今天有那一個人能夠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如果今天所有的人都把一切養生的獻給教會,之後要靠教會去接濟,照顧他們的生活,那豈不是天下大乱?

注意,馬可要我們讀者學習的不是寡婦把他一切養生的投上,聖經也沒有這樣的教導,作者要借用寡婦的百分之一百的奉獻來教導我們做主門徒需要對主的「全心全 意」--百分之一百的獻上,正如保羅所説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沒有保留,正如耶穌的全心全意,對神的忠誠,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一樣。

例子:伯大尼馬利亞大胆、勇敢、沒有保留的獻上,在眾人的面前,用香膏抺主,無意之間為主的死作了預備,他旳「全心的忠誠」成為所有跟隨主的榜樣。 

子:教會的歷史上,有不少對主「全心全意忠誠」的人,我想到初期教父波利甲,在羅馬的鬥獸塲上,寧願犧牲性命,也不肯背棄耶穌。我想到許多内地會的宣教 士,他們的名字我們已經遺忘,他們因為對主「全心的忠誠」,來到窮困落後的中國内地,而且不少死在中國。我想到中國教會早期的邊疆佈道團,他們在名校畢 業,前途無量的時候,兩個兩個去中國的邊疆佈道,要把福音傳回耶路撒冷,一去不復回,把一切都獻上。

我也想到我們中間,也有不少對神「全心忠誠」的人,他們來教會敬拜神,不是給牧師面子,而是歡喜喜,每週期待來朝見耶穌,到教會敬拜神,天氣好與壞,與是否去教會敬拜神無關,把神放在生活的第一位。在教會事奉神,不是可有可無,而是理所當然的事,是發自内心對神的忠誠。

你呢?

2.「全心全意」是謙卑安靜的跟隨,不是打鑼打鼓,要人注意的奉獻。有些的人表示對主的忠誠是要寫大字報的,有牧師在「臉書」上自我介紹,一般人只是 簡單的寫幾句,他卻把過去為神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清清楚楚的列出來,在那些教會做牧師,在什麼地方寫過什麼文章,在什麼地方曾經講學,曾拿過什麼的學位,主 領了什麼的聚會,在那些的机構當董事,有什麼專長與特異功能,都一一的寫上,這不是求職的理歷,是在「臉書」上的自我介紹!就如當年的文士與法利賽人奉獻 的情況一樣,叮叮噹噹,求人注意他們的忠誠。與寡婦謙卑安靜的奉獻剛剛相反,「全心全意」的跟隨常常是匿名的、是發自内心的、不求人的讚賞的、只因為對主 的忠誠。

例子:我外婆跟隨耶穌四十多年,我們小的時候,外婆每天早上,去教會禱告,在家常常讀經,晚上我們常發現她跪在床前禱告,常常去探望老人與醫院探訪,安安靜靜全心全意(Quiet Wholehearted Devotion)的跟隨主,她是我屬靈的英雄與榜樣。 

3.「全心全意」是跟隨耶穌,作主的門徒,必需要的條件。

馬可是寫給羅馬的信徒,把耶穌的故事告訴讀者,目的是幫助他們在試煉與逼迫中,全心全意的跟隨主,作主的門徒。馬可用寡婦全心全意的忠誠來結束耶穌在世上公開的事奉,用她的「全心全意」來挑戰讀者跟隨主。

馬可更刻意地將寡婦的全心全意與當年的宗教領袖來對比。這個故事並不是貶低財富或富人,而是讚賞貧窮寡婦的忠誠;這種奉獻是衡量為上帝犧牲的標準。這種犧牲性的忠誠是上帝即將到來的國度新視野的組成部分。與拒絕將上帝應得之物歸還給他的農戶(宗教等級制度的負面例證,12:1-9)形成對比,這位婦女獻出了她的生命,這與耶穌的勸誡和最大的誡命(12:13-17, 28-34)相一致。對於這位權威和忠實的所有權延伸至永恆的上帝(12:18-27),人們應該付出最大的忠誠。上帝的所有權要求門徒獻出一切,以犧牲的方式,特別是要遵守最大的誡命。而只有這位無名的、貧困的寡婦做到了這一點。

這位寡婦之所以能夠毫無保留地奉獻她的一切,正是因為她對這位掌權的主有著堅定的信心和深切的愛。她的奉獻不是出於宗教的壓力,也不是為了博取別人的稱讚,而是源自於她內心對神的真實回應。她相信這位愛她的神必會看顧她,她願意為了愛祂而放下自己的一切。

問題應用:

弟兄姊妹,今天我們要怎樣實踐這樣的奉獻呢?

我們是否也願意將我們的時間,不是僅僅抽出一些空閒,而是將我們生命中寶貴的光陰,優先獻給神和祂的國度?

我們是否也願意將我們的錢,不是僅僅拿出一些剩餘,而是按照我們所得的恩典,慷慨地支持神的聖工,幫助有需要的人?

我們是否也願意將我們的才能,不是僅僅用在自己的事業和享受上,而是謙卑地運用神所賜的恩賜,在教會中服事,在社會中見證神的愛? 

我們願不願意將我們的注意力,不是終日沈溺於世界的紛擾,而是定睛在神的身上,渴慕祂的話語,追求與祂更深的關係?

甚至,我們願不願意將我們的未來,我們人生的規劃和夢想,都交託在神的手中,相信祂的旨意是美好的,祂的道路是穩妥的?

這一切的奉獻,都應當是出於我們對神和對人的愛。因為我們明白,我們是屬於神的,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祂所賜的。

最後,讓我們思考為什麼我們能夠擁有如此全然奉獻的信心。

 

三、為什麼我們有信心?神的可靠的,所以我們可以在愛中獻上一切  12:18-27

在納稅和最大的誡命之間,馬可福音也記載了耶穌與撒都該人關於復活的辯論。這段經文看似與奉獻的主題沒有直接關聯,但它卻深刻地揭示了我們信心的根基。

復活的爭論(18–27節):生死之神的信實

18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19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20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21 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22 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23 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24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上帝的大能嗎?25 人從死裏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26 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上帝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27 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你們是大錯了。」

這是馬可福音中唯一提到「撒都該人」的地方。這個團體在西元70年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一直由聖殿祭司中的顯赫家族組成,並在公會中佔據主導地位。他們的特點是對書面聖經持保守態度,絕對尊崇摩西五經,並拒絕法利賽人流行的口述法。這意味著他們否定了「相對較晚發展的死後生命信仰」(以賽亞書26:19;但以理書12:2);對他們來說,陰間是死者的最終安息之所,「生命的延續」僅僅是個人留下的遺產,而不是死後個體的實際存活。在馬可福音12章的這部分使用利未婚姻制度 Levirate Marriage(申命記25:5-6)的案例研究,

25:5-6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

撒都該人不相信復活,他們的難題被「復活」(12:18, 23)所框定,而耶穌的回應則被「錯了」(12:24, 27)所框定。他們對復活的理解既是對聖經的誤解,也是對上帝能力的誤解(12:24)。

耶穌駁斥了撒都該人的假設,即婚姻關係在復活的狀態下會保持不變。婚姻盟約,與所有盟約一樣,在死亡時終止(羅馬書7:1-3;哥林多前書7:39)。撒都該人所引用的利未婚姻制度本身就假定了這一點;否則,如果他兄弟的婚姻在他去世後沒有終止,娶他嫂子的兄弟就會犯通姦罪。換句話說,撒都該人誤解了聖經中暗示的婚姻盟約的本質:死亡結束了這個制度。首先,這是對聖經的誤解(12:24)。

然而,撒都該人也誤解了上帝的能力,耶穌以同樣的原則駁斥了他們的錯誤:死亡廢除了盟約義務。「荊棘叢中」(12:26)的提及暗示了出埃及記中關於守約的主題。12:26引用的出埃及記3:6,是上帝聽到祂百姓的呻吟並記起祂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約(出埃及記2:24)。出埃及記3:6中再次重複這三個名字表明,以色列人從埃及的遷徙從根本上是基於上帝對他與這些族長所立盟約的信實。但他們不是死了嗎?死亡不是廢除了盟約義務嗎?是的,死亡確實廢除了盟約義務。但上帝決定基於這些盟約義務採取行動這一事實,必然意味著那些上帝與之立約的族長,在某種意義上是活著的。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是持續的。如果不是這樣,那麼族長的死亡就會使他們與上帝的約失效,上帝就沒有義務以盟約的方式來拯救祂的百姓。事實上,族長在死後的持續生命保存了這個盟約。就上帝而言,人的生命超越了肉體的死亡,因此,他持守著他與族長所立的約。這是一位信守承諾、值得信賴的上帝,祂的權柄和所有權延伸至永恆,過去和未來。

因此,在糾正撒都該人對聖經的誤解和對上帝能力的誤解時,耶穌確立了一個基本事實:上帝的權柄和所有權超越了可見、可聽和可觸的事物。他的權柄從亙古到永遠,因為他的能力沒有界限;死亡無法阻撓他的計劃。這位擁有權柄者的聖經之言是值得信賴的,因為他對他的百姓是信實的。因此,上帝所行使的權柄並非是一種獨特的、反覆無常的權力攫取。相反,祂的主權既為了祂自己的榮耀,也為了祂百姓的教導、改善和成全而運作;這兩個目的同時實現。因此,門徒應該完全效忠於這位強大而值得信賴的上帝,他的影響力不僅遍及此時此地,也延伸至來世:上帝忠實的所有權延伸至永恆。

撒都該人以假設性的婚姻案例來質疑復活的可能性,他們認為如果人死後復活,那麼一個娶了七個兄弟的女人,復活後應該是哪一個的妻子呢?他們的問題看似荒謬,卻反映了他們對複活的無知與不信。

但耶穌卻嚴肅地指出,他們錯了,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也不認識神的大能。祂說:「當從死裡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至於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上荊棘篇裡所記載的嗎?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你們是活人的神。你大錯了。

這段對話的核心,是關於神的信實-不只創造我們,也保守我們到永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雖然肉體已經死亡,但在神的眼中,他們仍然是活著的,因為神與他們所立的約是永恆的。神是信守盟約的神,祂的權柄超越死亡,祂的能力沒有限制。祂既應許了復活,就必定會成就。

到極限時的猶豫與恐懼

弟兄姊妹,我們在奉獻的道路上,是否也常常遇到猶豫和恐懼呢?當神呼召我們獻上更多的時候,我們的心中是否會出現這樣的聲音:

「我把時間都獻給教會,我的工作怎麼辦?」

「我把金錢都奉獻出去,我的生活怎麼辦?」

「我把才能都用在服事上,我的前途怎麼辦?」

「如果我真的完全順服神,放棄自己的計劃,誰來照顧我?」

這些都是真實的掙扎,是愛與信心的交叉點。我們愛神,但我們也害怕失去;我們相信神,但我們也擔心自己的未來。就像那位想用問題困住耶穌的人一樣,我們常常想在愛神和保護自己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卻忘記了真正的奉獻是沒有保留的。

神的可靠克服我們的恐懼

然而,耶穌用復活的真理來堅固我們的信心──這位掌管生死的神,是信實可靠的。祂不會忘記屬祂的兒女,不會丟棄那些將自己完全交給祂的人。祂既然有能力叫死人復活,就更有能力在我們今生的道路上引導和供應我們。

神既掌管永恆,就更會看顧我們當下的需要。祂的愛是長闊高深的,祂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當我們願意放下自己的憂慮和恐懼,全然信靠祂的時候,我們就能經歷祂那超乎我們所求所想的恩典和祝福。 

有時候,我們在愛的路上,就像走在水面上。你知道你不能靠自己站穩,但你記得彼得的故事──當他看著耶穌時,他就能走;一旦看風浪,他就沉。今天,神沒有要求你成為沒有恐懼的英雄,而是邀請你成為仰望祂的門徒。

因為愛的終點,不是我們的極限,而是神的同在。 

結語與呼召:

弟兄姊妹,今天,耶穌不只是在問我們是否願意奉獻一些金錢,祂乃是在呼召我們把整個人——這帶有神形象的生命——完全歸還給神。

祂是創造我們的主,祂也是救贖我們的主。祂是可信賴的,祂是愛的源頭。祂配得我們的一切。

你願意,從今天開始,重新檢視你與神的關係?你願意,將你的時間、金錢、才華、心思意念,甚至你的夢想和未來,都毫無保留地獻給這位愛你的神?你願意,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祂,並且愛人如己? 

願聖靈光照我們的心,讓我們看見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也賜給我們願意全然奉獻的信心和勇氣。

阿們。

講章結束後的禱告回應: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創造我們,使我們帶有祢的形象,這是何等的恩典和尊榮。你不是一位遙遠的神,而是一位主動將自己賜給我們的神,藉著祢的愛子耶穌基督,讓我們看見了何為完全的愛與犧牲。

主啊,我們承認,在我們的生命中,仍然有很多的保留和不情願。很多時候,我們緊緊抓住自己的時間、金錢、計畫和安全感,不敢完全交託給你。我們害怕失去,我們擔心未來,我們常常以自己的有限理性來衡量祢無限的恩典。

但今天,你的話語再次提醒我們:「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我們就是祢的物,是祢用耶穌基督的寶血重價買贖回來的。我們理當將自己完全歸給你。

求祢幫助我們,除去我們心中一切的攔阻和猶豫,讓我們願意像那位貧窮的寡婦一樣,不是看我們擁有多少,而是願意將我們的一切,包括我們微不足道的奉獻,都因著愛你而獻上。

幫助我們在面對懼怕與猶豫的時候,仍然堅信:祢是活人的神,是信實的神,是愛我們到底的神。你的應許永不落空,你的供應永不缺乏。我們願用我們的全人,去愛你,去服事你,也去愛我們周圍的人。

奉靠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