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4, 2025

將自己的一切獻給神,《馬可福音系列十》可 12:13-44

 將自己的一切獻給神
--- 門徒的身份、責任與信心

馬可福音十二章十三節至四十四節
《馬可福音系列十》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25.02.23
瑞城分堂



引言

幾年前,巴黎羅浮宮的一場特展引起了世界轟動。展出其中一幅名為《救世主》(Salvator Mundi)的畫作,原本塵封在私人收藏多年,被當作是某個不知名畫家的作品。它破舊、褪色,看不出什麼特別價值。但經過專家修復和鑑定,證實這幅畫竟然出自達文西之手。從無人問津的「舊畫」,2017年在紐約佳士得拍賣會上,這幅畫以4.5億美元的天價售出,成為歷史上最昂貴的藝術品之一。

 


關鍵在哪裡?不是畫布的質料,不是顏料的顏色,而是──作者是誰。

 弟兄姊妹,你有沒有想過,我們人生的「價值」又是怎麼來的?當這個世界用成就、學歷、外貌、財富來衡量一個人值不值得被愛、被尊重,我們很容易也這樣看自己。也許你也曾覺得自己「沒什麼用處」、好像在人群中微不足道、甚至在信仰中懷疑自己的意義。但聖經要告訴我們:我們的身分和價值,不是由世界定義的,而是由創造我們的那一位────來決定的。

 今天這篇講道的主題是「將自己的一切獻給神──門徒的身份、責任與信心」,但我們要先回答一個關鍵問題:我們是誰?若不知道自己是誰,就無法正確地活出我們的責任和信心。

 今天我們的經文,是馬可福音121344節。這段經文透過幾個不同的場景,向我們揭示了「將自己的一切獻給神」這個深刻的主題,闡述了門徒的身份、責任和信心。

 分享三點:

 一、我們是誰?
    門徒的身份是神形像的承受者

二、我們必須做什麼?
形像承受者的責任是以最大的愛犧牲一切

三、為什麼我們有信心?
神的可靠、祂是可信賴的,所以我們可以在愛中獻上一切

 

讓我們先來看第一部分:

 

一、我們是誰?門徒的身份神神形象的承受者

 今天的經文一開始,就記載了一個充滿張力的場面。

 經文:13-17節:納稅給該撒的問題

13 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裏,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14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15 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16 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17 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他們就很希奇他。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法利賽人反對羅馬,希律黨人則是擁護羅馬政權的得益份子,這兩個平時水火不容的群體,竟然聯手來找耶穌的麻煩。他們問了一個精心設計的陷阱問題:「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可以」或「不可以」,而是展現了祂的智慧。祂要他們拿一個銀錢來,問:「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回答說是該撒的。耶穌就說出了那句劃時代的話:「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這句話的含義非常深遠,我們需要仔細體會。

要理解耶穌這句話,我們需要明白當時的背景。羅馬的稅收種類繁多,其中人頭稅對於巴勒斯坦的猶太人來說尤其令人反感,是他們持續不滿和沮喪的根源。早在公元6年,羅馬首次徵收人頭稅就引發了加利利的猶大(Judas of Galilee)領導的起義,雖然失敗了,但也催生了「奮銳黨」(Zealots)的激進派狂熱者的運動。奮銳黨人主張以武力推翻羅馬的統治,建立獨立的猶太國家,最終導致了公元66年的猶大起義以及四年後耶路撒冷的毀滅。對這些革命者來說,人口普查徵收人頭稅是他們對上帝忠誠度的試金石。

所以納稅在當時的猶太社會是一個極其敏感的政治和宗教議題。納稅給羅馬帝國,對於渴望民族獨立的猶太人來說,是一種痛苦和屈辱;而不納稅,則會直接觸犯羅馬的法律。無論耶穌怎麼回答,似乎都會陷入困境。

雖然身為加利利人,耶穌本來可以不必繳納人頭稅,但宗教領袖們還是問了他的意見;無論他說什麼,都會讓他陷入麻煩,不是得罪猶太的愛國者,就是得罪羅馬當局。這顯然是一次惡意的試探,由一群官方代表團發起(12:13的「他們」很可能就是11:27中那一夥祭司長、文士和長老)。陷害用來捕捉食用動物「陷阱」的字眼,清楚地表明了他們的敵意。

 耶穌的回答: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使用「像」(12:16)這個字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的聽眾很可能會聯想到人類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創世記1:26-275:19:6;在七十士譯本中都使用了相同的詞語),以及以色列人被禁止敬拜的假神的「像」(申命記4:16;列王紀下11:18;以賽亞書40:19)。


 當時羅馬錢幣上的銘文幾乎可以說是褻瀆。在一枚典型的銀幣上,在提比留皇帝戴著花冠的頭像周圍刻著:「TI[BERIUS] CAESAR DIVI AUG[USTI] F[ILIUS] AUGUSTUS」(提比留·凱撒·奧古斯都,神聖奧古斯都之子)。這本身就已經令人反感,而在硬幣的另一面則是:「PONTIF[EX] MAXIM[US]」(大祭司),這更進一步激怒了猶太人的敏感神經。

 反對者的問題是關於「給予 giving」(12:14)凱撒;然而,耶穌談論的是「歸還 giving back」(12:17)-將物品歸還給它的主人,即刻有其形象的那一位。換句話說,耶穌是在勸誡他的聽眾將凱撒的財產歸還給凱撒,並以此推,將上帝的財產歸還給上帝。奧古斯丁很好地描述了究竟什麼是上帝的財產:「皇帝的形像在他的兒子和一枚硬幣上以不同的方式顯現。硬幣並不知道它帶有王子的形象。但你是上帝的硬幣,並且遠為優越,因為你擁有理智甚至生命,從而認識到那位理智帶有你形象的主。」奧古斯丁寫道:

 「我們是上帝的錢幣。但我們就像迷失在國庫之外的硬幣。曾經印在我們身上的印記,因我們的漂泊而磨損。那位重新將他的形像印在我們身上的是那位最初塑造我們的人。他尋找他的硬幣,正如凱撒尋找他的硬幣一樣。從你身上的硬幣將歸還給他的錢歸還給他

耶穌在這裡建立了一個重要的概念:神對門徒擁有所有權和權柄,因為門徒是按照神的形象創造的,因此是屬於神的。正如特土良所說:「人要把印在錢幣上的凱撒的像歸給凱撒,把印在人身上的神的像歸給神;這樣,人只把金錢歸給凱撒,卻把自己歸給神。」簡而言之,神的所有權涵蓋了門徒生命的全部!

 這不是一段單純關於政治與宗教的劃分,而是更深的提問:「什麼是屬神的?」如果該撒的像印在錢幣上,那麼,神的像是印在誰的身上?是我們──被造有神形象的人。(創世記1:27

所以,「神的物當歸還給神」,其實是在說:我們整個人都應該歸給神。我們的生命、我們的時間、我們的才華、我們的財富,一切的一切,都源自神,也應當歸向神。

然而,我們常常活在一種錯覺之中,以為自己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以為自己擁有的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當我們以為我們擁有時間、金錢、能力、生命時,我們就很容易像那些想用難題困住耶穌的人一樣,活在控制與自義中。我們想要掌控一切,我們以自己的能力和成就為傲,卻忘記了我們不過是管家,而不是主人。

例子:我與妻子最近準備立遺囑,開一個財產的信託基金(trust)。

但耶穌提醒我們:我們不屬自己,我們是屬神的產業。我們是神用耶穌基督的寶血重價買來的,我們的主權屬於神。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所賜予的,目的是要我們按照祂的心意去使用,去管理。當我們錯誤地認為自己擁有所有權時,我們就偏離了門徒的身份,也無法活出神所期望的生命。

接下來,讓我們思考作為神形象的承受者,我們必須做什麼?

 

二、我們必須做什麼?形象承受者的責任是以最大的愛犧牲一切,28-44

既然我們是屬於神的,既然我們的生命是為了榮耀神而存在,那麼,我們就必須承擔起與這個身分相符的責任。耶穌在接下來的經文中,清楚地指出了門徒最重要的責任。

大的誡命(28-34節)

28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 』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32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上帝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上帝;33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34 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當一位經學家走近耶穌,問祂:「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要緊的呢?」他並非像之前的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那樣帶著惡意,而是真心想尋求真理。耶穌的回答非常明確,也極為重要: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愛神與愛人,是門徒的根本責任,也是我們生命的中心方向。這裡的「愛」不是一種膚淺的情感,而是一種全人全心的委身與實踐。它包含了我們所有的心思意念、情感意志和力量。

這段經文的核心在於,鑑於上帝底的所有權,門徒必須做出何種回應。答案很清楚:兩條最大的誡命,分別是十誡第一塊法版的核心和第二塊法版的核心。

令人驚訝的是,耶穌在回答文士關於最重要誡命的問題時,給了兩條誡命。第一條和第二條(最重要和次要)誡命是有區別的。但這兩條誡命在「這兩條」(12:31)中被歸為一類,因為沒有比「這兩條」更大的誡命了——因此,它們是內在相關的。「對他人的愛只有在先愛上帝的基礎上才能找到其真正的位置。」這可能意味著,如果不遵守第二條誡,就無法充分遵守第一條誡命。「雖然它們仍然是兩條誡命,但它們是不可分割的:對上帝的愛不能沒有對所有同胞的愛作為其內容。」鑑於人身上有上帝的形象,可以合理地肯定,愛那同樣帶有上帝形象的鄰居是愛上帝的一個組成部分。


這是馬可福音中唯一一次宗教領袖同意耶穌的觀點(12:32)。這位文士竟然一下子貶低了所有的燔祭和犧牲,這確實非同尋常;畢竟,文士的大部分關注點都集中在這些宗教儀式上。他認同耶穌道德上的純潔置於儀式上的純潔之上。

然而,對門徒來說,信息是明確的。這位擁有無限所有權的上帝要求門徒付出最大的愛,這對上帝自己和對鄰居的愛都應以忠實的方式來實踐,這使得愛上帝的行為不是被迫或勉強的,而是對一位完全值得信賴的上帝的完全自然的反應。

應用:愛神愛人是因為我們一切都是屬於神的。

當我們認真相信「我們的一切都是屬神的」──金錢、時間、才能、身體都是祂所賜,我們就會用這一切去愛神、愛人,因為那是神的心意,也是門徒的道路。

寡婦的例子(38–44節)「一切」的回應

38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39 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40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41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干的錢。42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裏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43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44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在耶穌教導的尾聲,祂將目光轉向了聖殿的奉獻箱。祂先是責備了那些假冒為善的經學家,他們穿著華麗的衣服,喜愛別人的問安,佔據尊貴的座位,卻又侵吞寡婦的家產。他們的行為與他們所教導的完全背道而馳。

然後,耶穌看見許多有錢人把許多錢投入奉獻箱裡。就在這時,一位貧窮的寡婦出現了,她投了兩個小錢,幾乎是當時最微不足道的貨幣單位。但耶穌卻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拿有餘的投進去,這寡婦卻是從她極窮之中,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這位寡婦的奉獻,正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的具體見證。她擁有的不多,但她卻獻上了她的全部──她賴以生存的一切。她的行動超越了物質的價值,體現了一種完全的信靠和全然的愛。她相信神會供應她,她願意為了神而犧牲自己的一切。

馬可福音第十二章以寡婦的故事結束,她是忠於上帝的典範。這段經文的兩個部分,12:38-4041-44,透過提及寡婦(12:40, 42)以及那些炫耀自己的人(12:38-39, 41)彼此關聯。

寡婦(眾數)(40)是受害者,而第四十二節奉獻兩個小錢的寡婦(單數),是忠誠的榜樣。雖然12:41中的富人被標記為剝削者(12:38-40),這些自負之財主的態度令人憎惡(12:38-39):它違反了愛上帝這一條最重要的誡命,他們卻為自己愛神;但他們違反了愛鄰如己這一次要誡命的行為。對這些「不忠」之人的譴責是明確的:對於那些未能遵守更重要誡命(12:33)的文士,受到更大的譴責(12:40)。

場景發生在聖殿裡的婦女院,這是婦女可以靠近聖殿最近的地方,在這個院子裡豎立著十三個「喇叭形狀金屬的箱子」,用於收取半舍客勒的聖殿稅和「自願奉獻」。好奇的人很容易注意到所有的捐款,正如耶穌和他的門徒一樣(12:41)。

 12:41中那些自命不凡的財主和12:38-40中那些虛榮和貪婪的文士之間的相似之處是顯而易見的;兩者都與那位貧窮的寡婦形成對比,她的貧窮被兩次提及(12:42, 43)。她無私地慷慨,是忠於上帝的典範,並且透過她對上帝的奉獻和對聖殿的慷慨,成為了最大誡命的遵守者。措辭突顯了這種對比。

主詞

代名詞

源頭

動詞

44

他們

自己

有餘

投在裡頭

44

這寡婦

自己

不足

都投上了

你可以想像寡婦的兩個小錢(lepton),那是最小的錢,只值八份之一分(1/8 cent)的價值,體型也超小(看圖),而可以想像財主著一袋又一袋的銅幣,投入奉獻箱的時候,叮噹的聲音不絕,人人側目,投了一次又一次,那真是聲勢奪人。

關鍵字「我實在告訴你們」(12:43)強調了耶穌所說的話的重要性。「這既讚揚了寡婦自我犧牲的慷慨」,將其作為所有上帝子民的榜樣…………顛倒了人類對人的通常評價。

在上帝看來,重要的不是一個人擁有什麼(因此可以毫不痛苦地給予),而是促使她即使付出巨大的個人代價也要給予的奉獻。」這種奉獻體現了兩條最大的誡命。她獻出了她所有的一切——兩枚硬幣,而不是一枚!而且,「她一切養生的」都叮噹作響地投入了奉獻箱。這位寡婦遵守了最大的誡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

她的犧牲,儘管其絕對價值微不足道,但在上帝眼中卻比所有其他捐款都更有價值:正如文士所肯定的一樣,遵守最重要的誡命比所有的犧牲都更重要(12:33)。文士知道誡命;寡婦遵守誡命。她是門徒!

耶穌説的不單只是奉獻的問題,而是做主的門徒必需有的條件:對神「全心全意」(wholehearted devotion)。


「全心全意」不是什麼?

1.「全心全意」不是將多餘的獻給神(not the left over),「神啊!我的事都做完了,學位到手了,錢也賺夠了,孩子也長大了,我還有多餘剩下來的心,你要不要?」也好像我對妻子説:「我把講章寫完了, 開會也開完了,我還有一點時間有餘,要不要我陪你一下?」她的答案一定是:「不要!你把多餘的時候給我,你把我當是誰呢?」對小三或許可以,對太太一定捱 駡。有人把家中不要的東西拿來給教會,給傳道人,換沙發,就把十五年的舊沙發送給教會。全心全意不是把多餘的才奉獻給神。

2.「全心全意」不是點綴的忠誠(not the decorative devotion, 「上教會也不錯,使人生更多采多姿,作耶穌的門徒,也很好的,點綴一下人生,屬靈也是一件好事!」好像是掛一幅畫在客廳中點綴一下,無傷大雅!不需要全心全意!

3.「全心全意」不是表面的忠誠(not superficial),好像這些文士一樣,他們表面對神忠誠,持守律法,甚至教導人律法,但心中卻沒有神,「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 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12:38-39)忠誠的是對自己忠誠,骨子裡是求的是自己的好處。

4.「全心全意」不是講一套,做一套(not hypocritical),像這些文士一樣,「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做很長的禱告」(40),「侵吞」(devour)是一個很強的字,這些宗教的領袖,講是很屬靈,做的卻是在寡婦的財產中搶劫,在乞丐的飯碗取食物。

5.「全心全意」不是三心兩意(not half-hearted),早上愛神,中午卻另有新歡;教會有很多三分鐘熱度的基督徒,心志不堅,三心兩意。

 

「全心全意」是什麼?

1.「全心全意」是一百分之一百的忠誠,毫無保留,馬可用寡婦的全所有奉獻來説明什麼是「全心全意」,他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他能夠這樣做,是因為他對神有信心,相信神必供應他一切所需。

「全心全意」是一樣優先的次序,把神放在第一位,甚至在自己的生活需要之先。 

當年的寡婦是社會上最可憐的人,最窮困的人,丈夫死了,生活無以為計,望天打掛,生活缺乏保障,五旬節新成立的教會,寡婦是第一批需要照顧的人,但這窮寡婦沒有為自己的生活有什麼保留,他把一切都獻上了。

或許你會覺得這寡婦不切實際,不負責任,全所有的奉獻是不可能的,今天有那一個人能夠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如果今天所有的人都把一切養生的獻給教會,之後要靠教會去接濟,照顧他們的生活,那豈不是天下大乱?

注意,馬可要我們讀者學習的不是寡婦把他一切養生的投上,聖經也沒有這樣的教導,作者要借用寡婦的百分之一百的奉獻來教導我們做主門徒需要對主的「全心全 意」--百分之一百的獻上,正如保羅所説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沒有保留,正如耶穌的全心全意,對神的忠誠,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一樣。

例子:伯大尼馬利亞大胆、勇敢、沒有保留的獻上,在眾人的面前,用香膏抺主,無意之間為主的死作了預備,他旳「全心的忠誠」成為所有跟隨主的榜樣。 

子:教會的歷史上,有不少對主「全心全意忠誠」的人,我想到初期教父波利甲,在羅馬的鬥獸塲上,寧願犧牲性命,也不肯背棄耶穌。我想到許多内地會的宣教 士,他們的名字我們已經遺忘,他們因為對主「全心的忠誠」,來到窮困落後的中國内地,而且不少死在中國。我想到中國教會早期的邊疆佈道團,他們在名校畢 業,前途無量的時候,兩個兩個去中國的邊疆佈道,要把福音傳回耶路撒冷,一去不復回,把一切都獻上。

我也想到我們中間,也有不少對神「全心忠誠」的人,他們來教會敬拜神,不是給牧師面子,而是歡喜喜,每週期待來朝見耶穌,到教會敬拜神,天氣好與壞,與是否去教會敬拜神無關,把神放在生活的第一位。在教會事奉神,不是可有可無,而是理所當然的事,是發自内心對神的忠誠。

你呢?

2.「全心全意」是謙卑安靜的跟隨,不是打鑼打鼓,要人注意的奉獻。有些的人表示對主的忠誠是要寫大字報的,有牧師在「臉書」上自我介紹,一般人只是 簡單的寫幾句,他卻把過去為神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清清楚楚的列出來,在那些教會做牧師,在什麼地方寫過什麼文章,在什麼地方曾經講學,曾拿過什麼的學位,主 領了什麼的聚會,在那些的机構當董事,有什麼專長與特異功能,都一一的寫上,這不是求職的理歷,是在「臉書」上的自我介紹!就如當年的文士與法利賽人奉獻 的情況一樣,叮叮噹噹,求人注意他們的忠誠。與寡婦謙卑安靜的奉獻剛剛相反,「全心全意」的跟隨常常是匿名的、是發自内心的、不求人的讚賞的、只因為對主 的忠誠。

例子:我外婆跟隨耶穌四十多年,我們小的時候,外婆每天早上,去教會禱告,在家常常讀經,晚上我們常發現她跪在床前禱告,常常去探望老人與醫院探訪,安安靜靜全心全意(Quiet Wholehearted Devotion)的跟隨主,她是我屬靈的英雄與榜樣。 

3.「全心全意」是跟隨耶穌,作主的門徒,必需要的條件。

馬可是寫給羅馬的信徒,把耶穌的故事告訴讀者,目的是幫助他們在試煉與逼迫中,全心全意的跟隨主,作主的門徒。馬可用寡婦全心全意的忠誠來結束耶穌在世上公開的事奉,用她的「全心全意」來挑戰讀者跟隨主。

馬可更刻意地將寡婦的全心全意與當年的宗教領袖來對比。這個故事並不是貶低財富或富人,而是讚賞貧窮寡婦的忠誠;這種奉獻是衡量為上帝犧牲的標準。這種犧牲性的忠誠是上帝即將到來的國度新視野的組成部分。與拒絕將上帝應得之物歸還給他的農戶(宗教等級制度的負面例證,12:1-9)形成對比,這位婦女獻出了她的生命,這與耶穌的勸誡和最大的誡命(12:13-17, 28-34)相一致。對於這位權威和忠實的所有權延伸至永恆的上帝(12:18-27),人們應該付出最大的忠誠。上帝的所有權要求門徒獻出一切,以犧牲的方式,特別是要遵守最大的誡命。而只有這位無名的、貧困的寡婦做到了這一點。

這位寡婦之所以能夠毫無保留地奉獻她的一切,正是因為她對這位掌權的主有著堅定的信心和深切的愛。她的奉獻不是出於宗教的壓力,也不是為了博取別人的稱讚,而是源自於她內心對神的真實回應。她相信這位愛她的神必會看顧她,她願意為了愛祂而放下自己的一切。

問題應用:

弟兄姊妹,今天我們要怎樣實踐這樣的奉獻呢?

我們是否也願意將我們的時間,不是僅僅抽出一些空閒,而是將我們生命中寶貴的光陰,優先獻給神和祂的國度?

我們是否也願意將我們的錢,不是僅僅拿出一些剩餘,而是按照我們所得的恩典,慷慨地支持神的聖工,幫助有需要的人?

我們是否也願意將我們的才能,不是僅僅用在自己的事業和享受上,而是謙卑地運用神所賜的恩賜,在教會中服事,在社會中見證神的愛? 

我們願不願意將我們的注意力,不是終日沈溺於世界的紛擾,而是定睛在神的身上,渴慕祂的話語,追求與祂更深的關係?

甚至,我們願不願意將我們的未來,我們人生的規劃和夢想,都交託在神的手中,相信祂的旨意是美好的,祂的道路是穩妥的?

這一切的奉獻,都應當是出於我們對神和對人的愛。因為我們明白,我們是屬於神的,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祂所賜的。

最後,讓我們思考為什麼我們能夠擁有如此全然奉獻的信心。

 

三、為什麼我們有信心?神的可靠的,所以我們可以在愛中獻上一切  12:18-27

在納稅和最大的誡命之間,馬可福音也記載了耶穌與撒都該人關於復活的辯論。這段經文看似與奉獻的主題沒有直接關聯,但它卻深刻地揭示了我們信心的根基。

復活的爭論(18–27節):生死之神的信實

18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19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20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21 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22 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23 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24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上帝的大能嗎?25 人從死裏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26 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上帝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27 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你們是大錯了。」

這是馬可福音中唯一提到「撒都該人」的地方。這個團體在西元70年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一直由聖殿祭司中的顯赫家族組成,並在公會中佔據主導地位。他們的特點是對書面聖經持保守態度,絕對尊崇摩西五經,並拒絕法利賽人流行的口述法。這意味著他們否定了「相對較晚發展的死後生命信仰」(以賽亞書26:19;但以理書12:2);對他們來說,陰間是死者的最終安息之所,「生命的延續」僅僅是個人留下的遺產,而不是死後個體的實際存活。在馬可福音12章的這部分使用利未婚姻制度 Levirate Marriage(申命記25:5-6)的案例研究,

25:5-6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

撒都該人不相信復活,他們的難題被「復活」(12:18, 23)所框定,而耶穌的回應則被「錯了」(12:24, 27)所框定。他們對復活的理解既是對聖經的誤解,也是對上帝能力的誤解(12:24)。

耶穌駁斥了撒都該人的假設,即婚姻關係在復活的狀態下會保持不變。婚姻盟約,與所有盟約一樣,在死亡時終止(羅馬書7:1-3;哥林多前書7:39)。撒都該人所引用的利未婚姻制度本身就假定了這一點;否則,如果他兄弟的婚姻在他去世後沒有終止,娶他嫂子的兄弟就會犯通姦罪。換句話說,撒都該人誤解了聖經中暗示的婚姻盟約的本質:死亡結束了這個制度。首先,這是對聖經的誤解(12:24)。

然而,撒都該人也誤解了上帝的能力,耶穌以同樣的原則駁斥了他們的錯誤:死亡廢除了盟約義務。「荊棘叢中」(12:26)的提及暗示了出埃及記中關於守約的主題。12:26引用的出埃及記3:6,是上帝聽到祂百姓的呻吟並記起祂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約(出埃及記2:24)。出埃及記3:6中再次重複這三個名字表明,以色列人從埃及的遷徙從根本上是基於上帝對他與這些族長所立盟約的信實。但他們不是死了嗎?死亡不是廢除了盟約義務嗎?是的,死亡確實廢除了盟約義務。但上帝決定基於這些盟約義務採取行動這一事實,必然意味著那些上帝與之立約的族長,在某種意義上是活著的。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是持續的。如果不是這樣,那麼族長的死亡就會使他們與上帝的約失效,上帝就沒有義務以盟約的方式來拯救祂的百姓。事實上,族長在死後的持續生命保存了這個盟約。就上帝而言,人的生命超越了肉體的死亡,因此,他持守著他與族長所立的約。這是一位信守承諾、值得信賴的上帝,祂的權柄和所有權延伸至永恆,過去和未來。

因此,在糾正撒都該人對聖經的誤解和對上帝能力的誤解時,耶穌確立了一個基本事實:上帝的權柄和所有權超越了可見、可聽和可觸的事物。他的權柄從亙古到永遠,因為他的能力沒有界限;死亡無法阻撓他的計劃。這位擁有權柄者的聖經之言是值得信賴的,因為他對他的百姓是信實的。因此,上帝所行使的權柄並非是一種獨特的、反覆無常的權力攫取。相反,祂的主權既為了祂自己的榮耀,也為了祂百姓的教導、改善和成全而運作;這兩個目的同時實現。因此,門徒應該完全效忠於這位強大而值得信賴的上帝,他的影響力不僅遍及此時此地,也延伸至來世:上帝忠實的所有權延伸至永恆。

撒都該人以假設性的婚姻案例來質疑復活的可能性,他們認為如果人死後復活,那麼一個娶了七個兄弟的女人,復活後應該是哪一個的妻子呢?他們的問題看似荒謬,卻反映了他們對複活的無知與不信。

但耶穌卻嚴肅地指出,他們錯了,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也不認識神的大能。祂說:「當從死裡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至於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上荊棘篇裡所記載的嗎?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你們是活人的神。你大錯了。

這段對話的核心,是關於神的信實-不只創造我們,也保守我們到永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雖然肉體已經死亡,但在神的眼中,他們仍然是活著的,因為神與他們所立的約是永恆的。神是信守盟約的神,祂的權柄超越死亡,祂的能力沒有限制。祂既應許了復活,就必定會成就。

到極限時的猶豫與恐懼

弟兄姊妹,我們在奉獻的道路上,是否也常常遇到猶豫和恐懼呢?當神呼召我們獻上更多的時候,我們的心中是否會出現這樣的聲音:

「我把時間都獻給教會,我的工作怎麼辦?」

「我把金錢都奉獻出去,我的生活怎麼辦?」

「我把才能都用在服事上,我的前途怎麼辦?」

「如果我真的完全順服神,放棄自己的計劃,誰來照顧我?」

這些都是真實的掙扎,是愛與信心的交叉點。我們愛神,但我們也害怕失去;我們相信神,但我們也擔心自己的未來。就像那位想用問題困住耶穌的人一樣,我們常常想在愛神和保護自己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卻忘記了真正的奉獻是沒有保留的。

神的可靠克服我們的恐懼

然而,耶穌用復活的真理來堅固我們的信心──這位掌管生死的神,是信實可靠的。祂不會忘記屬祂的兒女,不會丟棄那些將自己完全交給祂的人。祂既然有能力叫死人復活,就更有能力在我們今生的道路上引導和供應我們。

神既掌管永恆,就更會看顧我們當下的需要。祂的愛是長闊高深的,祂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當我們願意放下自己的憂慮和恐懼,全然信靠祂的時候,我們就能經歷祂那超乎我們所求所想的恩典和祝福。 

有時候,我們在愛的路上,就像走在水面上。你知道你不能靠自己站穩,但你記得彼得的故事──當他看著耶穌時,他就能走;一旦看風浪,他就沉。今天,神沒有要求你成為沒有恐懼的英雄,而是邀請你成為仰望祂的門徒。

因為愛的終點,不是我們的極限,而是神的同在。 

結語與呼召:

弟兄姊妹,今天,耶穌不只是在問我們是否願意奉獻一些金錢,祂乃是在呼召我們把整個人——這帶有神形象的生命——完全歸還給神。

祂是創造我們的主,祂也是救贖我們的主。祂是可信賴的,祂是愛的源頭。祂配得我們的一切。

你願意,從今天開始,重新檢視你與神的關係?你願意,將你的時間、金錢、才華、心思意念,甚至你的夢想和未來,都毫無保留地獻給這位愛你的神?你願意,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祂,並且愛人如己? 

願聖靈光照我們的心,讓我們看見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也賜給我們願意全然奉獻的信心和勇氣。

阿們。

講章結束後的禱告回應: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創造我們,使我們帶有祢的形象,這是何等的恩典和尊榮。你不是一位遙遠的神,而是一位主動將自己賜給我們的神,藉著祢的愛子耶穌基督,讓我們看見了何為完全的愛與犧牲。

主啊,我們承認,在我們的生命中,仍然有很多的保留和不情願。很多時候,我們緊緊抓住自己的時間、金錢、計畫和安全感,不敢完全交託給你。我們害怕失去,我們擔心未來,我們常常以自己的有限理性來衡量祢無限的恩典。

但今天,你的話語再次提醒我們:「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我們就是祢的物,是祢用耶穌基督的寶血重價買贖回來的。我們理當將自己完全歸給你。

求祢幫助我們,除去我們心中一切的攔阻和猶豫,讓我們願意像那位貧窮的寡婦一樣,不是看我們擁有多少,而是願意將我們的一切,包括我們微不足道的奉獻,都因著愛你而獻上。

幫助我們在面對懼怕與猶豫的時候,仍然堅信:祢是活人的神,是信實的神,是愛我們到底的神。你的應許永不落空,你的供應永不缺乏。我們願用我們的全人,去愛你,去服事你,也去愛我們周圍的人。

奉靠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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