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8, 2020

活出美好的今天,《哥林多前書六》林前 7:17-24

活出美好的今天
哥林多前書七章十七至廿四節
《哥林多前書六》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20.03.08
國語堂



引言

今天的主題是:「活出美好的今天!」牧師你在說什麼?今天是疫情肆虐的時候,病毒已經傳到休士頓,今天已經有八個休士頓的確診,人人自危,在這恐慌之中,你還說,活出美好的今天!等到疫情過去,等到一切都改變,我們才能談到活出美好的今天!這可能是你現在的想法。

70年代台灣的基督徒作家張曉風,寫了一首詩歌:「我總是在等」,我等車,我等長大,我等一個人來愛我,一年一年,一季一季,一天一天,我總是在等,我總是在等。

等今天疫情過去,那美好的一天來臨的時候,我活出美好的那一天,不過那一天不是今天!

最近我過生日,平凡地過了生日,我思考,我應該如何活今天?今天就是我所擁有的日子,活出美好的今天,是真的可以嗎?可能嗎?

我們當中或許有單身的人,認為今天是不可能活得美好的,除非我結了婚,結婚,了我就可以事奉神,可以快樂!可以美好也生活!

也有可能一些結了婚的人,認為今天是不可能活得美好的,除非我離了婚,解決婚姻的阻礙,離了婚,我就自由,我就能活得美好的生活!

再單身的人或許你在等自己身份的改變,等那一天的來臨。

或者我們當中有人的配偶是沒有信主,甚至反對信仰的,或許你在等,等你的配偶信了耶穌,你認為那一天你才可能屬靈。

工作方面,我們有人或許在等待換一份,新的工作,就能活得更好,或等拿到緑卡,成為美人,才有幸福,才可以起來事奉神,今天太多限制,太多不可能,信主之後,我要改變我的身份,我的地位,我要改變一切,才能活得更好,才能事奉神,這是不是你的想法?

有關婚姻上的問題,工作上的問題,社會地位的問題,保羅教導我們一個屬靈的原則:「一個人的身份或日常工作狀況的限制,不能攔阻我們順服神的呼召,我們不必尋求適當的處境地位,然後才能事奉神,享受神所賜豐盛的生命,活出美好的今天,今天就是活得美好,活得自由的日子。」你說,這是真的嗎?就算是真的?又如何呢(so what?)


經文是哥林多前書7章14至24節,是第七章中間的一段,說出屬靈的原則,告訴我們為什麼我們可以活出美好的今天,並應用在工作與社會地位上。

1-16節,這屬靈原則應用在婚姻不同的處境上。
25-40節,把這原則用在獨身不同的處境上。

經文是 ABA' 的結構,今天我們要明白經文最重要的原則,是中間這一段,17至24節,首先我們看看活出美好的今天的原則是否是真的?第二、如何在婚姻狀況中應用?是真的又如何?第三、如何應用在今天的工作身份上?這原則就算是真的,又如何?




一、我們蒙召得救是要活出美好的今天,7章17,20,  24


17 節,開頭一節,與24 節,結尾的一節,是頭尾呼應對稱的結構。


17 節說,照神所召各人而行,召(kaleo),24 節,重複這個原則,「蒙召」(kaleo)同一個字,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份。

同一個原則頭尾呼應,24 節原文並沒有限制只在身份上守住,原文只是說「什麼」(whatever),包括更廣泛各種的生活狀況,蒙召的時候是什麼,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什麼,包括婚姻的狀況,社會身份的地位,工作,照神所分給各人的而行。

不分守割禮的猶太人或沒有受割禮的外邦人,不分自主的為奴的,不論是男或是女,不論是結婚的人或單身的人,都可以活出美好的今天,因為我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是一樣的蒙召,這原則與加拉太書3章28節的教導一樣。


蒙召的時候是什麼呼召,仍要守住這呼召,一頭一尾,中間再重複一次,這原則說了三次:17、20、24,今天就可以活得美好,我們蒙召得救在基督裏,我們信徒已經是新造的人,可以自由地,在各人的情況之下,活出美好的今天。

「蒙召」在17-24節這一段八節經文中,出現八次,包括兩種不同的呼召:


一、是指蒙召得救的呼召,成為神兒女的呼召,新生命新生活的呼召,從罪中被釋放出來的呼召,自由地服事神的呼召,這是縱向的呼召(vertical call),神呼召人到神的面前,與神和好,這是基本的呼召,是這段經文主要的意思,是完成的與點的動作,是信主的時候得救的身份,這是不變的身份,保羅說,這是我們最重要的身份,最重要的地位,重覆七次,比其他一切的身份都重要。


二、蒙召的第二種,17 節,只是一次,是神分給各人的呼召,各人或許不同,或男或女,結婚或單身,自主或為奴,受割禮的猶太人與不受割禮的外邦人,是神分給各人不同的呼召,這是橫向的呼召(horizontal call),是暫時先性的,不是永恆的呼召,或許改變的,單身的或許結婚,外邦人可以受割禮歸化成猶太人,工作或許改變,換句話說,這次要的呼召是建造在基本的得救的呼召之上,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神分給各人的位置。

馬丁路德稱這兩種的呼召為雙重身份的人,首先是福音的呼召,在基督裏的身份,然後是神分給各人不同的身份。

我是蒙神呼召的基督徒,然後我才是一個中國人!
我是蒙神呼召的基督徒,然後我是一個丈夫,一個父親!
我是蒙神呼召的基督徒,然後我是一個牧師!

這些都是我次要的身份呼召,儘管其中有滿足和貢獻,但這些次要的身份,並非我主要的身份,我的身份與安全感來自神,來自上頭,縱向與神的關係,橫向的呼召是神分給各人的,我們在這些位置上生活,成為神在世上作工的代表。

這兩種的呼召是相關的,先是縱向的呼召,得神兒子的身分,帶給橫向的身份自由,我可以在不同橫向的狀況中,活得美好,今天就活得美好,我不需要等我的婚姻狀態改變了,我才活得有意義,我不需要尋求結束了我單身的生活,我才能活得好,縱向的呼召使橫向的生活有盼望,讓我們可以活得美好,這就是保羅在這裏說的原則。


各人蒙召得救的時候是什麼橫向的身份,不要盲目追求改變,仍要守住(remain)這身份,守住不是死守不放的意思,是現在的時態,留在現時的身份之中,這身份是可以改變的,也不是最重要的,換句話說,信主的時候你是什麼橫向的身份,不用盲目尋求改變,你是中國人或美人,不用改變你婚姻的身份,才能活得你好,或者改變你的職業地位,等你成功之後,才能活得有意義,因為今天神召你為兒女,你可以活得有意義,在神分給你的狀況中,活出美好的今天!



二、在不同的婚姻狀況中活出美好的今天,7:1-16; 25-40


保羅將以上的原則應用在六種橫向婚姻的狀況之:


1-7節,在夫妻的關係之中,信主之後不要尋求改變,不可彼此虧負,仍要同房(stay, remain),不要要求改變,除非兩廂情願,暫時分房,這是針對當時哥林多教會中的禁慾主義:


第一節,「男不近女的倒好!」要照神分給各人的去行,活得精彩,活出兒子的名份,今天活得美好。


8-9 節,沒有嫁娶的和寡婦的人,指的是再單身的人,當時離婚非常普遍,再單身的人,如果像保羅一樣獨身就好了(remain),今天可以活得美好,除非自己禁止不住,可以嫁娶。


10-11 節,當兩個都是信徒的夫妻,妻子不可離開丈夫,丈夫不可離開妻子,除非如主耶穌說的例外,在姦淫的情況之下,但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娶,這是針對當時隨意離婚的社會現象,應用17-24 節的原則,蒙照的時候是什麼,要守住這什麼的身份。


12-16 節,有不信主的配偶,若對方情願和你同住,就不要離棄他,除非不信主的要離去,就由他離去,不必拘束。


25-38 節,童身的人獨身是好的,除非要結婚,結婚也是好事。

39-40節,婚姻的美好,不需要要求改變,不用羨慕單身的生活,才可以追求屬靈。

這六種已婚與未婚的情況,保羅教導的原則是一致的,蒙召得救(緃向的呼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橫向的呼召),要守住這身份,無論什麼的狀況,今天你可以活得美好!


我們要注意兩點:

一、保羅的語氣,第六節,我說這話不是命令你們,十二節,我說的不是主說的,第十節談到離婚的時候,不是我的吩咐,乃是主吩咐說的,25 節,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到底保羅的語氣是吩咐是命令?還是勸勉?是否絕對的教導?


二、在六種婚姻的狀況之中,保羅都有例外的情況,夫妻同房除非兩廂情願,寡婦維持單身除非禁止不住,夫妻不可離棄,不可離婚除非主所說的例外,因為姦淫的緣故,不信主的配偶守住,除非他要離去,單身的要守住,除非必需要嫁娶。

以上兩點可以讓我們看見保羅不是律法主義者,為基督徒定下新約婚姻關係的新的規條,可以做這個,不可以做那個,我們要注意保羅如何應用的原則,我們橫向的呼召是神分給各人的,這婚姻的狀況不是永恆性的,也不是限制我們今天活出神的生命,今天我可以活得美好,不受限制,是因為我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身份是從神而來的,我是屬祂的,是他呼召我成為神的兒女,這些婚姻的狀況不是絕對的,在神的帶領之下,可以改變,卻不是攔阻要限制我們活出神美好的生命,我們是自由的,自由地活出美好的今天。

這原則應用在我們今天的生活,你不需要等待那美好的一天來臨,今天就是活得美好的一天,自從你認識神之後,你美好的生命已經開始,你可以自由記事奉神,你可以活得美好,神分給各人的呼召,各有不同,我們可以在不同的情況中,活出美好的生活。

我的外婆婚姻狀況並不美好,年輕的時候,生了我的媽媽,因為打仗來到香港,我從來不知道我親生的外公是誰,名字也不知道,外婆來到香港再婚,信主,不久我外祖父娶了二房,外婆從小就與我們住在一起,他的婚姻狀況非常坎坷,他信主之後,沒有全神貫注希望改變婚姻的狀況,而是每天活出美好的生活,跟隨神,愛神,愛人,從來沒有埋怨,沒有等待那美好的一天來臨,婚姻狀態改變,才跟隨主。

你也可以自由地事奉神,不要因為你婚姻的狀況,社會的地位,工作,限制你今天活得美好,愛神,愛人,事奉神!


今天在疫情肆虐之中,今天你如何活出美好的生活?今天做三件合神心意的事,活出新生命的美好,今天活得有意義,我的決定:

一、今天教會沒有午餐服侍,出外進食也不太健康,回家吃中午飯,之後決定打幾個電話,問候一些今天沒有出席的弟兄姊妹。

二、我決定不等疫情過去之後,才活得有意義,疫情發生之後,我心裏受影響,有憂慮,担心疫情的發展,影響心情,我發現我早上的時候,花了不少的時間去看各類的新聞,親近神的時間少了,我決定今天開始,早上不看新聞,照常平時以禱告讀經親近神,活出美好的今天。

三、其實疫情之中,神開路讓我們用愛心關懷週邊的人,我被邀請在網上跟國內某一些弟兄姊妹分享,有八個講座,透過網絡,大家都在家中避疫的時候,建立家庭,信仰傳承下一代,活出美好的今天,當我們舉目觀看,今天有很多的機會,可以活得美好,不受限制,自由地服侍神,愛神,這是保羅的教導的原則。




三、在不同的身份與工作中活出美好的今天,7:18-24


18-19節,保羅舉社會地位與身份為例,將這屬靈的原則,活出美好的今天,應用在不同的身份與地位中,受割禮的猶太人與不受割禮的外邦人,不需要尋求改變,這些都不是限制我們活出美好的今天,同樣今天我們在社會不同的地位,身份,國籍,這些都不是限制我們活出美好的生命。


21-2 3節,保羅舉第二個例子,將這屬靈的原則用在工作上,自主的為奴的,不用受限制,都可以活出美好的生命,原則都是一樣,今天我們並不需要等待那一天工作改變或者我們成功之後,再活出美好的生命,在神分給我們各人的位置上,我們都可以活出美好的生命。


今天你在你的工作崗位上,在你不同社會的身份地位,有什麼今天你可以做三件美好的事?活出神的呼召你得救成為神兒女的身份,你不需要等待改變,今天就能活出美好的日子。

在這疫情之中,讓我們將今天活得美好,這是神的旨意,你願意嗎? 


結論




討論問題

1. 請用自己的話重述保羅「基督徒不必尋求適當的處境地位,然後才能享受基督徒的自由或有效地服侍神的呼召」的屬靈原則,你同意嗎?為什麼?
2. 如何在不同的婚姻、工作與地位中,活出神美好的生命?請選八個經文列舉的處境其中一個,如何活出神美好的生命?
3. 請分享三件合神心意的事,讓你今天活出神美好的生命。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神學焦點 Theological Focus (TP)
一個人的身分地位或日常生活狀況的限制,不能損害新創造的自由,也不能難阻順服神的召喚。基督徒不必尋求「適當的處境地位」,然後才能享受基督徒的自由或有效地服侍神的呼召。

信息目的 Sermon Purpose
我們當中有些人因為婚姻狀況不理想,而感到絕望的沮喪,無能為力改變,希望等到處境改變之後,便能夠享受上帝應許豐盛的生活。講道的目的是證明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自由服從上帝的召喚。我們不必等待「合適的處境」,即可享受基督裡自由去有效地事奉上帝的呼召。

主題 Subject 講道命題要回答的問題
我們如何活出美好的今天?

發展性問題 Developmental Questions
DQ2 是真的嗎?DQ3 若是真的,又如何?

講道命題 Homiletic Proposition (HP): 命令與應用
今天做三件重要的事情,活出神召我們精采的生命。



引言 Introduction

1. 圖畫 Image:
等車,等長大,等一個人來愛我,一年一年,一季一季,一天一天,等那美好的一天來臨

2. 需要 Needs: (felt needs and emotions)

a. 我們等今天疫情過去,等那美好的一天來臨的時候,我能活出美好的那一天,不過那一天不是今天!
b. 我們當中或許有單身的人,認為今天是不可能活得美好的,除非我結了婚,結婚,了我就可以事奉神,可以快樂!可以美好也生活!
c. 也有可能一些結了婚的人,認為今天是不可能活得美好的,除非我離了婚,解決婚姻的阻礙,離了婚,我就自由,我就能活得美好的生活!
d. 再單身的人或許你在等自己身份的改變,等那一天的來臨。
e. 或者我們當中有人的配偶是沒有信主,甚至反對信仰的,或許你在等,等你的配偶信了耶穌,你認為那一天你才可能屬靈。
f. 工作方面,我們有人或許在等待換一份,新的工作,就能活得更好,或等拿到緑卡,成為美人,才有幸福,才可以起來事奉神,今天太多限制,太多不可能,信主之後,我要改變我的身份,我的地位,我要改變一切,才能活得更好,才能事奉神,這是不是你的想法?

3. 主題 Subject: 
我們真的在今天活得美好?如何活出美好的今天?

4. 經文 Text:
林前 7:17-24

5. 預覽 Preview:

a. 我真的可以活出美好的今天嗎?
b. 如何在婚姻狀況中應用?活出美好的今天是真的又如何?
c. 如何應用在今天的工作與身份上?這原則就算是真的,又如何?


講章主體 Body

一、我們蒙召得救是要活出美好的今天,7:17; 20; 24

1. 對應結構:v. 17 「神召」(kaleo)我們;v. 24 我們「蒙召」

2. 原則:一個人的身分地位或日常生活狀況的限制,不能損害新生命的自由,也不能難阻順服神的呼召(重複十次:2, 8, 10, 11, 12-16, 18, 24, 26-27, 37, 40)

3. 經文中兩種的呼召(kaleo):

a. 蒙召得救:緃向的呼召(v. 18a, 18b, 20, 21, 22a, 22b, 24)

1) v. 18a Was any man called (when he was already) circumcised? (aorist)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
2) v. 18b Has anyone been called in un-circumcision? (perfect) 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3) v. 20 Each man must remain in that condition in which he was called. (aorist)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4) v. 21 Were you called while a slave (aorist)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
5) v. 22 For he who was called in the Lord while a slave, is the Lord's freedman; (aorist)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 
6) v. 22b likewise he who was called while free, is Christ's slave. (aorist) 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7) v. 24 Brethren, each one is to remain with God in that condition in which he was called. (aorist)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b. 神分給各人的呼召:横向的呼召(v. 17)Only, as the Lord has assigned to each one, as God has called each, in this manner let him walk. (perfect)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

2. 兩種呼召的關係,所以我們今天可以活得美好。基督徒不必尋求「適當的處境地位」,才能享受基督徒的自由或有效地服侍神的呼召。

二、在不同的婚姻狀況之中,活出美好的今天,3:1-16; 25-40

1. 把原則應用在六種不同的婚姻狀況:

a. 已婚的,在婚姻權利之下,活出美好的今天,1-7
b. 未婚和寡婦的,在未婚的狀態中,活出美好的今天,8-9
c. 夫婦都是信徒的,不可離棄家庭,活出美好的今天,10-11
d. 有未信主配偶的,追求和睦,活出美好的今天,12-16
e. 童身的人,不如守素安常,活出美好的今天,25-38
f. 有丈夫的或沒有丈夫的,活出美好的今天,39-40

2. 兩點要注意:

a. 保羅的語氣: v. 6; v. 12; v. 25
b. 是… 但是(except)

3. 應用:在不同的婚姻狀況中,活出美好的今天,你今天可以做的三件美好的事是什麼?

三、在不同的身分與工作之中,活出美好的今天,3:18-24

1. 不同的地位之中,活出美好的今天,18-20
2. 不同的工作之中,活出美好的今天,21-24
3. 應用:在不同的工作社會地位狀況中,活出美好的今天,你今天可以做的三件美好的事是什麼?

結論 Conclusion

每天做三件合神心意的事,活出神召我們精采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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