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上帝
《使徒信經系列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2024.01.07
國語堂
引言
新年好!最近我研究一個報告訪問25位曾經是宣教士、牧師,現在卻公開否定他們的信仰,不再信耶穌,Deconversion,反向信主,從基督徒變為非基督徒,用聖經的講法,是離棄真道的人,這個研究報告令我非常震撼,為什麼曾經是非常虔誠甚至是全職服侍神的信徒,現在卻離棄真道?引起了很多神學的問題,這些人是否真正得救?什麼原因使人離棄真道?難道神的保守屬神的人失效?
研究的報告,沒有回答這些神學的問題,但有一點共通的結論,這廿五位離棄真道的人都有的,就是對聖經的權威產生了懷疑,不再相信聖經的話是真實的,而接受另類權威的倡導(advoacy),產生對神的認知轉移(theological migration),引發轉移的事件各有不同,遇到的危機(Crisis)各有不同,但共通的結果,是都離棄了他們所信的基要真理。
下一代流失的情況,在教會長大,大學畢業之後,有超過一半的人離開了教會,原因之一,也是因為對聖經的真理,不清不楚,而教會也很容易壓抑他們的懷疑,認為有懷疑就是不好,做成對真理一知半解,遇上沖擊,就流失了。
我相信系列,一共六講,《使徒信經》的基要真理為題。信仰的認信宣言。
《使徒信經》雖非使徒們所做,從二世紀教父,如伊格那丟(Ignatius)、愛任紐、特土良(Tertullian)的著作中,都可以看到《使徒信經》的雛形,作為初信及慕道者學道的內容。今天《使徒信經》的標準格式,是到主後730年才首次出現,而真正成為西方教會官方版本,則是到主後 813年。
《使徒信經》按聖父、聖子、聖靈的順序分成三大部分, 言簡意賅的信仰撮要。內容反映第五世紀與之前重要神學辯論的影響,
使徒信經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十字架,受死,埋葬,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
一、我信上帝(I believe in God)
我「信」,使徒信經的第一個拉丁字,credo,我信,信經 creed 是從我信這個字而來,十二條信經的認信(confession)以「我信」為起始,宣告我們的信仰基要真理。
基督徒的信是指什麼?像任何人的信一樣,我信是包括兩部分:我信的對象,和我因著信這對象而產生的回應,亦即是信的意義了。
信心總是包括信的對象,對象是否可信,需要一個理性的根基,是否合理,不能是信就有,不信就沒有,但是不可能是一百分之一百的證據證明,才相信,信心的對象,需要一個合理的根基,然後憑信心是必須的,信心的對象是第一步。
第二步,因認識這對象而產生的回應的。前者是知,後者是行;兩者缺一不可。我信--所以我行。
例:午餐
對象--色、香、味,認知,有理性的基礎,可信性
回應--吃,行動回應,我信--所以我行。
例:椅子
對象--樣子、四隻腳、很正常,有理性的根基,可信。
回應--我願意坐在上面,我信--所以我行。
例:汽車
對象--理性的基礎,可信性,有四個好好的輪胎,早上才開過,可靠,可信
回應--上車、開車回家、我信--所以我行。
例:看醫生,我相信醫生,卻不照醫生的話去做,我聽聽他的建議,合我意的,我就去做,我認為不合意的,我就不去做,也說吃一粒藥,我認為吃半粒,就夠了,聖經不叫這是相信,只是參考醫生的意見,我相信是自己,我才是真正的醫生。
例:有人可能會說,「我相信有外星人,不明飛行物(UFO)」——這意味著我認為不明飛行物是真的。「我相信民主」是指我認為民主原則是公正的、有益的。但是,當基督徒會眾站起來說:「我相信上帝」時,這又意味著什麼呢?
我可以相信UFO,不明飛行物體,但我卻不需要去找一個UFO出來,也可以相信民主而我卻不去投票。我信只需要是頭腦的相信與認同。
例:妻子,我相信你
對象--理性的基礎,經驗的了解,結婚四十三年了,她是可信的人,可以倚靠的
回應--把銀行的密碼告訴她,相信她,讓她靠近你,你倚靠她,我信--所以我行。
今天我們看多信徒,說,我信上帝,只是這種頭腦的相信,只是選擇性的相信,我信的其實是自己,並沒有真正的相信上帝。
基督徒信的對象是神,相信神在耶穌基督裡為我們成就的事情;我們亦因為明白了祂為我們成就的,而欣然回應祂在基督裡向我們發出的呼召,以致我們樂意進深,認識祂的全盤工作,並且以身相委,愛祂、效命於祂。我信--所以我行。
使徒信經的開頭第一句:我信上帝,除了相信有關上帝的真理之外,我還生活在一種以信任對上帝做出回應當我說「我信上帝」時,我表明我相信上帝邀請我做出回應,並宣布我已經接受了祂的邀請。
我信--所以我行!(I believe, therefore I live)這是我信上帝的意思。
例:亞伯拉罕信神(創 15:6),他就遵命出去,離開本地本族本家,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神就以此為他的義(加 3:6);亞伯拉罕信神,神要他把兒子以撒獻上,他一連串十二個動作把兒子獻上,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創 22:10),我信--所以我行。
例: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婦人,摸耶穌的衣服,伏在地上,述說被醫治的見証,「你的信救了你了」
我信「上帝」
獨一的上帝,不是一位神,是沒有冠詞的「上帝」(God)。我相信基督教的上帝是聖經中的上帝,我信上帝代表我不相信其它的上帝,不能再有其他的神。
我信的上帝,祂是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兩句的既精簡氶洗煉,又美麗莊嚴的信仰宣告。
二、全能的父
「父」一般的想法是父上帝是充滿愛,與我們非常親密:我們在天上的父;供養和照顧我們(太 5),知道我們的需要。如浪子中的慈愛的父親(太 15)。
然而這並不是這句話的意思,《使徒信經》形成的背景,當時父親的形象並不象徵愛,「父」代表權力,父親作為主人,管理孩子,高高在上,家中的人必需順服服侍的家長。
「全能的父」希臘原文:pantokrator = pan + krasis,是「萬有的統治者」的意思,肯定上帝的能力與權力,也堅信世上的能力與權力都在上帝的能力之下。我信上帝,萬有的統治者,創造天地的主。
我時常聽見有人會訴諸民族主義而抗議說,基督教是外國人的宗教,洋鬼子的上帝,是西方理性主義的遺毒;我們卻要說,抗議無效;正因為我們否認上帝只是個土地神(local diety),受地域的限制,我們相信基督教的上帝是統管萬有的主宰,我們宣認的創造天地萬物的主。
「全能的父」是《使徒信經》的拉丁文譯本,公元第二世紀以希臘語為羅馬帝國主要的語言,之後由北非的拉丁文漸漸代替,拉丁文成為流行主要的語言,拉丁文的《使徒信經》把「統治萬有」的父變為「全能」(omnipotens)的父,I believe in God, Almighty. 然後補上一句,創造天地萬物的主(creator of heavens and earth)。
奇怪的是,不管是希臘文或拉丁文之「全能」,都沒有我們今天所了解的那種「無所不能」(omnipotence)的意思,我們認為全能的神就是「無所不能」的神,意思就是祂的能力大得甚麼都能作,或只要祂願意,就甚麼都可以成就,這些意思既不屬聖經,也非信經的宣示,不是希臘文或拉丁文之「全能」的本意。
這種「無所不能」無限放大的想法,引起許多的問題:「神既是無所不能,祂能否做出一塊石頭是大得祂搬不動的?」,「祂既是無所不能,為甚麼不除去人間一切的苦罪?祂既容許苦罪存在,就表示祂是有所不能,若祂能而不幹,則表示祂非全愛。」
不管原因是甚麼,結論都只有一個:祂不是神。這些問題是我們自招的,因為我們不理會「全能」的本來原義。
尤有甚者,我們怎樣解釋這種人類毫無經驗的「全能」呢?常用的方法就是以熟悉的大能力,然後向外作無限倍數的放大投射,讓聽者憑想像力來構想一番。常聽到的例子就是原子彈爆炸:你看,原子彈引爆的威力有多大,神能力比這個還大千萬倍。結果怎樣?它解釋的能力,剛與聖經昭示的背道而馳:原子彈的力量是毀滅與破壞的力量,而神的力量是創造與維持的力量,原子彈的力量,是赤裸的力量,使秩序破壞,使有變為無,而神的大能卻是十字架的力量,是使混沌變成秩序,使無變為有,使為仇的變作和好。
全能意味著他能夠做他想做的一切,祂有自主權,根據祂的意願,統管萬有,(He can and will do all that he intends.),。
全能的父不能做什麼?
1. 他不能做自相矛盾或荒謬的事情,例如化圓為方。
2. 他的行為也不能違背他的性格(這一點至關重要)。 神有完美的道德品格,他無法否認這一點。
3. 他不能反覆無常、缺乏愛心、隨意、不公義或反覆無常。正如他不能在沒有贖罪的情況下赦免罪,因為那是不對的,所以他不能不「忠實和公義地」寬恕憑信心認罪的人,他不能不遵守他的承諾與應許。
正面的說法是,雖然有些事情是一位聖潔、全智、全知、全能的神不能做的,但所有祂想要做的事情,祂都確實做了。
今天,人把神的全能當作爭論的議題,但在聖經裡,這是一個敬拜的主題。我們的反應,除非我們根據上帝的主權和能力來看上帝的作為,否則我們無法正確地理解上帝做事的方法與結果,這就是為什麼使徒信經將其列為第一個信條。
例:約伯三個朋友,死要說約伯的痛苦是因為約伯犯了罪,得罪了神,神的回答,你錯了,神宣示祂的主權,統管萬有的神,創造天地的主,祂的主權沒有人能告訴祂應如何去行,神做事的方法與結果是根據祂的主權和能力,成為我們的倚靠與回應。
全能的父勝過邪惡。
全愛、全知、又全能的神,祂必定看顧我。
神在創造、照顧和恩典中的全能,是我們對神的信心、有平安和喜樂的基礎,也是我們對禱告得到回應、當前的保護和最終拯救的所有希望的保障。
所以全能的父對信靠他的人是個好消息,「地上的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
三、創造天地萬物的主
我信上帝,這位上帝是創造萬物的主宰,創世記第一、二章告訴我們,起初神創造天地,萬物都是神從無有(nothing)做出來,無有就是不存在,換句話說在創造之前,除了神之外,就什麼都不是,什麼都都不存在,強調的是神的創造者的主權和世界是從神而來的有限性、依附性,承認在神之外是沒有什麼可以與神一樣,共同永恒的,在創造之先是只有神,創造之後,萬物萬理才開始存在和運作,因此萬物萬理都是從神的創造而來,也就只是屬於他,而又要歸屬他的管理,創造是神的主權之根本。
從世界這一邊看,世界既是從無而被做,那麼除了神的創造之外,世界是沒有非存在不可的理由,世界可以不存在,而神也不需要世界才可以成為神,所以除了神以外,世界沒有非存在不可的邏輯,世界既已存在,就只有依賴神,才能存在,若我們離開這個被造的存在基礎,而尋求自存自足,我們怎樣從無有而來,也必墮落回到無有之中,這是基督教的世界觀。
聖經沒有給出很多關於如創造如何發生的答案,創造論不是為與進化論對抗而有的,我信上帝,創造天地的主,是為了教導我們與上帝的關係,造物主和祂的創造物是截然不同的(The Creator and His creature),對我們今天最少有三方面的意義:
1. 上帝:上帝不是我們。祂按照祂的形象創造了我們,上帝是創造的主,祂設立界線,區分萬物,定下物質秩序:禍福成敗的分配;定下功能秩序:善用資源的效果;定下道德秩序:善惡的報應。我們講傳道書的時候曾經講過,創造是一份的禮物,我們有生命、物質、機會、能力完全依賴神的賜予才有,人要加以發展和善用。
2. 世界: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宇宙不是一個密封的系統,只有根據因果律去運作,宇宙是一個敞開的宇宙,神是萬物的創造者,不斷地工作,也盼望我們與他同工,我們是管家,受託管理世界,我們對他負責。
3. 我們:我們不是自己的創造者(主人)。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我們以敬畏造物主為出發點,神對人的主權是一切人生智慧和道德倫理之基礎。總結起來,從無造有告訴我們世界是屬於神的,藉著神的話創造帶來世界的意義與方向。
結論
你相信的上帝是誰?
討論問題
1. 請用三個形容詞形容你相信的神,為什麼你這樣形容祂?
2. 什麼是「相信」?相信是否可以有懷疑?有懷疑是否就是不相信?如何處理我們的懷疑?
3. 全能的神有什麼是不能做的?為什麽?
4. 請分享「創造主」對你的意義。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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