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3, 2024

我信罪得赦免,《使徒信經系列五》約 16:1-11

 我信罪得赦免

《使徒信經系列五》
約翰福音十六章一至十一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24.02.04
國語堂
英語堂



引言

我從小是一個頑皮的小孩,坐不定,好動, ADD,我從小參加教會,我曾經是兒童主日學的四大天王之一,主日學老師看見我就頭痛,我印象深刻的是因為頑皮,被趕出兒童詩班,所以我很同情教會裏那些頑皮的小孩,我們千萬不能放棄他們,因為他們長大後,可能都是做牧師的,而且越頑皮,越有可能。我就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我小的時候,每次聽見福音,說:神愛世人,信耶穌,罪得赦免,我都深受感動,因為我是一個有罪的人,我需要耶穌,所以我非常願意決志,而且一次又一次地決志,希望耶穌能洗乾淨我的罪,使我的罪得赦免。

究竟罪得赦免是什麼一回事?我們的罪如何得到赦免?

《使徒信經》第三大點,我信聖靈,罪得赦免,是什麼一回事?我們的罪如何得到赦免?

罪得赦免是神的救贖計劃,神要拯救罪人,得與神和好,罪得赦免是在基督裏造成,基督捨身流血,代贖我們的罪孽。罪得赦免是藉着聖靈,使我們知罪、認罪與赦罪。



罪得赦免,分享三點:
一、知罪
二、認罪
三、赦罪


一、知罪

人能知罪嗎?知道是罪嗎?知罪比想像中困難得多。

中國哲學及宗教思想中,佛教中有十惡,與七情六慾,是因果與緣份,有善縁與孽縁等觀念,不講罪的。儒家傳統中,講的是「過」與「錯」、卻唯獨缺乏罪的觀念。中國人的面子文化,講的是丟臉,不要臉,沒臉,很難把面子翻成英文,沒有一個英文的字,能表達中國人面子的觀念,講的是榮譽與羞恥,而罪是犯法,奉公守法的人沒有罪。



我的父親:奉公守法、不偷不搶、那裡有罪?只要對得起良心就好了。

我們的信仰,先講人有罪,後推介基督受死,用因信稱義的救法,再邀請各人決志接受,時常引起中國人氣憤、反感,難於接受。

我們喜歡講愛,以恩情神學為起點,強調神的愛、神的恩典、關懷顧念,源自三一真神內在親情,基於聖父、聖子、聖靈外彰恩情。對具有關係至上之背景的華人,救恩是恩情。

我對一群中國大陸的教育界傳福音,講愛,不講罪。講天人合一,歸家與神和好。

知罪卻是罪得赦免的第一步,若不承認自己有罪,如何能知罪?



羅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射不中靶,神的善與惡的標準。因若在這標準之下有所虧欠,這就是罪了。


罪有兩種,第一、是做出來的惡行,例如殺人、偷竊。因此人有拒絕去做的責任,是必須不作、不可作、不允許作的罪,在絕對的黑暗中,人的不應行在黑暗之中。

第二、時間作而不作的善行,例如見死不救,自己有能力卻不幫助身邊有需要的人,這是沒有去做的罪,因此人應該是積極地應該做,有義務去做,是義之所在,責無旁貸,別無選擇,不作不可、不允許不作。罪的標準是神所設定,根據他的屬性,建立聖潔的標準,人要求自己不單不做錯的事,更要做正確的事,這是我們的責任。

人並不喜歡神設立的標準,喜歡自定什麼是善與惡,從亞當夏娃開始就是這樣,神說:分辨是惡處的果子,你不可吃,吃的日子,你們必死。亞當夏娃卻不以為意,認為,吃了也不至於死。以自己的善為善,自己的惡為惡,這就是人的罪了。不信的罪。

自圓其說,找藉口,例如:我生下來就是這樣的,我沒有選擇。或者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是我願意作的,但我卻沒有辦法不去做。又或者與人比較,人人都去做,我做也沒有什麼問題,又或者說,若沒有人問責,就沒有問題,例子:外國學生在美國是不可以工作的,但是,打小工,收現金,一點點錢就不是犯法,所有人都做,連神學生也都這樣去做,我去做也沒有問題,又沒有申報收入,政府也無法知道,沒有問題。罪若轉一個角度去解釋,都不是罪。



我們把罪當回事嗎?

如何認識自己的失喪?知罪,了解自己是罪人?完全敗壞?無力自救?

第一、透過基督,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基督原是審判者,卻為我們的緣故受審判,我們為自己的緣故,卻想自我定奪何為善何謂惡,結果活在神的審判之下。

人只有在基督身上才看到神對罪是那麼認真,罪嚴重到一地步神要以自己兒子的生命來對付罪。不信的人不以為罪是那麼嚴重,以為自己有能力去對付罪,結果他就活在神的震怒之下,這是罪的真相。

第二、藉着聖靈,聖靈神給力的同在,將基督客觀救贖的真理變成我們主觀的經歷。約翰福音16:7-11。


7我若去,就差保惠師來。8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9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10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11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指証世人,自己責備自己。(convince)証明、說服你有罪,不義、該受審判,

林道亮牧師:傳福音的時候,需要禱告,求聖靈把人心中的眼睛打開,把黑布拿走,人才能知罪、看見自己有罪。

聖經唯有耶穌能使瞎眼得看見。

但聖靈卻已經在我們傳福音的對象心中動工,聖靈不會強求他們相信主,卻有能力說服他們,叫他們知罪,明白耶穌是他們唯一的盼望。

聖靈叫人知罪,有幾方面的意義:

第一、知道對與錯的標準,幫助人明白神的標準,叫人看見自己的罪,第八節:他會說服世人,叫他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巴特認為人常有一種錯覺,以為人只要自省其身,就知其惡,人不知的是「在對自己是詭詐的這件事上,人是詭詐的。」聖靈會說服世人,叫他們為罪

第二、聖靈叫不信者明白自己不信的罪,這是所有最終最基本的,因為世人選擇不相信,所以聖靈會來責備指責他們的罪。

第三、聖靈會叫人感到羞愧,讓他們承認自己的罪。讓門徒明白世人的確犯了罪,將世人的罪揭發出來。聖靈也像一個測謊機,驗謊言,準確性是百分之一百,準確地定罪,完美的控訴律師,控訴的目的是希望罪人能夠得着救恩。

第四、聖靈會叫他們甦醒過來,讓他們看清楚自己犯罪的這一事實,催促他們悔改,而不只是單單改善一點而已。聖靈打開不信者的眼睛,讓他們看見真理,以致他們可以對福音作出回應,聖靈所履行的責任,就是光照不信者的心,讓他們看見自己的需要。可以得着耶穌以為他們預備好的救恩。

二、認罪

因着信而得稱為義,罪得赦免,從正面說,認罪就是一種絕對順服的謙卑,換句話說,順服於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拋棄一切以為可以自救的幻想,謙卑地接受他為我成就的一切。

認罪不是一次成就了,以後就無需理會的事。認罪是每天晚上及早晨都必須要思想的。我們犯罪得以赦免不是因為有信心,也不是因為認罪夠懇切,乃完全因為基督的緣故,我們得以成為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第一、你必需承認你有罪
彼得犯罪,三次不認主
彼得知錯了
就在這時候,雞就叫了。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廿六 74-75)。
彼得知錯了,而且錯得很厲害。

猶大也知錯,馬太把兩人知錯的反應放在一起,作一強烈的對比,先寫彼得,再寫猶大。耶穌被定罪之後,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覺得不太對勁,耶穌沒有如他所估計,反抗,沒有揭竿起義,卻像羊羔被帶到宰殺之地,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説:「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廿七 3-4)

「我有罪」(廿七 4)這是罪得赦免的第一步,第一要過的關!這是悔改的第一步,你不要以為這是很容易的一步,死不認錯的人多著是!

「我沒錯,都是你的錯!」
「我發脾氣是因為你激怒我!」
「我打你因為你太可惡,非打不可!」
「我破壞了你的婚姻,偷了你的丈夫,是你的錯,你沒有把他照顧好,所以你的丈夫才離開你,如果你使你的丈夫快樂滿足,我又能做什麼!你想想,都是你的錯!」

或者主張「積極思想」的人會説:「只去想你做對的事,不要去想你做錯的事,那你就不會憂鬱,想去自殺了!」他們會這樣的去勸慰猶大--一個有自殺傾向的人,「想想三年多,你如何的跟隨耶穌,常在他左右,你已經做了很多了,不要想你賣了耶穌的過錯,只去想想神對你的恩寵(flavor),那你就會快樂,想想你為耶穌做了多少的好事,積極的思想必帶來平安!」可是這種的想法,一定找不到歸家的路!因為他認為他根本不需要回家,他根本沒有迷路,不承認自己迷了路的人怎樣回家?!

承認「我有罪」,你願意去做嗎?這是第一關,只承認「我有罪」還是不夠的,聖經上七個人說過這三個字:「我有罪!」(I have sinned.)

a. 法老 出九 27
b. 巴蘭 民廿二 34
c. 亞干 書七 19-20
d. 掃羅私自獻祭 撒上十五 24
e. 大衛 撒下十二 13
f. 浪子 路十五 18-21
g. 猶大 太廿七 3-4

七個人之中,只有大衛與浪子終於走上了罪得赦免歸家的路,嚴格來説,只有一個人真的踏上了歸家的路,浪子是一個虛構的人物,只有大衛懂得罪得赦免的路!所以只承認「我有罪」還是不夠的。

第二、你必需要真心的懊悔與為罪而憂愁
1. 彼得出走痛哭,傷心難過。猶大也憂愁,後悔,把賣耶穌的銀錢丟在殿裡,還給祭司們,想回頭,想從頭再來,想按「刪除」(Delete)的鍵盤。

2. 這兩個人的憂愁,請注意是兩種不同的憂愁,根據哥林多後書七章十至十一節,這兩種的憂愁是同一個字(sorrow),在感覺上是一樣的難過,一樣的痛苦,但出發點與結果卻絕然不同:



1)依著神的意思的憂愁(godly sorrow)

依著神的意思的憂愁是生出悔改,以致得救,這種憂愁不是只想處理掉犯罪的後果,而是為罪而憂傷,為得罪神而難過,這難過不是長期的,而是帶來力量,帶來決心、殷勤、熱心去改變,結果是悔改的生命,改造的生命,殷勤的生命。

例子:保羅寫了一封很嚴厲的信給哥林多教會,使哥林多的信徒難過與憂傷,但這憂愁是短暫的,因為他們悔改,認錯,而且有實際的行動去改變,對付教會中的假先知,這種的憂愁是依著神的意思的憂愁。

例子:大衛受拿單先知責備之後,承認自己有罪,為自己的罪而憂傷難過,寫詩篇三十二篇、五十一篇,為自己的罪得罪神而難過,渴望神為他重新造正直的靈,恢復與神的關係,這種的憂愁是依著神的意思的憂愁。

例子:浪子在吃豬吃的東西的時候,他想起父親,「我得罪了天(神),也得罪了父親!」為自己的罪得罪神得罪人而難過,結果他決定起來回家,這種的憂愁是依著神的意思的憂愁。

2)世俗的憂愁(Worldly sorrow)

世俗的憂愁只有後悔叫人死!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憂愁,為自己難過,焦點是自己,為自己為什麼那麼壞而難過,犯的罪一幕一幕的在腦海中重演,罪疚感很強,沒法過得去,想解決的問題是如何應付犯錯的後果,除去自己難過的感受,而自殺是最自私、最自我為中心的行為,不管別人怎麼樣,不想方法去重修破損的關係,不去面對結果,一死了之!

世俗的憂愁沒完沒了,沒有殷勤與決心去改變,沒有悔改,只有後悔,結果是死。

例子:掃羅為自己私下獻祭而憂愁,撒母耳宣告他行了這惡悲慘的結果,神要興起另外一位作以色列的王,掃羅害怕,從此以後終日憂愁,為自己失去的難過,從沒有試圖修復與神的關係,認罪悔改,只想改變結果,是一種自我為中心的憂愁。

例子:法老也是一樣,害怕神所降的災,兩次承認「我有罪了」,但後悔卻不改,難過的只是因為十災所帶來的傷害,是為自己的損失而難過,沒有悔改,沒有改變,是屬於世俗的憂愁。

例子:猶大的憂愁是因為他知道自己所做的惡,流了無辜人的血,為自己一手做成的大錯而難過,後悔了,焦點是自己錯誤的判斷,罪疚感很強,沒有勇氣去面對自己的錯誤與造成的後果,沒有想修復破損了的關係,這憂愁終於引進死亡。

例子:當我得罪了妻子,向妻子道歉:「好了,對不起!」只是想把事情了結,不想去面對得罪了妻子的後果,想今天有好日子過,從沒有真心的悔改,為自己的錯而憂傷,為得罪妻子而難過,這種的道歉基本上是沒有用的。

例子:前美國總統尼克遜(Nixon)是美國第一位因為犯罪而被迫辭職的總統,他的副總統福特(Ford)寫了一本的回憶錄《醫治有時》(A Time to Heal),書中形容尼克遜是具有敏捷的思想的天才,對政治氣候有強烈的感應,分析外交政策問題有獨特的能力,又果斷勇於行動的人,但他有一嚴重的毛病,就是他的驕傲,他是一個極度驕傲的人,常在別人身上找毛病,正是這原因使尼克遜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過錯,在水門事件上他從來不覺得他有問題,在他辭職的時候,他最有名的一句話是:「你的總統不是個壞蛋!」在他退位之後,福特總統就任不久用他總統的特權宣赦尼克遜一切的罪過,但尼克遜從來沒有認錯,卻努力地改造他失敗的形象,早出晚歸,宣揚他過去的成就,希望人記得他的功德,他如何開展中美的關係,從不提水門事件,他沒有面對他的過錯,這是尼克遜的故事,你的故事又如何?當你犯錯的時候,你的反應如何?你是否能找到歸家之路?

三、赦罪

你必需放下自己,接受從神而來赦罪白白的恩典

1. 彼得接受從神而來赦罪白白的恩典
神恩典的門是為你而開的,神的饒恕等著你,是你要不要?加利利海邊彼得與耶穌相遇,耶穌主動的去尋找彼得,最後彼得蒙饒恕,接受饒恕,從新出發,成為十二門徒之首。

2. 猶大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決自己的過錯

猶大還是靠自己,用自己的方法--自殺去解決問題(Take matter into his own hand.)神恩典的門為他大開,猶大沒有進去。恩典是要接受人家的恩惠,不是靠自己努力、功勞、白白不用付錢、不靠自己的才是恩典。猶大到死仍靠自己,不要這恩典,焦點放在自己的痛苦上,只希望能得解脫,從沒有給神一個机會,猶大自責希望痛苦的感覺不再有,自己要解決問題,自殺而死,一了百了,結果猶大錯過了三天後的復活,錯過了從神而來饒恕的機會,他的自殺相差耶穌復活只有四十個小時,他卻沒有想起耶穌的話,也沒有給神一個機會。

耶穌復活後向門徒說的第一句話:「願你們平安!」猶大錯過了這平安,與神和好,罪得赦免的平安。

猶大出去吊死後的第四十天,聖靈降臨,門徒得著了能力,改頭換面,成為神重用的使徒,猶大因為自靠而錯過了這千載難逢的機會。

猶大可以成為神恩典最大的見證人,若他能放下自己,接受從神而來赦罪白白的恩典,他可以見證神豐盛的慈愛,「我這個賣耶穌的人,也可以蒙神的拯救,你豈不是更可以嗎?」猶大卻沒有悔改,最終成為千古的罪人--沒有得饒恕的人!

這種態度上的轉移,對一些人來說絕不容易。對出賣耶穌的猶大,成為了他的致命傷。他今天在地獄中沉淪,不是因為他出賣了耶穌,而是因為他出賣了耶穌,後悔了,卻仍掌控自己去解決問題,不肯接受從神而來,賜給所有願意的人,白白赦罪的恩典。

3. 放下自己,接受神的恩典真的是那麼困難麼?不要想自己太多,想想神有多難過,走向祂,起來回家!不要靠自己去解決罪的問題,你是沒有辦法的,唯一的路是信靠他。

你是否經歷認罪、悔罪的時候,罪得赦免的真實經歷?
約翰一書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信經出現的公元第四個世紀,罪得赦免的問題非常突出,幾年之前,在最殘酷的迫害之後,皇帝君士但丁結束了對基督徒的迫害,基督徒很快被接納,信奉基督教幾乎成為一項義務。

在迫害結束之後,那些在迫害中軟弱的基督徒希望被教會重新接納,罪得赦免,得到饒恕,但有些基督徒提出抗議,認為教會是神聖的,怎能接納如此明顯的罪人?怎能接納拋棄信仰的人?,因此他們不承認接納教會中被罪所玷污的信徒,認為這些叛教者最不得赦免。

今天我們仍有這個問題,我們不斷承認我們的罪,不斷聽到我們的罪已被赦免的保證,然後作為罪得赦免,和上帝和好的人,彼此民安,彼此相愛,但在同時,如果一個人因極之敗壞犯罪,甚至造成醜聞,我們的確難以接受,這些人大部份都離開教會,一部份原因是修辭,另一部份原因是其他信徒故意避開他們。聚德赦免,並不是廉價的,並不是輕易的事。

人際關係上也是如此,有些人相愛了我們,我們無法原諒,心懷怨恨,難以釋懷,甚至暗中報復,告訴所有人他們所做的一切,心中仍有怨恨。

我信罪得赦免,首先,宣告我們自己以得被赦免,這句話緊接着聖義工諸教會和聖徒相通,意思是我們因為罪義得赦免,我們得以在聖徒相通神的家中成為一份子,在教會的團契裏,藉着聖靈的工作,經歷罪得赦免的信徒團契。



當我們宣告罪得赦免,也是宣告赦免別人的罪。而且是有聯繫的,主禱文說:你們饒恕人的過分,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分,你們不饒恕人的過,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分。馬太福音六章14至15節。我們不饒恕別人,因為我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已被赦免,我們可能覺得根本沒有做需要被赦免的事,我們相信自己的價值,只是因為我們自認為比別人佢而不饒恕的人好。當我們自己不願意,饒恕別人,我們也不明白自己是被饒恕的。


結論




討論問題

1. 根據聖經,什麼是罪?與中國人的「過錯」觀念有何異同?
2. 請分享聖靈叫人知罪(convict the world concerning sin)的經歷,聖靈如何叫人知罪?
3. 認罪與悔罪有什麼關係?若認罪卻沒有悔罪,問題何在?聖經中的法老王(出 9:27)、掃羅王(撒上 15:24)與猶大(太 27:3-4)都說「我有罪!」,為什麼他們卻沒有蒙赦免?
4. 請分享的罪得赦免的經歷。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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