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你立永遠的約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一節至三十四節
《耶利米書系列十一》
林永健牧師
福遍中國教會
2022.03.27
國語堂
引言
「守約者」(Promise Keepers)是一個為男性基督徒而設立的福音派教會組織,由前足球教練比爾·麥卡特尼(Bill McCartney)於1990年創立。它的目標是幫助男人正直守約。多年來,通過「守約者」會議,影響了超過700萬的男性。1997年,就有超過100萬名男子聚集在華盛頓的國家廣場上舉行男仕的嚴肅會,那時福遍才剛開始幾個月,我們一行廿幾個男人,參加當天的聚會,在那裡認罪禱告,要成為一個守約者。
守約者守什麼的約?
- 榮耀神 honor God
- 兄弟關係 brotherhood
- 正直 integrity
- 家庭 family
- 服侍 serving
- 合一 unity
- 順服 obedience
這個守約者的運動十年之間就開始停滯(智 zhì),辦不下去,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原因是很難守住這些的約,守不住如何成為守約者?守約不是我們的本性,我們不是守約者,我們都是違約者,是嗎?
牧師最應該守約,我很小心要守住我所有的承諾,說了就應該去做,是不是?最近有一位弟兄說我不守約,我很傷心,我問他,我沒有守什麼約?他說我沒有守十幾年我對他的一個個人承諾,我說,我的天呀,我怎麼能記得十幾年前的一個承諾!
你是否守約的人?有一位弟兄對我承諾,若疫情好轉,我一定回來教會聚會,敬拜神的。現在福遍地區的疫情已經降到綠色,換句話說,疫情已經過去,可以這位弟兄沒有守約,我還沒有見到他,已經兩年多沒有見到他了。
約在聖經中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約是一種關係的確定(Define the relationship),立約的雙方同意進入某種關係之中,雙方受約的約束,約中有承諾(promise),也有責任(responsibility)。
今天我們的經文,耶利米書 31:31-34,整本聖經之所以分為舊約和新約,正是由這經文而來,神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的約,不像我以前與他們所立(舊)約。
這是全本耶利米書最重要的一段經文:神要與以色列人另立新的盟約,不是寫在石板上,而是寫在心版上的盟約。是耶利米書的中心,30-33 章,「希望之書」中的高峯,盼望中的盼望,超越耶利米的時代,前瞻新約的來臨,有解經家稱這一段經文為「福音書前的福音」。
耶利米的新約,在耶穌裡成為事實,而且不單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的新約,更是與所有的人,包括你和我,立的新約。耶穌引用耶利米這一段話,在設立聖餐時候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林前11:25,路22:20)。
希伯來書 8:8-12 更是逐字全段引用耶利米這四節經文,是新約引用舊約最長的經文,說明耶利米的新約,是在基督裡的約。加拉太書第三章講到新約與舊約的關係,我們曾仔細查考過,新約其它部份引用的經文包括以弗所書二章15節,歌羅西書二章14節,希伯來書七章19節等,新約所應許的,是人眼睛未看見,耳朵未聽過,連想都沒想過的,耶利米的新約到了耶穌基督的手中,新約的實體內容,就在耶穌一生的工作與教訓上表明了。
三點:
一、約是什麼?WHAT
二、為什麼要另立新約?WHY
三、新約與我們有何關係?SO WHAT
一、約是什麼?
31看哪!日子將到,這是上主的宣告,我要與以色列家和有猶大家定立新約,32這不像我昔日緊拉他們列祖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時,與他們所立的約。
這裡提到兩個約:出埃及的時候,神與以色列人立約,這是在西乃山摩西的約,現在神說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約是什麼?
在聖經中,每當上帝與人來往(relate)的時候,他都是根據約來確定與人的關係的。今天在我們的文化中,約的關係之概念正在消失,很少約的關係,都是消費者的關係。
神與人立的約有三方面的特點:
- 聖經的約不是一張紙的合約(contract),好像今天法律上的合約,簽個字,合約的條款就生效,聖經的約是一種很特別關係(relationship)的確定,就如今天的婚約,進入夫妻的關係,雙方都受到這關係的規範,關係是雙方的,絕對不是單方面的,聖經的約英文翻為 covenant,最靠近的中文翻譯是盟(檬 méng)約,聖經分新約與舊約,New Testament, Old Testament. "Testament" 是拉丁文 "Testamentum", 是希伯拉文 berit (covenant 盟約) 的意思,神與人立的盟約,比法律合同的關係更加親密和個人。
- 另一方面,盟約的關係比基於個人感情和感覺的關係更持久、更具有約束力,人與人的關係常改變,神與人約確定的關係,卻是持久、更具有約束力。因為雙方都進入了這約的關係,雙方都失去了獨立性,受到了約的規範,就好像我與妻子有婚姻的盟約,我只能有她一個,不能再看別的女孩一樣,這是受了愛的關係的約束。我們與神在約的關係裡,我遵守神的律法是自然的。
- 所以,第三、約的關係是律法與愛(law and love)的結合,是誡命與愛的結合,這種結合使約的關係更親密、更個人,因為它具有律法與愛的約束力。律法是責任,在這關係中我的責任,雙方都有責任,愛是承諾,雙方都做出了承諾,答應忠誠、恩典和委身,不管環境如何,不管感受如何,約的關係是愛與責任,是律法與愛情的的融合。是一種愛的關係,也有責任,具有愛與律法的約束力。
夫妻的關係是盟約的關係,有愛的承諾,也有律法的責任,甘受被愛與責任所規範,失去自主權,我對你不發脾氣不是做夫妻的條件,而是責任,我願意守約,因為我與你立了盟約。人守約並不容易做得到,夫妻關係很容易變為消費者的關係,什麼是消費者的關係?消費者是我根據我的需要,決定付出多少的代價,去換取我的需要滿足,夫妻關係講條件,講的是權益,這不是盟約的關係。
當年神和亞當和夏娃立約,說:「我希望你這樣做,然後我會這樣做。」這是盟約語言,委身與關係的確定,當亞當與夏娃不守約,吃了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選擇背約,關係就破損了。
當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中帶出來的時候,他將他們帶到西奈山,並與他們立約。這是摩西之約,有律法誡命,神把十誡寫在石版上,摩西把它們從山上帶下來,說:你必須這樣生活。也有應許,神給了他們會幕。會幕裡有什麼?有祭壇,當以色列人不遵守法律時,他們可以去獻祭,贖罪,每次你犯罪,你可以不斷地為你的罪贖罪獻祭。
所以有法律,有愛,約永遠是律法與愛、命令和應許去確立與神的關係。
二、為什麼要另立新約?WHY
31日子將到,這是上主的宣告,我要與以色列家和有猶大家定立新約,32這不像我昔日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這個約,他們、他們竟毁了!而我、我可是他們的丈夫!
新漢語譯本把原文的精緻譯了出來:我這個約,他們、他們(重複兩次)竟毁了,表明神的失望:他們、他們竟毁了。
神說:「我要」與以色列家立新約,神主動的「我要」,這另立的新約與他們破壞的舊的盟約不同,舊的約,他們不僅不遵守律法,甚至不遵守祭祀,沒有遵守律法,也且沒有請求寬恕。他們破壞了盟約,這是以色列人的失敗。
神說:我與你另立新約。
第一、新約有律法(law),第 33 節,神說,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這太厲害了,我要律法帶到你心裡,我要給你一個新的內心渴望和能力來遵守律法。我要改變你的心,讓你願意,這樣你就不僅僅是因為外面的壓力與恐懼而遵守法律,而是會從內心湧現。你會想去遵守律法,你會有能力去守律法,這是一個新的心、新的靈(結 18:31;36:26;11:19;耶 24:7;32:39),一個從裡到外的改造(transformation)。
第二,新約有愛。34「因為我已經赦免了他們的罪孽,也不再記着他們的罪愆。」神不需要一次又一次地原諒他們的罪,他們不需要一次又一次獻祭贖罪,神與我們立約,不再「記得」他們的罪過。
怎樣可能?從裡面願意遵守盟約中的責任,不但只願意去做,更是裡面產生能力去做,神是怎樣做得到?不再「記得」他們的罪過?怎麽可能?公義的神怎能不記得他們的罪?
今天我最常遇見的問題,是沒有做好的動力與意願,今天許多學生讀書的意願是因為要考試,外在的壓力而去讀書,考試完了,書也不再踫了,裡面沒有讀書的意願。
或者我很想做好,卻沒有能力去做好,「沒有辦法!做不到!」昨天我們輔導中心的一個講座,談到上癮電玩的問題,玩電子遊戲,每天玩五、六個小時,妻子受不了,要離婚,卻沒有辦法停下來。不想發脾氣,不想暴怒,卻沒能力去做,是不是這樣?
神要與我們另立新約,把律法放在我們裡面,給我們能力去守律法,愛的要求,也不需再去獻祭贖罪,神說:我不再記得我們的罪。神怎麼能這樣做?
耶利米沒有告訴我們神如何做得到,沒有告訴我們神的方法,直到新約,耶穌成就了這新約,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使神因耶穌不再記得我們的罪,並賜下聖靈,住在我們裡面,重生了我們,賜下新的生命,使我們願意遵守神的律,賜能力使我們有能力去活出新的生活。
哥林多後書 3 章,保羅說他是新約的執事,是因為耶穌,當你相信耶穌的時候,聖靈就會把上帝的律法寫在你的心版上,而不是寫在石版上,通過相信耶穌,這種新約的關係發生,你的心就會有律法和愛的動力。
不是害怕上帝,不是因為害怕受到刑罰,而不得不服從,而是從心裡願意服從神。你經歷神的愛,以至於你想順從。愛與法律通過耶穌用血立的新約在我們心中融為一體。
這是不是你信耶穌真實的經歷?
愛神、愛教會、事奉神的見証,從裡面有的動力,內心的意願。
第三、這新約從裡到外的轉變不再需要像摩西這樣的中間人、教師來指導我們去認識神,因為所有人都應該認識(yāḏaʾ)神,從最小到最大。 這裡的動詞「知道」具有深刻的含義,指的是雙方的關係,親密的個人知識,是全方位的知道,這種關係上的知道包括了思想、情感和意志。
你認識神嗎?
第四、這個新約的動機及其至終的目標,就是「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新的約要刻在他們心版上,他們行神的道、守上主的約,不再是外在的責任,乃是內心的意欲,他們對神的認識,不再是外在的律法學習,而是由心生的認知,真正的認識神,唯有這樣,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才算是真正的落實。
我要作你的神,我是你的,意思是神把自己給了你。把你的利益放在首位。意味著神正在失去了獨立性。
我們將成為他的子民,我們可以理解為你把自己獻給神。你放棄你的意志。我會服從你的。
當他和他的門徒一起慶祝最後的晚餐時,他拿起杯子,看著他們說:「這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耶穌說:「你還記得耶利米嗎?你還記得新約嗎?你還記得耶利米說過時候將到,神要與你另立新約,建立新的盟約關係嗎?新的盟約比舊約的關係更有愛、更有約束力、更能轉化。今晚我上十字架,這將成為現實。我的死會帶來新的盟約。一個更有約束力、更有愛、更能轉化的盟約關係。”
保羅在加拉太書第 3 章說,耶穌基督上十字架時,為我們受了咒詛。他接受了律法的咒詛,使我們能得到聖靈的祝福。那是盟約的語言。聖經總是說:「你若守約,就會蒙福。如果你不守約,你就會受到詛咒。」。他走上了十字架,承擔了我們因違反盟約而應得的詛咒,當我們相信在他身上,他的祝福成為我們的祝福。
第五、新約是有條件的還是無條件的?
四節的經文之中,都是神要做的事,英文七個「我要」,中文只翻了三次,:我要定立新約(31)、我要與以色列家定立新約(33a)、我要將律法賜在他們裡面(33b)、我要寫在他們心上(33c)、我要作他們的神(33d)、我要赦免他們的罪(34a)、我要不再記念他們的罪(34b),還有三個「我的」:我的約、我的律法、我的子民。
都是神要做的,神的責任,沒有說人有什麼責任。神在耶穌基督裡成為人,並滿足了所有的盟約條件,從這個角度去看,新約是無條件的盟約。你只是需要去接受,去相信,當你相信他時,神是永遠無條件地委身於你。
一旦你相信耶穌,在你的心中,律法和愛就已經寫在你的心上,你願意順服。不是出於強迫,不是出於恐懼,而是出於愛,出於感激。這是新約的關係:
神要(恩典)+ 我相信(信心)= 我順服(行為)
事奉的心發自內心,從神而來,不是因為外來的壓力而去事奉,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發自內心,生命的動力。
《重生與成長》信主之後扶立的課程第一課,您成為基督徒後曾經歷過的改變,
- 心中有平安
- 願意愛神
- 對罪有新的敏感
- 喜歡讀聖經
- 對事情的態度改變
- 勝過罪惡
- 對人產生新的關懷
- 感到罪得赦免
- 其它
一定有改變的,若沒有任何的改變,你可能還沒有重生,重生的人,新約已經生效,律法寫在你心中,你必定有能力也有意願改變,順服神。
三、新約與我們有何關係?SO WHAT
我有兩個建議:
第一、增加你對神的忠誠(loyalty),這是守約的意思。
今天我們盟約關係的想法幾乎沒有了,普遍的是另一種消費者關係,一種以我的需求比關係更重要的關係。
我與 HEB 是消費者關係,只要他們以合理的價格為我提供優質產品,我與HEB就有關係,但如果價格上漲或產品質量下降,我就會離開,我們的關係立刻就斷了,Kroger 的肉更新鮮、更便宜,Kroger 的App 更好用,我就去Kroger消費,這是消費者的關係,我最關心的是滿足我的需要。
盟約關係是一種比我個人需要更重要的關係。我被盟約束縛了,我有我的承諾、我有我的責任。守約是對約的關係忠誠,不論我有沒有好處,不論我在什麼情況當中。
今天我們越來越多的關係都是消費者關係:對你的教會,對你的家人,甚至對你的配偶,一旦我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我就離開裡。教會牧師講道不好,我就離開;家人對你不好,我就與他們不再來往;配偶沒有滿足我的需要,我就走!我們與神的關係是不是一樣?
用守約的關係來生活,增加你對神的忠誠,讓你更有耐心,讓你更忠誠,讓你的關係更親密,神。正如約伯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我與神的關係是約的關係,不是消費者的關係。
成功神學的最大的害處,就是把信仰變為消費,把神的恩典變為健康財富去滿足我的需要,
詩歌說:我跪拜你面前稱頌你,山雖動搖,地雖改變,我對你的愛永不變。這是守約者的約的關係。
第二、增加你對神的信任。
今天我們常常認為相信神,我就必需做這個,做那個,做基督徒就應該是這樣,甚至認為如果你把自己交給上帝,上帝就會剝削(血 xuè)你,你失去自己,失去了自主權,不可以為所欲為。後現代主義的想法。
基督教是唯一說神帝已將自己賜給你的宗教。上帝因為愛,主動與人立約,主動失去了他的獨立性,神變成了人,神上了十字架,勝過了罪的權勢,讓我們可以因為相信而從裡面能守約,你可以相信他。
請注意,「我要成為你們的神,你他們要成為我的子民。」他先給了祂自己,成為我們的神。現在你給自己﹐成為神的子民,你可以相信他。
結論
最後,我們是一個立約的群體,因為約的關係,我們成為一家人,我們都是有約在身的人,We are covenant people. 以約的關係去與神來往,對神忠誠,對神相信,我愛神的教會。
討論問題
1. 請解釋新約的內容與意義,新約神的應許是什麼?人的責任又是什麼?
2. 請說明新約確立神與人的關係是什麼?你與神是這立約的關係?還是消費者的關係?
3. 若我們是在基督裡與神有立約的闗係,你應如何守這約?
寫這篇講章的過程與一些的考量:
林永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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